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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28201116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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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風24
一般納稅人出租方作分錄
收到押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租入方單位(租賃押金)
收到租金作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倉庫租賃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租入方作分錄
支付押金
借:其他應收款—出租方單位(租賃押金)
貸:銀行存款
支付租金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1)10年10月-11年10月的租金,應於10年10月到11年10月期間分12個月按月預提,預提時,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租賃費 566.67 貸:預提費用 566.67(6800/12)-----此分錄每月一筆 (2)支付10年10月-11年10月的租金6800 時, 借:預提費用 6800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6800 (3)支付11年10月-12年10月的租金4000元時----我感覺你可能打錯了(支付10年10月-12年10月的租金4000元) 借:預付賬款--xx租金 4000(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科目,但你若想繼續用,還可以)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4000 (4)按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租賃費 333.33 貸:預付賬款---xx租金 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