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茶韻書齋

    這是時代的進步,不受舊八股的來縛,隨意而發,白由浪漫,只要以景抒情,以情言景,這是現代詩詞的特點,應值得思考。

  • 2 # 醫國醫民醫世界

    不受八股所限的現代自由詩,更能充分完整表達作者心中想要表達的東西…

    例如:

    我是一隻憤怒的小鳥

    快要被逼得瘋掉

    只因你們拔光我的羽毛

    還不讓我鳴叫

    我是一隻憤怒的小鳥

    為了救我的同胞

    我要大聲咆哮

    把這叢林世界震塌掉

    我是一隻憤怒的小鳥

    吃人的魔王把我咬

    我已經身中巨毒

    再也不怕了,不怕了

    我整日怒吼,

    我連夜哀號;

    一心只要把活棺材啄碎掉

  • 3 # 百花齊放161722955

    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地點,或是世間萬物都可以隨意而發出內心的所思所想的,就是臨場發揮,這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

  • 4 # 使用者3253102189658

    這是帝制社會給知識份子留下的一小塊話語空間。不過這同樣受監控。不有人因為"清風不識字,何得亂翻書"而遭殘酷迫害的嗎?

  • 5 # 待曉兒

    中國古典詩歌文化中,“詩詞歌賦曲”只是通俗的說法,從分類來看,其實只有三種:

    即歷來代表著正統文學的“詩”和“文”,以及被歸入遊戲娛樂文體的“詞曲”。

    值得注意的是,“賦”這一文體,無論是屈原時代的“騷體賦”,還是兩漢時期的“漢大賦”、“抒情小賦”,亦或者是唐代用於科舉取士的“律賦”和之後盛行的文賦,都是被歸入到了“文”的分類之中。

    那麼,這些文體的限制就少了嗎?

    從實際情況來看,雖然不同文體有不同的要求,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些作品在創作的時候,其限制條件比“八股文”只多不少。

    “詩”的創作最為嚴苛,悠久的傳統承繼使然

    詩歌創作的嚴格程度更甚於“八股”,無論是從價值取向、題材選取以及創作技巧等方面,都有嚴格要求。

    從價值取向來說,“詩言志”的傳統是貫穿整個古典文學始終的。

    詩的寫作要反應詩人的“情志”、“理想”、“志向”、“節操”等等方面,社會對於一個人的評價,只需要看看他寫的作品就足以了。

    所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寫詩的,也不是任何詩人都可以寫出好詩的。

    無論是《詩經》、“楚辭”、“漢樂府”時代講求的“美刺”精神,還是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風骨”、“玄思”,亦或者是之後的格律詩時代,詩人創作的目的都包含著一種正面向上的力量。

    寫懷才不遇、社會黑暗,是因為希望這個社會變得更好;寫宮室富麗、生活奢靡,但鮮有粗俗鄙陋的言辭。

    也就是說,“詩”可以揭露黑暗,也可以歌詠光明,但絕不會去宣揚負面。這是“詩言志”傳統下的價值取向問題。

    從題材選擇來說,能入“詩”的題材有著非常明顯的限制。

    家國天下、父慈子孝、憂鬱憤懣、忠貞剛烈這些正面的、有普世歌詠價值的事物都可以入詩,但男女情愛這種私人化的“淫荒”感情是不能入詩的。

    即使是《詩經》這樣的儒家經典,“鄭風”與“衛風”涉及到很多男女愛戀的內容,都逃不開一句“鄭衛風淫”的評價,以至於很多學者都要費盡心機地解釋其為“刺淫”之作,也就是反面教材。

    這在文學史上有一個非常著名的公案,那就是朱彝尊的《風懷》詩。

    明末清初的大儒朱彝尊入贅在了其妻馮氏的家中,馮家原本決定,要效仿“娥皇”、“女英”共侍一夫的故事,將姐妹二人都嫁予他,但中途反悔。

    可是,根據記載來看,朱彝尊確實和他的小姨子馮壽常有了感情。為了紀念這段故事,朱彝尊將他們二人的經歷寫成了一首長篇敘事詩,叫做《風懷》。

    擷取一段供參考:

    乍執纖纖手,彌回寸寸腸。揹人來冉冉,喚坐走佯佯。 齧臂盟言覆,搖情漏刻長。已教除寶扣,親為解明璫。

    從這些片段也能看出寫得都是男女之間的戀愛私情,朱彝尊這首詩一口氣寫了二百韻。

    這就引起了當時文人的聲討,認為作為一個大儒,怎麼可以寫這種私情詩歌呢?於是建議其刪掉這首詩,這樣有機會進入孔廟陪祀,死後會被收入《儒林傳》;但如果他不刪這首詩,死後很可能會被收入《藝林傳》,地位相差非常懸殊。

    由此可以看出,“題材選擇”上,詩歌的創作是有著非常嚴格的隱性要求。

    從創作手法來說,古近體詩歌其實都有限制。

    很多人認為,格律詩的限制是在南北朝“永明體”之後才出現,在之前並沒有明確的說法。所以之前的詩歌創作是很少限制的。

    其實不然,南朝沈約、周顒等人只是偶然發現了漢語音韻上有“平上去入”四聲的秘密,並不意味著漢語這個特徵在之前就不存在。

    研究發現,曹植、曹丕等人很多詩歌之所以會讓人感覺很精彩,就是與這一規律進行暗合。

    而格律詩的出現,更是將詩歌在形式上的限制推進到了更為細緻的地方,甚至出現瞭如果有佳句不合韻時,要在前後進行“拗救”的辦法。

    所以說,“詩”的創作技巧是非常嚴苛的,不論有沒有明確地規則,凡是“好詩”,必有限制。

    “賦”的創作要有內涵的表達和技巧的應用,創作難度較大

    “賦”的創作,因為篇幅等要求,要比詩歌更麻煩一些,但又因為規則的融通,在難度上不如詩歌。

    “賦”的創作,在形式上的限制主要是不同種類的“賦”各有規定。

    用“漢大賦”和“抒情小賦”的對比來看更為明顯。

    “漢大賦”講求鋪陳和奇字兩個要素。

    讀這個時候的作品有一個非常鮮明的感受,有些字如果不讀這篇漢大賦,可能一輩子都遇不到,這不是如今字型簡化所造成的,在當時也同樣如此。

    很多文人以“識奇字”而著名,比如揚雄。

    “漢大賦”的鋪陳表現在其創作的手法上,比如它如果要寫“紫色”,那一定會將“赤橙黃綠青藍”等等所有顏色寫一個遍,用以壯聲勢。

    而“抒情小賦”則更為注重情感的抒發,在鋪陳和奇字之上就有所收斂,形式篇幅更為簡單,內容也更為凝練。

    “賦”的創作在內容上的限制主要是其“文章”的歸屬種類所造成的。

    不論其形式如何富麗,它都是一篇“文”,那就必然要遵循“文以載道”的傳統。

    “詩言志”和“文載道”是詩文這兩種主流文學樣式一貫的追求,就要求作者必須要有實時性的內容表達。即這篇作品到底要講什麼事情,作者的觀點到底是什麼。

    所以在“賦”這種文體中,必然會蘊含著真正的創作意圖,闡釋某種情感或者訴求。

    “詞曲”的寫作比較隨意,但在聲律、字句、內容等方面也有規定

    “詞曲”是娛樂文體,歷來在文壇上被邊緣化,難登大雅之堂,所以創作要求就比較鬆散一些,但這也只是相對於“詩文”而言。

    如果經常閱讀“戲曲”或者小說中引用的“唱段”,就會發現,有些歌詞之間經常會出現一些無意義的字句,比如“麼”、“哥”、“誒”等等,這些就是為了湊韻的。

    也就是說,在音樂的節拍之內,這些地方本來應該有歌詞存在,但實際創作時沒有寫,那麼就只能用一些無意義的音節來拖過去。

    可見,對於形式上的要求,詞曲也是有比較嚴格的規則。

    除此之外,文人群體內對於“詞”這一文體,同樣有所分化,自然在標準上就有高低的差異。

    講兩個名人故事,更為形象一些。

    第一個有關詞的內容,主人公是柳永和晏殊。

    柳永曾經想要透過拜訪宰相晏殊,謀求一官半職。可是見到晏殊之後,又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晏殊問他:“你填詞嗎?”

    柳永聽後非常開心,以為找到了共同的話題,連忙答道:“我和明公您一樣,都填詞。”

    沒想到,晏殊臉一板,說:“我雖然填詞,但還不屑於寫什麼‘針線閒拈伴伊坐’這樣的濫調。”

    晏殊對於柳永的不屑,就在於其玷汙了“詞”在當時的雅趣,使得世俗氣太重。

    第二個有關詞的格式,主人公是蘇東坡和柳永。

    南宋俞文豹《吹劍錄》中載:

    東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歌,因問:“我詞何如柳七?”對曰:“柳郎中詞,只合十七八女郎,執紅牙板,歌‘楊柳岸曉風殘月’。學士詞,須關西大漢,銅琵琶,鐵綽板,唱‘大江東去’。”東坡為之絕倒。

    這段話被後來很多人誤解為兩種詞的風格,其實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諷刺蘇東坡不通音樂。

    “詞”的演唱者皆為妙齡女郎,可蘇東坡寫出來的東西要關西大漢才能演唱,說明根本不能算作“詞”。

    這就是在“詞”的形式上有爭端,反對蘇東坡詞的大有人在,最著名人物就是一代才女李清照。

    所以說,“詞曲”雖然是小道,在形式和內容的要求不及“詩文”嚴苛,但也絕不輕鬆,不是什麼題材、形式都可以寫入,否則極容易成為“淫詞濫調”,反惹人笑。

    綜上來看,所謂的“詩詞歌賦曲”可以隨意發揮,是後人不理解這些作品的具體要求而進行的臆想而已,不能當真。

    當然,現代詩歌確實可以如此,因為它在根本上,已經和古典詩歌是兩類完全不同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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