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從幾世紀起,日本變成了一個等級森嚴的國家。或許是部曲制的強人身依附關係崩潰之後,依照分工的不同,產生了等級差異,或許是農耕文化發展之後,對以漁獵為生的初民們產生了心理上的歧視,或許是古代征服戰爭中的俘虜無法處理,最終轉化成了賤民,又或者是從印度聘請僧侶赴日,接受了種姓制度的薰陶,日本也誕生了“賤民”等級。井上清先生在《日本歷史》中說:“自從古代天皇制形成依賴,任何一個時代都有過把一部分人民定成賤民的事例。”
類似種姓制度下的賤民或中亞的齊米,日本的“賤民”等級也是不可接觸者,且在社會生活中被嚴格區分對待。他們主要分為兩類——穢多和非人。穢多是從事“不潔”職業的人,比如屠宰牲畜、鞣製皮革、埋葬屍體、行刑、拾荒等,非人則多是乞丐、算命先生、監獄看守。
從居住條件來看,賤民保持著山地居民的生活習慣。日本育種學專家、佐賀大學教授和佐野喜久認為,日本的水稻是公元前四世紀之後從中國直接傳入的,首先登陸了北九州地區,由此分為南北兩路,逐漸普及到日本東部,直到東北地區的仙台平原。生活方式隨著生產方式的轉變而轉變,大量人口從山地轉移到了平原,因此而逐漸發展出了部民制和奴婢制,也就是原始奴隸制。
而在此之前,日本人的生活,用語言學家大野晉的話來說,是:“只要與自然和諧相處,就能夠生存下去。沒有必要煞費苦心地思索生活的目的或手段。”
穢多和非人的產生,是人口從山地大量轉移至平地之後的事,他們被趕進了河岔處無法耕種的溼地,或山間貧瘠之地中,因而不能以農業為生,也無法遷居。他們居住的地方,被稱為四腳村,民間要提到這裡,只用手指比劃一個“四”,並不出聲,害怕出口就沾染上汙穢。穢多和非人們以何為生呢?一是吃一般不會有人吃的牲畜肉和內臟,二是從事固定的幾種手工業、文化技藝、勞役工作以交換口糧。
不僅如此,穢多和非人的生命權也得不到保障。在江戶時代,發生過町人與穢多相爭,穢多被殺的案件,負責審理此案的町奉行所宣佈町人無罪:“穢多的身份,只抵一般町人的七分之一,如果再有六名穢多被殺,方能處死一名下等町人。”
這種情況到一八七一年才有所扭轉。這一年,明治政府宣佈舊身份制度,將國民分為皇族、華族、士族、平民四等,並宣佈四民平等,賤民被歸入平民一等。但這種改變並不徹底,這些“賤轉良”的平民仍然受到社會的孤立。直到二戰日本投降之後,新憲法落實了“賤民”的各項權利,他們的出行限制才最終被取消,也才擁有了選舉權,外界為避免歧視,也改稱其為“部落民”。
部落民的產生,在文化上有兩大根源,一是資源匱乏的情況下,基於嚴格的分配製度而誕生的等級制。日本的等級制度是逐步確立的,從七世紀誕生良賤制度,將人民分良賤兩種,賤民被稱為五色之賤開始,經過律令制下統治集團對土地和人口的強力佔有,再到江戶時代等級森嚴的四民分別,其過程長達一千多年,雖經明治維新時四民平等以及二戰後美國改造,業已成為自由主義的社會,但等級制,依然是日本人際關係和社會結構的核心,部落民們長期處在社會金字塔的最底層,想改變處境極端困難。
二是神道教傳統上的觸穢觀念。日本神道和陰陽道認為與死亡與流血有關的事情一概不潔,乃至懷孕、分娩死亡、懷孕及女子月事也是不潔的,若接觸不潔之物和人,就會沾染上晦氣而生病。所以,對出於不潔狀態下的人,必須進行隔離。直到現在,日本神道儀式中依然有隔離的相關規定:人之死穢三十日、人之產穢七日、六畜之死穢五日、六畜之產穢三日。穢多和非人長期從事與死亡和流血相關的“不潔工作”,比如宰殺牲畜和行刑,按照神道教的潔淨觀念,其晦氣積累已深,必須與正常社會“分割”開來,這種厭惡不潔的“精神潔癖”如今依然廣泛存在。
但關於部落民,並不都是悲慘的訊息,從戰國後期開始,有不少非人和穢多部落混得風生水起,甚至居住環境和飲食遠好過一般武士。他們所依靠的,就是“死牛馬獲得權”。
皮革是重要的軍事物資,馬鞍、武具、鎧甲都需要它,而皮革的剝除和鞣製,是一項不潔的工作,因此只能交由穢多和非人來處理,他們將皮革鞣製好後賣給大名以換取報酬,因為此時日本人還沒有食用畜肉的習慣,所以死牛馬就變成了賤民的所有物,此所謂“死牛馬獲得權”。
戰國時狼煙四起,戰事無日不有,因此穢多和非人們的生意就格外好,除了獲得相當數量的收入外,還使他們得以享用一般平民根本無法接觸到的高動物蛋白飲食,要知道明治政府鼓勵民眾食用牛肉時,還發生或僧侶們衝擊御苑的事件,能吃到畜肉,在此時無疑是一項超前於時代的“特權”。
非人和穢多們“因禍得福”的另一點是他們無法耕作,因此免除了繁重的土地稅和戶稅,雖然因此他們的住地限制更加嚴格,當時土佐國的長曾我部氏的“檢地冊”上就已經劃定特定的場所以束縛特定職業的賤民部落,並嚴禁他們從事農業生產。在17世紀中期,這一制度就遍及近畿地方和關東地方以西的各藩,不久,又擴充套件到奧羽地方各藩。
但這樣一來,也使得非人和穢多們拜託了德川家那殘酷的徵收稅賦之道:“不使農民有餘財,而又無不足。”幕府和各藩施行的稅收政策,是把農民的每塊土地明確地劃開,確定其產量(石數),其中,除農民食物與稻種等每年所需最低費用之外,其餘勞動所得全部徵收作稅賦,比率是“五公五民”或“六公死民”。但由於丈量方法的關係,實際上農民的負擔是“七公三民”,比“太閣檢地”時還要高。
因為沒有地,遊離於正常的生產秩序之外,非人和穢多們反而較少受經濟上的“剝削”,而受惠於江戶時代日益繁榮的商品經濟,他們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收益都還不錯,尤其是文化技藝方面的工作,比如“乞胸”(街頭藝人)、“願人”、芝居(劇場)與相撲經營等,因為表演大多需要佔用寺院門前町的場地,所以需要與寺院分賬。但鑑於檀越制度建立之後,寺院在社會管理體系中發揮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分賬是尋求庇佑的一種手段,兩者形成了事實上的依附關係。
隨著寺院系統在的檀越制度的成熟,非人和穢多集團的管理結構也日趨完善,除了非人小屋(收容所)外,還有寺院的勸進場與旦那場。勸進場是佛教的庶民佈教所、募款機構,旦那場是業務機構,用來做、死牛馬通報、搬運、解體的屠場和小額農糧買賣的工坊。寺院也為非人和穢多提供庇護和方便,比如工作都需要,因此需要和寺院分賬。
在這種有利局面下,居然誕生了不少活得比武士階層還要自如的非人頭目,比如江戶時代著名的車善七,值得注意的是,車善七是世襲稱號,和服部半藏一樣,並非人名。據說,車善七的住宅總面積有九百坪,同時代下級武士住宅約三百坪、職業足輕住宅約一百坪,車善七的收入超過普通下級武士數倍,這種情況,恐怕誰也沒有想到吧。
也不知道是從幾世紀起,日本變成了一個等級森嚴的國家。或許是部曲制的強人身依附關係崩潰之後,依照分工的不同,產生了等級差異,或許是農耕文化發展之後,對以漁獵為生的初民們產生了心理上的歧視,或許是古代征服戰爭中的俘虜無法處理,最終轉化成了賤民,又或者是從印度聘請僧侶赴日,接受了種姓制度的薰陶,日本也誕生了“賤民”等級。井上清先生在《日本歷史》中說:“自從古代天皇制形成依賴,任何一個時代都有過把一部分人民定成賤民的事例。”
類似種姓制度下的賤民或中亞的齊米,日本的“賤民”等級也是不可接觸者,且在社會生活中被嚴格區分對待。他們主要分為兩類——穢多和非人。穢多是從事“不潔”職業的人,比如屠宰牲畜、鞣製皮革、埋葬屍體、行刑、拾荒等,非人則多是乞丐、算命先生、監獄看守。
從居住條件來看,賤民保持著山地居民的生活習慣。日本育種學專家、佐賀大學教授和佐野喜久認為,日本的水稻是公元前四世紀之後從中國直接傳入的,首先登陸了北九州地區,由此分為南北兩路,逐漸普及到日本東部,直到東北地區的仙台平原。生活方式隨著生產方式的轉變而轉變,大量人口從山地轉移到了平原,因此而逐漸發展出了部民制和奴婢制,也就是原始奴隸制。
而在此之前,日本人的生活,用語言學家大野晉的話來說,是:“只要與自然和諧相處,就能夠生存下去。沒有必要煞費苦心地思索生活的目的或手段。”
穢多和非人的產生,是人口從山地大量轉移至平地之後的事,他們被趕進了河岔處無法耕種的溼地,或山間貧瘠之地中,因而不能以農業為生,也無法遷居。他們居住的地方,被稱為四腳村,民間要提到這裡,只用手指比劃一個“四”,並不出聲,害怕出口就沾染上汙穢。穢多和非人們以何為生呢?一是吃一般不會有人吃的牲畜肉和內臟,二是從事固定的幾種手工業、文化技藝、勞役工作以交換口糧。
不僅如此,穢多和非人的生命權也得不到保障。在江戶時代,發生過町人與穢多相爭,穢多被殺的案件,負責審理此案的町奉行所宣佈町人無罪:“穢多的身份,只抵一般町人的七分之一,如果再有六名穢多被殺,方能處死一名下等町人。”
這種情況到一八七一年才有所扭轉。這一年,明治政府宣佈舊身份制度,將國民分為皇族、華族、士族、平民四等,並宣佈四民平等,賤民被歸入平民一等。但這種改變並不徹底,這些“賤轉良”的平民仍然受到社會的孤立。直到二戰日本投降之後,新憲法落實了“賤民”的各項權利,他們的出行限制才最終被取消,也才擁有了選舉權,外界為避免歧視,也改稱其為“部落民”。
部落民的產生,在文化上有兩大根源,一是資源匱乏的情況下,基於嚴格的分配製度而誕生的等級制。日本的等級制度是逐步確立的,從七世紀誕生良賤制度,將人民分良賤兩種,賤民被稱為五色之賤開始,經過律令制下統治集團對土地和人口的強力佔有,再到江戶時代等級森嚴的四民分別,其過程長達一千多年,雖經明治維新時四民平等以及二戰後美國改造,業已成為自由主義的社會,但等級制,依然是日本人際關係和社會結構的核心,部落民們長期處在社會金字塔的最底層,想改變處境極端困難。
二是神道教傳統上的觸穢觀念。日本神道和陰陽道認為與死亡與流血有關的事情一概不潔,乃至懷孕、分娩死亡、懷孕及女子月事也是不潔的,若接觸不潔之物和人,就會沾染上晦氣而生病。所以,對出於不潔狀態下的人,必須進行隔離。直到現在,日本神道儀式中依然有隔離的相關規定:人之死穢三十日、人之產穢七日、六畜之死穢五日、六畜之產穢三日。穢多和非人長期從事與死亡和流血相關的“不潔工作”,比如宰殺牲畜和行刑,按照神道教的潔淨觀念,其晦氣積累已深,必須與正常社會“分割”開來,這種厭惡不潔的“精神潔癖”如今依然廣泛存在。
但關於部落民,並不都是悲慘的訊息,從戰國後期開始,有不少非人和穢多部落混得風生水起,甚至居住環境和飲食遠好過一般武士。他們所依靠的,就是“死牛馬獲得權”。
皮革是重要的軍事物資,馬鞍、武具、鎧甲都需要它,而皮革的剝除和鞣製,是一項不潔的工作,因此只能交由穢多和非人來處理,他們將皮革鞣製好後賣給大名以換取報酬,因為此時日本人還沒有食用畜肉的習慣,所以死牛馬就變成了賤民的所有物,此所謂“死牛馬獲得權”。
戰國時狼煙四起,戰事無日不有,因此穢多和非人們的生意就格外好,除了獲得相當數量的收入外,還使他們得以享用一般平民根本無法接觸到的高動物蛋白飲食,要知道明治政府鼓勵民眾食用牛肉時,還發生或僧侶們衝擊御苑的事件,能吃到畜肉,在此時無疑是一項超前於時代的“特權”。
非人和穢多們“因禍得福”的另一點是他們無法耕作,因此免除了繁重的土地稅和戶稅,雖然因此他們的住地限制更加嚴格,當時土佐國的長曾我部氏的“檢地冊”上就已經劃定特定的場所以束縛特定職業的賤民部落,並嚴禁他們從事農業生產。在17世紀中期,這一制度就遍及近畿地方和關東地方以西的各藩,不久,又擴充套件到奧羽地方各藩。
但這樣一來,也使得非人和穢多們拜託了德川家那殘酷的徵收稅賦之道:“不使農民有餘財,而又無不足。”幕府和各藩施行的稅收政策,是把農民的每塊土地明確地劃開,確定其產量(石數),其中,除農民食物與稻種等每年所需最低費用之外,其餘勞動所得全部徵收作稅賦,比率是“五公五民”或“六公死民”。但由於丈量方法的關係,實際上農民的負擔是“七公三民”,比“太閣檢地”時還要高。
因為沒有地,遊離於正常的生產秩序之外,非人和穢多們反而較少受經濟上的“剝削”,而受惠於江戶時代日益繁榮的商品經濟,他們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收益都還不錯,尤其是文化技藝方面的工作,比如“乞胸”(街頭藝人)、“願人”、芝居(劇場)與相撲經營等,因為表演大多需要佔用寺院門前町的場地,所以需要與寺院分賬。但鑑於檀越制度建立之後,寺院在社會管理體系中發揮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分賬是尋求庇佑的一種手段,兩者形成了事實上的依附關係。
隨著寺院系統在的檀越制度的成熟,非人和穢多集團的管理結構也日趨完善,除了非人小屋(收容所)外,還有寺院的勸進場與旦那場。勸進場是佛教的庶民佈教所、募款機構,旦那場是業務機構,用來做、死牛馬通報、搬運、解體的屠場和小額農糧買賣的工坊。寺院也為非人和穢多提供庇護和方便,比如工作都需要,因此需要和寺院分賬。
在這種有利局面下,居然誕生了不少活得比武士階層還要自如的非人頭目,比如江戶時代著名的車善七,值得注意的是,車善七是世襲稱號,和服部半藏一樣,並非人名。據說,車善七的住宅總面積有九百坪,同時代下級武士住宅約三百坪、職業足輕住宅約一百坪,車善七的收入超過普通下級武士數倍,這種情況,恐怕誰也沒有想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