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回填土工藝標準
1、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築物種的基坑、基槽、室內地坪、管溝、室外肥槽基散水等人工回填土。
2、施工準備:
2.1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土:宜優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機雜質。使用前應過篩,其粒徑不大於50mm,含水率應符合規定。
2.1.2主要機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篩子(孔徑40~60mm)、木耙、鐵鍬、2m靠尺、膠皮管、小推車、小線和尺子等。
2.2作業條件:
2.2.1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地確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範圍、需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引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引數應透過亞市實驗來確定。
2.2.2回填前應對基礎,箱形基礎牆或地下防水層、保護層等進行檢查驗收,並且要辦好隱檢手續。其基礎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規定的要求,方可進行回填。
2.2.3房心和管溝的回填土,應在完成上下水、煤氣的管道安裝和管溝牆間加固後,在進行。並將溝槽、地坪上的積水和有機物等清理乾淨。
2.2.4施工前,應做好水平標誌,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溝邊坑上,每隔3m釘上水平橛;室內和散水的邊牆商談上水平線或在地坪上釘上標高控制木樁。
3、操作工藝
3.1工藝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檢驗土質→、分層鋪土、耙平→夯打密實→檢驗密實度→修整找平驗收
3.2填土前應將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乾淨;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地面標高,將回落的鬆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乾淨。
3.3檢驗回填土的質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範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採用翻鬆、涼曬或均勻滲入乾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採用預先灑水潤溼等措施。
3.4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效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於200mm。每層鋪攤後,隨之耙坪。
3.5回填土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夯航相接,夯夯相連,從橫交叉。並且嚴禁採用水澆使土下沉所謂“水夯”法。
3.6深淺兩基坑(槽)相連時,應先填夯深基礎;填至淺基坑相同的標高時,在與淺基礎一起填夯。如必須分段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於1.0m。
3.7基坑(槽)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基礎牆兩側標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牆擠歪;較長的管溝牆,應採用內部加支撐的措施,然後在在外側回填土方。
3.8回填房心及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兩側填土夯實;並應由管道兩側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m以上時,再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採用蛙式打夯機夯實。在抹帶介面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回填細粒料。
3.9回填土每層夯實後,應按規範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乾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後,在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3.10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後,應進行表面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剷平;凡低於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3.11雨、冬期施工:
3.11.1基坑(槽)或管溝的回填土應連續進行,儘快完成。施工中注意與清,雨前應及時夯完已填土層或將表面壓光,並做成一定坡勢,以利排除雨水。
3.11.2施工時應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
3.11.3冬期回填土每層鋪土厚度應比常溫施工時減少20%~50%;其中冬土塊體積不得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其粒徑不得大於150mm。鋪填時,冬土塊應均勻分佈,逐層壓實。
3.11.4填土前,應清除基層上的冰雪和保溫材料;填土的上層應用未凍土填鋪,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11.5管溝底至管頂0.5m範圍內不得用含有凍土塊的土回填;室內房心、基坑(槽)或管溝不得有凍土塊的回填。
3.11.6回填土施工應連續進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層受凍,應及時採取房東措施。
4、質量標準
4.1保證專案
4.1.1基地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範的規定。
4.1.2回填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或施工規範的規定。
4.1.3回填土必須按規定分層夯實。取樣測定夯實后土的乾土質量密度,其合格率不應小於90%,不合格的乾土質量密度的最低值得差,不應大於0.08g/cm3,且不應集中。環刀取樣的方法及數量應符合規定。
4.2允許偏差專案,見表1-7。
回填土工程允許偏差
項次 專案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2 頂面標高
表面平整度 +0,-50
50 用水準儀或拉線尺量檢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檢查
5、成品保護
答案補充 5.1施工時,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填運土時不的碰撞,也不得在龍門板上休息。並應定期複測核檢查這些標準樁點是否正確。
5.2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設有足夠的照明設施,防止鋪填超厚,嚴禁汽車直接倒土入槽。
5.3基礎或管溝的現澆混凝土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損壞時,方可回填。
5.4管溝中的管線,肥槽內從建築物伸出的各種管線,垃圾妥善保護後,再按規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壞。
6、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未按要求測定土的乾土質量密度:回填土每層都應測定夯事後的乾土質量密度,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鋪攤上層土。實驗報告要註明土料種類、試驗日期、試驗結論及試驗人員簽字。
6.2回填土下沉:因虛鋪土超過規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時有較大的凍土塊,或夯實不夠邊數,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機雜物或落土清理不乾淨,以及冬期做三水,施工用水滲入墊層中,受凍膨脹等造成。這些問題均應在施工中認真執行規範的有關各項規定,並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3管道下部夯實:管道下部應按標準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實造成管道下方空虛,造成管道折斷滲漏。答案補充 一般在室內基坑回填時應注意先抽出基坑內的積水、浮土,取用的回填土要顆粒均勻,含水率控制在最佳範圍內,在回填時應層層夯實,最好用蛙式打夯機打夯,每層回填厚度不可超過20cm答案補充 6.4回填土夯壓不密:應在夯壓時對於乾土適當灑水加以潤溼;如回填土太溼同樣夯不密實呈“橡皮土”現象,這時應將“橡皮土”挖出,重新換好土在夯實。
7、質量紀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紀錄:
7.1地基探纖紀錄
7.2地基隱蔽驗收紀錄。
7.3回填土的實驗報告。
人工回填土工藝標準
1、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築物種的基坑、基槽、室內地坪、管溝、室外肥槽基散水等人工回填土。
2、施工準備:
2.1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土:宜優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機雜質。使用前應過篩,其粒徑不大於50mm,含水率應符合規定。
2.1.2主要機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篩子(孔徑40~60mm)、木耙、鐵鍬、2m靠尺、膠皮管、小推車、小線和尺子等。
2.2作業條件:
2.2.1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地確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範圍、需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引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引數應透過亞市實驗來確定。
2.2.2回填前應對基礎,箱形基礎牆或地下防水層、保護層等進行檢查驗收,並且要辦好隱檢手續。其基礎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規定的要求,方可進行回填。
2.2.3房心和管溝的回填土,應在完成上下水、煤氣的管道安裝和管溝牆間加固後,在進行。並將溝槽、地坪上的積水和有機物等清理乾淨。
2.2.4施工前,應做好水平標誌,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溝邊坑上,每隔3m釘上水平橛;室內和散水的邊牆商談上水平線或在地坪上釘上標高控制木樁。
3、操作工藝
3.1工藝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檢驗土質→、分層鋪土、耙平→夯打密實→檢驗密實度→修整找平驗收
3.2填土前應將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乾淨;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地面標高,將回落的鬆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乾淨。
3.3檢驗回填土的質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範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採用翻鬆、涼曬或均勻滲入乾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採用預先灑水潤溼等措施。
3.4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效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於200mm。每層鋪攤後,隨之耙坪。
3.5回填土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夯航相接,夯夯相連,從橫交叉。並且嚴禁採用水澆使土下沉所謂“水夯”法。
3.6深淺兩基坑(槽)相連時,應先填夯深基礎;填至淺基坑相同的標高時,在與淺基礎一起填夯。如必須分段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於1.0m。
3.7基坑(槽)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基礎牆兩側標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牆擠歪;較長的管溝牆,應採用內部加支撐的措施,然後在在外側回填土方。
3.8回填房心及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人工先在管子兩側填土夯實;並應由管道兩側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m以上時,再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採用蛙式打夯機夯實。在抹帶介面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回填細粒料。
3.9回填土每層夯實後,應按規範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乾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後,在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3.10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後,應進行表面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剷平;凡低於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3.11雨、冬期施工:
3.11.1基坑(槽)或管溝的回填土應連續進行,儘快完成。施工中注意與清,雨前應及時夯完已填土層或將表面壓光,並做成一定坡勢,以利排除雨水。
3.11.2施工時應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
3.11.3冬期回填土每層鋪土厚度應比常溫施工時減少20%~50%;其中冬土塊體積不得超過填土總體積的15%;其粒徑不得大於150mm。鋪填時,冬土塊應均勻分佈,逐層壓實。
3.11.4填土前,應清除基層上的冰雪和保溫材料;填土的上層應用未凍土填鋪,其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11.5管溝底至管頂0.5m範圍內不得用含有凍土塊的土回填;室內房心、基坑(槽)或管溝不得有凍土塊的回填。
3.11.6回填土施工應連續進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層受凍,應及時採取房東措施。
4、質量標準
4.1保證專案
4.1.1基地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規範的規定。
4.1.2回填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或施工規範的規定。
4.1.3回填土必須按規定分層夯實。取樣測定夯實后土的乾土質量密度,其合格率不應小於90%,不合格的乾土質量密度的最低值得差,不應大於0.08g/cm3,且不應集中。環刀取樣的方法及數量應符合規定。
4.2允許偏差專案,見表1-7。
回填土工程允許偏差
項次 專案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2 頂面標高
表面平整度 +0,-50
50 用水準儀或拉線尺量檢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檢查
5、成品保護
答案補充 5.1施工時,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填運土時不的碰撞,也不得在龍門板上休息。並應定期複測核檢查這些標準樁點是否正確。
5.2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設有足夠的照明設施,防止鋪填超厚,嚴禁汽車直接倒土入槽。
5.3基礎或管溝的現澆混凝土應達到一定強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損壞時,方可回填。
5.4管溝中的管線,肥槽內從建築物伸出的各種管線,垃圾妥善保護後,再按規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壞。
6、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未按要求測定土的乾土質量密度:回填土每層都應測定夯事後的乾土質量密度,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鋪攤上層土。實驗報告要註明土料種類、試驗日期、試驗結論及試驗人員簽字。
6.2回填土下沉:因虛鋪土超過規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時有較大的凍土塊,或夯實不夠邊數,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機雜物或落土清理不乾淨,以及冬期做三水,施工用水滲入墊層中,受凍膨脹等造成。這些問題均應在施工中認真執行規範的有關各項規定,並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3管道下部夯實:管道下部應按標準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實造成管道下方空虛,造成管道折斷滲漏。答案補充 一般在室內基坑回填時應注意先抽出基坑內的積水、浮土,取用的回填土要顆粒均勻,含水率控制在最佳範圍內,在回填時應層層夯實,最好用蛙式打夯機打夯,每層回填厚度不可超過20cm答案補充 6.4回填土夯壓不密:應在夯壓時對於乾土適當灑水加以潤溼;如回填土太溼同樣夯不密實呈“橡皮土”現象,這時應將“橡皮土”挖出,重新換好土在夯實。
7、質量紀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紀錄:
7.1地基探纖紀錄
7.2地基隱蔽驗收紀錄。
7.3回填土的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