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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爾哈赤,滿族,愛新覺羅氏,後金(清)的建立者,史稱清太祖,中國歷史上卓越的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統帥。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爾哈赤出生在赫圖阿拉(今遼寧省新賓縣境內)建州左衛一個小部酋長的家裡。他的六世祖猛哥帖木爾,原是元朝斡朵裡萬戶府的萬戶,明永樂三年(1405)應明成祖朱棣的招撫,入京朝貢,封授建州衛指揮使,後掌建州左衛,晉升至右都督。宣德八年(1433),因教授明都指揮僉事裴俊,被阿速江等衛“野人女真”殺死。其子董山是努爾哈赤的五世祖,初授指揮使,後晉升右都督,與叔父凡察分掌建州左衛、建州右衛,成化三年(1467)以屢掠遼東人畜,被明朝斬殺。建州三衛遭到明軍殘酷征剿。董山的長子脫羅及其子妥義謨,先後襲職,多次進京朝拜明帝,貢獻方物。董山的第三子錫寶齊篇古,是努爾哈赤的四世祖。錫寶齊之子福滿,後被清朝追尊為興祖直皇帝。福滿第四子覺昌安是努爾哈赤的祖父。覺昌安第四子塔克世娶妻喜塔喇?厄墨氣,生三子,長為努爾哈赤,次為舒爾哈齊,幼為雅爾哈齊。

    覺昌安是建州左衛枝部酋長,為明都指揮使,人少勢弱,早期依附建州“強酋”親家王杲,也常率領部眾進入撫順馬市貿易,以麻布、糧食易換豬牛,領取撫賞的食鹽、紅布、兀剌等物。萬曆二年(1574),明遼東總兵官李成梁率軍數萬,攻取王杲之寨,殺掠人畜殆盡,覺昌安、塔克世背叛了親家,為明軍嚮導。萬曆十一年,王杲之子阿臺圖報父仇,屢掠邊境,李成梁再率大軍出擊,取阿臺的古勒寨及其同黨阿海的莽子寨,殺阿臺,“杲自是子孫靡孑遺”。覺昌安、塔克世再次為明軍嚮導,戰亂中被明兵誤殺。

    噩耗傳來,年方二十五歲的努爾哈赤本想起兵索報父仇,但勢孤力單,怎能與擁兵百萬的大明“天皇帝”交鋒。無可奈何,努爾哈赤乃諉過於建州左衛圖倫城主尼堪外蘭,指責其唆使明兵殺害父、祖,奏請明臣執送。不料這一要求,竟惹惱了驕橫跋扈的明朝邊將,被視為無理取鬧,一口拒絕,並宣稱要於甲板築城,令尼堪外蘭為“滿洲國主”,因而尼堪外蘭威望大升,“於是華人信之,皆歸尼堪外蘭”,甚至連親族子弟也“對神立誓”,欲殺努爾哈赤以歸之,尼堪外蘭則乘機逼努爾哈赤“往附”,儼然以建州國君自居。

    萬曆十一年(1583)五月努爾哈赤起兵時,只有甲十三副部眾三十人,要想以這少得可憐的一點點兵力,去吞併一二十倍於己的其他建州部落(僅棟鄂部長阿海就有兵四百),打敗百倍、二百倍於己的海西葉赫、烏拉、哈達強部,降服建州、海西、“野人”數以萬計的女真,建立後金國,登上女真王的寶座,確實是難而又難。努爾哈赤,面對險局,毫不動搖,知難而進,頑強奮鬥。他順應時代潮流,採取了正確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在內政、外務兩大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在關係到一部、一國盛衰興亡的用人問題上,努爾哈赤強調了六項原則:一是必須任用賢人。二為不論親疏門第,公正舉人,“勿論根基,見其心術正大者而薦之。莫拘血緣,見有才者即舉為大臣”。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長,“有臨陣英勇者,用以治軍。有益於國政之忠良者,用以輔理國政”。四乃舉賢貶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舉不升,則賢者何由而進。不肖者不貶不殺,則不肖者何由而懲”。五是獎懲分明,功必賞,過必罰,“有善行者,雖系仇敵,亦不計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雖親不貫,必殺之”。六為賞賜效勞官將,視其所需,賜與馬、牛、阿哈、食谷、衣服、財帛和妻室。

    努爾哈赤還制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國策。對於早年來投、率軍征戰、盡忠效勞的“開國元勳”,如費英東、額亦都、何和裡、扈爾漢、安費揚古等“五大臣”及楊古利、冷格里等人,給予特別禮遇和優待,賜給大量人畜財帛,任為高官,封授爵職,聯姻婚娶,榮辱與共。當這些功臣出了差錯時,他著重指出“貧時得鐵,猶勝於金”,常以其功而從輕處治。

    努爾哈赤重用賢人和厚待功臣,招徠了許多機智忠貞武藝超群的有才之人和猛將謀士,他們獻計獻策,奮勇衝殺,善理國政,自此,女真部逐漸“民殷國富”,國勢日強,軍威大振。這就在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為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和壯大後金國,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另一方面,在軍事與外務上,努爾哈赤也制定了正確的方針、政策和具體策略。他採取了“恩威並行,順者以德服,逆者以兵臨”,即以撫為主,以剿相輔的方針。其具體內容有三,一為抗拒者殺,俘獲者為奴。因納殷部七村諸申降後復叛,據城死守,“得後皆殺之”。額赫庫倫部女真拒不降服,努爾哈赤遣兵攻克,斬殺守兵,“獲俘一萬”,滅其國,“地成廢墟”。二是降者編戶,分別編在各個牛錄內,不貶為奴,不奪其財物。原是部長、寨主、貝勒、臺吉,大都封授官職,編其舊屬人員為牛錄,歸其轄領。三為來歸者獎。對於主動遠道來歸之人,努爾哈赤特別從厚獎賜。當他聽說東海虎爾哈部納喀達部長率領一百戶女真來投時,專遣二百人往迎,到後,“設大宴”,厚賜財物,“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賜役使阿哈十對、乘馬十匹、耕牛十頭”,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對其他隨從人員,亦“俱齊備厚賜之”。這樣就縮小了打擊面,爭取到許多部長、路長帶領屬人前來歸順。僅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的記載,黑龍江、吉林、遼寧女真酋長統眾來歸的,就有二三百起之多,因而加速了女真統一的程序,減少了不必要的傷亡和損失。還採取了正確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遠,先弱後強,逐步擴大。他積極爭取與蒙古聯盟,盡力避免過早地與明朝發生正面衝突,直到萬曆四十六年(1618)以七大恨誓師伐明以前,沒有受到明軍的征剿,這極大地有利於統一女真事業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了自己非凡的軍事指揮才幹。他長於用計,重視保密,多謀善斷,議即定,定即行,出兵猶如暴風驟雨,迅不可擋,經常以少勝多,變被動為主動。

    努爾哈赤自幼喜愛兵獵,武藝超群。遇逢征戰,他便率先衝陣,拼死廝殺。後來他回顧數十年戎馬生涯時總結說:“吾自幼於千百軍中,孤身突入,弓矢相交,兵刃相接,不知幾經鏖戰。”這種英勇的氣概和猛烈衝殺的作風,建立起崇高的威信,使部眾競相效尤,因而能夠做到令必行,行必從。有了這些決定性的因素,努爾哈赤不僅能在夾縫中求生存,從絕境裡找出路,避免了滅門之災,而且不斷由弱變強,由小到大,順利地進行著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後金國的事業。從明萬曆十一年以遺甲十三副興師起,取圖倫,下巴爾達,斬尼堪外蘭,敗九部聯軍三萬,十年之內統一了建州女真部落。接著,他又滅哈達,並輝發,亡烏拉,降葉赫,取東海女真。三十六年內,統一了建州、海西女真及大部分“野人女真”部落,“自東海至遼邊,北自蒙古嫩江,南至北韓鴨綠江,同一音語者俱征服”,“諸部始合為一”。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努爾哈赤積極建立國家政權。萬曆十五年(1587),努爾哈赤在呼蘭哈達東南加哈河、碩里加河兩界中的平崗築城三層,“建衙門樓臺”。六月二十四日,“定國政,禁革作亂、竊盜、欺詐,立禁約法制”。萬曆二十三年,他自稱“女真國建州衛”王子。萬曆三十三年,他又自稱“建州地方等處國王”、“建州王”、“建州國汗”。與此同時,他命額爾德尼、噶蓋創制滿文,又逐步建立牛錄--八旗制度。萬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正式確立,所有人員皆須編入八旗,一牛錄三百丁,設牛錄額真一員、代子二人、章京四人。五牛錄為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為一旗,置固山額真一、梅勒額真二。八旗人員居住同一地區,互為婚娶,耕田種地,牧馬放羊,採參打獵,遵守國法,納賦服役,聽從汗、貝勒統率,使用滿語滿文。服裝髮式亦須一律,婦女不得纏腳,男子皆要剃髮留辮。這樣一來,使原先來自不同地區、制度相異、習俗不一的幾十萬女真、蒙古、漢人,在生產力、生產關係、賦役負擔、國家法令、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等等方面,大體上達到了同樣的水平,舊有的差異迅速消失,一致性愈益增多,逐漸形成為一個在經濟條件、語言文字、心理狀態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體--滿族。

    五十八歲的努爾哈赤,便於萬曆四十四年(1616)正月除夕,在赫圖阿拉舉行開國登基大典,自稱“承奉天命覆育列國英明汗”(簡稱“英明汗”),定國號為後金,建元天命。一個轄地數千裡、臣民數十萬的強大的後金國,出現在中國的東北地區。

    明萬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呈告皇天,聲討明國之過,發軍徵明,努爾哈赤的“七大恨”,是指責明朝政府欺凌自己和廣大女真的七條大罪。第一恨為明軍“無故生釁於邊外”,殺其祖父覺昌安與父親塔克世。第二恨是明朝違背誓言,“遣兵出邊,護衛葉赫”。第三恨系明臣背誓,指責建州擅殺出邊採參挖礦的漢民,逼令建州送獻十人斬於邊上。第四恨,乃明朝“遣兵出邊,為葉赫防禦”,使葉赫將其許聘與努爾哈赤及其子代善之女“轉嫁蒙古”。第五恨是,明廷遣兵,驅逐居住柴河、齊拉、法納哈三路耕田種穀的女真,“不容收穫”。第六恨為明帝聽取葉赫讒言,遣人持函,“備書惡言”,侮辱建州。第七恨是明廷逼迫努爾哈赤退出已經併吞的哈達地區。“七大恨”所表述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目標,是正義的,是合情合理的,對激勵女真(滿族)奮發圖強,英勇衝殺,反抗明朝政府的壓迫,起了巨大的作用。

    天命三年(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四月十五日“乘隙突入”,輕取撫順,連下東州、馬根單等城堡五百餘,掠人畜三十萬,編降民一千戶,又擊敗遼東總兵官張承胤、副將頗廷相來援之兵一萬,殺總兵、副將、參將、遊擊及千把總等官五十餘員,獲馬九千匹、甲七千副。努爾哈赤厚待撫順降將李永芳,將其從遊擊擢升副將,又以孫女嫁彼為妻,尊稱為“撫順額駙”,並賞賜降民大量牛、馬、豬、犬、衣物、房、田,依照明制設官,令李永芳統管。

    撫順失陷,總兵戰歿,敗報至京,“朝野震驚”。明廷起用曾任“經略北韓軍務”要職和遼東巡撫的楊鎬為遼東經略,以寧遠伯李成梁之子李如柏為遼東總兵官,調兵四方,議兵十萬、餉三百萬,準備大舉征剿建州。

    明萬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閏四月,遼東巡撫李維翰移諮北韓待機合剿,指責“建酋奴兒哈赤”“無端生事,計襲撫順,公行叛逆,罪大惡極,法當誅討”。總兵李如柏宣稱:“今已有明旨,選精兵百萬,勇將千員,分路並進,務擒元惡,梟首藁街。”萬曆四十六年十二月經略楊鎬奏上“擒奴賞格”,兵部尚書黃嘉善覆奏,萬曆帝批准,頒示天下。賞格規定,擒斬努爾哈赤、“八大總管”、“奴酋十二親屬伯叔弟侄”,及其中軍、前鋒、“領兵大頭目”、“親信領兵中外用事小頭目”的,一律重賞,封授世職。葉赫金臺石、布揚古貝勒能“擒斬奴酋”,”即給予建州敕書,以龍虎將軍封殖其地“。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十一日,明遼東經略楊鎬、薊遼總督汪可受、巡撫周永春、巡按陳王庭,在遼陽演武場,集合徵遼官將,議定分兵四路,北路以原任總兵馬林為主將,西路主將是山海總兵杜松,南路由遼東總兵李如柏為主將,東路主將是總兵劉綖。四路兵共八萬八千五百餘人,加上北韓兵一萬三千餘及葉赫兵二千,號稱四十七萬,攜帶槍炮數萬,約定分道出邊,三月初二日在二道關會合,集中進攻後金都城赫圖阿拉。

    努爾哈赤早已探聽到明軍訊息。面臨大軍圍剿、有可能遭到滅門滅族之災的危險形勢,身經百戰的努爾哈赤和八旗子弟,卻鎮靜自若,從容應戰,胸懷保家衛族的決心,誓死殺敵。努爾哈赤顯示了非凡的軍事指揮才幹,採取了集中兵力、各個擊破、發揮所長、克敵之短的正確方針。他強調指出:“恁你幾路來,我只一路去”,撤回各屯寨士卒,只留少數兵土防禦南路、東路,八旗勁旅首先迎戰明軍主力西路杜松部。建州知悉杜松“勇健絕倫”,決定設下埋伏,智勝勇取。當杜松領軍二萬餘,日馳百餘里,趕至渾河時,努爾哈赤已在山林深處埋下精兵,並遣人堵住上游,使河水突淺,一待杜松見水很淺而率軍渡河時,後金軍決堤,河水驟漲,“水深沒肩”,明兵“沒於河者幾千人”。當明軍擁擠過河後,伏兵突起,努爾哈赤帶領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和八旗大臣,統率八旗勁旅,以兩倍於杜松的兵力,勇猛衝殺,三月初一日,於薩爾滸(距赫圖阿拉西一百二十里,今遼寧撫順東大夥房水庫)迅速消滅了西路明軍,斬殺杜松、王宣、趙夢麟三總兵。第二日,努爾哈赤又統軍擊敗北路軍,總兵馬林倉皇逃遁。努爾哈赤坐鎮赫圖阿拉,遣大貝勒代善,率諸貝勒、大臣,領兵迎擊明勇將劉綖的東路軍。當劉綖於三月初四日進至阿布達裡崗距赫圖阿拉約五十里時,後金軍早已“設伏于山谷”,並遣一明降官,持所得杜松的“號矢”(即令箭),馳至劉營,誘其速進,劉綖中計,匆忙前往,隊不成列,一入伏中,代善揮令八旗勁旅突起衝刺,斬殺劉綖,明軍措手不及,全軍覆滅,北韓從徵元帥姜弘立率眾降金。明遼東總兵官李如柏知悉兵敗,奉楊鎬命令,倉皇撤退。

    明軍四路出擊,三路敗沒,四位總兵戰死,陣亡道臣、副總兵、參將、遊擊、都司、通判、守備、中軍、千總、把總等官三百一十餘員,兵丁死亡四萬五千八百餘名,丟失馬、騾、駝二萬八千餘匹,遺棄火器大小槍炮二萬件。

    明金(清)之間的第一次大決戰,由於滿族領袖努爾哈赤的正確指揮和八旗健兒的奮勇衝殺,終於以明軍在薩爾滸的徹底失敗而結束,新興的滿族避免了亡族之災,迅速前進,後金國更加壯大了。

    明萬曆四十七年(天命四年,1619)三月的薩爾滸之戰,使明金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此,後金獲得了主動權,人心振奮,器械充足,戰馬成群,軍威遠揚,而明國則君驚臣恐,官兵畏戰,人畜火器損失巨大,士無守志,陷入了被動困窘的逆境。

    天命四年六月十六日,努爾哈赤乘明攝開原道事的推官鄭之範貪婪昏庸不理防務和總兵馬林松懈疏忽,率領大軍輕取遼東軍事要鎮開原,“易如拉朽”,斬殺馬林等官將。七月二十五日又攻克了鐵嶺,後金軍威聲震天下。在軍事進展異常順利的形勢下,努爾哈赤在政治上、經濟上、外交上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來鞏固內部、壯大實力、突破包圍,為奪取遼東創造條件。

    天命四年七月,原開原千總王一屏、戴集賓、金玉和、白奇策及守堡戴一位,因“子女被俘”,帶二十餘人“覓妻子來降”。佟家的二十人亦叛明逃來。努爾哈赤十分高興,諭告說:“尼堪無叛逃他國之例”,“觀此來降者,知天意佑我矣。彼聞吾養人,故來投耳”,“我等應善養來投之人”。遂賜六員千總各人五十名、牛馬五十匹頭、羊五十隻、駱駝二頭、銀五十兩、綢緞十匹、布一百匹。賜守堡、把總等官各四十人、牛馬四十匹頭、羊四十隻、駱駝一頭、銀四十兩、緞八匹、布八十匹。其餘隨從人員各依職務,賜與妻子、役使阿哈、田舍、耕牛、乘馬、衣服、糧食等物。

    七月二十六日,努爾哈赤親率八旗健兒,在鐵嶺擊敗喀爾喀部齋賽等貝勒援明之兵,生擒齋賽父子三人及色本等二十名貝勒、臺吉,使滿蒙關係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努爾哈赤一向重視與蒙古各部的和好、聯盟,很早便與蒙古科爾沁部、喀爾喀五部的一些貝勒、臺吉遣使往來,聯姻婚娶,他曾將三弟舒爾哈齊貝勒之女孫帶格格撫為己女,嫁與喀爾喀部之巴約特部恩格德爾臺吉。他聞聽科爾沁部的兀魯特部明安貝勒之女“頗有丰姿”而聘為妃,又娶科爾沁部孔果爾貝勒之女。其子褚英、莽古爾泰、皇太極、德格類,皆分別與內齊汗等貝勒之女結為夫妻。

    特別是建州興起以後,明朝實行“以西虜(蒙古)制東夷(建州)”政策,每年花上百萬兩銀子,賜與蒙古貝勒,要他們出兵,助明作戰,從北面包圍後金,更加突出了蒙古在明金爭鬥中的重要地位和強大影響。在明廷重賞的引誘下,稱霸於喀爾喀五部的齋賽,以及扎魯特部色本、巴克貝勒等人,與明聯盟,誓徵建州,一再襲擊後金村寨,劫殺後金使者,並出兵來援鐵嶺。甚至連努爾哈赤的內弟桑噶爾寨(明安貝勒之子),也領兵隨同齋賽,來援明朝,征剿姐夫。

    努爾哈赤抓住齋賽、色本以後,作出了明智的決定,暫不殺戮,並釋放齋賽部下一百四十人返回其部,以此來爭取蒙古喀爾喀五部脫離明國,讓他們與後金建立友好聯盟關係。此舉果然見效,八月,喀爾喀五部諸貝勒遣使來,請求不殺齋賽,努爾哈赤回信,列舉齋賽之過,說明因念及五部卓禮克圖洪巴圖魯貝勒、厄布拉德依皇臺吉,故拘而未殺。十月二十二日,以卓裡克圖洪巴圖魯貝勒為首的喀爾喀五部貝勒,遣使來求聯盟對明,戰則同戰,和則同和。努爾哈赤於十一月初一日遣額剋星額等五大臣前往,與五部貝勒宰牛殺馬,對天盟誓,決心“共議討伐原來之仇敵明國”,若欲議和,必“共同議和”,違者“損壽短命”。努爾哈赤釋放齋賽之子克實克圖,厚賜皮裘衣帽鞍馬,送彼回部,並宣佈待兩國同徵明國,取得廣寧以後,再考慮齋賽的歸期,在此之前,其二子可輪流在後金侍奉其父;後金與蒙古喀爾喀五部的關係發生了可喜的變化。

    努爾哈赤又於天命五年正月十七日,修書回覆察哈爾林丹汗的來信,指責他狂妄自大冒稱“四十萬之蒙古主”,譏諷其兩敗於明損兵折將,勸其勿受明之財帛,為利所誘而開罪於己。

    努爾哈赤還試圖削弱北韓與明國的關係,突破南邊的包圍圈。北韓國王一向緊跟明朝政府,輕視建州,並遵明帝之命,派都元帥姜弘立領兵一萬三千餘名,隨明總兵劉鋌,從東進攻赫圖阿拉。天命四年三月初,努爾哈赤大敗明軍於薩爾滸時,逼迫姜弘文率兵五千投降,免死拘留,並於三月二十一日遣使致書北韓國王,自稱“後金國汗”,列述“七大恨”,指責明朝欺侮建州和北韓,“明國皇帝要派彼之諸子到北韓和中國做國主,這個尼堪皇帝凌辱我等二國太甚”,勸說北韓背離明朝。雖然北韓回信,堅持親明尊明政策,勸告努爾哈赤罷兵和好,仍尊明帝為君,自居屬臣,但努爾哈赤並未罷休,繼續遣使入朝,講述己見,欲離間北韓與明國的關係。與此同時,努爾哈赤積極鞏固內部,增強實力。天命四年六月,為便於用兵,於界凡築“行宮”及八旗貝勒、大臣、兵士住房,迎汗和諸貝勒福金來此居住,十六個月後又遷居薩爾價,一步一步逼近明境。

    天命五年三月,努爾哈赤第一次制定“論功序爵”的制度,援用明朝官稱,設總兵官、副將、參將、遊擊,均分為三等,大體上原來任固山額真之人即為總兵官,梅勒額真為副將,參將、遊擊為甲喇額真,原來當牛錄額真的,一律為備禦。從總兵官至備禦,皆為世職。另外,每牛錄下,設千總四員。這對鼓勵八旗官將效忠於汗為國出力,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天命五年六月初四日,努爾哈赤命豎二木於門外,下令說:“凡有下情不得上達者,可書訴詞懸於木上,吾據訴詞顛末,以便審問。”這一措施,有利於體恤民隱,主持公正,使下情有可能上達於汗。

    同月,努爾哈赤第一次派遣人丁,“往東海煮鹽”。建州女真地區素不產鹽,一向依靠“撫賞”、“告討”,從明朝邊臣手中領取十斤八斤二十斤鹽,十分困難,以致相當多的女真人長期沒有鹽吃,包衣阿哈常因無鹽食而離主逃走。這次煮鹽,效果顯著,不久便運回一二十萬斤,“於國內按丁給與”,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食鹽供應極為緊張的局面。

    天命五年九月,努爾哈赤處理了皇族內部糾紛的重大案子,第一次提出了“共治國政”的制度。相當長的時間裡,二貝勒阿敏厭惡其異母之弟齋桑古貝勒,大貝勒代善虐待前妻之子碩託貝勒,關係十分緊張。九月初三日有人首告齋桑古、碩託欲叛逃明國,十三日努爾哈赤與諸貝勒、大臣議定,“發兵堵截通往明國之路”,當晚將二人拘留監禁,代善、阿敏向汗奏乞,欲殺二人。二十日努爾哈赤斷定齋桑古、碩託是與其兄其父不和而出怨言,並非叛逃,下令釋放。隨即查明,代善不將“良好僚友、華人”分與前妻之子嶽託、碩託,並誣告碩託與己二妾通姦。努爾哈赤大怒,嚴厲譴責代善,憤怒指出這種聽信後妻讒言欲殺親子之人,“哪有資格當一國之君,執(掌大政)!”立即當眾宣佈:“先前(欲使代善)襲父之國,故曾立為太子,現廢除太子,將使其專主之僚友、部眾盡行奪取。”二十八日,代善親手殺死繼妻,遣人向努爾哈赤奏請,要求“若蒙父汗不處死刑而得再生”,希望允己叩見請罪。努爾哈赤表示了寬厚的態度,並令代善與諸弟立誓緩和關係。代善對天發誓,今後“不再為非”、懷抱怨恨。八和碩貝勒、眾大臣“亦立誓書”,指責了代善的過失,宣佈“立阿敏臺吉、莽古爾泰臺吉、皇太極、德格類、嶽託、濟爾哈朗、阿濟格阿哥、多爾袞、多鐸為和碩額真”,規定新汗“不得恣意橫行”,不能出於一己私怨而貶革勤理政務的和碩額真。如果某一和碩額真犯有擾亂政務的罪行,則由另外七旗和碩額真集議裁處,該罰則罰,該殺則誅。代善雖被革除太子,但仍舊統轄原有的正紅、鑲紅二旗,仍居四大貝勒之首,佐理國政,統軍出征。後金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有了較大程度的緩和。

    天命六年閏二月十六日,針對阿哈遭受奴隸主虐待而反抗逃亡的情況,努爾哈赤下達“汗諭”,勸誡家主“宜憐阿哈”,“阿哈應愛主”,“雙方應該相互慈愛”。他要求阿哈將“耕種田地之谷”全部交與家主,主人家中要多織布,供給阿哈衣服飯食,如果家主不“善養”阿哈,阿哈“以衣食為劣而上訴後”,“則從虐養之主取之,轉而給與善養之主”。努爾哈赤釋出這一汗諭,是企圖在大舉攻明前夕,緩和奴隸主與奴隸之間尖銳的階級矛盾,鞏固和維護後金國中佔居主導地位的奴隸制生產關係。

    在政治、經濟、外交、軍事等諸方面,做了充分準備之後,努爾哈赤利用明朝遼東舊經略熊廷弼被罷革新經略袁應泰不諳兵法的好機會,決定進攻瀋陽、遼陽,發動了明金(清)之間的第二次大決戰。

    明天啟元年(天命六年,1621)三月十日,努爾哈赤親率大軍出發,十二日晨到達瀋陽,在城東七里河的北岸築造木城屯駐。瀋陽“城頗堅,城外浚壕,伐木為柵,埋伏火炮”。城外挖有與人身相等的陷阱十道,井底密插尖木樁,陷阱之後挖有四道大壕,尖樁密佈,又樹立大柵欄,沿內壕排列楯車,每車安放大炮二門小炮四門,兩車之間又置大炮五門。奉集堡、虎皮驛亦皆開河建閘,修繕堅固,與瀋陽成為犄角。

    瀋陽城內有賀世賢、尤世功二總兵官,各將兵萬餘,總兵官陳策、董仲揆引川浙兵一萬餘正自遼陽來援,守奉集堡總兵李秉誠、守武靖營總兵朱萬良、姜弼亦領兵三萬來援。按軍隊總數而言,明國稍佔優勢,兼之瀋陽城堅濠寬塹深,槍炮眾多,明軍如果據城死守,是很難攻克的。

    努爾哈赤知悉單憑硬攻,以弓矢對槍炮,以人力攻堅城,是難以奏效的,如戰事拖延,陳策、李秉誠等四萬餘軍隊及其他援兵趕到之後,腹背受敵,局勢便十分險惡了,遂臨機應變,果斷決定誘敵出城,發揮己軍善於野戰的長處,設下埋伏,乘機殲敵。三月十二日,努爾哈赤先派數十名騎兵“隔壕偵探”,被總兵尤世功家丁追擊,死四人。勇猛寡謀的總兵賀世賢“勇而輕,謂奴易與”,遂改變了原來“固守”的方針,“決意出戰”。第二日,努爾哈赤又遣少數老弱士卒挑戰,賀世賢飲酒大醉,率家丁千餘出城,誇下海口說,要“盡敵而反”。金兵“詐敗”,世賢中計,“乘銳輕進”。一入伏中,後金“精騎四合”,將明兵重重包圍,奮勇砍殺,大敗明兵。世賢“身中四矢”,且戰且走,退至城邊,因吊橋繩索被努爾哈赤數月前派往城中詐降的蒙古、女真人砍斷,不能入城。八旗兵追至,擊殺賀世賢及來援的尤世功,衝入城內,打下了號稱金城湯池的瀋陽重鎮。

    此時,明總兵陳策等率川浙兵來援,剛至渾河,川兵渡河,營於橋北,浙兵在橋南,營寨尚未安好,努爾哈赤乘機率軍猛攻,先消滅了橋北川兵,隨即擊敗朱萬良、姜弼來援的三萬明軍,緊接著又殲滅橋南浙兵。一日之內,努爾哈赤統率八旗健兒五、六萬,鏖戰四次,將七萬餘明軍各個擊破,攻克瀋陽,創造了軍事史上集中兵力擊敗優勢敵軍的光輝戰例。

    努爾哈赤屯兵五日,論功行賞,三月十八日集諸貝勒、大臣定議,進軍遼陽。

    三月十三日瀋陽一失,遼陽危如累卵,城中“兵不滿萬”,又“身無介冑,器不精利”,遼東“戰將勁兵”,一半損於瀋陽之戰,一半在各地應援。如果金兵於十四日飛馳進擊,當天即可輕取遼陽。明經略袁應泰、巡按張銓利用努爾哈赤的遲延和失誤,飛速徵調援軍,撤虎皮驛、奉集堡兵回遼陽,五天之內,湊集了十三萬大軍。

    三月十九日午時,努爾哈赤率軍進至遼陽城東南角,當天晚上,於城南七里安營紮寨。此時,論兵數,明倍於金。講地形,明防守,得地利。遼陽城十分堅固,“城高厚壯,屹然雄峙”,城外挖濠三道,每道寬三丈、深二丈,濠外復築大堤瀦水,又引入太子河水,灌滿護城深壕。遼陽有上萬門大炮,其中七門,各重一千餘、二千餘、三千餘斤,一發可斃敵數百,威力很大。《武皇帝實錄》卷三記述遼陽守備情況說:“(明臣)放代子河水於壕,塞其西閘,內列火器於城上,排兵四面,守禦甚嚴。”北韓文獻甚至記述了後金軍望城生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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