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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來,我最想改掉愛在朋友圈裝逼的毛病!就,就……沒事就老想發個朋友圈證明自己,顯擺自己多有文化,有多特別,事實是自己壓根屁都不是。好過一段時間後,又開始。週而復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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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user2787251952304

    走路時腳不聽使喚,看醫生,說有許多病,在尋找中藥方劑,西藥副作用大,有可能越治越困難,老了倒可以歸宿,今年才五十出頭。

  • 2 # 悅視線

    遇到噁心的東西嘔吐。記得小時候去小學的路邊樹上,不知何人把一條死蛇掛在上面,蛇腐爛時那一股強大的臭味遠遠的都能聞到,在那時形成嘔吐的壞習慣!!

  • 3 # 金李爸爸扇動我

    最想改掉的第一個毛病就是別再努力奮鬥拼搏掙人民幣¥了,累下了病沒有幾個好老闆給你治的!去學習富人地主土豪貪官們移民國外掙美元$英鎊£多好啊!

  • 4 # 楊紹林154216122

    天底下沒有一個人身上沒有毛病,只不過多少而已。我60後的人,從小學到初中完,乃至成人後進入社會打工上班,只要是每天幾小時上下班那種工作,百分之八十左右是遲到的,為什麼呢?最後我總結了出至於性格內向不積極、慢性質等所造成。以前上學讀書那個時候(70年一80年代左右),我們四川廣安農村條件相當落後,丘陵地方

    泥巴路,走路到校兩小時左右到校,那個時候每家基本上沒有鐘錶,憑父母估計時間做早飯(生活特困難),天黑才能回家,十次早上去上學九次就要遲到,老師就要要我罰站到下課才能進教室。直到現在那個臭毛病也沒改多少,我最終選擇了自由經營小店職業,不受時間控制了。

  • 5 # 葉知秋leaf

    毛病太多,改不過來,捂臉淚奔中......

    發朋友圈裝逼不算毛病啊,現在有幾個人不在朋友圈裡放飛自我啊,有逼一起裝也是一種樂趣。怎麼說那也是自己家的一畝三分地,愛怎麼折騰怎麼折騰,別人看不慣就把咱拉黑唄,咱們自個兒照樣可以飛起!

    其實朋友圈不過是自己發洩情緒的一塊自由地,不存在毛病的問題。我的朋友圈裡跟個自由市場似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啥都有人賣。介紹工作的,介紹物件的,攛掇離婚的,啥樣的閒人都有。喜提轎車的,喜提飛機的,還有喜提坦克的,全是人才!跟這些人比裝逼能力,咱們太小兒科了,所以你不用再自尋煩惱了,你根本沒毛病。

    能改掉的就不是毛病。

    我是個天生的病人,就是毛病一大堆那種。俗話說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用在我身上那叫一個貼切。其實吧也一直在積極地與毛病作鬥爭,可是一直沒成效,最後索性破罐子破摔了,就讓這些個毛病糾纏著我吧,真的改掉了,我還真的不自在,那就不是我了。

    最鬧心的毛病——控制不住買買買

    買買買,可能是每個女人都存在的毛病,我呢也不知道自己的病症屬於哪種程度,反正就是天天都會拆快遞那種。

    最頭疼的毛病——愛做白日夢

    其實早就過了愛做夢的年紀了,可就是控制不了做夢的心情啊,總是想著一些不著邊際的事兒,把大把時間荒廢在胡思亂想中,所以夢到現在還是一事無成!

    最讓自己無語的毛病——酗酒失態

    性情中人總是會小酌幾杯的,可是我逢酒必醉,醉了就耍酒瘋,事後還斷片兒,啥也記不起來。最可怕的事不是自己忘記了做過的那些混蛋事兒,而是你忘了卻有一群人幫你記著,聽著他們說的那個眉飛色舞啊,我真是恨不得鑽進地縫裡苦修萬萬年,煉成化石再出來!

    最傷人的毛病——好抬槓,得理不饒人。

    整天和一群槓精混在一起,不耍耍嘴皮子功夫太沒存在感,要麼你被別人當成下酒菜,要麼你就得把他們切吧切吧剁吧剁吧收拾服帖。於是乎就成了一個刺球兒,逮誰扎誰啊。人家是遇槓拆槓,我是隨時開槓,連親爹親媽都不放過,整個就是一個炮筒子,不得人心啊,敗光了好感度啊!關鍵是還不懂得收斂,好不容易把人逗笑了,最後還得再把人氣哭才算完!

    最不要臉的毛病——厚臉皮

    身邊的人都說我臉皮夠厚,我也不否認。蹭吃蹭喝都是日常必備,騙錢騙物也是生活標配,為了生活還要面子幹嘛!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又沒有看家本事的弱女子衣食無憂的活到今天容易嗎?多虧了這比地皮還要厚上幾分的臉皮啊,很多時候面對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的父母,還有事事不和我過多計較的各路兄弟姐妹我也會心生慚愧,但也就那麼一瞬間的事兒,他們也沒指望我脫胎換骨,我也就勉為其難的滿足他們的心願吧。

    以上種種不過是我隨便拎出來的幾個毛病,為了保護我自己還尚存的那麼一丟丟自尊心,也是保留了幾分底線的。如果真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估計得開幾天的批鬥大會,最後可能真的要把自己逼上斷頭臺了!

    我覺得我目前最大的毛病就是不覺得自己有需要改掉的毛病!是不是應了人家說的那句“病入膏肓而不自知”,繼續捂臉中,雖然我已經沒臉了!

    皮了半天也說點正經的,無關生死都不是大事,每個人都有大大小小的毛病,只要不影響到他人,也沒有打亂自己的生活節奏,有些小毛病的存在其實是利大於弊。畢竟人無完人,過滿則虧。存在一些小毛病才讓每個人有了與他人區分的真性情,最終形成個人獨特的標籤,如果每個人都崇尚完美主義,最後大家都會成為同一種人,哪還有什麼樂趣呢?

    其實說了半天我才後知後覺的發現回答的很跑題,不好,又讓大家發現了我沒有說出來的毛病了——自說自話,隨性散漫。好了,就這樣吧,雖然已經很沒臉了,多少還是要自愛一下子的。

  • 6 # 悠悠1220

    最想改掉的毛病是睡懶覺。

    我睡懶覺雖然不怎麼出名,但是雙休日,只要有空,我早上起不來,要睡到九點多,午睡要睡到三四點鐘。因此,我的休息日,總是在床上度過的。想想,這樣睡下去總不對吧,怎麼改掉這個毛病呢?

    曾經有一段時間,雙休日的下午,就去打麻將,只有打麻將,才能熬過午睡,可是,打麻將實在太累了,吃不消,就下決心戒掉麻將。那麼喜歡的麻將都戒掉了,可是,睡懶覺的毛病就是戒不掉。

    有人說,不是戒不掉,是不夠重視,是根本沒有把它當做一個毛病來治療。記得以前備戰高考,所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不敢浪費一點時間,可我寧願挑燈夜戰,半夜裡偷偷點著煤油燈,就是不願起得早。還為睡懶覺尋找理由,人家是百靈鳥起得早,咱是貓頭鷹,晚上工作效率高。

    一輩子的工作,天天要早起,6:50趕到學校管早讀,以前當班主任,6:30前到校,我就覺得這個工作真的是個苦差使。特別是冬天,對那溫馨的被窩總是戀戀不捨,根本不想起來。

    我也知道早上的時間寶貴,我也對學生諄諄教導“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但是,總是急著趕時間一大早就把自己弄得滿臉滿身是汗,也不願提早一分鐘起床。

    魯迅先生說:“浪費自己的時間等於慢性自殺,浪費別人的時間等於謀財害命。”時間就是生命,唯有珍惜時間,才是珍惜生命。曾經痛下決心,不準睡懶覺,於是就有過那麼一段朝氣蓬勃的日子,早起,練字,閱讀,寫作,可惜的是,沒有堅持,一切都在不知不覺中迴歸老樣子。

    富蘭克林說:“你熱愛生命嗎?那麼別浪費時間,因為時間是組成生命的材料。” 海倫·凱勒把活著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只爭朝夕,那就從現在開始,改掉睡懶覺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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