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接頭施工現場的檢驗與驗收要求如下:
1、工程中應用鋼筋機械接頭時,應由該技術提供單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檢驗報告。
2、鋼筋連線工程開始前,應對不同鋼筋生產廠的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施工過程中,更換鋼筋生產廠時,應補充進行工藝檢驗。工藝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種規格鋼筋的接頭試件不應少於3根; 2)每根試件的抗拉強度和3根接頭試件的殘餘變形的平均值均應符合本規程表3 0.5和表3.0.7的規定; 3)接頭試件在測量殘餘變形後可再進行抗拉強度試驗,並宜按本規程附錄A表A 1.3中的單向拉伸載入制度進行試驗; 4)第一次工藝檢驗中1根試件抗拉強度或3根試件的殘餘變形平均值不合格時,允許再抽3根試件進行復檢,複檢仍不合格時判為工藝檢驗不合格。 3、接頭安裝前應檢查連線件產品合格證及套筒表面生產批號標識;產品合格證應包括適用鋼筋直徑和接頭效能等級、套簡型別,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以及可追溯產品原材料力學效能和加工質量的生產批號。 4、現場檢驗應按本規程進行接頭的抗拉強度試驗,加工和安裝質量檢驗;對接頭有特殊要求的結構,應在設計圖紙中另行註明相應的檢驗專案。 5、接頭的現場檢驗應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型式,同規格接頭,應以5oo個為一個驗收批進行檢驗與驗收,不足500個也應作為一個驗收批。 6、螺紋接頭安裝後應接本規程第7 0 5條的驗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頭進行擰緊扭矩校核,擰緊扭矩值不合格數超過被校核接頭數的5%時,應重新擰緊全部接頭,直到臺格為止。 7、對接頭的每一驗收批,必須在工程結構中隨機擷取3個接頭試件作抗拉強度試驗,按設計要求的接頭等級進行評定。當3個接頭試件的抗拉強度均符合本規程表3.0.5中相應等級的強度要求肘,該驗收批應評為臺格。如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檢。複檢中如仍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則該驗收批應評為不合格。
鋼筋接頭施工現場的檢驗與驗收要求如下:
1、工程中應用鋼筋機械接頭時,應由該技術提供單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檢驗報告。
2、鋼筋連線工程開始前,應對不同鋼筋生產廠的進場鋼筋進行接頭工藝檢驗;施工過程中,更換鋼筋生產廠時,應補充進行工藝檢驗。工藝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種規格鋼筋的接頭試件不應少於3根; 2)每根試件的抗拉強度和3根接頭試件的殘餘變形的平均值均應符合本規程表3 0.5和表3.0.7的規定; 3)接頭試件在測量殘餘變形後可再進行抗拉強度試驗,並宜按本規程附錄A表A 1.3中的單向拉伸載入制度進行試驗; 4)第一次工藝檢驗中1根試件抗拉強度或3根試件的殘餘變形平均值不合格時,允許再抽3根試件進行復檢,複檢仍不合格時判為工藝檢驗不合格。 3、接頭安裝前應檢查連線件產品合格證及套筒表面生產批號標識;產品合格證應包括適用鋼筋直徑和接頭效能等級、套簡型別,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以及可追溯產品原材料力學效能和加工質量的生產批號。 4、現場檢驗應按本規程進行接頭的抗拉強度試驗,加工和安裝質量檢驗;對接頭有特殊要求的結構,應在設計圖紙中另行註明相應的檢驗專案。 5、接頭的現場檢驗應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型式,同規格接頭,應以5oo個為一個驗收批進行檢驗與驗收,不足500個也應作為一個驗收批。 6、螺紋接頭安裝後應接本規程第7 0 5條的驗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頭進行擰緊扭矩校核,擰緊扭矩值不合格數超過被校核接頭數的5%時,應重新擰緊全部接頭,直到臺格為止。 7、對接頭的每一驗收批,必須在工程結構中隨機擷取3個接頭試件作抗拉強度試驗,按設計要求的接頭等級進行評定。當3個接頭試件的抗拉強度均符合本規程表3.0.5中相應等級的強度要求肘,該驗收批應評為臺格。如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應再取6個試件進行復檢。複檢中如仍有1個試件的抗拉強度不符合要求,則該驗收批應評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