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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酒醉美紅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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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律師說家事
這種做法太對了。
你一出生就被他們拋棄,說明,你的出生,對他們來說,是負擔,是累贅,甚至是恥辱,他們從來就不想要你,事實也說明了他們根本就不願意要你,甚至,你的死活他們都不關心,你在你娘肚子裡八九個月踢蹬著小腿都快生了,他還要逼你娘去打胎有木有?你娘好賴生下了你,你在別人的拉扯下長大了,沒有理由仇將恩報,再去認他們,去養他們,去給他們展覽他們當年的傑作。
被親生父母合謀拋棄的還算少數,被一方拋棄的,不少。生父從來不拿撫養費的有;跟人家未婚生了孩子拔腿走人不認賬的,有;即便是婚內生育,不離婚,一輩子好吃懶做並沒有善待過子女的,還有。
等待生母和個秦香蓮似的抱著孩子去法院打官司,孩子的親爹還在法庭上叫嚷自己下崗失業沒有收入養不了孩子,法院判了決也拒不執行的,還有。
作為一名婚姻律師,見得太多,一說我就氣不打一處來。
所以,這些孩子在別人的哺育下長大了,就不要大愛無疆地去認什麼親爹了,他需要孩子的時候,你認他是親爹,你需要爹的時候,他認你是親孩子了嗎?
更不要說,他甚至,當年還希望你死在你媽的肚子裡,永遠不要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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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004235133
對!沒啥說的,只生不養孩子有權利不負責任!這算是親生父母做得出來的事嗎?除非事出無奈的原因還可以諒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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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背上的螞蟻
如果是我有這樣的遭遇,而且是在養父母的正常哺育下長大的,我是不會再去尋找認回親生父母的,因為這樣的做法會傷害養父母的心,養育之恩如再生父母,長年累月的金錢與心力的付出大過生育之情,我會感恩養父母,會一直安心的陪伴他們生活到老!反之我若是當年因為某些原因遺棄了自己的子女,如今看到他已經健康的長大成人了,我是不會擾亂他們的生活的,看到自己當年的重大過失沒有造成悲劇,我只會由衷的心存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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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家李媛媛
從法律上養父母和你之間有撫養與贍養的關係了。與此同時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撫養贍養關係都已經結束了。
認不認是你自己的選擇,不要被道德綁架,也不要做了選擇之後依然糾結痛苦。
我認為你可以認,但僅限認而已,禮尚往來,年節拜訪,走親戚一樣,這樣你自己心裡可能好過點。他們重男輕女當然不對,但他們自己心裡也未必好過。
你也可以不認。那麼就好好和養父母生活。但我想你心裡會留有一絲遺憾,難過,孤寂感。你能跨越的話很不容易 ,看你自己怎麼決定了。
生活不是非黑即白,也許將來你會明白。就像電影唐山大地震 徐帆救了兒子放棄女兒,女兒一直不肯原諒。但最後,他們和解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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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空中的燕兒
這種情況怎麼說了,如果你心中有仇恨,一直對他們被你拋棄而耿耿於懷,處於一種報復不認,我覺得沒有必要的,都這麼多年過去了,你也成年了,就當多個親戚而已,沒必要裝著仇恨生活。他們這樣做也有他們不得已的苦衷,也希望你能學會和生活和解。
我來說說我爸爸的故事,也許對你更有感觸。
我爸爸是50後生人,那時候人們都缺衣少食,孩子還多。我爸爸在沒出生前已經被自己的前生父親許諾給自己的一起幹活的義兄家(無論男女),那時候女人的地位很低的,根本無法決定自己孩子的生死存亡。
這個義兄家是隻有這個義兄和一個腦子有些不正常的哥哥,家裡窮的經常有一頓沒一頓,基本是娶媳婦無望的,所以才想要一個孩子。
我爸爸出生時,在家排行老三,前面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後面還有兩個弟弟,唯獨把我爸爸一出生就送人了,而且還送給一個隨時會被餓死的人家。
當然我後來的爺爺也很精心的照顧爸爸,由於經常性營養不良,瘦弱無比,再加上穿的實在不像樣,被同伴嘲笑的日子也只有爸爸心裡最清楚。
雪上加霜的是,雖然親爺爺和養爺爺家不在一個村,但是隔得不算遠,爸爸又和他幾個兄弟長的很像,爸爸走到哪裡都有人指指點點,他也大概也猜測自己的身世,別人一家吃飽穿暖,自己經常忍飢挨餓,穿的還跟個要飯的一樣,我想他心中對於親身父母的恨,不比你少一分。
後來大概十五六歲,爸爸的養父跟他說了他的情況,當然也實在太貧困,有些無力養他了,讓他能夠認了自己的親身父母。爸爸那時候心裡防線就崩塌了,從猜測到自己爸爸親口承認自己是抱養的,似乎外人只能用震驚來形容了,他說自己整整一晚上沒有睡覺(對於一個十五六歲的孩子來講,那要多大的心裡壓力啊),心裡的那種憤恨和無奈無人訴說。而且還要去認了,他用了整整一晚上說服了自己。
爸爸拗不過自己的養父,備了點禮第一次相認去的時候,他到了家門口,進了屋子,扔下東西就跑了。即使現在爺爺奶奶去世了,從也從沒有叫過他們一次爸媽,他說他叫不出口。
由於自己在養父家這邊只有一個人,身單力薄,所以後來有些事情他兄弟姐妹也就是會稍微搭把手幫一下,慢慢的,也就當普通親戚走動。
奶奶在後來每次我們去家裡看她時,說起把我爸爸剛出生就送人,總是淚流滿面,說我爸爸沒有喝一口她這個當媽的奶,可是那又能怎麼樣呢,爸爸依舊無法面對一個淚流滿面的老人叫一聲媽,他說他的大腦中就沒有媽媽的,那不是不感動,就是無法開口。
即時爸爸在小時候受過那麼多磨難,但他是一個非常和藹和包容心很大的人,基本上對事情不動怒了,就像他說的,現在不愁吃穿的,還有什麼過不去的事情啊。
說這麼多,我只是想告訴你,你心中的不滿和仇恨也許一輩子都存在,只是希望你少些怨恨,和生活和解,不要和自己過不去。考慮清楚,做出一認為正確的結果就行。無論你做出什麼的決定,都是能被世人所理解的,不要有思想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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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梁哥良果
重男輕女是幾千年留下來了壞思想品德,生女總想生個兒子,政府有法律法規,我有親戚就因此把生二女給親妹養,入其戶口簿。但三胎又是女,就結紮了。作為生母都要骨肉相連,只系受當時政策影響,受舊觀念毒害,且還系關心女兒成長的。這麼親媽姨媽都系親人了。所以當事女孩子,要認血親,親生母是十月懷胎之苦。養父母親是養兒育女之恩,人在江湖有時心不由己。受很多因素影響,不能忘記自己的骨肉相連,也不能忘記養育之恩,要很好處理好各種各樣的關係,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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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不認親生父母沒有對不對之說,只有願意不願意之說。個人認為,當初你的父母拋棄你,一定有他們的苦衷,重男輕女也是他們迫於一種世俗的眼光壓力。十月懷胎,你就是母親身上的一塊肉,你說你的父母對你沒有感情嗎,那是不可能的。也許在他們將你送人之後,也無所不在的受到內心的煎熬,內疚、思念……。所以,如果你現在不管過得怎麼樣,如果知道他們的訊息,可以先和養父母商量,相信你的養父母會同意你認親生父母的事。同為父母最能理解父母的心情。看一下你的親生父母,畢竟你們之間有割不斷的血肉之情。你的認親,將會減輕一些他們揹負一輩子的心理負擔。沒有他們,也沒有你。雖然他們沒有養育你,但至少給了你生命。所謂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樣的,有一天你為人父母的時候就明白了。認了親生父母,養父母同樣是你的父母。如果現在有你的親生父母和養父母同時愛你,你不覺得也是很好嗎?羔羊跪哺乳,烏鴉返哺,何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