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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十字路口等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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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龍法師
我告訴你們,美國禁槍難為什麼,美國政府是背後有強大財團操控,強大財團主要是軍火商,美國如果禁槍,那些軍火商能高興嗎?他們要損失多少錢你們算得出嗎?美華人自己禁槍會不會形成連瑣反應?如果全世界禁槍會怎樣?如果全世界不打仗會怎樣?美國崩潰馬上倒計時。那美國國債欠世界的錢還不了怎辦?不但不能禁槍,而且要讓全世界打仗美國才有出路,第一打仗可讓美國軍火商補血,第二個好處,如果戰爭升級,美國債務全部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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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然視野
美國為什麼遲遲不能控槍,那是因為美華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擁槍的堅定支持者,哪怕美國多次爆發持槍傷人,甚至持槍血洗校園的慘案,但這幾乎沒有動搖美國那一部分擁護擁有槍支的人群的看法!這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第一,歷史原因,美國從第一批殖民者踏上北美大陸開始,就是拿著火槍上岸的,到美國獨立戰爭時期,擁有槍支的民兵更是抵抗英國的主力,擁有槍支在美國上層社會在哪個時候就如同生活工具一樣,是必備的,在隨後的美國擴充套件領土,打擊當地印第安人,和西部大開發過程中,這些擁有槍支的如同民眾成了美國自由的象徵!
因此,在美國如今的上流社會,擁護和支援管控槍支的人極少。
第二,龐大的產業市場,美國如今的槍支擁有量已經超過三億,幾乎家家都有槍支,甚至一些家庭還不止一把,這就無形中形成了一個龐大產業,相關的武器製造、銷售和彈藥銷售等,成為一個從業巨大的經濟利益線條,控槍意味著從事這個行業的人失業,對於經濟來說也是一個極大的負擔!因此美國政府層面很不願意控制槍支!
第三,美華人認為的恐怖平衡思想,即有人有傷害別人的想法後,對方擁有槍支可以震懾對方的這種加害行為,能降低犯罪率。當然這只是美華人的認識,而且美國從來都沒有出現過禁槍行為,也無從得出犯罪率對比的資料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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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權林
有些東西是存在一個民族基因裡的。
美國都是由移民組成的,最開始的移民到來時,美國還是一片原始社會一樣,猛獸很多,印第安人也很危險,這些移民要想存活下來,就必須要有槍。現在一些少數民族可以持刀,在我們看來,太不可思議了,但自然環境不一樣,有時候遇到猛獸需要刀自衛的。
後來美國獨立,也得益於人們有槍。美國西進運動時,沒有政府提供保護,都是以家庭為單位,趕著馬車就往西部走。西進運動兇險萬分,很多人都死在了路上,猛獸、強盜、印第安人,危險無處不在。而能夠提供保護的,只有父親、丈夫、兄弟手裡的槍,沒有槍,這些人就到不了西部,就活不下來。
美國種族歧視時,白人會殺害黑人,比如臭名昭著的3K黨,專門殺害有色人種。這些黑人只能依靠手裡的槍,在聚居區組成團體來保護自己。美國前國務卿賴斯就是個黑人,她小時候,她的父親就是持槍來保護了他們一家免受白人的殺害。所以,持槍,對於少數族裔,或者是弱勢群體,就非常重要了,因為他們要自己保護自己。
為什麼美國政府不保護他們呢?因為美國是聯邦國家,是小政府,大社會。小政府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所以需要公民自治,而槍就是最好的自治武器。美國的警察不是政府指定數量的,而是根據不同地區納稅多少來僱傭警察的,說白了就是富人區警察多,窮人區警察少。而像法國這樣的中央集權國家,警察數量是根據人口來定的,人口多,警察就多,窮人區沒錢怎麼辦,沒關係,由政府把從富人區收的稅轉移支付給窮人區。
而且美華人有個觀念,就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因為不可侵犯,所以小偷進來偷東西、搶劫,槍支就起作用了,自己的房子屬於私有財產,這時開槍就是合法的。
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美華人戰時可以直接上戰場,都不用學習射擊。同理,美國會開飛機的人特別多,不會出現日本那樣,飛行員越來越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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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逝如花雪
2月14日,美國佛羅里達州一所高中發生槍擊案,造成至少17人死亡,14人受傷。案發時,15歲的華裔少年王蒙傑(Peter Wang)為了幫助其他同學逃生,用身體頂住大門,最終不幸中槍遇害。20日,王蒙傑的葬禮在佛羅里達舉行,包括該州國民警衛隊在內的數百人參加,為英雄王蒙傑送行。
王蒙傑生前的夢想是進入美國西點軍校學習。如今這一願望成為現實,不過卻來得太晚。當地媒體《太陽前哨》稱,美國陸軍在舉行葬禮當天追授王蒙傑英雄主義勳章,並錄取他為美國西點軍校2025級學員。
這個新聞在中國引起不少的爭議。王蒙傑在國內公知,大V的吹捧下簡直成了華人之光,受到美國教育的孩子簡直是人中龍鳳,人之楷模。同樣中國自己的救火小英雄賴寧卻被他們扣上教唆未成年人去救火導致傷亡的帽子作為反例,各種批評聲不絕於耳,什麼道理?那麼請問這個華裔少年是不是也應該以教唆他人去堵槍眼的帽子作為反例批評?看見著了火去救火,把門關上幫助同學逃跑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很正常嗎,因為總有些人會這麼做的,也許賴寧不去救,也會有趙寧,周寧去救。Peter Wang不去關這個門,也會有Peter Zhao,Peter Zhou去關這個門,這不是一樣的道理嗎?可能他們年紀都太小不具備這樣的能力,也不應該擔負這樣的責任,但是有了困難施以援手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怎麼就一個被冠以教唆未成年人處於危險之中做為反例各種罵聲,而另一個就成了華人之光?這都他孃的什麼道理?
從烤的半熟的邱少雲,到堵槍眼作假的黃繼光,從炸藥包兩面都有膠的董存瑞,再到吃棉花,樹根不可能撐那麼久的楊靖宇。這幫人是怎麼了?這麼毀辱先賢們不怕遭雷劈嗎?和諧社會救了你們。
這些年美國槍擊案頻發,2017年美國平均每天發生169起槍擊事件,在美國槍支暴力檔案網(Gun Violence Archive)的統計當中,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0月2日,美國共發生46593起槍擊事件。按此數字,從2017年1月1日到10月2日275天裡,美國平均每天發生169起槍擊事件,此外每年還有約22000人使用槍支自殺,平均每天60人。在Gun Violence Archive的資料當中,2017年總計有273起大規模槍擊事件。其中最嚴重的是美國西部城市“賭城”拉斯維加斯槍擊案,當地時間10月1日晚上,64歲的殺手斯蒂芬·帕多克用槍向人群掃射,最後造成至少59人死亡,527人受傷。
當年奧巴馬在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發生後,含淚發表全國電視講話。他拭去眼淚,說道:“這個週末,米歇爾和我將像我知道的每個家長那樣,抱緊自己的孩子,不願鬆手,告訴他們我們有多愛他們。”後來參加為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26名遇難者舉行的紀念活動。奧巴馬誓言“悲劇不能重演”,講話中卻避談控制槍械,此次槍擊案槍手亞當·蘭扎20歲,射殺20名6至7歲兒童和6名成年人。
同樣拉斯維加斯槍擊案發生之後,時任美國總統的特朗普在看望傷者的過程中也拒談禁槍。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說起來禁槍就有句名言“槍不殺人,人殺人”,這句話是里根總統說的。
里根總統被刺殺的這一次,完全不是因為什麼政治、宗教之類的原因,是因為那個哥們兒特別熱愛一個電影明星叫朱迪·福斯特,朱迪·福斯特在一部叫《計程車司機》的電影裡愛上了一個刺殺總統的計程車司機,這哥們兒看自己偶像會愛上一個刺殺總統的人,自己就也刺殺總統去了。一天閒得沒事幹,於是拿把槍去刺殺里根,“乓乓乓”打了幾槍,里根右胸中彈,他一個保鏢撲到他身上被打死了。這件事當然很嚴重,這個人現在還在精神病院關著呢,那時候美國其實還是有死刑的,但是沒有判他死刑。里根里根出院時說了這句話,他說“槍不殺人,是人殺人”。
美國持槍合法化是富蘭克林推動的,是的,就是那個雨天放風箏的富蘭克林。他所提議的憲法第二修正案,在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即: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一個自由州的安全實為必要,民眾擁有並且佩帶槍支的權利不容侵犯。
這條法案的歷史由來: 1775年4月19日,是波士頓人民在來剋星頓上空打響了獨立戰爭的第一槍,拉開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序幕。獨立戰爭是北美移民反抗英國政府。北美軍隊沒有正規軍都是民兵其實就是有槍的百姓。所以美國認為民兵是國之根本,許可人民持有槍支來自衛。
其實吧,中國剛建國的時候也有一段合法持槍的時期,當時允許民兵持槍,有三個目的。
第一,剛建國的是土匪,反動派橫行,拿起搶來保護自己。
第二,當時雖說已經解放了中國,但是害怕戰爭再起,所以有著預備隊是必須的。
第三,中國經過了長時間的戰爭,很多地方人口凋零,猛獸橫行,所以持槍是必要的。
上世紀50-60年代政策寬鬆,部分公務人員如中學校長、服務員、通訊員等,也可以擁有槍支。80年代政策重建,管控收緊,重點清理黨政幹部的配槍,改革開放後,中國製定了新的《槍支管理辦法》,對合法持槍者有了更明確的界定。同1951年的立法相比,現在只有邊防地區、海防地區,及其他偏僻地區的黨政幹部,企事業單位的保衛部門,及其他極少數需要武器的單位,才能在被許可的情況下佩帶槍支。同時,除獵民外,還允許“非專業狩獵人員持有槍支的,限18歲以上公民,每人不得超過兩支”。
中國是從90年代開始全面禁槍的(很多人想不到吧,其實我們也有過合法持槍的歷史),但是就算到了現在依舊有不少非法持槍的人,也是屢禁不止。很多都是改造搶,模擬槍,但是依舊有殺傷力。
而美國的國情和我們不一樣,很多人談到持槍合法化就會和人權聯絡起來。也不盡然,民主程度更高的歐洲也有很多國家是禁槍的,有些國家嚴格控制短槍微衝之類的槍械,只讓比較難拿的長槍合法持有,當然也有比較寬鬆的,比如瑞士,芬蘭。在瑞士全民皆兵,只要服完役搶就可以拿回去。所以不能一概而論。但是伴隨著持槍也會有些新的問題,比如說槍擊案,德國,法國等都發生過。比如說一些法律的制定。在美國私闖民宅房主有權直接開槍,美國警察執法的時候,嫌疑人必須背對著警察,高舉雙手放在警察看得見的地方,否則就可以直接擊斃等,其實都是全民持槍鬧的,因為如果闖進來的人有槍的話,或者嫌疑人掏槍的話很容易造成傷害,所以法律允許先開槍。
美國禁不了槍的原因有很多原因,有人說是因為美國讓每個公民都武裝起來,一旦人民覺得國家政權被獨裁了,國家失去了民主與自由,人民就有權力使用武力推翻它。同時,當國家使用武力對付人民時,人民有權使用武力保衛自己的私人財產與價值理念!當然這個就是很多公知,大V成天在網上各種宣傳的所謂美國自由民主的價值觀體現。
放屁!先不說佔領華爾街中那些無人保護的百姓,就連所謂的美國價值觀體現都是個謊言,理論上美國各個州高度自治,如果哪個州想脫離了就可以隨時走人,這也是所謂的美國民主自由的價值觀。當年林肯就打了一個樣,四年的戰爭,75萬人傷亡,50萬殘疾,維護了美國統一。去年加州鬧獨立公投,你看看美國會不會讓一個經濟,人口全美第一,是美國的經濟,文化中心,又是農業大戶的GDP相當於世界第六的州獨立出去。那套說辭蒙鬼去吧。
美國禁不了槍的主要原因,第一是選票,畢竟美國步槍協會有些大量的選票。
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即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總部設於美國弗吉尼亞州,是美國最大的槍械擁有者組織和強大的利益集團。它自稱“美國曆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民權維護組織”,根據NRA官網的數字,目前其擁有會員數近500萬人。雖然NRA是非黨派性、非營利性的組織,但是它積極參加美國政治活動,在美國政治中具有巨大的影響力。NRA認為,擁有槍支的權利是受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的民權,這構成了它的政治活動的理論基礎。因此NRA是美國反對槍支限制的主要力量。而且很多總統,要員都是這個協會的會員。
再一個加上政治獻金和遊說制的存在,禁槍更是難上加難。就連奧巴馬想修改一些關於持槍的規定都得先從NRA退會才能推行。
所以美國不禁槍是和它的政治體制有關係,和人權,自由什麼的不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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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喜東推拿
美國憲法所謂民主自由,完全騙人,歷任總統都是武器裝備商人操控。如果不賣搶,商人到那賺錢。只要持有合法美國籍,沒有犯罪記錄,十八週歲以上都有權持有槍枝,不過必須到警察局備註才合法。否則是非法持槍要坐牢。這樣市場經濟活躍,商人賺錢。公民持槍保護自己不受侵害。美華人口雜,治安差。勸華人不要到美國旅遊。沒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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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75度
這個涉及到美國的立國根本,自從五月花號登陸美洲大陸,就立下了,人生而平等,自由是天賦人權。在美國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已經明確了人民擁有推翻政府的權力,基於此點,槍支成為捍衛憲法的基本工具,所以,美華人民寧願承受槍支帶來的每年的傷亡率,也無人敢觸及這個立國之本。誰碰誰死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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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盧大昊
兩個方面原因,一個是國家規定,一個是國情使然。
一美國憲法規定 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這是憲法權利!美國和別國國情不一樣,持有槍支是傳統,西部牛仔們不喜歡把命運放在別人手裡,槍支是保衛自身的最後屏障。
二保衛自身安全 美國全國多少支槍沒算過,但確實不少。販毒黑幫那麼多,美國又不太平,偷盜搶劫案時有發生。槍支的最大作用是把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和三十歲的壯年人放在了同一平面。有槍不一定能保護自己,但沒槍的時候一定且只能在地上被摩擦摩擦。
最後一句為啥唱著打出來
這也就是美國為啥頻發槍擊案,卻始終無法全國禁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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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鼠年大吉啊朋友們
誰告訴你美國不控制槍支的?絕大多數州不允許民間持有自動武器。不允許將槍支帶入公共場所或者不允許暴露槍支。我猜你是想問美國讓老百姓有那麼多槍不怕老百姓造反麼?我告訴你,美國老百姓手裡的槍和政府手裡的傢伙事兒比不比菜刀有更大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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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門徒147308226
大家把前途命運及自身權益寄託交付於民選上來的總統或政黨……如果大當家的一切以民生為重還好,假如為一己或一夥之私慾出賣或剝奪大眾的權益……民眾靠什麼來拿回本屬於自己的東西?槍,沒錯是槍!即可自衛又可防身又可推翻凌駕於民眾之上暴君或昏君。如果連一個保命又防身的燒火棍都沒有,到那時候真成了"我為魚肉他為刀俎了",法律也就成了強者強買強賣的"霸王條款了",民眾也就叫天不靈叫地不應了……反過來證明,權利會被監督,權力也被制約,這是一種互生也是互利的相依關係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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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嚴格管控槍支的華人看來,美華人管控一下槍支就會死嗎?答案是——會。
在美國,一個未成年人去商店買啤酒和香菸和黃色碟片、書籍,商店的售貨員都會直接以你未成年拒絕你。但是如果你去槍支店購買槍支的話你可以隨便購買任何一款槍支。不論你成不成年,你都擁有購買槍支的權力。
作為一個將槍支寫入憲法的國家,槍支在美國和就如同漢堡和熱狗一樣平凡於市井,流行於文化。因為在美國建國後開發西部大陸,而當時在夢想在西部大陸發財的人就就懷揣著夢想和一把左輪手槍進入西部大陸。牛仔、麻匪、印第安人等任何外在因素都能隨時威脅你的生命。所以持槍就能保證你的生命不受外在因素威脅。因為火槍不論你多弱小,或者你多強大,不論你是老人,婦女,兒童,還是青壯年,槍能將你們的性命放在同一“格鬥平臺上”,只要扣動扳機,無論你多麼強壯都能解決。
所以槍支是19世紀美國西部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就連婦女開槍都能和做飯一樣熟練,就這樣,拿著槍支的美華人開拓了西部大陸,用他們手中的槍來保衛自己的成果和財產(這種財產是建立在對印第安人的屠殺之下的),所以美國的槍支文化早於憲法文化。在美國持槍就等於憲法。控槍就是在動搖憲法。
據2009年資料統計。美國槍支保有量,擁有3億1000萬隻,賣槍支的武器店比麥當勞還要多。並超過了美國的人口數量。就是這樣的槍支,保有量要生活商大賺一筆。槍支的利潤市場是巨大的,而控槍就相當斷了軍火商大佬們的財路。他們可是不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