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035774605866

    案例:我司2008年跟客戶簽訂了一筆300萬的消防工程合同,我知道建築業應該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但在現實帳務中採用這種方法我覺得很難。比如:08年我司共收到工程款270萬,我司08年共開發票270萬,當然確認收入270萬;09年我司又跟對方簽訂了補充協議,合同金額變更為540萬,09年我司共收到工程款70萬,但如果按完工百分比法工程已經完工,就要把剩下的270萬全部確認為收入。我司肯定不願這麼做,因為我司僅收到70萬,且發票也只開了70萬。一旦確認270萬的收入,就要交很多稅。萬一錢要不回來怎麼辦?所以我就按照開發票的金額先確認了70萬收入。剩下的按開發票金額,何時開何時確認。但是錢很難要,不知要拖到什麼時候。必竟工程早在09年就結束了,現在已是10年了。我該怎麼辦啊,請幫忙,不勝感激!

    回答:

    1、你的會計處理方法,我感覺不是按“權責則發生制”而是“收付實現制”;對建造合同收入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套用一般企業或製造業的會計處理。

    2、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專案包括: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使用費、4)其他直接費。直接費發生時直接計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細科目;

    間接費發生時計入“工程施工—間接費”,期末分配轉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施工企業按合同規定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應向建設單位報送“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也叫“中期支付申請單”等。經監理工程師稽核和建設單位批准,施工企業會計憑批准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作為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

    注:不要將“工程結算”錯誤理解為收入,“工程結算”是負債類會計科目,不是損益類會計科目。應交稅費是按稅法的口徑計算應交稅費,應交稅費只能說明營業額的發生,不是收入的發生,兩者是有區別的。

    4、當建設單位支付工程價款時,施工企業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注:收取工程款不應確認會計收入

    5、建造合同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計算確認收入。僅就“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一種方法作以下解釋。

    你描述的:“08年我司共收到工程款270萬”,那末該合同你們實際完成工程量是多少(施工產值)?也就是雙方確認的工程結算是多少?你們實際發生的施工成本是多少?

    假設你們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工程施工的明細科目)為260萬元,雙方認可的工程量是280萬元,該工程預計總成本290萬元,2008年應確認收入為:

    1)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260/290*100%=89.66%

    2)計算合同收入=300*89.66%=268.98萬元

    3)2008年末建造合同收入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260 (與一般企業會計處理不同)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8.98

    貸:主營業務收入—建造合同收入 268.98

    注:建造合同收入與一般企業收入的會計處理不同,合同尚未完工,暫不結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賬戶。

    6、按照以上會計處理並不影響納稅,包括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你要知道,不管企業採用何種會計處理方法,都不會影響實際繳納稅款的。如果有偏差,說明你對會計處理的理解存在問題,應找到問題所在,提高會計處理水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小米上市後,雷軍是否能成為新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