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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談古事看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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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野史故事
這是個有點複雜的問題,因為清初八旗的架構發生過幾次改變。按照時間順序,先講述清初八旗的形成和形成,然後再補充一些關於八旗的基本常識。
下面是關於清初八旗旗主變制的講述——
一、太祖朝二旗時期
最早的八旗制度,實際上是牛錄(niru— 佐領)制。在那時,並沒有“旗(gūsa)— 參領(jalan)— 佐領(niru)”的結構,只有“旗主(gūsa)— 牛錄(niru)”的單純構架。根據滿文件案,牛錄製始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也就是說,俗說中的“四旗建立”,實際上是牛錄製建立的時候。
在這一時期一共只有兩個旗主,即太祖努爾哈赤(Nurhaci),和太祖的同母弟舒爾哈齊(?urgaci)。當時北韓人的史料中,稱呼他們為“二酋”。而《滿文老檔》也說,太祖和舒爾哈齊的屬人、阿哈,都是一樣多的。這兩個旗,旗色沒有準確的記載,按照推斷,太祖的旗,旗色為黃旗。而舒爾哈齊的旗,旗色為黑色(後為藍色)。
這個黑旗是個很夢幻的東東,因為記錄非常少……據記載,黑旗就是藍旗最早的旗色,後來由於黑旗在夜間不便區分,就改作藍旗了,而具體什麼時期黑旗變為藍旗,也有待考證。
二、太祖朝三固山時期
所謂“固山”,就是滿文gūsa(旗)的音譯。此“旗”並非電線杆上飄揚的小旗,而是一種軍制的名稱——這一點先放在這裡,後面科普八旗常識的時候再詳述——所以“三固山”意思就是“三旗”,這一時期形成了三旗。
1601年,太祖征服了海西女真四部之一的哈達部(另外三部為葉赫、烏拉、輝發)。把哈達部的人丁編為一個旗,讓自己的長子褚英,和哈達部的首領吳爾古代(哈達納拉氏)共同管理。這個哈達部的旗,旗色為白色。不久,褚英廢除了吳爾古代的首領地位,自己獨自成為了旗主。同時,舒爾哈齊的藍旗得到了進一步擴充,這些藍旗新歸附的人丁,被封給了太祖的次子代善。所以在“三固山時期”,代善是藍旗裡擁有一定人丁的“小旗主”。
三、四旗形成時期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太祖的同母弟、藍旗旗主舒爾哈齊被太祖幽禁。藍旗的格式就發生了變化。
藍旗中原屬於舒爾哈齊的佐領,一半多均由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繼承,旗色保持藍色。而剩下的佐領,歸屬在原本就在藍旗擁有一定人丁的太祖次子代善的名下。而代善的舊有人丁,加上新得到的人丁,均脫離藍旗,獨立為一個新的固山,即紅旗。這樣,四旗的雛形就出現了。
萬曆四十二年(1611年),太祖的長子、白旗的旗主褚英,也被太祖幽禁,所以白旗也發生了變化。白旗大部分佐領,被封給了太祖的第八子,也就是後來的太宗皇太極。而留下了一部分佐領,讓褚英的長子杜度繼承,杜度就成為了白旗的“小旗主”。
四、八旗時期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太祖下令將四旗分為八旗。太祖自己的黃旗,分為正黃、鑲黃兩旗,均由太祖親自統領。代善的紅旗,分成正紅、鑲紅兩旗,由代善和代善的兒子們統領(代善的兒子嶽託和碩託均是鑲紅旗的小旗主)。原藍旗的旗主阿敏,成為鑲藍旗旗主,屬人沒有變化;正藍旗的旗主是太祖的第五子莽古爾泰,領有一個小旗主德格類(莽古爾泰同母弟)。而原白旗,太宗所領的部分,獨立為正白旗;杜度所領的原白旗旗分,加上新封的太祖第七子阿巴泰,共同組成了鑲白旗(阿巴泰為小旗主)。
PS: 太祖時期八旗的旗色,與後來我們所熟知的不同。根據北韓當時的記載,當時滿洲的旗色,是“純色旗和龍旗”。也就是說,最早的正旗,是純顏色的一面旗子,旗上沒有圖案。而最早的鑲旗,也不是五邊形,而是跟正旗底色一樣的畫著龍的旗子。我們今天看到的這種八旗旗色,是天命七年(1622年)之後的模式了。
五、太祖時期八旗旗主(小旗主)的分封和變動
天命八年(1623年),按照當時“嫡長子繼位,嫡幼子繼產”的傳統,太祖開始安排自己的三個嫡幼子,即阿濟格(18歲)、多爾袞(11歲)、多鐸(9歲)——即把自己親領的兩黃旗進行拆分,分別封給他們,使他們成為小旗主。
當時,太祖的兩黃旗,各有30個佐領,合計60佐領。太祖將正黃旗的15個佐領封給阿濟格,另外15個佐領封給多爾袞。而鑲黃旗,分出15個佐領封給幼子多鐸,剩下的15個鑲黃旗佐領,依舊由太祖親自統領。按照太祖的本意,在太祖去世之後,太祖自己的15個鑲黃旗佐領,也應該由多鐸繼承,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幼子繼承製”,這點太宗也承認,說“太祖雖無遺命,理應分與幼子。”(《太宗文皇帝實錄》)
這次分封后,鑲黃旗成了太祖唯一親領的旗,鑲黃旗也因此被稱為“頭旗”(fere gūsa)。有些人說皇帝是鑲黃旗的,也是由此而來——儘管皇帝其實並不屬於八旗中任何一個。由於當時三位幼子年紀還很小,所以這一次分封只是名義上,實際上兩黃旗還是由太祖控制。
天命末年還有一些旗主的變動,出於篇幅考慮,不在此贅述,僅貼一個天命末年八旗旗主圖示示:
六、天命以後的“四次換旗”
在太宗繼位後到世祖朝時期,還經歷了四次換旗事件。
第一次換旗,是太宗剛剛繼位,對兩黃旗和兩白旗旗色的互換。
太宗本人在太祖末年統領正白旗,而太宗的長子豪格,則統領鑲白旗,兩黃旗則由太祖的三個幼子繼承。但是在當時,由於太祖是統領黃旗的旗主,故而後金華人皆認為黃旗是“國主之色”,這是後金當時的禮制影響。所以,繼承了汗位的太宗,自然要將自己的旗改為黃色,以示“正統性”。這次換旗的方法十分簡單,即太祖時期的鑲黃旗,改為正白旗;而太祖時期的正黃旗,改為鑲白旗;太祖時期的正白旗,改為正黃旗;太祖時期的鑲白旗,改為鑲黃旗。而各旗旗主之下的屬人,沒有進行變動,也就是說,第一次換旗的“黃白對調”,僅僅是旗色的對換而已。
第二次換旗,是兩黃旗和正藍旗的混編。
太宗天聰六年(1632年),正藍旗的旗主莽古爾泰病逝,正藍旗的旗主由原先正藍旗小旗主莽古爾泰的同母弟德格類繼承,而莽古爾泰的佐領,也由莽古爾泰的兒子繼承,成為小旗主。天聰九年(1635年),正藍旗的旗主德格類病死,同年,有人告發莽古爾泰、德格類一門謀反,太宗趁此機會,將莽古爾泰、德格類一門剝奪旗權,將正藍旗沒收,於是對於手中的正黃旗(旗主為太宗)、鑲黃旗(旗主為豪格,小旗主為阿巴泰),正藍旗(無旗主)進行處理。
太宗的處理方式,有以下三步:
第一步,將原正藍旗的佐領,拿出八個,加封給鑲黃旗旗主豪格,又拿出三個,加封給鑲黃旗小旗主阿巴泰。加強了原鑲黃旗的實力。
第二步,將原正黃旗的一半與原正藍旗的一半,組成新的正黃旗。將原正黃旗剩下的一本與原正藍旗剩下的一半,組成新的鑲黃旗,皆有太宗親自統領。
第三步,將原先旗主為豪格的鑲黃旗,旗色改為正藍旗,成為新的正藍旗,原鑲黃旗的小旗主阿巴泰,也同樣成為了新正藍旗的小旗主。
第三次換旗,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所屬兩白旗的互換。
對於這次換旗,學術界以前沒有嚴格的論斷,隨著近幾年滿文資料的出現,才漸漸有了比較貼切的結論。這次換旗,大約在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太宗去世之後的一兩個月之間。原本,多鐸得到了太祖時期鑲黃旗,也就是後來正白旗的30佐領的遺產;而阿濟格、多爾袞兩人各有鑲白旗的15個佐領,相比之下,多爾袞的實力並不強。太宗去世之後,多爾袞得到了實權,這時多鐸犯了一個小罪,多爾袞便趁機沒收了多鐸正白旗的15個佐領。於是,多爾袞本人,就具有了一個整旗的實力。之後多爾袞的做法是,將自己所領鑲白旗的旗色,與多鐸的正白旗旗色相對調,自己成為正白旗旗主,而原屬正白旗的多鐸,則換色為鑲白。本身就在原鑲白旗擁有佐領的阿濟格,並沒有參與此次換旗,還保持著鑲白旗小旗主的地位。
第四次換旗,是兩白旗和正藍旗的混編。
順治五年(1648年),多爾袞將豪格下獄,沒收了作為正藍旗旗主的豪格屬下的佐領。豪格的正藍旗被沒收,卻沒有隸屬順治帝,而是被多爾袞以“俟歸政,然後隸於上”的名義佔據了。第二年,鑲白旗旗主多鐸病逝,多爾袞便將兩白旗和正藍旗一起混編。原本屬於豪格的正藍旗佐領,和原本屬於多鐸、阿濟格的鑲白旗佐領對換,這樣,鑲白旗就成了“無主之旗”,多爾袞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兩白旗的旗主。而正藍旗,則由阿濟格、多尼(多鐸次子)、博洛(阿巴泰第三子)、嶽樂(阿巴泰第四子)四個小旗主共同管理。
一番折騰後的旗主們:
七、小結:清早期八旗之間的關係
其實僅從正身旗人的角度來看,整個清代八旗之間的關係都是平等的。但是就旗權而言就是另一回事了。從上述八旗形成的歷程來看,太祖朝時期,甚至一直到世祖朝時期,旗主的權利都是極大的,可以和大汗分庭抗爭。直到世祖時期,尚有一整個旗只有一個旗主的情況出現——所謂旗人即是軍人,所以說相當一一整個旗的佐領旗丁都在旗主的控制下。
清初時,旗主的親屬關係,對旗之間的關係也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太宗剛剛即位之時,同旗色的正、鑲旗旗主都有親屬關係。如正紅旗旗主代善的兒子嶽託、碩託成為了鑲紅旗旗主,但是他們作為代善的兒子,也毫不避諱的,稱為“我兩紅旗”,也就是視兩紅旗為一家。在一些問題上,他們也附和正紅旗的行動。
所以自太宗開始,清代皇帝們歷經 N代都在分化旗主們的旗權。在太宗第二次換旗時,就把豪格分配到了正藍旗,自己掌握了兩黃旗,加上兒子控制一部分正藍旗。太宗亦曾使用複雜的手段分化每個旗中旗主的旗權。比如將固山額真(gūsa i ejen——旗主的滿文說法)與旗主的定義分開,給 gūsa i ejen 起了個叫“都統”的名字,然後讓非宗室的人擔任。
之後世祖朝時期在多爾袞去世後追罪多爾袞,將多爾袞的兩白旗沒收。正白旗整旗被皇室收走,成為“上三旗”之一,而鑲白旗,原是正藍旗豪格的佐領。世祖作為豪格的弟弟,給自己的兄長平反,將鑲白旗交還給自己兄長的兒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富綬。而多爾袞無後,承繼子是多鐸的兒子多爾博,多爾博被斥回本家,所以多爾袞的後人,最終在多鐸的正藍旗。阿濟格後來獲罪奪爵,所屬的佐領又分別撥入正白、鑲白、正藍三旗——
自此劃定了“上三旗、下五旗”的說法——然而這一條僅僅是說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由皇帝親領(旗主為皇帝),待遇上八旗中正身旗人沒什麼差別(包衣待遇上確實有差距)。
自聖祖開始,皇子分封只送入下五旗,去下五旗做小旗主——這便是進一步分化下五旗王公的旗權了——上三旗則全部由皇帝統領。到了世宗朝變成“佔領式”分封(意思就是直接佔了下五旗的旗分,而不像聖祖朝是帶著人進去),一直到了宣宗朝(開始削弱軍功王公),才算是把八旗完全控制在了皇帝的手中。
所以清初整體而言,八旗旗主們的權利還是非常大的,有佐領,又可議政,考慮的多是本旗的利益。同色兩旗通常有直系親屬關係,共同進退。這時八旗的旗主均為宗室王公,多數旗由單個王公控制,旗權較大。
八、八旗的一些基本常識
正旗和鑲旗
正X旗,滿文說 Gulu xx gūsa.如正黃旗:Gulu Suwayan Gūsa。所謂 gulu,意思是“純、無雜色”。清文鑑對 gulu 一詞解釋為“Yaya fiyan akū ilha akūngge be gulu sembi.”意思就是說沒有顏色沒有花的稱為 gulu。
鑲X旗,滿文則說 Kubuhe xx gūsa.如鑲黃旗:Kubuhe Suwayan Gūsa。Kubuhe 這個詞來源於動詞 kubumbi,是它的過去式。kubumbi 意思是“鑲邊了的”,所以 Kubuhe Suwayan Gūsa 直譯就是“鑲了邊的黃旗”——本質上還是黃旗。
所以鑲X旗們基本上都是正 X 旗們的底色鑲個紅邊——除了鑲紅旗,由於底色就是紅的,它鑲的是白邊。又改了旗的形狀以作區分。
什麼是“旗”(gūsa、固山)
很多人以為八旗的旗,滿文的 gūsa 一詞,就是指旗子……其實八旗當中 gūsa 這個詞指的是旗分,是一種軍制。清文鑑是這麼說的:jalan nirui ?o?ohon i gebu. emu gūsa de manju monggo ujen cooha ilan gūsa bi.意思就是“甲喇、牛錄的彙總。一個旗分中有滿洲、蒙古、漢軍三個旗”。
因此“旗人”本質上是軍人的意思,所謂旗人也就是入了軍籍。當然,後來人多了,以後很多人就是打醬油了,雖然純打醬油是沒有多少錢的……
固山、甲喇、牛錄
所以說到這你們就明白了,甲喇(jalan、參領)是固山(gūsa、旗)的下屬機構,制度穩定後,滿洲旗、漢軍旗,一旗之下均有五個參領,而蒙古八旗,每旗之下,只有兩個參領。牛錄(niru、佐領)是甲喇的下屬機構,也是傳統的組織。組成一個牛錄的人丁數一直在變化,多少牛錄組成一個甲喇也各不相同。
補充:上三旗和下五旗
所謂上三旗和下五旗最主要的區別,就是上三旗旗主是皇帝,下五旗旗主(名義上)是王公。八旗中的正身旗人在待遇上沒有任何差別,在補旗缺、科舉、仕途、法律、糧餉、旗地、撫卹種種方面,待遇是完全相同的。亦絕對沒有上三旗旗人比下五旗旗人高貴等說法。細節上有些差別,因為下五旗旗人隸屬旗主王公 + 皇帝,王公家以及皇帝家有紅白喜事什麼要盡到自己的責任。上三旗則只需為皇帝盡責。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有些高級別的后妃要“抬旗”進入上三旗,為了避免還要給本旗王公服喪,有傷國體。
但是上三旗包衣(內務府)和下五旗包衣的待遇差別就比較大了。因為內府包衣直接服侍皇帝,並且也屬於國家機構,所以內府包衣是可以做正式官職的。而且很多人由於與皇帝有私交,混的比正身旗人還好……但是下五旗包衣就不同了,由於隸屬王公,只能做王府的府員。女性則成為婢女。這些人領王府俸祿,不是吃皇糧的……待遇差距很大。
回覆列表
這是個有點複雜的問題,因為清初八旗的架構發生過幾次改變。我會按照時間順序,先講述清初八旗的形成和形成,以回答題主的問題,然後再補充一些關於八旗的基本常識。
下面是我整理的橘子同學關於清初八旗旗主變制的講述——
一、太祖朝二旗時期
最早的八旗制度,實際上是牛錄(niru--- 佐領)制。在那時,並沒有“旗(gūsa)--- 參領(jalan)--- 佐領(niru)”的結構,只有“旗主(gūsa)--- 牛錄(niru)”的單純構架。根據滿文件案,牛錄製始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也就是說,俗說中的“四旗建立”,實際上是牛錄製建立的時候。
在這一時期一共只有兩個旗主,即太祖努爾哈赤(Nurhaci),和太祖的同母弟舒爾哈齊(?urgaci)。當時北韓人的史料中,稱呼他們為“二酋”。而《滿文老檔》也說,太祖和舒爾哈齊的屬人、阿哈,都是一樣多的。這兩個旗,旗色沒有準確的記載,按照推斷,太祖的旗,旗色為黃旗。而舒爾哈齊的旗,旗色為黑色(後為藍色)。
這個黑旗是個很夢幻的東東,因為記錄非常少……據記載,黑旗就是藍旗最早的旗色,後來由於黑旗在夜間不便區分,就改作藍旗了,而具體什麼時期黑旗變為藍旗,也有待考證。
二、太祖朝三固山時期
所謂“固山”,就是滿文 gūsa(旗)的音譯。此“旗”並非電線杆上飄揚的小旗,而是一種軍制的名稱——這一點先放在這裡,後面科普八旗常識的時候再詳述——所以“三固山”意思就是“三旗”,這一時期形成了三旗。
1601 年,太祖征服了海西女真四部之一的哈達部(另外三部為葉赫、烏拉、輝發)。把哈達部的人丁編為一個旗,讓自己的長子褚英,和哈達部的首領吳爾古代(哈達納拉氏)共同管理。這個哈達部的旗,旗色為白色。不久,褚英廢除了吳爾古代的首領地位,自己獨自成為了旗主。同時,舒爾哈齊的藍旗得到了進一步擴充,這些藍旗新歸附的人丁,被封給了太祖的次子代善。所以在“三固山時期”,代善是藍旗裡擁有一定人丁的“小旗主”。
配上橘子做的渣圖:
三、四旗形成時期
萬曆三十七年(1609),太祖的同母弟、藍旗旗主舒爾哈齊被太祖幽禁。藍旗的格式就發生了變化。
藍旗中原屬於舒爾哈齊的佐領,一半多均由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繼承,旗色保持藍色。而剩下的佐領,歸屬在原本就在藍旗擁有一定人丁的太祖次子代善的名下。而代善的舊有人丁,加上新得到的人丁,均脫離藍旗,獨立為一個新的固山,即紅旗。這樣,四旗的雛形就出現了。
萬曆四十二年(1611),太祖的長子、白旗的旗主褚英,也被太祖幽禁,所以白旗也發生了變化。白旗大部分佐領,被封給了太祖的第八子,也就是後來的太宗皇太極。而留下了一部分佐領,讓褚英的長子杜度繼承,杜度就成為了白旗的“小旗主”。
四、八旗時期
萬曆四十三年(1615),太祖下令將四旗分為八旗。太祖自己的黃旗,分為正黃、鑲黃兩旗,均由太祖親自統領。代善的紅旗,分成正紅、鑲紅兩旗,由代善和代善的兒子們統領(代善的兒子嶽託和碩託均是鑲紅旗的小旗主)。原藍旗的旗主阿敏,成為鑲藍旗旗主,屬人沒有變化;正藍旗的旗主是太祖的第五子莽古爾泰,領有一個小旗主德格類(莽古爾泰同母弟)。而原白旗,太宗所領的部分,獨立為正白旗;杜度所領的原白旗旗分,加上新封的太祖第七子阿巴泰,共同組成了鑲白旗(阿巴泰為小旗主)。
PS: 太祖時期八旗的旗色,與後來我們所熟知的不同。根據北韓當時的記載,當時滿洲的旗色,是“純色旗和龍旗”。也就是說,最早的正旗,是純顏色的一面旗子,旗上沒有圖案。而最早的鑲旗,也不是五邊形,而是跟正旗底色一樣的畫著龍的旗子。我們今天看到的這種八旗旗色,是天命七年(1622)之後的模式了。
五、太祖時期八旗旗主(小旗主)的分封和變動
天命八年(1623),按照當時“嫡長子繼位,嫡幼子繼產”的傳統,太祖開始安排自己的三個嫡幼子,即阿濟格(18 歲)、多爾袞(11 歲)、多鐸(9 歲)——即把自己親領的兩黃旗進行拆分,分別封給他們,使他們成為小旗主。
當時,太祖的兩黃旗,各有 30 個佐領,合計 60 佐領。太祖將正黃旗的 15 個佐領封給阿濟格,另外 15 個佐領封給多爾袞。而鑲黃旗,分出 15 個佐領封給幼子多鐸,剩下的 15 個鑲黃旗佐領,依舊由太祖親自統領。按照太祖的本意,在太祖去世之後,太祖自己的15個鑲黃旗佐領,也應該由多鐸繼承,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幼子繼承製”,這點太宗也承認,說“太祖雖無遺命,理應分與幼子。”(《太宗文皇帝實錄》)
這次分封后,鑲黃旗成了太祖唯一親領的旗,鑲黃旗也因此被稱為“頭旗”(fere gūsa)。有些人說皇帝是鑲黃旗的,也是由此而來——儘管皇帝其實並不屬於八旗中任何一個。由於當時三位幼子年紀還很小,所以這一次分封只是名義上,實際上兩黃旗還是由太祖控制。
天命末年還有一些旗主的變動,出於篇幅考慮,不在此贅述,僅貼一個天命末年八旗旗主圖示示:
六、天命以後的“四次換旗”
在太宗繼位後到世祖朝時期,還經歷了四次換旗事件。
第一次換旗,是太宗剛剛繼位,對兩黃旗和兩白旗旗色的互換。
太宗本人在太祖末年統領正白旗,而太宗的長子豪格,則統領鑲白旗,兩黃旗則由太祖的三個幼子繼承。但是在當時,由於太祖是統領黃旗的旗主,故而後金華人皆認為黃旗是“國主之色”,這是後金當時的禮制影響。所以,繼承了汗位的太宗,自然要將自己的旗改為黃色,以示“正統性”。這次換旗的方法十分簡單,即太祖時期的鑲黃旗,改為正白旗;而太祖時期的正黃旗,改為鑲白旗;太祖時期的正白旗,改為正黃旗;太祖時期的鑲白旗,改為鑲黃旗。而各旗旗主之下的屬人,沒有進行變動,也就是說,第一次換旗的“黃白對調”,僅僅是旗色的對換而已。
第二次換旗,是兩黃旗和正藍旗的混編。
太宗天聰六年(1632),正藍旗的旗主莽古爾泰病逝,正藍旗的旗主由原先正藍旗小旗主莽古爾泰的同母弟德格類繼承,而莽古爾泰的佐領,也由莽古爾泰的兒子繼承,成為小旗主。天聰九年(1635),正藍旗的旗主德格類病死,同年,有人告發莽古爾泰、德格類一門謀反,太宗趁此機會,將莽古爾泰、德格類一門剝奪旗權,將正藍旗沒收,於是對於手中的正黃旗(旗主為太宗)、鑲黃旗(旗主為豪格,小旗主為阿巴泰),正藍旗(無旗主)進行處理。
太宗的處理方式,有以下三步:
第一步,將原正藍旗的佐領,拿出八個,加封給鑲黃旗旗主豪格,又拿出三個,加封給鑲黃旗小旗主阿巴泰。加強了原鑲黃旗的實力。
第二步,將原正黃旗的一半與原正藍旗的一半,組成新的正黃旗。將原正黃旗剩下的一本與原正藍旗剩下的一半,組成新的鑲黃旗,皆有太宗親自統領。
第三步,將原先旗主為豪格的鑲黃旗,旗色改為正藍旗,成為新的正藍旗,原鑲黃旗的小旗主阿巴泰,也同樣成為了新正藍旗的小旗主。
第三次換旗,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所屬兩白旗的互換。
對於這次換旗,學術界以前沒有嚴格的論斷,隨著近幾年滿文資料的出現,才漸漸有了比較貼切的結論。這次換旗,大約在崇德八年(1643)八月,太宗去世之後的一兩個月之間。原本,多鐸得到了太祖時期鑲黃旗,也就是後來正白旗的 30 佐領的遺產;而阿濟格、多爾袞兩人各有鑲白旗的 15 個佐領,相比之下,多爾袞的實力並不強。太宗去世之後,多爾袞得到了實權,這時多鐸犯了一個小罪,多爾袞便趁機沒收了多鐸正白旗的15個佐領。於是,多爾袞本人,就具有了一個整旗的實力。之後多爾袞的做法是,將自己所領鑲白旗的旗色,與多鐸的正白旗旗色相對調,自己成為正白旗旗主,而原屬正白旗的多鐸,則換色為鑲白。本身就在原鑲白旗擁有佐領的阿濟格,並沒有參與此次換旗,還保持著鑲白旗小旗主的地位。
第四次換旗,是兩白旗和正藍旗的混編。
順治五年(1648),多爾袞將豪格下獄,沒收了作為正藍旗旗主的豪格屬下的佐領。豪格的正藍旗被沒收,卻沒有隸屬順治帝,而是被多爾袞以“俟歸政,然後隸於上”的名義佔據了。第二年,鑲白旗旗主多鐸病逝,多爾袞便將兩白旗和正藍旗一起混編。原本屬於豪格的正藍旗佐領,和原本屬於多鐸、阿濟格的鑲白旗佐領對換,這樣,鑲白旗就成了“無主之旗”,多爾袞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兩白旗的旗主。而正藍旗,則由阿濟格、多尼(多鐸次子)、博洛(阿巴泰第三子)、嶽樂(阿巴泰第四子)四個小旗主共同管理。
一番折騰後的旗主們:
七、小結:清早期八旗之間的關係
其實僅從正身旗人的角度來看,整個清代八旗之間的關係都是平等的。但是就旗權而言就是另一回事了。從上述八旗形成的歷程來看,太祖朝時期,甚至一直到世祖朝時期,旗主的權利都是極大的,可以和大汗分庭抗爭。直到世祖時期,尚有一整個旗只有一個旗主的情況出現——所謂旗人即是軍人,所以說相當一一整個旗的佐領旗丁都在旗主的控制下。
清初時,旗主的親屬關係,對旗之間的關係也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太宗剛剛即位之時,同旗色的正、鑲旗旗主都有親屬關係。如正紅旗旗主代善的兒子嶽託、碩託成為了鑲紅旗旗主,但是他們作為代善的兒子,也毫不避諱的,稱為“我兩紅旗”,也就是視兩紅旗為一家。在一些問題上,他們也附和正紅旗的行動。
所以自太宗開始,清代皇帝們歷經 n 代都在分化旗主們的旗權。在太宗第二次換旗時,就把豪格分配到了正藍旗,自己掌握了兩黃旗,加上兒子控制一部分正藍旗。太宗亦曾使用複雜的手段分化每個旗中旗主的旗權。比如將固山額真(gūsa i ejen——旗主的滿文說法)與旗主的定義分開,給 gūsa i ejen 起了個叫“都統”的名字,然後讓非宗室的人擔任。
之後世祖朝時期在多爾袞去世後追罪多爾袞,將多爾袞的兩白旗沒收。正白旗整旗被皇室收走,成為“上三旗”之一,而鑲白旗,原是正藍旗豪格的佐領。世祖作為豪格的弟弟,給自己的兄長平反,將鑲白旗交還給自己兄長的兒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富綬。而多爾袞無後,承繼子是多鐸的兒子多爾博,多爾博被斥回本家,所以多爾袞的後人,最終在多鐸的正藍旗。阿濟格後來獲罪奪爵,所屬的佐領又分別撥入正白、鑲白、正藍三旗——
自此劃定了“上三旗、下五旗”的說法——然而這一條僅僅是說上三旗(正黃、鑲黃、正白)由皇帝親領(旗主為皇帝),待遇上八旗中正身旗人沒什麼差別(包衣待遇上確實有差距)。
自聖祖開始,皇子分封只送入下五旗,去下五旗做小旗主——這便是進一步分化下五旗王公的旗權了——上三旗則全部由皇帝統領。到了世宗朝變成“佔領式”分封(意思就是直接佔了下五旗的旗分,而不像聖祖朝是帶著人進去),一直到了宣宗朝(開始削弱軍功王公),才算是把八旗完全控制在了皇帝的手中。
所以清初整體而言,八旗旗主們的權利還是非常大的,有佐領,又可議政,考慮的多是本旗的利益。同色兩旗通常有直系親屬關係,共同進退。這時八旗的旗主均為宗室王公,多數旗由單個王公控制,旗權較大。
八、八旗的一些基本常識
正旗和鑲旗正 X 旗,滿文說 Gulu xx gūsa.如正黃旗:Gulu Suwayan Gūsa。所謂 gulu,意思是“純、無雜色”。清文鑑對 gulu 一詞解釋為“Yaya fiyan akū ilha akūngge be gulu sembi.”意思就是說沒有顏色沒有花的稱為 gulu。鑲 X 旗,滿文則說 Kubuhe xx gūsa.如鑲黃旗:Kubuhe Suwayan Gūsa。Kubuhe 這個詞來源於動詞 kubumbi,是它的過去式。kubumbi 意思是“鑲邊了的”,所以 Kubuhe Suwayan Gūsa 直譯就是“鑲了邊的黃旗”——本質上還是黃旗。所以鑲 X 旗們基本上都是正 X 旗們的底色鑲個紅邊——除了鑲紅旗,由於底色就是紅的,它鑲的是白邊。又改了旗的形狀以作區分。什麼是“旗”(gūsa、固山)很多人以為八旗的旗,滿文的 gūsa 一詞,就是指旗子……其實八旗當中 gūsa 這個詞指的是旗分,是一種軍制。清文鑑是這麼說的:jalan nirui ?o?ohon i gebu. emu gūsa de manju monggo ujen cooha ilan gūsa bi.意思就是“甲喇、牛錄的彙總。一個旗分中有滿洲、蒙古、漢軍三個旗”。因此“旗人”本質上是軍人的意思,所謂旗人也就是入了軍籍。當然後來人多了以後很多人就是打醬油了,雖然純打醬油是沒有多少錢的……固山、甲喇、牛錄所以說到這你們就明白了,甲喇(jalan、參領)是固山(gūsa、旗)的下屬機構,制度穩定後,滿洲旗、漢軍旗,一旗之下均有五個參領,而蒙古八旗,每旗之下,只有兩個參領。牛錄(niru、佐領)是甲喇的下屬機構,也是傳統的組織。組成一個牛錄的人丁數一直在變化,多少牛錄組成一個甲喇也各不相同。補充:上三旗和下五旗所謂上三旗和下五旗最主要的區別,就是上三旗旗主是皇帝,下五旗旗主(名義上)是王公。八旗中的正身旗人在待遇上沒有任何差別,在補旗缺、科舉、仕途、法律、糧餉、旗地、撫卹種種方面,待遇是完全相同的。亦絕對沒有上三旗旗人比下五旗旗人高貴等說法。細節上有些差別,因為下五旗旗人隸屬旗主王公 + 皇帝,王公家以及皇帝家有紅白喜事什麼要盡到自己的責任。上三旗則只需為皇帝盡責。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有些高級別的后妃要“抬旗”進入上三旗,為了避免還要給本旗王公服喪,有傷國體。但是上三旗包衣(內務府)和下五旗包衣的待遇差別就比較大了。因為內府包衣直接服侍皇帝,並且也屬於國家機構,所以內府包衣是可以做正式官職的。而且很多人由於與皇帝有私交,混的比正身旗人還好……但是下五旗包衣就不同了,由於隸屬王公,只能做王府的府員。女性則成為婢女。這些人領王府俸祿,不是吃皇糧的……待遇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