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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辰哥和您一起愛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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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揭開疑惑
這個分兩種情況,一個是答應調崗後不去新崗位工作可以算曠工;另外一種就是自始至終不同意換崗,就不能算曠工,只能按合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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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解憂雜貨鋪Q
員工不服從調崗怎麼可能是按曠工處理,
首先你要是調崗合理或者溝通合理,別人肯定會去,就算別人不去,可以回到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沒必要按曠工處理的。
這種做法有點極端。
參照勞動法: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所以變動崗位,雙方要自願,不能別人不願意那就強迫人家,不去還按曠工處理的。
希望早日好好溝通 ,解決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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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晶耀
我想應該算曠工,首先你需要從自身反省一下,領導為什麼會調換你的工作崗位,然後以平和的心態,去接受新的工作。要始終相信是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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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鈺鈴20180710
不去上班當然是曠工了,部門都沒了給你安排同樣工作條件同樣待遇的工作,企業是有這個權利的,如你不同意可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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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洛洛呦洛洛
口語話來講,看調整的新部門是否常理可接受,如果明顯是被調劑人無法承擔的工作,可以依照法律協商解除合同求去補償,若是常規正常工作,好好的你說不去就不去,當然算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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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朱代鑫律師
你好。
這個要分情況來看。
首先說調崗。在勞動合同中應該寫明瞭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如果公司安排員工調崗,應當在勞動合同中列明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之中調整,否則就不能夠單方調崗,必須徵得勞動者同意。
如果協商調崗不成,那麼還是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履行。
如果公司取消了員工的崗位,那麼就是公司的不是,員工無法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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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視職場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想說你在對調崗的處理方式上是有問題的。在回答之前有幾個點必須弄清楚,否則就會出現一些不妥的理解分析。
一、弄清楚企業調崗的真實理由與依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企業調整員工的崗位情形:
1、因為企業員工的個人工作能力無法勝任目前的工作崗位,需要調崗。如果是這種情況下的調崗,作為企業員工應該接受企業的合法合理的做法,否則你的不到崗將構成曠工,成為企業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藉口與理由,乘機甩脫對你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2、企業發展的擴大,需要進行調崗。但調崗之前,企業必須與員工協商溝通並達成了一致意見。《勞動合同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必須是企業與勞動者在協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後,才能施行調崗。否則勞動者是有權拒絕企業的調崗行為。
因為調整員工崗位,其實是對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變更,這必須是要勞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便是違反《合同》的無效行為。
二、請你認真閱讀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崗位調整的條款要求。通常情況下的《勞動合同》都會有對員工的工作地點、內容進行規定說明。
所以,自己要反覆認真閱讀理解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理清其中的具體內容要求與含義。
只要企業改變了《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地點與內容,都是屬於違約行為,是明確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中之規定,則自己完全可以拒絕接受調崗!
只有我們做到心中有數,才能真正把握企業的違約違法行為,更好的維護好自我勞動權益!
三、應對企業的非法調崗行為,不能採取消極措施與行為(曠工),必須要積極主動應對,尤其是要學會走正規的處理程式。否則會將有利的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那就有些得不償失了!積極學會採用口頭或書面形式的拒絕表達,並詳細的說明自己的理由,並強烈要求企業履行原來的合同。
千萬不要採用消極的拒絕方式,這隻會讓有利的你變得十分被動,你這會是企業開除的重要證據材料!
四、其實企業調崗只是企業辭退員工的一種玩弄套路而已!它的真實目的並不是為了給員工調崗,其實是想員工主動離職,好讓企業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已。現在很多企業都採取這種方式來讓員工主動離職,規避企業正常解除合同時的經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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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律小咖
作為一名在法律行業摸爬滾打多年的法律從業者,曾經做過幾十幾起勞動爭議糾紛及案件,可以說經驗是相對豐富的。
一、關於您提出問題要點分析
1.對於您不到崗的行為是否構成曠工的前提是:用人單位的調崗行為是否合法。如果調崗合法,您拒絕到崗,那麼您的行為應屬於曠工,公司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合法解除與您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兩種法定的調崗情形,即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調崗、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後的調崗,請看下您是否屬於以上情形。
3.部分地區法院認為用人單位只能在前述法定情形下調崗,否則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構成違法。
4.除了勞動法規定的法定調崗情形,部分地區法院比如廣東、北京、上海高院都認為用人單位根據生產需要可以有自主調崗的權利,但是調崗必須合理,不得有侮辱性與懲罰性,且待遇不得明顯降低等。
5.基於以上分析,您需要看下您工作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法院的判例,看下當地法院對法定調崗情形以外的t用人單位調崗的裁判觀點。
二、給您的建議
1.建議您首先弄清楚用人單位給您調崗的原因,是不是您工作不勝任或因為公司因生產需要調整您的崗位。
2.要注意收集公司給您發的調崗的通知證據,根據調崗通知中載明的原因,結合中國裁判文書網中的案例看下公司調崗是否合法。如調崗合法,您就必須到崗。如調崗不合法,您可以拒絕到崗。
3.調崗不合法的話,您可以拒絕到新的崗位,但是不可以不到公司上班,建議您應正常到公司考勤,以免給公司留下您曠工的把柄。
4.公司給您發調崗通知後,如調崗不合法,您要不同意用人單位的調崗,您應儘快書面通知公司您不同意調崗,且不要到調整後的崗位上班,否則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了一個月後,就視為用人單位與您已經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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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友律師團
工作崗位是在勞動合同當中公司與員工約定一致的條款,所以調崗本質上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而變更勞動合同需要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或者是員工本身不勝任目前的工作、公司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實際生產需要才可以調崗。
但是論是哪種情況,員工現在拒絕上班都有可能被公司認定為無故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所以員工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需要證明自己拒絕上班不是無故曠工,而是因公司擅自調崗所致。而這種手段也是一些公司“套路”員工的手段,假意讓員工調崗導致員工曠工,最後以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員工開除,並且不至於任何經濟補償。
所以面對公司擅自調崗的情況,員工應明確表示拒絕調崗並正常從事勞動合同當中約定的崗位工作。
回覆列表
分情況來確定,雖然法律都沒很明確,但是司法實踐和最高院司法解釋都有涉及。
首先調崗是基於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合理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且新崗位在同一城市,是同一家公司的,可以書面通知員工到崗時間,逾期按曠工處理。
其次,員工不能勝任元工作崗位,經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可以依法調崗調薪。
但是,以下幾種都是違法的:
一是調崗不是基於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比如辰哥見過有的公司為了逼員工辭職,安排他每天手工抄寫新華字典一百頁。
二是調崗帶有侮辱性,懲罰性的,比如員工原來是總經理,沒有犯明顯錯誤,調崗成公司保安,保潔等工勤人員。
三是調崗不能明顯降低工資。工資可以變動,按勞所得,但是所涉及較大範圍的變動,應該和員工協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