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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wbing

    謝邀。特郎普作出這樣的決定並不奇怪,在他眼裡,整個世界都佔了美國的便宜 ,儘管他自己就是個愛爾蘭移民,最近他的親戚也剛從愛爾蘭移民到美國。他的邏輯是自己可以,別人不準,真是豈有此理。實際上美國作出這樣的決定對自己並沒有好處,美國是一個靠移民支撐起來的國家,大量勞動力、高階人才大都是移民。美國想方設法控制移民,最終損害的是美國的利益。不過特郎普這也僅僅是個計劃,要實施還得修改美國的國籍法。特郎普的這一決定即便付諸實施,對中國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 2 # 人亦鳴

    美國憲法和移民法規定凡在美國出生的人自然成了美國公民,特朗普現在說不修改憲法,總統簽發命令就可取消在美出生的孩子公民權。還有移民法呢?特氏也可以否定?我不懂美國法律,不知老特是否真有這種特權。但美國是個法制國家,特朗普挑戰法律,必然受到法律界人士的批判。

    特朗普想得簡單,實際情況是複雜雜的,首先界定啥叫非法移民,就夠他傷腦筋,那些生孑的人並沒移民,有合法簽證,如到美國經商,工作,留學有伴侶,要生活在一起,產生了生命,他們並沒投機,鑽空子,而是正常生產的孩子怎麼處理?有人預產期未到,到美國旅遊,簽證期內生了孩子該如何處理?

    月子中心,故意把孩子生到美國,恐怕取消公民有道理,這關係到有些國內民眾想去美國生個美國公民,可能心裡有些忐忑,我對他們表同情,希望沒事,一切如願。

    無疑特朗普雖不按規矩出牌,但在美國這一舉措會受到支援,對他連任可能有好處。

  • 3 # 諶人

    美國中期選舉投票迫在眉睫,特朗普無法淡定,放出“將計劃取消(外華人)在美出生的孩子公民權”風聲,意思是他要杜絕更多的“外人”擠佔美國的福利等各種資源。

    這是特朗普試圖討好美國國民,為爭取中期選舉票源所做的最後努力。

    這種說法具有極大的欺騙和誘惑性,但它是極不負責任的,屬於“黔驢技窮”的表演,有可能會拉到選票,但根本無法實現他“取消”承諾。

    賦予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公民權,是美國選用國籍“出生地原則”的實踐,由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確定。從林肯總統簽署《解放黑人奴隸宣言》後的1868年就已經實行至今。特朗普欲用國籍“血統選擇”(孩子國籍只能隨父或隨母)取代,這屬於“違憲”,他無權簽署這樣的總統行政令

    要實現特朗普所說的“取消”,必須掃清法律障礙——這就是“修憲”、廢除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美國的憲法非常嚴謹和保守,這談何容易?不是誰想改就可以改。至少,在特朗普兩屆總統(如果能連任)內無法實現。

    特朗普當然清楚他沒有這樣的能耐,但他狡猾,用“計劃取消”來忽悠選民。

    美國總統就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誓”忠於美國憲法。他可以有自己的一些主張,但決不能“違憲”。

    例如;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竭力主張在美國民間“禁槍”,曾在美國國會聲淚俱下呼籲,但美國國會不買賬.,他無權簽署這樣的總統(控槍)令,只能不了了之。

    美華人民擁槍,是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美華人民的權利,總統無權剝奪。

    同理,特朗普也無法剝奪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賦予的、在美國出生孩子的公民權。

  • 4 # 老狼48440790

    特朗普稱欲針對非美國籍公民在美國出生的孩子簽署法令:“計劃取消在美出生孩子的公民權"。並稱“在美國出生就獲得美國公民權,享受各種美國權利,這太荒謬了,這個必須終止!"

    特朗普是美國總統,他有權決定管理美國的國家事務。

    不知特朗普決定簽署取消非美國籍出生孩子的“美國公民"權利,起於何時,止於何日。如果追索到前N年,那些千方百計在美國出生前N年的非美籍父母的孩子就慘了。起了一個大早,緊趕慢趕又回到了原地。

    特朗普的決定,對那些一心想鑽營美國的人將是一大打擊,起碼以後借出生入美國籍的漏洞被堵死了。想不透過奮鬥努力,輕易享受美國福利,是不可能的了。有些外華人想做美國公民自身當前難以實現,乘著自己在國內賺了錢,想成為美國公民就想法鑽美國法律的漏洞,典著懷孕的肚子,遠涉重洋,將孩子降生在美國,讓孩子獲取合法美國公民的權利,將來可憑孩子監護人的便利“子(女)貴父(母)榮"。

    看來特朗普這次提出的想法,還真的沒瘋,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必將受到參眾兩院大多數議員的擁護。否決非美國籍人士在美國出生的孩子自動獲得“美國公民",已成板上釘釘。

  • 5 # 孔方財經

    現在下這樣的結論還為時尚早。

    我們都知道,特朗普對於美國現行的移民政策是非常反對的,他一直想把非法移民堵在美國國門之外。按照他的邏輯的,就是因為“出生公民權”的存在,才導致非法移民有充足的動力動用各種手段偷渡到美國,只要取消這一權利,那麼就相當於對美國大量的非法移民“釜底抽薪”。

    但是,取消“出生公民權”並不容易,因為這是美國憲法的明文規定,距今存在了150年之久(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而在1898年的一起判決(涉及一起華人案件,該華人自小在美國出生長大,但因為回中國探親,再次回美國被拒絕,最後該華人勝訴),被作為權威判決引用,“出生公民權”就此成為美國社會公認的權利。

    如果特朗普想要取消“出生公民權”,那麼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一是修憲。在美國,修憲太難了,其不但要獲得參眾兩院三分之二表決透過,並且還得在規定期限內獲得四分之三州議會批准才能生效。據不完全統計,200多年來,美國國會提出了超過11000個憲法修正案提案,但最終生效的只有27個,透過率不到千分之三。

    二是直接簽署行政命令,利用總統的個人權力強行終止“出生公民權”,但由於明確違憲,所以最高法院會介入(最高法院不介入,民主黨肯定也會介入上訴到最高法院),推翻總統的行政命令。

    修憲可位元朗普簽署的退出TPP、退出巴黎氣候合約、退出聯合文教科組織等等退群行為要困難得多。由於面臨中期選舉,這更有可能是特朗普拉選票的策略,目的是討好他的鐵桿選民,虛張聲勢的成分更大一些。

  • 6 # 財智成功

    如果特朗普真的簽署了這項行政命令的話,那赴美生子確實會成為歷史。

    客觀的講,在當地生一個孩子,就能獲得該國的“戶口”,確實不太公平。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人才是極為重要的,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組成。引進國際優秀人才,為國家建設添磚加瓦,然後享受本國的公民福利,這是很合理的舉措。但是隨便一個家庭,只要偷偷來到美國,潛伏一段時間生下孩子,就能成為美國公民,顯然是挖美國的牆角,蠶食美國國民的福利。

    接下來我們看下美國“戶口”的福利:

    美國按照“先看病,後買單”的原則推行了一系列的醫療制度,政府和福利機構基本上承擔了醫療費用的大頭,如果是貧困家庭,連伙食費都被政府承包。從小學到高中的教育費用全免,大學費用學生家庭只用承擔一小部分。

    所有國民的福利,對應著美國政府的財政支出,當稅收不足以支撐這些福利時,就需要發行國債去彌補財政赤字。

    作為對國民負責任的總統,為了維護現有國民的利益,取消在美國出生的孩子的公民權,同樣可圈可點。

    如此一來,赴美月子中心們關門大吉的日子不遠了,孕婦們也不用跟臥底似的在懷孕幾個月後就到美國潛伏了,也不用花著不菲的錢受月子中心盤剝了,不用擔驚受怕了,也挺好。

    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特朗普,這次做的不錯,最好下一步就公佈外華人在美國的資產情況。

  • 7 # 手機使用者52691633161

    這是一件很難辦到的事情。因為,美國法律上明文規定了,川普即便再任性也不能超越法律!即使川普動用自己的權力,下行政令,參眾兩院議員、議長是否能透過,這是一個問題;美國大法官那裡又能怎樣?!如果真的到了這一步,那就證明川普被彈劾的可能性也向邁進一大步……

  • 8 # 凱恩斯

    關鍵點不在於特朗普怎麼說,而在於民主黨能否贏得中期選舉,從而讓這個說法,僅僅只是一個說法。

    民主投票國家有個慣例,在一些選舉之前他們會下賭注,做一些政策承諾,當他們贏得了選舉,他們就要實現這些承諾,這相輔相成,如果他們贏得了選舉,說明就這項政治承諾,大多數美華人就是這麼想的。如果他們輸掉了,不管是中期選舉還是大選,他們就連帶的失去關於這項政策的全部話語權。

    “在美國出生的孩子自動成為美國公民。”來自美國的憲法第14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具體描述如下:“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者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不要小看這個修正案,這其實基於美國的南北戰爭,大量的黑人在美國沒有公民權力,為了賦予不同族群平等權力而制定本修正案,也是因為美國本身是多元民族國家,非常依賴外來移民,所以從勞動力和平權出發成為一項立法基礎,在此基礎上有很多細節爭議,比如羅訴韋德案確定墮胎合法化就是基於此修正案。

    特朗普即使簽署行政命令破壞憲法,在美國基本是不可能的,因為具體裁決來自於法院,而法院是根據普通法國家的判例實施。行政法對於現階段的赴美產子沒有約束性,但如果,特朗普透過這種行政和司法上的努力,獲得的美國選民支援,贏得了大選,那麼事情就不一樣了,雖然美國300年間僅僅對憲法做了27次修改。而改變這條根本性的修正案,勢必讓美國更加混亂,因為他關係到平權。

    所以,特朗普改變14修正案的可能性很小,而其行政命令也並不可能在不變更憲法修正案前提下產生效力。這隻能是一次保守主義的站隊,告訴世界,特朗普反對移民。

  • 9 # 陸燕青

    特朗普將“計劃取消在美出生孩子的公民權”,對於赴美生子的富貴家庭確實屬於利空。

    取消這個外國公民的特權是大勢所趨。不僅能夠保護美國公民的利益和福利,而且對於全球投機取巧之輩是一個打擊。

    因為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移民和種族問題嚴重。美國本地居民確實不喜歡低素質的外來移民,尤其是靠赴美生子獲得的公民權的現象,所以特朗普才有這種計劃。

    當然修改相關憲法有難度,需要美國國會投票表決。但絕不是空穴來風,未來赴美生子這種捷徑可能會走不通。

    所以國內相關機構要早做打算,內地富貴赴美生子,從而享受美國社會福利的捷徑可能今後被堵塞。

  • 10 # 美寶派

    不請自來答一發。

    一句話答案:川普想改憲法取消落地公民權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推動國會議案的難度太大,唯一能動用的就是總統令。但即便如此操作起來也是困難重重。

    接下來我們從赴美簽證開始,一一分析用行政命令限制落地公民權的可能性。

    赴美簽證

    美國駐外使領館負責簽發赴美簽證,也的確受轄於聯邦政府,理論上川大爺是對他們有影響力的,想限制落地公民權,簡單!直接對於懷孕的或者貌似懷孕的拒發籤證!

    哪有那麼簡單的事兒?

    首先要明白一點,咱們川大爺的初衷是要限制境內的非移和非公民的子女獲得公民權,從簽證的角度限制入境人數非但遠水不解近渴,更是緣木求魚,完全沒到點子上,請問境內非法移民需要你的簽證嗎?

    拒發籤證給孕婦那就涉嫌歧視,誠信簽證既然不給簽證了那就等於鼓勵大家隱瞞真實目的,拿到旅遊簽證再說,說來說去又回到前些年的老路上去了。

    所以,用簽證限制孕婦入境?------NO WAY

    海關通關

    CBP(美國海關於邊境保護局)有權在邊境攔截和遣返對美國國家安全有危害的人士,哪怕你是持有合法簽證甚至綠卡,都有可能被CBP攔在門外。聽起來這是限制入境孕婦的一個好辦法。

    但是同理,美國是法治國家,不是光靠紅標頭檔案辦事兒的,攔截孕婦的法律依據何在?川大爺如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出個檔案,宣告“來自以下幾個國家的女性,如果發現是孕婦,一概遣返”,你看看各州法院和女權組織會不會炸鍋?而無理由無差別攔截的可能性就更不存在了。

    所以,用海關來攔截外國孕婦赴美?-----沒門!

    出生紙

    外國公民的寶寶在美國出生後,該辦理出生紙了,川大爺可以讓各州縣的政府機構不要給外華人的小孩辦理出生紙。“各縣衛生局人口署請注意,如發現新生嬰兒為雙非嬰兒,請勿予辦理出生證件為要!”

    答案是不可操作。

    第一,誰來鑑別嬰兒父母身份?醫院是沒有這個義務的,不可能因為孕婦不是美國公民就不收治入院,那違背了醫院的基本職能(救死扶傷)。

    衛生局、人口署、州政府都有這個權力查驗嬰兒父母身份,但是

    第二,即便驗證了嬰兒為雙非,那便怎樣?不給出生紙?那會造成巨大的人道主義災難,因為出生紙是辦理其他任何證件的基礎,沒有出生紙就意味著嬰兒是“黑戶口”,在社會學意義上不存在,成為“無國籍人士”,想象一下上百萬無國籍人士生活在美國的畫面。

    第三,能不能拖很久才給雙非嬰兒發出生紙?比如6個月或12個月。在技術上當然是可以做到的,但還是上面那個問題,這樣最多隻會影響到合法入境的外國公民,對境內的非移群體毫無影響,甚至會因為這一限定讓很多本來計劃按期回國的人被迫逾期滯留不歸。

    第四,能不能在嬰兒出生紙加註一些資訊,表明這是雙非嬰兒,不能辦理美國護照?咱們假設可以這麼做。那麼再看下一步

    美國護照

    新生嬰兒申請護照只需要出生紙和父母雙方的護照影印件,目前的申請過程不涉及任何移民身份的查驗,假如川大爺命令聯邦政府不給雙非嬰兒簽發護照呢?這樣一來,不但堵上了新的外華人入境生子,還把境內雙非嬰兒的路也堵死了,一旦執行,那才真是一顆重磅炸彈。

    以川老闆的做事風格,這個行政命令的確有可能會發出來,而且川老闆是懂法律的社會人兒,也確實諮詢過法律團隊,他認為在憲法裡找到了抓手,那就是“接受美國管轄”這一存在解釋空間的條款。

    實際上這一抓手並不牢靠,也經不起推敲,最初這一條款的設定並不是針對外國公民,而是針對享有治外法權的外國外交官及家屬,因為這些人雖在美國,卻不接受美國法律管轄,相形之下,任何來美國旅遊的觀光客、合法身份的居留者、沒有身份的非法移民,都要接受美國法律管轄,不能置身法外。

    所以川老闆想強行去解釋這一條款,試圖將其引申為“第14修正案不涵蓋外國居民”,是很牽強的,也必會被各級聯邦法院痛擊,幾乎沒有勝出的可能性。

    簡而言之,拒絕給雙非嬰兒發護照?----------違憲!

    那各位看官要問了,既然折騰到最後也沒勝算,為啥川大爺還是不遺餘力地在呼籲取消落地公民權呢?其實川大爺這話並不是說給你聽的,而是說給他的特定受眾聽的,至於能不能實現他根本不在乎,只要他TRY過了,受眾就會買賬,高呼:看,我們的川爺正在兌現他的競選承諾!

    但是話說回來呢,美國的確是個好地方,所以世界各國不管高官也好、富商也好、中產也好、非移也好,只要有機會大家都想來,關於川大爺的“錨嬰兒”觀點,有一點小編是非常認同的,就是你不能成為美國的負擔!不能佔美國的福利!不能讓美國納稅人為你買單!

    天賦公民權那我們要捍衛,但美國納稅人的利益我們也應該尊重,來美國可以,get your money ready and pay your own bills. 吃了拿了,就得記得買單,這是天經地義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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