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金庸寫的劇本,夏夢都擔綱主演,二人的合作令人豔羨。投拍電影《投奔怒海》,夏夢是老闆,許鞍華執導,而這電影名字卻是夏夢特請金庸改出來的。夏夢在1954年“嫁作商人婦”,並於1967年9月移民加拿大。當時,《明報》曾以罕見的頭版全版報道。金庸還特寫社評《夏夢的春夢》,稱夏夢為“善女人”,還寫詩詠她:“去也終須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可謂才子風流。
小龍女的名字比她的來歷更加蹊蹺莫名。她本是被扔在重陽宮外的棄嬰,被古墓派第二代傳人收養,並授以武功。“丘處機道:‘這姓龍的女子名字叫作甚麼,外人自然無從得知,那些邪魔外道都叫她小龍女,咱們也就這般稱呼她罷’”,而‘那些邪魔外道’之所以知道世間有小龍女其人,得諸她的師姊李莫愁。
小龍女的父親姓龍?她媽姓龍?還是她師父姓龍?這名字是她父母起的?她師父起的?還是她自己起的?
這個問題困擾我十餘載,總算於2007年大徹大悟:小龍女的名字,是金庸給起的!
我在《破譯金庸密碼》中這樣解讀這個名字:小龍女——在楊過口中呼作“龍兒”。金庸的表哥徐志摩《愛眉小札》對陸小曼的稱呼計有:“小龍”、“愛龍”、“龍龍”、“我最甜的龍兒”四種。徐詩《我來揚子江邊買一把蓮蓬》:“忍含著一眼悲淚——我想著你,我想著你,啊小龍!”。
此外,沒有多作解釋。
此後承網友寒雪牽魂簫教示:“小龍女這個名字應該得自‘吳城小龍女’,吳城小龍女的詞‘荊州亭題柱’後人評價很高,被收錄進了《白香詞譜》作範詞。但她的生平事蹟不詳。《白香詞譜》金庸焉有不看之理?”
有些網友誇我‘淵博’,於我絕對是‘不虞之譽’,我的‘淵博’程度只夠讓我知道真正的‘淵博’是怎麼回事。例如《白香詞譜》就不曾寓目,‘吳城小龍女’其人此前也是聞所未聞。
或許小龍女之名,與‘吳城小龍女’其人確有關聯?而我的初衷終於未改:《神鵰俠侶》一書與徐志摩陸小曼的驚世婚戀關係實非淺鮮。或許是我太過敏,總感覺這70年來許多言情作品的背後,隱約可見徐志摩的背影。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讀《神鵰俠侶》!〈神鵰〉說是武俠小說,毋寧認作言情之作。金庸立意要寫出一個驚世駭俗、驚天動地、驚心動魄、驚濤駭浪的愛情傳說。小說當然出自虛構,想來以金庸的大才,也不能完全向壁虛造,一無所本,多多少少總是以自己所遭遇或所聞見的實事為藍本,加以提煉、敷演而成。
“〈神鵰〉企圖透過楊過這個角色,抒寫世間禮法習俗對人心靈和行為的拘束。禮法習俗都是暫時性的,但當其存在之時,卻有巨大的社會力量。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心目中當然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楊過時代卻是天經地義。”(〈神鵰。後記〉)
如果〈神鵰〉故事確有藍本,一定與“世間禮法習俗對人心靈和行為的拘束”有關,但不會是師生戀,因為“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心目中當然根本不存在”,不僅不復存在,甚至成為時尚,例如我們的文化旗手偉大的魯迅先生就是與自己的學生許廣平先同居後結婚的,當時也不見社會有多大的反對反應。
1915年前後,查家“敬業堂”赫山房查樞卿成親,娶徐申如(徐志摩的尊翁)的堂妹徐祿為妻。先後生下良鏗、良鏞、良鈺、良鎬四子。年幼時,查良鏞常隨父母到舅家作客,與表兄徐志摩曾有數面之緣。1931年,志摩遇難身亡,翌年春上,靈柩迎回海寧安葬,8歲的查良鏞隨母前往弔唁。
1922年,徐志摩和有夫之婦陸小曼墜入情網,與原配夫人張幼儀協議離婚,此舉觸犯、挑戰了當時的‘世俗禮法’,遭到包括父母在內的親朋好友的一致反對,社會上文壇中也是一片譴責、怒斥之聲。在世人的冷眼觀照下,二人終於在一起了,他們暇時也回海寧,住在新建“清遠樓”,徐志摩稱之為“香巢”。此巢今日猶存,大門匾額為“詩人徐志摩故居”字樣,匾額下端有“表弟金庸敬題”的落款。
海寧很小一座縣城,相信金庸在1937年離開故鄉前的十數年,不知多少次經過這座‘香巢’。對自己的表哥和他的傳奇婚戀(1963年,梁實秋撰文為老友抱屈“徐志摩的文名幾乎被他的風流韻事所掩”)一定不會陌生。
徐陸婚戀,既失歡於父母,不容於師友,亦見譏於親族,包括他的姻親查良鏞一家。1931年志摩乘飛機失事遇難後,查家挽以“司勳綺語焚難盡,僕射餘情懺較多”之句。這是我見過的最不厚道的輓聯。用的是杜牧(司勳)、(關盼盼故主)張建封(僕射)故事,完全從逝者的感情生活著眼,多有微言非議:徐志摩的詩歌與書信中的種種‘綺語’,應當‘焚’卻,只患‘難盡’耳!
誰寫的?!當然不是金庸,那年他7歲。是他父輩或祖輩寫的,代表了當時查府老輩對徐、陸戀的態度,以及關注程度。可以推定:這件事,多年以後,在金庸家庭,仍然會是日常講論的話題,未必沒有長輩對金庸進行‘機會教育’,令少年金庸耳熟能詳。
只是,那個年代跟今天極其相似,父子兩代的思想幾乎南轅北轍,父輩反對反感的,往往正是下一代衷心向往的。在金庸的‘少年維特’階段,對錶哥的這段戀情,不能毫無感覺。他後來追述自己少年時,讀過表哥的《西湖記》與詩作,受益良多。問題是:《愛眉小札》他沒讀過?《眉軒瑣語》也沒讀過?不會吧?
郭靖對於楊過而言,既是師,亦似父,楊過娶師為妻,最在意的是郭靖的態度,而郭靖是強烈反對的:“過兒,你可要立定腳跟,好好做人,別鬧得身敗名裂……過兒,我心裡好疼,你明白麼?我寧可你死了,也不願你做壞事,你明白麼?”
而志摩是梁啟超先生的關門弟子,梁先生也是堅決反對他和陸小曼婚姻的,經不住胡適先生反覆遊說,才勉強答應做證婚人。在婚禮致辭中,梁任公以嚴師的身份,當著一百多位來賓的面,滔滔訓話:“徐志摩,陸小曼,你們聽著,你們都是離過婚,又重新結婚的,這全是由於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我作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還認我這個先生的話——又作為今天這場婚禮的證婚人,我送你們一句話:祝你們這是此生最後一次結婚。”
這份別出心裁的‘證婚詞’如今陳列在海寧徐志摩故居,2003年,金庸回鄉,據報載:“金庸讀著梁啟超的證婚詞,會心地笑”,“會心處不必在遠”,看到這條新聞,我也裝模作樣,跟著‘會心地笑’。
真正理解徐志摩的是他小學同學郁達夫:“他們的一段濃情,若在進步的社會里,有理解的社會里,豈不是千古的美談?忠厚柔豔和小曼,熱烈誠摯如志摩,遇合在一起,自然要發放火花,燒成一片了,哪裡還顧得到綱常倫教?更哪裡還顧得到宗法家風?當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際社會里成話柄的時候,自己就佩服志摩的純真和小曼的勇敢,到了無以復加。”
我們試著把徐、陸的名字,換成楊過、小龍女,是否也很合拍?而郁達夫所指斥的“綱常倫教、宗法家風”與金庸在《神鵰。後記》所言之“禮法習俗都是暫時性的,但當其存在之時,卻有巨大的社會力量”是否也暗合?
徐志摩,是楊過!!
開什麼玩笑!二人的出身經歷、精神氣質,太多不同。相似的幾點,無非:(一)“不顧一切,帶有激烈的燃燒性”,“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勢非至於將全宇宙都燒成赤地”的熱情;(二)不恤人言,追求個性自由的心聲;(三)到處留情之大眾情人的潛力與做派。
尤其需要注目的是,金庸本人在撰寫《神鵰》之前,遭遇了與徐志摩相似的困境,到香港後,如曹子建初遇洛神,金庸遇到一個人---長城電影公司的當家花旦夏夢。金庸1953年與杜冶芬離婚,夏夢1954年結婚,1956年與第二位夫人朱玫結婚。金庸當時的心境,當與表哥徐志摩深有共鳴,志摩與金庸,‘難兄難弟彼此彼此’。
或謂:金庸57年進入“長城電影公司”,全是為了追求夏夢。據我猜想:金庸進入長城未必與夏夢有關,但離開長城一定跟夏夢有莫大幹系。
如果金庸與夏夢有過開始,那麼59年已經結束,如果根本沒有開篇,那麼到59年的金庸也已經絕望。這種心境體現在楊過‘逐日’的小說情節中,一樣的絕望,一樣的憤懣,又一樣的無助。
1959年,對金庸而言,是相當關鍵的一年。這一年,他離開了長城電影公司以及夏夢,5月20日,創辦了《明報》。
浮士德是在愛情幻滅後,追尋事業的,金庸在此前已發表《射鵰英雄》,夏濟安先生驚呼為“真命天子已出”,然而金庸本人(尤其早年)根本不把武俠小說當作‘事業’經營,唯有“〈明報〉是我畢生的事業和榮譽,是我對社會,對朋友,對同事的責任”;“我寫小說實際上是當時的一種副業,我主要是要辦報紙。報紙要吸引讀者,那麼我寫點小說就增加點讀者。”
就在《明報》開張當天,金庸開始撰寫並連載一部新作品——《神鵰俠侶》。
三毛認為:“金庸小說的特殊之處,就在於它寫出一個人類至今仍捉摸不透的、既可讓人上天堂又可讓人下地獄的‘情’字。而不瞭解金庸與夏夢的這一段情,就不會讀懂他在小說中‘情緣’的描寫。”。
金庸離開夏夢當年創作的《神鵰俠侶》一書,以及小龍女這一形象,尤其如此。
看金庸後來的態度,夏夢對他絕不是完全不假辭色,因此,金庸才會在《明報》創設不久,當夏夢在國外旅行期間,開闢專欄供她發表遊記。80年代初,夏夢投拍的電影《投奔怒海》,片名也是夏夢特意請金庸修改而成。
夏夢在“六七暴動”後移民加拿大,金庸在《明報》特地發表社評《夏夢的春夢》:“ 對於這許多年來,曾使她成名的電影圈,以及一頁在影壇中奮鬥的歷史,夏夢一定會有無限的依戀低徊,可是,她終於走了。這其中,自然會有許多原因,在我們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氣更加新鮮,能使她過著更恬靜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業高峰之際,毅然拋棄一切,還於幽谷,遺世獨立,正是‘去也終須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我們謹於此為她祝福。”
“還於幽谷,遺世獨立”?是否與楊過小龍女“神鵰俠侶絕跡江湖”的情節多有相似?當然,那已經是後來的故事了——距金庸完成《神鵰》,已經5年了。那時的金庸,未嘗不會興起賈寶玉“畢竟沒有看錯林妹妹”的知音之感。雖然與夏妹妹‘偕隱’的,不是他自己。
至此,或許可以猜度楊過與小龍女(如果有)的原型人物:徐志摩——金庸——楊過;陸小曼——夏夢——小龍女。
金庸何以在《神鵰》中安排‘小龍女失貞’情節,並且固執不作修改?是因為貞操觀念亦是‘世俗禮法’之一,對宋人思想限制極大。又或許哪怕僅僅在潛意識中,金庸也不能消除小龍女的原型印記——在遇到現實中的‘楊過’之前,陸小曼與夏夢都曾是別人的女人?
1970年,金庸寫《卅三劍客圖。虯髯客傳》:“ 中國傳統的觀念認為,愛上別人的妻子是不應該的,正面人物決計不可有這種心理,然而寫現代小說,非但不必有這種顧忌,反應去努力發掘人物的內心世界。”不知寫這些文字時的金庸,是否也反觀過自己的‘內心世界’?
至於金庸筆下,田歸農與南蘭,另一個‘ 愛上別人的妻子’的故事,顯然與夏夢無關了。
“終於,在一個熱情的夜晚,賓客侮辱了主人,妻子侮辱了丈夫,母親侮辱了女兒”,讀《飛狐外傳》,似乎很能感應到作者本人的一腔憤懣之情。
1998年,已經74歲的金庸,眼含淚光地說:“是她(第一任太太杜冶芬)背叛了我”。
記得接觸到金庸先生的一些人生介紹。金庸年輕的時候很迷戀長城三公主之一的香港演員夏夢。
金庸曾說:“西施怎樣美麗誰也沒見過,我想她應該長得像夏夢才名不虛傳。”還說:“生活中的夏夢真美,其豔光照得我為之目眩;銀幕上的夏夢更美,明星的風采觀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兒為之勾去。”
為了接近夏夢,金庸很是痴情。那時他已是名滿香江的大才子,卻委屈自己加盟長城影片公司做編劇,為能天天見到同一公司的夏夢。他的才華也讓夏夢欣賞,無奈夏夢與金庸相識時已與商人林葆誠訂婚。夏夢對金庸保持著一份尊重。
從這些金庸的經歷可以看出,金庸小說裡的很多女主角都有夏夢的影子,她們的原型就是夏夢。
據介紹,金庸很注重書香門第,女主角出身好金庸會賦予她女性的優點。反舉例,碧血劍中的女主角出身不好,金庸就把她寫得很愛吃醋,不是大家閨秀。由此可見一斑。
金庸,原名查良鏞,祖籍江西婺源,於1924年2月出生在浙江海寧縣袁花鎮一個顯赫的書香世家。抗戰勝利後,金庸進入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後來到杭州《東南日報》任記者,在此期間,他因工作原因結識了自己的第一位妻子——出生在中產階級家庭的杜冶芬。不久,金庸考入上海《大公報》,被派往香港擔任國際電訊翻譯。1948年秋天,金庸和杜冶芬在上海舉行了盛大的結婚典禮,雙方家長對這樁看上去門當戶對的婚事非常滿意。然而,金庸卻不安於那種富足而平庸的生活,他心裡始終無法捨棄做外交官的夢想,儘管因為當時特殊的歷史情況,他屢屢受挫,卻一直沒有放棄個人奮鬥,一直奔波於內地和香港之間。時間長了,他和妻子的關係越來越冷淡,最終杜冶芬愛上了別人。1953年,金庸在香港報紙發表宣告,以杜冶芬不能生孩子為由,宣佈與她離婚。他後來沉痛地對友人說了這麼一段揪心的話:“你愛一個人,要一生一世愛她,但往往做不到。不是你不想做到,是你沒法做到。世事難料,當初再好的夫妻,日後說不定也會分手……”經過這番沉重打擊,金庸突然領悟到自己在情感世界竟那樣貧窮,他渴望尋覓到一位真正能和自己同甘共苦的愛人。
半年後,金庸邂逅了一位讓他一生難以忘懷的女子,她便是香港長城影業公司的著名影星、有“長城公主”和“香港西施”之稱的夏夢。金庸對容貌不俗、氣質高雅的夏夢一見傾心,覺得真正的愛終於在自己身上降臨了。為了常見到夏夢,金庸進入長城公司編寫劇本,夏夢主演的《絕代佳人》、《午夜琴聲》、《有女懷春》等電影劇本都是金庸完成的,他們的合作非常成功。
然而,金庸對夏夢的愛註定只能是柏拉圖式的,因為此時夏夢已名花有主,早已嫁作商人婦,儘管她非常敬重金庸的才華和人品,也明白他對自己的心意,可是她深愛著自己的丈夫,只能把他視作知己,所以,金庸的這段個人苦戀註定沒有結果。但他特別珍惜這短暫而美麗的愛,他在一篇散文中寫道:“其實跟一個人交往,感覺很深刻。也不一定要天長地久,雖說愛情重恩義,但閃電式的愛情也有很驚心動魄的,二三天也可抵二十年。”
不久,他黯然神傷地離開了長城公司,並懷著失戀的痛苦完成了武俠名著《神鵰俠侶》。細心的讀者發現:《神鵰俠侶》中“小龍女”的一顰一笑,似乎跟夏夢很相似。其實,金庸在“小龍女”身上寄託了自己對理想愛情的渴望和期待:夢中的“她”應該是那種蘭心慧質而又能琴瑟和鳴的女子。可是,理想的佳人又在何方呢?金庸不禁嘆道:“念枉求美眷,良緣安在?”
喪子之痛情感觸礁
1956年5月1日,金庸再次走進了婚姻,第二任太太朱露茜外表典雅而秀麗。她畢業於香港大學,有很高的英語水平,而且意志堅強,是一個敢打敢拼、風風火火的事業型知識女性。1959年,夫婦合作創辦了《明報》,金庸任主編,朱露茜是惟一的女記者,工作緊張而又艱苦。開始時,《明報》銷量不盡如人意,甚至面臨倒閉的危險,而且他們的四個孩子相繼出世,處境更為艱難,有時不得不靠典當物品來維持生活。那時,因為經常熬夜,工作時需要提神,他們就買一杯咖啡,兩人一起喝。日子雖然很艱苦,金庸卻常常感到自己很幸福,覺得自己終於找到了一個知心的愛人。
到1970年,金庸已經寫完14部長、短篇武俠小說,他將作品名稱的首字連成一副對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他的武俠小說在華人世界風靡一時,《時報》也發展成香港暢銷的大報,金庸夫婦還陸續創辦了一些子報,終於走出了困境。然而,隨著事業的逐漸壯大,他們的婚姻開始出現問題:金庸個性是外柔內剛,不會輕易改變,而朱露茜也是個要強的人,在困難的日子裡,尚能形成一種積極進取的合力,即使偶有齟齬,也會很快消解,而一旦渡過難關,外在的壓力小了,兩人之間的矛盾便再也無法掩蓋了。兩人經常以“剛”對“剛”,因為對事業發展方向的看法不同常常爭吵,很快便由意見不合發展到感情傷害。於是,婚姻的裂痕越來越大,金庸不願這段經歷了許多考驗的婚姻結束,他想盡辦法補救,然而,生活並不按他的主觀意願來繼續。不久,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發生了:長子查傳俠自殺!這一變故成為他和朱露茜關係破裂的導火索。金庸對大兒子查傳俠的感情很深,在他的影響下,這個孩子11歲時就開始發表文章,後來去紐約哥倫比亞大學讀書。相反,查傳俠和母親的關係卻不好,因為朱露茜經常大發脾氣,動輒和丈夫吵鬧,也聽不進兒子的多次苦勸,以至於有一段時間查傳俠不再理她。目睹了父母的不和後,查傳俠覺得自己生活在這樣一個家庭裡很悲哀,對人生充滿了種種悲觀的想法。1976年10月,年僅19歲的他因與女友吵架,一時想不開,便自殺了。金庸與朱露茜無法接受這種巨大的喪子之痛,都覺得對方應為孩子的死負責,兩人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已無從化解。
一波三折再出“圍城”
這天晚上,金庸失魂落魄地在一家酒吧獨自喝悶酒,引起一名女侍應生的注意。她叫林樂怡,在這家酒吧做兼職,她覺得眼前這個失意的男人似乎很面熟,再一看,竟是大名鼎鼎的武俠小說家金庸。借酒澆愁愁更愁,午夜時分,金庸終於完全醉了,伏在餐桌上呼呼大睡起來。
林樂怡嚇了一跳,忙把金庸酩酊大醉的情況報告給女老闆。老闆也束手無策:酒吧裡只有三名女侍應生,大家不知怎樣與金庸的家人聯絡,可她們又不能狠心將酒醉的大作家推到門外,老闆只好吩咐林樂怡和另外兩名女侍應生將金庸攙扶到裡間的一張空床上。然後,她讓林樂怡守一會兒,待他醒來問明住址再用車送走。
大約一個小時後,金庸醒了過來,他頭痛欲裂,忽然看到旁邊坐著一位年輕的姑娘,正笑吟吟地望著自己,不禁吃了一驚,趕緊掙扎著坐了起來。林樂怡關切地問:“金庸先生,您好些了嗎?您在我們店裡喝醉了。”說完,她便給金庸送上一杯茶。金庸對她表示感謝,並從交談中知道了她的名字。這時,他仔細地打量了一下林樂怡,發現她身材修長,面若桃花,一對杏眼裡的目光溫柔而親切。不知為什麼,看著充滿朝氣和活力的林樂怡,金庸略有些失神,他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心中驀然有了莫名的傷感。
林樂怡關切地說:“金庸先生,我很喜歡您的武俠小說,特別是《神鵰俠侶》,我已經看了好幾遍了。酒喝多了傷身體,我們都等著您寫出新的作品呢!”在失意的時候聽到這麼溫存的話語,金庸很感動,長期生活在名利光環裡的他見過了太多的浮華和虛假,可現在卻覺得這個年輕的女孩身上有一種值得信賴的品格,就把自己的痛苦和煩惱都傾訴給她。從此,這兩個相差29歲的人成了忘年交,在林樂怡眼裡,金庸不僅是博學的師長,更是一個時常很脆弱、需要理解的大朋友。
不久,金庸夫婦創辦的《華人夜報》出現內訌,因朱露茜與總編輯王世瑜之間長期隱藏的矛盾突然激化,最終導致因王世瑜辭職並帶走大批得力員工而使該報被迫停辦。面對這一切,剛愎自用的朱露茜不檢討自己,反而遷怒金庸。結果,他們又大吵了一通,這次爭吵讓兩人都意識到婚姻已到盡頭,朱終於正式提出分手。儘管金庸也覺得他與朱的婚姻很難再維持下去,可還是堅持拖一拖,給對方多一點兒時間考慮。在那段最苦惱的日子裡,林樂怡給了金庸很多善意的開導和安慰,她說:“不管什麼人,在困難時都應該得到同情和幫助。”心地善良的她不願看到金庸的家庭支離破碎,希望他們重歸於好,可不久後卻發生了一件讓她深感難堪的事。
這天,金庸又來到酒吧,因店內客人不多,閒下來的林樂怡便和金庸聊天,想排解他心中的鬱悶。就在此時,朱竟意外地闖了進來,不由分說便對林樂怡橫加指責。金庸氣得全身發抖,心臟病發作,差點兒休克過去。朱卻像沒看到一樣,出完氣便揚長而去。又羞又氣的林樂怡忍住內心的羞辱,給金庸叫來醫生進行檢查,金庸對這個心地善良、寬容大度的姑娘充滿了感激。然而,幾天後,當金庸再去酒吧時,卻見不到林樂怡了,女老闆說,林樂怡對那天發生的事非常不安,為了不影響金庸夫妻的關係和酒吧的聲譽,她毅然辭了職。聽到這些,金庸覺得自己很對不起林樂怡,他百感交集,悵然若失地離開了酒吧。
這一次離婚是金庸提出來的,朱開始不同意,硬說是金庸另結新歡導致他們不和。但金庸決心已下,朱覺得再拖下去對自己也沒什麼好處,就答應了,但她同時提出兩個離婚條件:金庸必須付她一大筆補償費;不管三個孩子跟誰,金庸再婚不能再有孩子。另外她還有一個附加條件:如果離婚後發現有欺詐行為,將再度起訴。對這些苛刻而自私的條件,金庸全都答應了,他只求儘快解脫。
紅顏知己相伴相隨
結束了這段痛苦的婚姻,金庸內心產生了強烈的挫折感,他覺得自己寫了那麼多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卻未能經營好自己的婚姻,真是一種悲哀。他感到,完美的受情只是自己追求的一個虛幻的夢,現在夢醒了,儘管很痛苦,但他終於踩在了真實的土地上。不知為什麼,金庸心裡一直覺得自己應該給失去工作的林樂怡一點兒補償,費了一番周折後,他終於找到了她。林樂怡得知金庸的來意後,表示堅決反對,她說:“我敬重您,衷心希望您幸福,暫時丟了工作沒關係,我可以再找。”金庸聽罷,心裡充滿了無言的感動。
金庸的朋友們終於知道他有了一個紅顏知己,他們都惦記著金庸今後的生活,就想法把他與林樂怡往一起撮合。金庸雖然喜歡林樂怡,可他堅決反對,理由是林樂怡不可能答應,因為兩人歲數相差懸殊,恐怕誤了她的青春。但朋友們決定試試看,就直接去問林樂怡,林樂怡躊躇不定,最後還是搖了搖頭。問她為什麼,她不說,其實她的內心已對飽受感情創傷的金庸產生一種複雜的情愫,她愛慕他的才華,很想照顧好他的後半生,可金庸畢竟是名人,她擔心世俗的流言蜚語。
就在此時,金庸病倒了,兒女們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能隨時守在他身邊,林樂怡覺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觀,於是就主動前去照顧金庸。金庸很快痊癒了,林樂怡又要離開,他情不自禁地拉住了她的手,悲悽地問:“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林樂怡的臉紅了,慌忙說:“不,我是怕……我再考慮一下吧。”然後,她慌亂地離去了。
兩天後,林樂怡告訴金庸,她決定一輩子和他生活在一起,可此時金庸又猶豫了,他想起離婚時朱提出的條件。但林樂怡早已知道此事,她沒有流露出半點兒不快,而是溫柔地微笑著說:“這也好,今後我正好把全部時間和精力用來照顧你。”金庸深情地看著她,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久,他們舉行了簡單的婚禮,婚後,金庸依依不捨地把嬌妻送到澳洲留學,這一去就是4年。留學期間,林樂怡有不少追求者,金庸對此事很大度,有一次還在電話裡說如果遇到更好的人,請她慎重考慮。結果,林樂怡第一次衝他發了火,說自己早就把一顆心給了他,忍受寂寞之苦到澳洲留學就是為了能和他有更多的共同語言,便於今後協助他工作。林樂怡學成後,一天也沒有多呆就回來了,很快成了“金大俠”的得力助手。她與金庸前妻生的三個孩子相處得很好,是一位真正的賢妻良母,時間長了,連朱也自嘆不如。對此,金庸非常滿意,在一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現在這個太太雖然不是孩子們的親生母親,但大家相處得很好。前妻也常常來和我們聚會,一起吃飯,有事我們還要幫她。”
1995年春季裡的一天,金庸在家中突發心臟病,當時,林樂怡急得直哭,趕緊送他進醫院搶救。院方作了很大努力,成功地為金庸進行了“小球彈性通塞手術”,使他轉危為安。在最危險的幾天裡,林樂怡一連50多個小時不合眼,寸步不離地守在病床邊。還有一次,醫生說金庸雙腎功能衰竭,可能需要腎移植,樂怡當即表示,她願獻給丈夫一個腎。儘管後來不必做此手術病就好轉了,金庸心裡對妻子的一片深情仍非常感動。
凡金庸寫的劇本,夏夢都擔綱主演,二人的合作令人豔羨。投拍電影《投奔怒海》,夏夢是老闆,許鞍華執導,而這電影名字卻是夏夢特請金庸改出來的。夏夢在1954年“嫁作商人婦”,並於1967年9月移民加拿大。當時,《明報》曾以罕見的頭版全版報道。金庸還特寫社評《夏夢的春夢》,稱夏夢為“善女人”,還寫詩詠她:“去也終須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可謂才子風流。
小龍女的名字比她的來歷更加蹊蹺莫名。她本是被扔在重陽宮外的棄嬰,被古墓派第二代傳人收養,並授以武功。“丘處機道:‘這姓龍的女子名字叫作甚麼,外人自然無從得知,那些邪魔外道都叫她小龍女,咱們也就這般稱呼她罷’”,而‘那些邪魔外道’之所以知道世間有小龍女其人,得諸她的師姊李莫愁。
小龍女的父親姓龍?她媽姓龍?還是她師父姓龍?這名字是她父母起的?她師父起的?還是她自己起的?
這個問題困擾我十餘載,總算於2007年大徹大悟:小龍女的名字,是金庸給起的!
我在《破譯金庸密碼》中這樣解讀這個名字:小龍女——在楊過口中呼作“龍兒”。金庸的表哥徐志摩《愛眉小札》對陸小曼的稱呼計有:“小龍”、“愛龍”、“龍龍”、“我最甜的龍兒”四種。徐詩《我來揚子江邊買一把蓮蓬》:“忍含著一眼悲淚——我想著你,我想著你,啊小龍!”。
此外,沒有多作解釋。
此後承網友寒雪牽魂簫教示:“小龍女這個名字應該得自‘吳城小龍女’,吳城小龍女的詞‘荊州亭題柱’後人評價很高,被收錄進了《白香詞譜》作範詞。但她的生平事蹟不詳。《白香詞譜》金庸焉有不看之理?”
有些網友誇我‘淵博’,於我絕對是‘不虞之譽’,我的‘淵博’程度只夠讓我知道真正的‘淵博’是怎麼回事。例如《白香詞譜》就不曾寓目,‘吳城小龍女’其人此前也是聞所未聞。
或許小龍女之名,與‘吳城小龍女’其人確有關聯?而我的初衷終於未改:《神鵰俠侶》一書與徐志摩陸小曼的驚世婚戀關係實非淺鮮。或許是我太過敏,總感覺這70年來許多言情作品的背後,隱約可見徐志摩的背影。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讀《神鵰俠侶》!〈神鵰〉說是武俠小說,毋寧認作言情之作。金庸立意要寫出一個驚世駭俗、驚天動地、驚心動魄、驚濤駭浪的愛情傳說。小說當然出自虛構,想來以金庸的大才,也不能完全向壁虛造,一無所本,多多少少總是以自己所遭遇或所聞見的實事為藍本,加以提煉、敷演而成。
“〈神鵰〉企圖透過楊過這個角色,抒寫世間禮法習俗對人心靈和行為的拘束。禮法習俗都是暫時性的,但當其存在之時,卻有巨大的社會力量。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心目中當然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楊過時代卻是天經地義。”(〈神鵰。後記〉)
如果〈神鵰〉故事確有藍本,一定與“世間禮法習俗對人心靈和行為的拘束”有關,但不會是師生戀,因為“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心目中當然根本不存在”,不僅不復存在,甚至成為時尚,例如我們的文化旗手偉大的魯迅先生就是與自己的學生許廣平先同居後結婚的,當時也不見社會有多大的反對反應。
1915年前後,查家“敬業堂”赫山房查樞卿成親,娶徐申如(徐志摩的尊翁)的堂妹徐祿為妻。先後生下良鏗、良鏞、良鈺、良鎬四子。年幼時,查良鏞常隨父母到舅家作客,與表兄徐志摩曾有數面之緣。1931年,志摩遇難身亡,翌年春上,靈柩迎回海寧安葬,8歲的查良鏞隨母前往弔唁。
1922年,徐志摩和有夫之婦陸小曼墜入情網,與原配夫人張幼儀協議離婚,此舉觸犯、挑戰了當時的‘世俗禮法’,遭到包括父母在內的親朋好友的一致反對,社會上文壇中也是一片譴責、怒斥之聲。在世人的冷眼觀照下,二人終於在一起了,他們暇時也回海寧,住在新建“清遠樓”,徐志摩稱之為“香巢”。此巢今日猶存,大門匾額為“詩人徐志摩故居”字樣,匾額下端有“表弟金庸敬題”的落款。
海寧很小一座縣城,相信金庸在1937年離開故鄉前的十數年,不知多少次經過這座‘香巢’。對自己的表哥和他的傳奇婚戀(1963年,梁實秋撰文為老友抱屈“徐志摩的文名幾乎被他的風流韻事所掩”)一定不會陌生。
徐陸婚戀,既失歡於父母,不容於師友,亦見譏於親族,包括他的姻親查良鏞一家。1931年志摩乘飛機失事遇難後,查家挽以“司勳綺語焚難盡,僕射餘情懺較多”之句。這是我見過的最不厚道的輓聯。用的是杜牧(司勳)、(關盼盼故主)張建封(僕射)故事,完全從逝者的感情生活著眼,多有微言非議:徐志摩的詩歌與書信中的種種‘綺語’,應當‘焚’卻,只患‘難盡’耳!
誰寫的?!當然不是金庸,那年他7歲。是他父輩或祖輩寫的,代表了當時查府老輩對徐、陸戀的態度,以及關注程度。可以推定:這件事,多年以後,在金庸家庭,仍然會是日常講論的話題,未必沒有長輩對金庸進行‘機會教育’,令少年金庸耳熟能詳。
只是,那個年代跟今天極其相似,父子兩代的思想幾乎南轅北轍,父輩反對反感的,往往正是下一代衷心向往的。在金庸的‘少年維特’階段,對錶哥的這段戀情,不能毫無感覺。他後來追述自己少年時,讀過表哥的《西湖記》與詩作,受益良多。問題是:《愛眉小札》他沒讀過?《眉軒瑣語》也沒讀過?不會吧?
郭靖對於楊過而言,既是師,亦似父,楊過娶師為妻,最在意的是郭靖的態度,而郭靖是強烈反對的:“過兒,你可要立定腳跟,好好做人,別鬧得身敗名裂……過兒,我心裡好疼,你明白麼?我寧可你死了,也不願你做壞事,你明白麼?”
而志摩是梁啟超先生的關門弟子,梁先生也是堅決反對他和陸小曼婚姻的,經不住胡適先生反覆遊說,才勉強答應做證婚人。在婚禮致辭中,梁任公以嚴師的身份,當著一百多位來賓的面,滔滔訓話:“徐志摩,陸小曼,你們聽著,你們都是離過婚,又重新結婚的,這全是由於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我作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還認我這個先生的話——又作為今天這場婚禮的證婚人,我送你們一句話:祝你們這是此生最後一次結婚。”
這份別出心裁的‘證婚詞’如今陳列在海寧徐志摩故居,2003年,金庸回鄉,據報載:“金庸讀著梁啟超的證婚詞,會心地笑”,“會心處不必在遠”,看到這條新聞,我也裝模作樣,跟著‘會心地笑’。
真正理解徐志摩的是他小學同學郁達夫:“他們的一段濃情,若在進步的社會里,有理解的社會里,豈不是千古的美談?忠厚柔豔和小曼,熱烈誠摯如志摩,遇合在一起,自然要發放火花,燒成一片了,哪裡還顧得到綱常倫教?更哪裡還顧得到宗法家風?當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際社會里成話柄的時候,自己就佩服志摩的純真和小曼的勇敢,到了無以復加。”
我們試著把徐、陸的名字,換成楊過、小龍女,是否也很合拍?而郁達夫所指斥的“綱常倫教、宗法家風”與金庸在《神鵰。後記》所言之“禮法習俗都是暫時性的,但當其存在之時,卻有巨大的社會力量”是否也暗合?
徐志摩,是楊過!!
開什麼玩笑!二人的出身經歷、精神氣質,太多不同。相似的幾點,無非:(一)“不顧一切,帶有激烈的燃燒性”,“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勢非至於將全宇宙都燒成赤地”的熱情;(二)不恤人言,追求個性自由的心聲;(三)到處留情之大眾情人的潛力與做派。
尤其需要注目的是,金庸本人在撰寫《神鵰》之前,遭遇了與徐志摩相似的困境,到香港後,如曹子建初遇洛神,金庸遇到一個人---長城電影公司的當家花旦夏夢。金庸1953年與杜冶芬離婚,夏夢1954年結婚,1956年與第二位夫人朱玫結婚。金庸當時的心境,當與表哥徐志摩深有共鳴,志摩與金庸,‘難兄難弟彼此彼此’。
或謂:金庸57年進入“長城電影公司”,全是為了追求夏夢。據我猜想:金庸進入長城未必與夏夢有關,但離開長城一定跟夏夢有莫大幹系。
如果金庸與夏夢有過開始,那麼59年已經結束,如果根本沒有開篇,那麼到59年的金庸也已經絕望。這種心境體現在楊過‘逐日’的小說情節中,一樣的絕望,一樣的憤懣,又一樣的無助。
1959年,對金庸而言,是相當關鍵的一年。這一年,他離開了長城電影公司以及夏夢,5月20日,創辦了《明報》。
浮士德是在愛情幻滅後,追尋事業的,金庸在此前已發表《射鵰英雄》,夏濟安先生驚呼為“真命天子已出”,然而金庸本人(尤其早年)根本不把武俠小說當作‘事業’經營,唯有“〈明報〉是我畢生的事業和榮譽,是我對社會,對朋友,對同事的責任”;“我寫小說實際上是當時的一種副業,我主要是要辦報紙。報紙要吸引讀者,那麼我寫點小說就增加點讀者。”
就在《明報》開張當天,金庸開始撰寫並連載一部新作品——《神鵰俠侶》。
三毛認為:“金庸小說的特殊之處,就在於它寫出一個人類至今仍捉摸不透的、既可讓人上天堂又可讓人下地獄的‘情’字。而不瞭解金庸與夏夢的這一段情,就不會讀懂他在小說中‘情緣’的描寫。”。
金庸離開夏夢當年創作的《神鵰俠侶》一書,以及小龍女這一形象,尤其如此。
看金庸後來的態度,夏夢對他絕不是完全不假辭色,因此,金庸才會在《明報》創設不久,當夏夢在國外旅行期間,開闢專欄供她發表遊記。80年代初,夏夢投拍的電影《投奔怒海》,片名也是夏夢特意請金庸修改而成。
夏夢在“六七暴動”後移民加拿大,金庸在《明報》特地發表社評《夏夢的春夢》:“ 對於這許多年來,曾使她成名的電影圈,以及一頁在影壇中奮鬥的歷史,夏夢一定會有無限的依戀低徊,可是,她終於走了。這其中,自然會有許多原因,在我們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氣更加新鮮,能使她過著更恬靜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業高峰之際,毅然拋棄一切,還於幽谷,遺世獨立,正是‘去也終須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我們謹於此為她祝福。”
“還於幽谷,遺世獨立”?是否與楊過小龍女“神鵰俠侶絕跡江湖”的情節多有相似?當然,那已經是後來的故事了——距金庸完成《神鵰》,已經5年了。那時的金庸,未嘗不會興起賈寶玉“畢竟沒有看錯林妹妹”的知音之感。雖然與夏妹妹‘偕隱’的,不是他自己。
至此,或許可以猜度楊過與小龍女(如果有)的原型人物:徐志摩——金庸——楊過;陸小曼——夏夢——小龍女。
金庸何以在《神鵰》中安排‘小龍女失貞’情節,並且固執不作修改?是因為貞操觀念亦是‘世俗禮法’之一,對宋人思想限制極大。又或許哪怕僅僅在潛意識中,金庸也不能消除小龍女的原型印記——在遇到現實中的‘楊過’之前,陸小曼與夏夢都曾是別人的女人?
1970年,金庸寫《卅三劍客圖。虯髯客傳》:“ 中國傳統的觀念認為,愛上別人的妻子是不應該的,正面人物決計不可有這種心理,然而寫現代小說,非但不必有這種顧忌,反應去努力發掘人物的內心世界。”不知寫這些文字時的金庸,是否也反觀過自己的‘內心世界’?
至於金庸筆下,田歸農與南蘭,另一個‘ 愛上別人的妻子’的故事,顯然與夏夢無關了。
“終於,在一個熱情的夜晚,賓客侮辱了主人,妻子侮辱了丈夫,母親侮辱了女兒”,讀《飛狐外傳》,似乎很能感應到作者本人的一腔憤懣之情。
1998年,已經74歲的金庸,眼含淚光地說:“是她(第一任太太杜冶芬)背叛了我”。
記得接觸到金庸先生的一些人生介紹。金庸年輕的時候很迷戀長城三公主之一的香港演員夏夢。
金庸曾說:“西施怎樣美麗誰也沒見過,我想她應該長得像夏夢才名不虛傳。”還說:“生活中的夏夢真美,其豔光照得我為之目眩;銀幕上的夏夢更美,明星的風采觀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兒為之勾去。”
為了接近夏夢,金庸很是痴情。那時他已是名滿香江的大才子,卻委屈自己加盟長城影片公司做編劇,為能天天見到同一公司的夏夢。他的才華也讓夏夢欣賞,無奈夏夢與金庸相識時已與商人林葆誠訂婚。夏夢對金庸保持著一份尊重。
從這些金庸的經歷可以看出,金庸小說裡的很多女主角都有夏夢的影子,她們的原型就是夏夢。
據介紹,金庸很注重書香門第,女主角出身好金庸會賦予她女性的優點。反舉例,碧血劍中的女主角出身不好,金庸就把她寫得很愛吃醋,不是大家閨秀。由此可見一斑。
金庸,原名查良鏞,祖籍江西婺源,於1924年2月出生在浙江海寧縣袁花鎮一個顯赫的書香世家。抗戰勝利後,金庸進入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後來到杭州《東南日報》任記者,在此期間,他因工作原因結識了自己的第一位妻子——出生在中產階級家庭的杜冶芬。不久,金庸考入上海《大公報》,被派往香港擔任國際電訊翻譯。1948年秋天,金庸和杜冶芬在上海舉行了盛大的結婚典禮,雙方家長對這樁看上去門當戶對的婚事非常滿意。然而,金庸卻不安於那種富足而平庸的生活,他心裡始終無法捨棄做外交官的夢想,儘管因為當時特殊的歷史情況,他屢屢受挫,卻一直沒有放棄個人奮鬥,一直奔波於內地和香港之間。時間長了,他和妻子的關係越來越冷淡,最終杜冶芬愛上了別人。1953年,金庸在香港報紙發表宣告,以杜冶芬不能生孩子為由,宣佈與她離婚。他後來沉痛地對友人說了這麼一段揪心的話:“你愛一個人,要一生一世愛她,但往往做不到。不是你不想做到,是你沒法做到。世事難料,當初再好的夫妻,日後說不定也會分手……”經過這番沉重打擊,金庸突然領悟到自己在情感世界竟那樣貧窮,他渴望尋覓到一位真正能和自己同甘共苦的愛人。
半年後,金庸邂逅了一位讓他一生難以忘懷的女子,她便是香港長城影業公司的著名影星、有“長城公主”和“香港西施”之稱的夏夢。金庸對容貌不俗、氣質高雅的夏夢一見傾心,覺得真正的愛終於在自己身上降臨了。為了常見到夏夢,金庸進入長城公司編寫劇本,夏夢主演的《絕代佳人》、《午夜琴聲》、《有女懷春》等電影劇本都是金庸完成的,他們的合作非常成功。
然而,金庸對夏夢的愛註定只能是柏拉圖式的,因為此時夏夢已名花有主,早已嫁作商人婦,儘管她非常敬重金庸的才華和人品,也明白他對自己的心意,可是她深愛著自己的丈夫,只能把他視作知己,所以,金庸的這段個人苦戀註定沒有結果。但他特別珍惜這短暫而美麗的愛,他在一篇散文中寫道:“其實跟一個人交往,感覺很深刻。也不一定要天長地久,雖說愛情重恩義,但閃電式的愛情也有很驚心動魄的,二三天也可抵二十年。”
不久,他黯然神傷地離開了長城公司,並懷著失戀的痛苦完成了武俠名著《神鵰俠侶》。細心的讀者發現:《神鵰俠侶》中“小龍女”的一顰一笑,似乎跟夏夢很相似。其實,金庸在“小龍女”身上寄託了自己對理想愛情的渴望和期待:夢中的“她”應該是那種蘭心慧質而又能琴瑟和鳴的女子。可是,理想的佳人又在何方呢?金庸不禁嘆道:“念枉求美眷,良緣安在?”
喪子之痛情感觸礁
1956年5月1日,金庸再次走進了婚姻,第二任太太朱露茜外表典雅而秀麗。她畢業於香港大學,有很高的英語水平,而且意志堅強,是一個敢打敢拼、風風火火的事業型知識女性。1959年,夫婦合作創辦了《明報》,金庸任主編,朱露茜是惟一的女記者,工作緊張而又艱苦。開始時,《明報》銷量不盡如人意,甚至面臨倒閉的危險,而且他們的四個孩子相繼出世,處境更為艱難,有時不得不靠典當物品來維持生活。那時,因為經常熬夜,工作時需要提神,他們就買一杯咖啡,兩人一起喝。日子雖然很艱苦,金庸卻常常感到自己很幸福,覺得自己終於找到了一個知心的愛人。
到1970年,金庸已經寫完14部長、短篇武俠小說,他將作品名稱的首字連成一副對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他的武俠小說在華人世界風靡一時,《時報》也發展成香港暢銷的大報,金庸夫婦還陸續創辦了一些子報,終於走出了困境。然而,隨著事業的逐漸壯大,他們的婚姻開始出現問題:金庸個性是外柔內剛,不會輕易改變,而朱露茜也是個要強的人,在困難的日子裡,尚能形成一種積極進取的合力,即使偶有齟齬,也會很快消解,而一旦渡過難關,外在的壓力小了,兩人之間的矛盾便再也無法掩蓋了。兩人經常以“剛”對“剛”,因為對事業發展方向的看法不同常常爭吵,很快便由意見不合發展到感情傷害。於是,婚姻的裂痕越來越大,金庸不願這段經歷了許多考驗的婚姻結束,他想盡辦法補救,然而,生活並不按他的主觀意願來繼續。不久,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發生了:長子查傳俠自殺!這一變故成為他和朱露茜關係破裂的導火索。金庸對大兒子查傳俠的感情很深,在他的影響下,這個孩子11歲時就開始發表文章,後來去紐約哥倫比亞大學讀書。相反,查傳俠和母親的關係卻不好,因為朱露茜經常大發脾氣,動輒和丈夫吵鬧,也聽不進兒子的多次苦勸,以至於有一段時間查傳俠不再理她。目睹了父母的不和後,查傳俠覺得自己生活在這樣一個家庭裡很悲哀,對人生充滿了種種悲觀的想法。1976年10月,年僅19歲的他因與女友吵架,一時想不開,便自殺了。金庸與朱露茜無法接受這種巨大的喪子之痛,都覺得對方應為孩子的死負責,兩人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已無從化解。
一波三折再出“圍城”
這天晚上,金庸失魂落魄地在一家酒吧獨自喝悶酒,引起一名女侍應生的注意。她叫林樂怡,在這家酒吧做兼職,她覺得眼前這個失意的男人似乎很面熟,再一看,竟是大名鼎鼎的武俠小說家金庸。借酒澆愁愁更愁,午夜時分,金庸終於完全醉了,伏在餐桌上呼呼大睡起來。
林樂怡嚇了一跳,忙把金庸酩酊大醉的情況報告給女老闆。老闆也束手無策:酒吧裡只有三名女侍應生,大家不知怎樣與金庸的家人聯絡,可她們又不能狠心將酒醉的大作家推到門外,老闆只好吩咐林樂怡和另外兩名女侍應生將金庸攙扶到裡間的一張空床上。然後,她讓林樂怡守一會兒,待他醒來問明住址再用車送走。
大約一個小時後,金庸醒了過來,他頭痛欲裂,忽然看到旁邊坐著一位年輕的姑娘,正笑吟吟地望著自己,不禁吃了一驚,趕緊掙扎著坐了起來。林樂怡關切地問:“金庸先生,您好些了嗎?您在我們店裡喝醉了。”說完,她便給金庸送上一杯茶。金庸對她表示感謝,並從交談中知道了她的名字。這時,他仔細地打量了一下林樂怡,發現她身材修長,面若桃花,一對杏眼裡的目光溫柔而親切。不知為什麼,看著充滿朝氣和活力的林樂怡,金庸略有些失神,他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心中驀然有了莫名的傷感。
林樂怡關切地說:“金庸先生,我很喜歡您的武俠小說,特別是《神鵰俠侶》,我已經看了好幾遍了。酒喝多了傷身體,我們都等著您寫出新的作品呢!”在失意的時候聽到這麼溫存的話語,金庸很感動,長期生活在名利光環裡的他見過了太多的浮華和虛假,可現在卻覺得這個年輕的女孩身上有一種值得信賴的品格,就把自己的痛苦和煩惱都傾訴給她。從此,這兩個相差29歲的人成了忘年交,在林樂怡眼裡,金庸不僅是博學的師長,更是一個時常很脆弱、需要理解的大朋友。
不久,金庸夫婦創辦的《華人夜報》出現內訌,因朱露茜與總編輯王世瑜之間長期隱藏的矛盾突然激化,最終導致因王世瑜辭職並帶走大批得力員工而使該報被迫停辦。面對這一切,剛愎自用的朱露茜不檢討自己,反而遷怒金庸。結果,他們又大吵了一通,這次爭吵讓兩人都意識到婚姻已到盡頭,朱終於正式提出分手。儘管金庸也覺得他與朱的婚姻很難再維持下去,可還是堅持拖一拖,給對方多一點兒時間考慮。在那段最苦惱的日子裡,林樂怡給了金庸很多善意的開導和安慰,她說:“不管什麼人,在困難時都應該得到同情和幫助。”心地善良的她不願看到金庸的家庭支離破碎,希望他們重歸於好,可不久後卻發生了一件讓她深感難堪的事。
這天,金庸又來到酒吧,因店內客人不多,閒下來的林樂怡便和金庸聊天,想排解他心中的鬱悶。就在此時,朱竟意外地闖了進來,不由分說便對林樂怡橫加指責。金庸氣得全身發抖,心臟病發作,差點兒休克過去。朱卻像沒看到一樣,出完氣便揚長而去。又羞又氣的林樂怡忍住內心的羞辱,給金庸叫來醫生進行檢查,金庸對這個心地善良、寬容大度的姑娘充滿了感激。然而,幾天後,當金庸再去酒吧時,卻見不到林樂怡了,女老闆說,林樂怡對那天發生的事非常不安,為了不影響金庸夫妻的關係和酒吧的聲譽,她毅然辭了職。聽到這些,金庸覺得自己很對不起林樂怡,他百感交集,悵然若失地離開了酒吧。
這一次離婚是金庸提出來的,朱開始不同意,硬說是金庸另結新歡導致他們不和。但金庸決心已下,朱覺得再拖下去對自己也沒什麼好處,就答應了,但她同時提出兩個離婚條件:金庸必須付她一大筆補償費;不管三個孩子跟誰,金庸再婚不能再有孩子。另外她還有一個附加條件:如果離婚後發現有欺詐行為,將再度起訴。對這些苛刻而自私的條件,金庸全都答應了,他只求儘快解脫。
紅顏知己相伴相隨
結束了這段痛苦的婚姻,金庸內心產生了強烈的挫折感,他覺得自己寫了那麼多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卻未能經營好自己的婚姻,真是一種悲哀。他感到,完美的受情只是自己追求的一個虛幻的夢,現在夢醒了,儘管很痛苦,但他終於踩在了真實的土地上。不知為什麼,金庸心裡一直覺得自己應該給失去工作的林樂怡一點兒補償,費了一番周折後,他終於找到了她。林樂怡得知金庸的來意後,表示堅決反對,她說:“我敬重您,衷心希望您幸福,暫時丟了工作沒關係,我可以再找。”金庸聽罷,心裡充滿了無言的感動。
金庸的朋友們終於知道他有了一個紅顏知己,他們都惦記著金庸今後的生活,就想法把他與林樂怡往一起撮合。金庸雖然喜歡林樂怡,可他堅決反對,理由是林樂怡不可能答應,因為兩人歲數相差懸殊,恐怕誤了她的青春。但朋友們決定試試看,就直接去問林樂怡,林樂怡躊躇不定,最後還是搖了搖頭。問她為什麼,她不說,其實她的內心已對飽受感情創傷的金庸產生一種複雜的情愫,她愛慕他的才華,很想照顧好他的後半生,可金庸畢竟是名人,她擔心世俗的流言蜚語。
就在此時,金庸病倒了,兒女們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能隨時守在他身邊,林樂怡覺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觀,於是就主動前去照顧金庸。金庸很快痊癒了,林樂怡又要離開,他情不自禁地拉住了她的手,悲悽地問:“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林樂怡的臉紅了,慌忙說:“不,我是怕……我再考慮一下吧。”然後,她慌亂地離去了。
兩天後,林樂怡告訴金庸,她決定一輩子和他生活在一起,可此時金庸又猶豫了,他想起離婚時朱提出的條件。但林樂怡早已知道此事,她沒有流露出半點兒不快,而是溫柔地微笑著說:“這也好,今後我正好把全部時間和精力用來照顧你。”金庸深情地看著她,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久,他們舉行了簡單的婚禮,婚後,金庸依依不捨地把嬌妻送到澳洲留學,這一去就是4年。留學期間,林樂怡有不少追求者,金庸對此事很大度,有一次還在電話裡說如果遇到更好的人,請她慎重考慮。結果,林樂怡第一次衝他發了火,說自己早就把一顆心給了他,忍受寂寞之苦到澳洲留學就是為了能和他有更多的共同語言,便於今後協助他工作。林樂怡學成後,一天也沒有多呆就回來了,很快成了“金大俠”的得力助手。她與金庸前妻生的三個孩子相處得很好,是一位真正的賢妻良母,時間長了,連朱也自嘆不如。對此,金庸非常滿意,在一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現在這個太太雖然不是孩子們的親生母親,但大家相處得很好。前妻也常常來和我們聚會,一起吃飯,有事我們還要幫她。”
1995年春季裡的一天,金庸在家中突發心臟病,當時,林樂怡急得直哭,趕緊送他進醫院搶救。院方作了很大努力,成功地為金庸進行了“小球彈性通塞手術”,使他轉危為安。在最危險的幾天裡,林樂怡一連50多個小時不合眼,寸步不離地守在病床邊。還有一次,醫生說金庸雙腎功能衰竭,可能需要腎移植,樂怡當即表示,她願獻給丈夫一個腎。儘管後來不必做此手術病就好轉了,金庸心裡對妻子的一片深情仍非常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