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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在農村,做點小生意,給兒子買了到了一車一房,女兒出嫁置辦了一份嫁妝四五萬左右。母親生病了,出院後都是女兒女婿照料三餐直到康復。兒子總不來看望老人家,推說忙。父母心裡知道兒子和兒媳沒孝敬之心,但他們還是把村裡賣田地所得全數給了兒子。還說這是就是該給兒子的。平時出什麼事,總找女兒,錢上她卻沒份的 。長久下去,難免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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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情感助理師

    你好,作為兒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不管老人怎麼解決財產,怎麼對待你們,你只要把自己做好。盡好做女兒的義務,不要有什麼不舒服,就算感謝父母給你生命,所有的付出就算自己報養育之恩吧!小時候父母把你養大,老了儘自己的義務和能力照顧就是了。至於你弟弟孝順不孝順是他的事情,父母把財產給誰也都是他們的事情。你只要做好自己就是了!至少父母把你養大嫁人成家了,沒有因為自己困難而丟棄你呀!退一步海闊天空!祝新年快樂!個人建議,謝謝!

  • 2 # 緣來是你8022807

    我從小就生活在重男輕女的家庭,小學一年級開始就洗全家人的衣服,洗衣的小溪在村口,離家距離比較遠,洗完後的衣服太重,我走幾步停一下的把一桶滿滿的衣服提回家晾曬,三年級每天放學後煮一家人的飯菜,農村的柴火灶太高我夠不著,只能拿張板凳站上去把頭埋在鍋裡炒菜。除此之外,拾柴火、帶弟妹、到甘蔗地裡撕甘蔗葉被葉子割得傷痕累累、到田裡幫忙插秧、割稻穀、曬稻穀、刮木薯、挑水等等,我的童年就是這樣長大的,但這些,小我兩歲的弟弟都不需要做。

    那時的農村家家戶戶都養狗,我被狗咬了三次,第一、二次我爸帶我去打了狂犬疫苗,第三次是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路過一個母狗旁邊就被咬了一口,回家和我爸媽說了,當時他們在編織竹籃子,我媽頭也不抬的說,不理你,死了就算了,我爸好像就沒聽到一樣,不言不語。然後我年邁的奶奶用肥皂水幫我清洗了傷口,很萬幸的是,我並沒有如他們的願死掉。從那一刻開始,整個青春期,我都沒有開口叫過一聲媽。

    讀完初二,家裡再也不肯給我讀書了,無論我怎麼哀求,父母就是不再同意給我讀書,無奈的我只能輟學,多少次夢裡都在我渴望的教室上課,可是醒來卻在床上淚流滿面,14歲我就被迫出去打工,那時年紀太小,沒有身份證,很多地方不敢招我,後來在市裡的一個堂嫂的介紹下我到了她的同事家做保姆,14歲的我幫她帶一個四歲的男孩,每天送他上學接他放學,然後買菜做飯搞衛生,一個月120元錢,做了大概一年。後來南寧的堂姐知道我的情況,和柳州的堂姐說這個妹妹太可憐,柳州的堂姐叫我到她的單位小賣部上班,做一名售貨員,那一年我15歲,但是堂姐單位的同事看見我都說最多像12歲的孩子,那一份工作算是比較輕鬆,堂姐看我面黃肌瘦的樣子,每天給我做各種營養飯菜,在她的照顧下我脫胎換骨的成長,短短半年時間,從不到1.5米竄到1.6米的身高,人變白了,也長肉了,這點我非常的感謝我堂姐,她真的讓我感受到了母愛,這是我從小沒有感覺到的母愛。那時一個月300元的工資,我每個月交100元伙食費給堂姐,剩下的兩百元如數寄給家裡,那時經常收到我爸和我弟寫的信,每一封信都是要我省錢,要我寄錢給家裡買肥料,或者給弟妹交學費,或者給弟妹買衣服等等。

    時間到了98年,我在柳州換了第二份工作,賣衣服,這份工作也是堂姐幫我找的,因為工資會更高一些,同樣的,除了必須的伙食,剩下的錢統統寄給家裡,自己不敢多花一分錢。給家裡寄錢的習慣一直到我結婚之前,家裡起了一棟二層樓房,是我的錢,裝修買傢俱家電,是我的錢,每個月寄回家的是我的錢,弟弟也出來工作了,但是他的錢剩不下一分寄回家,家裡一切都要靠我,村裡的人很羨慕我父母,羨慕他們有一個這麼懂事這麼顧家這麼心疼父母的女兒,無私的對待弟弟妹妹,那時每次回家總算看到了父母對我的笑容,總算感覺到了父母對我的重視,所以我更加拼命的工作,賺更多的錢,給家裡寄更多的錢,這樣我在家裡就有一份從來沒有過的存在感。

    結婚之前,我卡里僅剩的五千元都給了家裡,因為我的第一段婚姻,男方並沒有給一分錢彩禮,而我們家也不開口問,所以為了彌補我對父母的愧疚,我把我僅有的錢都給了家裡。第一段婚姻婆家並不重視我,因為婆家覺得我應該要寄錢給他們,而我並沒有,而他們的兒子我的第一任丈夫,他每個月的錢還不夠他自己吃喝嫖賭,他還要花我的錢,我一個人出首付買了一套商品房,當時差兩萬,錢不夠,他問他父親借了兩萬元,這樣才湊夠首付買下一套房子。接著我懷孕了,那時口袋空空,每個月的工資除了月供伙食費及產檢費不剩分文,這個時候他父親逼著要還債,我的第一任丈夫沒有一分錢,我手裡有兩千塊錢,但是我和他說了,我要留著產檢和到時生孩子用,然而我的第一任丈夫卻不管這些,逼著我要拿錢出來,不然他會把我肚子裡的孩子弄掉,不讓我生出來,這話有多畜生,我不想再說,最後他強行拿走了我僅有的兩千塊錢回去給他父親,不知道他和他父母說了什麼,他母親打我電話,問我剩下的錢什麼時候還?要我給個時間。我當時在電話裡除了哭還是哭,我終於明白,生孩子是我一個人的事情,和他們無關。那一刻我為了肚子裡的孩子沒有勇氣離婚,就這樣一個人大著肚子上班,比沒有懷孕的同事還拼命工作,從不休息一天,午睡也是不敢睡的,怕一旦工作沒有做好被老闆炒了魷魚,這樣我的生活就更過不下去了,那時醫生說小孩在肚子裡發育遲緩,讓我住院一個月,我豈敢?醫生只能讓我每天去打營養針,就這樣我堅持在崗到生的那一刻,整個孕期沒有休息一天,前七個月還隔三差五的出差。生完孩子,住院費是我出的,出院的時候我拖著產後弱弱的身子去交費處刷了信用卡,我才能出院,小孩一切費用是我出的、坐月子吃的東西都是我給錢婆婆,她才幫我買的。快臨產的時候在她兒子的一再要求下她才極不情願的過來照顧我坐月子,因為我生的是女兒,她在產房外聽到訊息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公公說生出來了,是個女兒。電話那一頭的公公說了一句:真沒用,就掛了電話,從此沒有一個電話關心我們母女的情況。坐月子期間婆婆也是滿臉不高興,晚上小孩哭鬧,她就當沒聽見,不理不睬,我整個月子沒有一個晚上能睡覺,每晚抱著小孩坐在一張塑膠板凳上到天亮,女兒要含著奶抱著她她才不鬧,可憐那時的我不懂是我奶水不夠女兒吃不飽才鬧的,第一次當媽很多不懂的問婆婆,她就回答我一句,我生的是兒子,不懂女兒的情況。我再也不問她。說的是坐月子,我每天到中午11點都沒有早餐吃,因為婆婆不做,而我也不敢說她,只能餓著。剛滿月,我就抱著小孩上班了,因為我不敢休太久,怕有更優秀的同事替換了我的崗位。而婆婆,在公公的電話催促下,要回老家了,不管我帶著一個小孩怎麼上班。萬般無奈,我只能求助孃家,那時的父母對我還是不錯,我媽過來幫我帶小孩了,這樣我可以全力以赴的工作了,隨著崗位提升,收入增加,我每個月給父母的錢更多了,因為只有這樣,父母才肯幫我帶小孩,而我也覺得,這是我應該給的。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看出來我的這段婚姻並不幸福,自己選擇的苦果只能自己咽,終於在女兒四歲的那年,我下定決心要離婚了,男方自然是不肯,因為買房、裝修買傢俱家電的錢都是我的,生活費是我的,小孩的一切費用是我的,買車的錢也是我的,而他,除了任何場合隨時對我罵罵咧咧、動手打我之外,沒有任何能耐。他不肯,我就去法院起訴,我有他家暴的證據,最後他看情況對他不利,開口要我把20萬給他,他就同意簽字離婚,我為了不想和他再扯下去,答應了他,當時我手裡確實沒有錢,我向朋友借了10萬給他,並承諾第二年補齊剩下的10萬給他,最後我把房子賣了,把錢如數給他,但是他承諾的每個月一千元的撫養費,至今沒有見過一分錢,倒是我接了無數個高利貸的電話,說他欠了錢沒還,他留的是我的電話號碼,說我是他的妻子。對方不停給我打電話,我不停的解釋我和他早已離婚兩三年,但無濟於事,繼續被騷擾,無奈只能接一次這種電話就拉黑一個號碼,想不到的是,他以前用我身份證辦的手機號,因為他說不想換號碼就一直用著,結果通訊公司給我打電話說那個號碼欠了五六百元,要我去交,離婚三年後,我去幫他交了他欠下的話費,然後將號碼停機了。

    再後來,我遇上了現在的老公,遇上他是我的福氣,或許是以前的我太苦了,老天爺看不下去了,安排了一個善良、有責任、有擔當的人給我,所以我再婚了。有了之前的對比,我非常珍惜現在這段婚姻,婚後第二年,我生下了兒子,帶著和前夫生的女兒一起生活,因為我們都要工作,家裡沒有老人幫帶小孩,所以自從兒子出生後我們都是請的保姆。因為弟弟也生了兩個兒子,父母幫兒子帶孫子是天經地義的,所以他們一直在弟弟那邊,但是我和妹妹必須每個月給生活費給父母,但是弟弟不用,父母拿著我和妹妹給的錢買米買菜照顧弟弟一家,他們說這是應該的。父母生病住院,我們要和弟弟平均分擔。我女兒打電話給我媽說:外婆我想和你回老家,我媽在電話裡問她的大孫子:你同意你表姐回你家嗎?我在電話這頭聽著很不是滋味,那棟房子,我全額出資起的,繼承沒有我做女兒的份就算了,總不至於我女兒想回去幾天還得經過她孫子的同意吧?這房子我弟可是沒出過一分一毫的錢。去年弟弟的兩個兒子都上學了,我媽說她幫我弟帶小孩,一分錢都沒有,甚至她感冒了要買藥,我弟媳就連十塊錢的藥費都不出,她說要不讓我把保姆辭了,她來幫我帶小孩,但前提是我給保姆多少錢我也給她多少錢,我和先生非常同意和歡迎,所以把保姆辭了。結果保姆走了,她又和我說來不了,說我弟媳不表態,她怕來了弟媳會怪她,然後在電話裡怪我買房子離弟弟太遠,她說我在弟弟那個小區買房她就幫我帶,一套房動輒上百萬,當我們賺錢是撿樹葉?再說我當初就是衝著學區房買的,為了兩個小孩讀書,弟弟那邊的學校根本比不上,我為什麼一定要去那邊買?我說你能來就來,不能來就不來,不要去說不現實的話。她就立馬掛了我的電話,然後給各家親戚打電話說我不孝,親戚紛紛打電話來說我,讓我很是無語。沒辦法,弟媳不表態,我媽怕以後弟媳不睬她,寧願不顧我的境地。我只能繼續請保姆,時間又過了半年,大年初四,現任保姆打電話來說要加工資到她滿意她才來上班了,過年前我們考慮到她過年家裡需要用錢,所以沒到每個月發工資的時間我們也把工錢結完給她了,除此外還額外給了她一個不小的紅包,另外給了她二三千元錢的年貨回家,目的就是希望她過完年繼續來我們家幫忙,她在我們家做了46天,我們付了兩個月的工資給她,還不算額外的紅包和年貨,這讓我們覺得請保姆真的是說不出的滋味,真的不是我們想的我們把她當自己人看待她就會把我們當自己人看待的,就算她要提工資,也可以來上班的時候和我們提啊,我們不是說不好講話的人,她不能在我們不壓她一分錢,凡事站在她立場考慮的情況下,一個電話打過來,加到她滿意的工資就來,不然的話就不來了,感覺很受脅迫,我們真是萬分被動。無奈之下我還是向父母求助了,雖然有了上一次的教訓,但是我還是希望他們能來幫我,我們也是一樣給不低於保姆的錢給他們,我想最多一年的時間,他們幫我一下,一年後我就早點送兒子去幼兒園,到時就會好很多了。基於這種想法,我和父母說了我的意思,結果我媽說了,你是嫁出去的女兒,你是沒有資格和弟弟比的,我幫兒子是天經地義,她說你爸不同意,你們自己另請保姆吧。我聽了心裡很不舒服,我說那以後你們就跟著你們的兒子吧,你兒子有多大本事你們就過多好的生活。她說,女兒是有義務贍養父母的,你們該出的錢一分不能少,不管是生活費還是醫藥費你和弟弟同樣承擔。好吧,我只能無語的結束通話電話,然後給保姆加到了她滿意的工資,確保年後我們能正常工作。第二天,我媽打電話來了,她問我給保姆加了多少錢?我說你管我加多少錢?總之是保姆滿意的數字。她說,不說就算了,然後掛了電話。我還是無語。

    前幾年,我用弟弟和我爸的名字買了一套房,因為限購的原因。當時也是出於對孃家人的萬分信任,但交房後我父母說讓我把這套房送給弟弟,她說我是二婚,怕二婚老公騙我房子,可是結婚後,老公買的房子都寫了我的名字,人家不怕我會騙他?一套房子一百多萬,我憑什麼要送給弟弟?他們可曾為我想過一絲一毫?這麼多年,我給他們的錢越多他們就會說我好,我一旦少給了,我就是不孝了。因為原生家庭的緣故,我一直都是一個非常缺少安全感的人,請問有這樣的父母,我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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