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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58967620455

    你想從理性的角度看楊白老是老賴,那麼你是否想從理性角度替舊社會人剝削人的制度及黃世仁類似的剝削階級歌功頌德或者是翻案嗎?

  • 2 # 瀛海565

    現實永遠也理不清的題目,欠債不還有理!有理也得還錢!王小波明確提出均貧富那個朝代做到啦。這個方程沒有解,還得能下去……"

  • 3 # 老爺133849296

    我覺得你種動物怎麼會發出這種怪叫。

    但是從愛護動物的觀點,我還是給你回答。

    第一楊白勞一年到頭辛勤勞作,到過年還沒有能力交還租金,並不是他的懶惰造成的,而是黃世仁之流的租金太高造成的。

    第二楊白勞出去躲債並不是他要賴賬,而是他實在是沒有償還能力,才東躲西藏,最後不得不在大年三十回家,懷揣一坨麵糰回家和女兒團聚。

    第三假如你現在也生活在那個社會,你一年到頭為老闆打工,到過年時一結賬,老闆說你住了他的房子要租金,一日三餐都吃他的,喝他的,還要水電費,你應該把這些錢還了,你才能回家,你是怎麼想的。

  • 4 # wenyingniao

    用現在的視角去看楊白勞,他只是個窮人,還不起二斗紅高粱的賬罷了,他也不會是老賴——老賴是有錢不還那種人;而地主黃世仁用現在的理性視角看,依然是涉黑的惡霸,被重點打擊的物件。人家欠你幾塊錢,你就要把人家的女兒霸佔強姦嗎? 天下有這樣的道理嗎?

    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只能站在彼時彼地去看待,而不能用此時此地的眼光去打量;打個比方吧,你看電影《集結號》,如果你問為啥不用手機聯絡的問題,一定會令人側目以為你來自火星,因為地球人都知道那個年代還沒有手機……

  • 5 # 手機使用者65425328239

    欠地主的租子就得把人家的女兒搶去抵債嗎?楊白勞不是有能力償還租子而不還,不論從什麼角度來講都不能說是老賴!

  • 6 # 戈186958622

    那是窮的沒錢…怎麼成了老賴?難道他騙取了貸款?還是欺壓了百姓?只是因為他無能無勢,打工的辛苦錢拿不回來反而又演變成了還不起的高利貸…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窮人。

  • 7 # 魚和水的故事49072396

    跟一個放高利貸(利滾利)的人有何誠信而談,他本身就是違法的。第二,老楊不是老賴,因為他不是有錢不還,是真沒錢。

  • 8 # 老廚師453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對同一事物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你可說黃世仁有功,他可說楊白勞被剝削壓迫,階級鬥爭是永世事實.

  • 9 # 揮黑狩哲

    一看到這個直白問題,就明白了提問者內心裡鋪墊了一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梗。

    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法理。但在沒有法治的黑暗社會里,法理有什麼用呢?更進一步說,在哪個剝削制的社會里,楊白勞能向另一個楊白勞借錢嗎?顯然是借不來的。

    既然是剝削制,就形成了嚴格的階級劃分,如果有另一個可以放貸的楊白勞,那是剝削階級不能容忍的事情。因此,楊白勞只能向黃世仁借錢,黃世仁也非常樂意借錢給他統治勢力範圍內的楊白勞們。而且借了還不起,也是必然的,那也要借,這樣才能達到剝削者控制的目的。

    正應了馬克思的話,落後的制度是落後的生產力造成的。楊白勞再想拼命還錢,手裡沒有土地等生產資源,是創造不出任何價值、獲得不了任何還錢資本的。拼命到最後只得拼到黃世仁這裡。但社會制度就是社會制度,黃世仁是受舊的社會制度保護的啊,顯然楊白勞是拼不過他的。而且楊白勞還會被黃世仁說成不懂感恩的一類。總之,舊社會根本沒有給楊白勞不成為老賴的機會,這個懂了吧。

    現在的黃世仁呢,頂多是個黑社會,也早就會被社會制度懲治的黑社會。這是公平的社會制度使然。

    因此,現在反腐倡廉,也是防止出黃世仁,避免出楊白勞的事情啊,是我們法治社會的必然。

    國慶前夕,說句實惠的,感謝我的祖國!

  • 10 # 陳豪俊律師

    陳律師觀點:楊白勞不屬於“老賴”,有能力還錢而故意不還錢的人屬於標準的老賴,而被迫欠債還不上的屬於窮人。

    楊白勞並非主動借錢,而是因為地主的剝削造成其“被迫”欠債,根源在於地租的不合理,租金和利息過高,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是被“套路貸”了。楊白勞是老一代農民的代表,勤勞、忠厚、善良。他是地主黃世仁的佃農,租種黃家六畝地,年年欠東家的租子,老還不完;借了黃家的錢,可這驢打滾(指高利貸)的債也永遠還不清。因為交不上租子、還不了債,楊白勞一到快過年的時候,不得不離家出去躲帳。

    大年三十的深夜,楊白勞躲帳剛回到家,地主就派狗腿子來逼討租債,強逼楊白勞在心愛的獨生女兒的賣身契上按了手印。地主是借逼討租債,逼迫楊白勞賣女兒,是想霸佔喜兒。

    最後在孤苦無告、萬分悲憤與愧疚中被逼上了絕路,喝滷水自盡了。

    而我們所謂的“老賴”通常指的是借錢不還的人,而且是已經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名單裡的人,這裡面有很多人是惡意轉移了資產,造成了執行法院在客觀是無法執行的局面。所以是標準的“老賴”,當然,這裡面也確實存在一些因為經營不善而導致自己“破產”還不上錢的,但是根源還是在於自己對於他人借款的不負責任,用別人的資金來冒險投資,一旦投資失敗損失的是他人的金錢,自己卻不想辦法去還錢。無論是哪一種情形,楊白勞都不能歸屬在這裡面,因此,楊白勞顯然不是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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