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舜若

    主要是公元前1400年雅利安人南下至印度南亞次大陸,成為了統治者,為了彰顯權力和顯貴創立了婆羅門教 ,把人分為四個等級,種姓制度就此開始並一直影響到現在的印度人的生活方式與思維方式。

  • 2 # 澹奕

    說到種姓制度可以說是臭名昭著,雖然印度早就在法律中廢除了種姓制度,然而跨越數千年的歷史,種姓制度深深烙印在了印度人的骨子裡難以根除。那麼,到如今對現代文明社會發展產生嚴重妨礙的種姓制度,到底是怎麼產生的呢?

    什麼是“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廣泛存在於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等國。種姓制度以統治階層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稱作“種姓”。

    種姓制度將所有人分成婆羅門、剎帝利、吠舍與首陀羅四個階層,除此以外還有一個不可接觸的賤民階層。

    最高貴的婆羅門主要是祭司等宗教神職人員,主導教育,壟斷宗教特權;其次的剎帝利是王公貴族,主導軍政;吠舍是普通的雅利安人,主導商業;最後的首陀羅都是印度本土土著後裔,從前所有被認為低賤的工作。

    所謂的賤民,也就是“第五種姓”,又稱作“達利特”,被認為不算是人。

    種姓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印度人普遍被認為是黑人或者膚色偏棕的人種,不過印度人確確實實是白種人。原本的印度土著居民屬於黑種人,與如今的澳洲等土著類似。然而三千多年以前,來自於中亞—高加索地區的雅利安人越過西南亞洲的高原山地,入侵印度征服了當地的土著,成為了統治者。

    雅利安人為了鞏固統治,建立了種姓制度,因為雅利安人自認為是血統高貴種族,自稱“瓦爾那”,所以種姓制度又稱作“瓦爾那制度”。

    所以,看一下如今印度高種姓與低種姓,最大區別之一就是膚色的差別。比如印度著名的明星阿米爾·汗就屬於婆羅門的高種姓階層。

  • 3 # 四川達州人

    印度最初的土著居民是黑人。

    大約公元前16世紀,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次大陸地區,土著居民大多淪落到奴隸。

    為了維持對土著的有效壓制,雅利安人透過婆羅門教搞出四等居民制度也就是種姓制,最頂端的是婆羅門階層,掌握神權,主持祭祀,教育。第二等級為剎帝利,掌握軍政。第三等級為吠舍,掌握工商業。第四等為土著,名稱首陀羅。通常是奴隸,農奴等。

    婆羅門教大肆宣揚轉世輪迴的理論(佛教學了去),宣稱今生堅持忍耐,來世就能轉世到高種姓,以此消解低種姓的反抗意志。

    為了維持世襲種姓制度,婆羅門教嚴格禁止跨種姓婚姻(但是又允許低種姓女子攜帶嫁妝高嫁,實際就是讓婆羅門可以輕鬆聚集財富。掌握工商業的吠舍渴望將女兒高嫁,讓女兒及外孫獲得女婿家族的高種姓)。凡反抗婚姻制度者,戰俘,罪犯被稱賤民。賤民不得白天上街甚至連高種姓的影子都不能接觸,只能從事掏糞,屠宰,殯葬服務等職業。

    公元前六世紀,釋迦摩尼創立佛教,以眾生平等原則得到迅速推廣,大約前三世紀獲得統治地位,婆羅門教暫時消停。公元八世紀,伊斯蘭教侵入印度,佛教徹底衰落。婆羅門教經過修訂教義再次崛起,形成了印度教,重新佔據統治地位至今。

    1947年印度獨立後宣佈廢黜種姓制度。但種姓制度經歷三千多年發展,已深入骨髓。因為紙面廢除,各種姓難以精確統計,印度教徒約11億,其中約4%即不足5000萬為婆羅門,但佔據印度全國50%的社會財富,70%的議員,超過一半行政司法職務。

  • 4 # 百里不奚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在早期吠陀時代(公元前1500年到前900年)產生的。

    隨著私有制和階級分化的出現,還出現了階級分化的一種表現形式:等級制度,印度人稱之為瓦爾納制度,而我們稱之為種姓制度,瓦爾納的意思為顏色、品質。

    在《梨俱吠陀》中說,瓦爾納制度的形成是眾神分割普魯沙時,從普魯沙的口產生了婆羅門,從手臂產生了剎帝利,從雙腿生出了吠舍,而從他的腳產生了首陀羅,以此把瓦爾那制度神聖化。

    到了晚期吠陀時期,瓦爾納制度已經形成為一種嚴格的等級制度,瓦爾納制度的形成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如征服,社會分工,階級分化等。

  • 5 # 219144772

    徐達斯先生所著的《世界文明孤獨史》有這樣一段描寫:韋陀社會有一套被稱為種姓—行期法(Varnasrama-Dharma)的社會制度及相應的組織結構動員了整個社會及其各個階層的資源、人力進行獻祭,以促進、保障宇宙—神—人共融共存之最高目標的實現。這個最高目標,無論是作為個人的理想還是作為集體的意識形態,都透過頻繁而又宏大的祭祀得以強化、體現,從而使神性的維度在地面展開。我們將這樣的社會制度定義為靈知型社會制度,這樣的社會也就是靈知社會。

    《薄伽梵歌》確認這個制度來自於神諭。《毗溼奴往世書》進一步解釋了這個制度的意義和作用:

    透過正確履行四社會階層及四靈性階段體系所設定的神性社會職責,至尊人格神毗溼奴得到崇拜。此乃唯一的事神之道。吾人必須置身於四社會階層及四靈性階段體系之中。

    Varna——四社會階層包括:婆羅門(Brahmana),稟賦中和之氣,梵文意思是“與梵合一者”,他們是祭司、通靈者、精神領袖,韋陀價值體系、精神文明、道德文化、社會制度的傳播者和維繫者,平靜、自制、苦行、清淨、安忍、真實、博學、睿智、虔誠——凡此皆為婆羅門所賴以作為之德;剎帝利(Ksatriya),稟賦強陽之氣,政權統治者、軍事貴族,掌握政治、經濟、軍事等一切世俗權力,但必須接受婆羅門的教化和指導,英武、雄強、果決、多謀、勇猛、慷慨、有領導力——凡此皆為剎帝利之天性;吠舍(Vaisya),稟賦陰陽混雜之氣,為土地經營者、商人,雖然謀利乃吠舍之天性,他們必須向婆羅門佈施,向剎帝利交稅,照顧首陀羅的生活;首陀羅(Sudra),稟賦濁陰之氣,為其他階層服務、勞作,包括匠人、農人、藝人等,首陀羅不必接受韋陀教育和儀禮,但須對主人盡忠守職。

    四社會階層之間的關係被比喻為互相配合的身體各個部分。婆羅門是頭腦,剎帝利是手臂,吠舍是供應身體營養的肚腹,首陀羅是使得身體執行的腿腳。這個制度最關鍵的一環就是一位合格的帝王願意接受婆羅門的指導並踐行韋陀價值體系、精神文明、道德文化、社會制度,因而他既是王者也是聖人,《薄伽梵歌》稱之為“聖王”。實際上,據《薄伽梵歌》的講述者克里希那說,這部神聖的經典就是留給後世“聖王”的!

    這位“聖王”將帶動、組織整個社會的獻祭活動,以武力及法律的力量保護韋陀價值體系,監督四社會階層與四靈性階段制度的施行,以此逐漸提升社會成員的道德精神水平,協助整個社會達到宇宙—神—人共融共存的最高境界。透過這個人,一方面,宇宙、社會、個人的能量被匯聚起來,實現對神的獻祭;另一方面,神的意志將透過他在現實世界裡得以施行。他成為溝通宇宙—神—人的橋樑。事實上,四社會階層的活動和工作都以他為軸心展開。但是,原則上他仍然屬於剎帝利,因此必須接受婆羅門的權威。

    然而,這個制度在數千年的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墮落為我們今天所知的“種姓制度”。社會分層不再根據個人的德(guna)和業,而是根據血緣世襲傳承,從而導致腐化和隔閡。

  • 6 # 閒來青梅煮酒

    那麼種姓制度是怎樣產生的呢?

    公元前1500前後,雅利安人入侵了印度河流域,征服了當地的達羅毗茶人。雅利安人是白種人,雅利安意思為"高貴者"。而達羅毗茶人則面板黝黑。經過不斷的武力擴張,雅利安人逐漸了征服了北印度地區,同時也不斷地吸收達羅毗茶人的先進文化,由遊牧轉為定居的農牧生活。為了方便對達羅毗茶人的征服與奴隸,同時雅利安人內部也不斷分化,便產生了一個森嚴的等級制度,也就是種姓制度。同時也成為瓦爾那制度。瓦爾那在梵語中是顏色與品質的意思。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在四種種姓之下,還有一部分人被稱為"不可接觸者",也就是"賤民"。他們只能從事最骯髒低賤的工作,不可與高種姓的人接觸。婆羅門如果接觸了賤民,則認為是一件倒黴的事,回去之後要舉行淨身儀式。

    為了維護種姓制度,高種姓人群透過宗教宣揚,說種姓制度是神的旨意,是天經地義的。印度的上古經典《梨俱吠陀》中就用神話的方式來解釋種姓制度。也就是四個種姓是神的嘴,手,腿,腳。跟那些低種姓們宣揚你們要好好伺候高種姓人,放棄反抗,逆來順受。只要你們循規蹈矩,下輩子就可以升級啦。

    同時為了穩固統治,也制定了許多法律,最典型的就是《摩奴法典》,裡面規定了各個種姓的分工。其中對於首陀羅來說,他們的工作只有一個,就是好好伺候上面那三個大老爺們。

    (高種姓人)

    (不可接觸者)

  • 7 # 蘑菇雅說

    這是個有趣而且值得探討的問題,直到今天,雖然印度法律上明令禁止了種姓制度,但種姓制度在印度國民的心中實際上依然存在,但是我們想過沒有,印度的種姓制度又是怎麼來的呢?

    種姓制度的起源

    大約是在公元前1500年到公元前1000年前後,在古印度的土地上,高貴的婆羅門僧侶時常向人們講述著萬古不變的真理: “巨神普魯沙將要降臨大地時,天上的諸神將他分割。於是,巨神的口變成了婆羅門,巨神的雙手和雙臂變成了剎帝利,巨神的雙腿變成了吠舍,而巨神的雙腳卻變成了首陀羅。無論到什麼時候,巨神之口永遠高高在上,巨神之腳伕則永遠在下。” 這就是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思想基礎。

    統治手段

    除了這四個階級,還有一種人是排除在種姓制度之外的,那就是賤民。根據人口普查資料,在印度被稱為賤民的目前有1.67億人,佔總人口的16.2%。這個比例已經非常大了。

    這前三個種姓多數都是雅利安人,特別是第一種姓和第二種姓,簡直就是被雅利安人承包了。地位最低的首陀羅和賤民,大多數都是原來的印度土著,也就是最早期的印度本地人,公元前1500年左右,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地區,成為印度地區的主人,就這樣反客為主了,而種姓制度就是雅利安人的傑作,目的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後來侵入印度的波斯人、大月氏人直到蒙古人和英華人,由於統治的需要,都沒有廢除這個種姓制度,反而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

    種族制度形成固化

    於是,整個社會便形成了界限分明的四個等級,即四個種姓,它們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統治者為了維護這種等級制度,便編造各種神話,並把它寫成“教義”、“法典”,讓人們像對待神靈一樣去接受它們。

    按照這種等級森嚴的種姓制度,婆羅門是最高貴的種姓,居種種姓之首,他們不但壟斷宗教、文化大權,還透過充當國王顧問等形式,直接干預國家政令。

    剎帝利居於第二種姓,是軍事行政的貴族集團,其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可以做國王和各種官吏。

    第三種姓是吠舍,以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為主,他們都是平民,但必須以“納稅”和“佈施”等形式供養前兩類種姓。

    第四種姓是首陀羅,都是被征服的土著人。他們或為奴隸,或為僱工,有為前三個種姓服務的義務。

    實際上,前兩類種姓是剝削者,不從事任何生產勞動,而後兩種人是他們剝削、奴役的物件。

  • 8 # 繡面芙蓉一笑開

    有關種姓制度的產生,有三種解釋。再次將深度剖析解釋這印度種姓制度

      第一種解釋來自婆羅門教古老的經典梨俱吠陀(Rig Veda),根據吠陀經,四個種姓是婆羅門教三大主神之一的梵天所創造,梵天用口創造出了婆羅門(Brahmans),用手創造出剎帝利(Kshatrias),用大腿創造了吠舍(Vaishias),用腳創造出首陀羅(Sudras)。梵天創造四個種姓的身體部位的高低和各個種姓的地位高低是和諧的。

      婆羅門教受到了後起的佛教的嚴重衝擊,進行了變革,吸納了許多新的習俗,產生了新的教義和新的宗教經典。從而演化成現代的印度教,甚至連佛都給納入新的宗教體系,成為印度教的神,佛教的教義比如非暴力等也成為印度教信仰的一部分。

      伴隨著新的印度教的產生,也產生了對於種姓制度的新的解釋,這就是第二種解釋。

      在印度教重要經典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中,神根據Guna和Karma的不同而創造了四個種姓。這裡的Guna和Karma就如同中文的“道”一詞,很難準確翻譯。

      Karma有許多意義,包括行動、行為、勞作、執行等,對於Karma有好壞的區分,但是究竟是好是壞,答案要根據種姓、年齡、性別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同一個行為對於高階種姓來說可能是好的,對於低階種姓來說則是壞的。這裡我們可以勉強把Karma當作社會工作性質理解。

      至於Guna,可以近似理解為各種屬性。各種生物,包括會動的和不會動的都有Guna,根據各種屬性的組合,形成了三種基本的Guna。第一種Guna是Sattva,這個性質包括了智慧、聰明、誠實、善良和其他的正面的品性,婆羅門正是具有Sattva這樣的品性,相應的,應該從事神職工作和當教師,與之匹配的顏色是白色。第二種Guna是Rajas,Rajas包括勇氣,自尊,活力以及其他熱情的品性,剎帝利正是具有這樣的品性,適合的工作是武士和世俗統治者,與之匹配的顏色是紅色。第三種是Tamas,Tamas包括了遲鈍、愚笨、缺乏活力和其他的負面的品性,所有的低階種姓都具有Tamas的品性,只是由高到低不斷增多而已。吠舍兼有Rajas和Tamas兩種品性,顏色是棕色,適宜從事農業、商業、手工業。而首陀羅則是純粹的Tamas品性,顏色是黑色,只能從事各種低賤的勞作。無種姓者(Outcastes,賤民包括在內)同樣是Tamas品性,但沒有相應的顏色,因為沒有比黑色更暗的顏色了,賤民只能從事最骯髒的比如清掃人畜糞便,清理動物屍體等工作。各種種姓和副種姓的來歷都可以透過Guna和Karma的不同比例成分和搭配得到解釋。

      印度最初的居民人種比較混雜,有非洲型別的尼格羅人種、澳洲型別的黑棕色人種、類似我們華人的蒙古人種和來自地中海地區的達羅毗荼人(Dravidian)。在公元前1500年前後,雅利安部落從印度西北部進入了印度次大陸,主要和達羅毗荼人以及澳洲型別的黑人衝突,佔據了印度北方地區。

      雅利安自己的社會形成了三個群體,第一個是戰士集團,稱為Rajayana,後來名稱改成了剎帝利,第二個是祭司集團,被稱為婆羅門,這兩個集團為爭奪雅利安的政治權利進行了鬥爭,結果是我們熟悉的,婆羅門成為最後的勝利者。雅利安人的第三個集團是農業和手工業生產者,他們就是吠舍,許多印度的土著居民也被納入了雅利安社會體系,成為首陀羅,首陀羅的最初來源不僅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還包括雅利安人和當地土著生的混血後代。吠舍往往是農場主、商人、手工業主、地主,而首陀羅則是在農場工作的農民或者在手工作坊進行勞作。

      在雅利安征服後,雅利安人逐漸建立了許多社會和宗教制度和規則,使得這種階層的區分被永久固定下來。種姓制度由此產生,種姓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其頑固性和凝滯性,各個種姓之間不會轉化。不僅永久固定了社會各個階層的地位,還固定了他們的職業,限制了各個種姓間的社會交往和婚配。

      由於征服者雅利安人的淺色面板和當地人的深色面板對比鮮明,所以膚色是和種姓制度緊密聯絡的因素。種姓其實被稱為瓦爾那(Varna),這個詞就是指膚色。隨著歲月演化,雅利安人的膚色也在變化,即使是今天的高等種姓的面板也往往比我們東亞的黃種人的面板都黑許多。在西方,有一個侮辱印度人的詞彙,把印度人叫做“打磨過的黑人”,因為他們的膚色雖深,但是仍舊保留了白種人薄唇窄鼻等特徵,彷彿把黑人的厚嘴唇和寬鼻樑打磨精細了。

      如同古代世界的其他社會一樣,從事某項工作的家族將世代從事這樣的工作,家族逐漸增大,他們就成為了一個社會團體,這樣的團體在印度語言中被稱為賈特(Jat或者Jati),翻譯過來就是副種姓,或者亞種姓。各個副種姓中的成員象四大種姓的成員一樣有自己的義務,他們的某些活動也必須得到自己的副種姓團體的同意,比如印度的聖雄甘地,在他想去英國學習法律前,他必須向自己的副種姓提出申請,請求批准他離開印度。甘地這個姓氏就顯示了他所屬副種姓的意義,甘地(Gandhi)的意思是蔬菜水果商人,或者說菜販。

      在四個種姓之外,還有一個被稱為無種姓(Outcastes)的部分,中文往往簡單地翻譯成賤民,其實賤民只是無種性的一部分。在古代,被被剝奪種姓的人往往只能從事骯髒的工作,成為賤民。而現代的許多印度人因為不滿種姓制度,自動退出種姓,他們也成為Outcastes,今天的印度大概有20%的人口屬於Outcastes,但是他們並不都是賤民。

      賤民的最初也是來自一些從事汙穢工作的被征服的土著(從事潔淨工作的土著被納入首陀羅),所以被認為是不可接觸的人(untouchables)。他們不僅不能接觸高階種姓的人,甚至要同高級種姓保持相當的距離。而某些工作由於非常骯髒,甚至被認為是不可見的人(Unseeables),他們只能在夜晚從事工作,以避免被高階種姓的人的見到。

  • 9 # 謎逝小海

    印度婆羅門教的經典《梨俱吠陀》中記載,等級制度(古代印度人稱之為瓦爾那制度,華人稱之為種姓制度,瓦爾那的原意為顏色、品質)在早期吠陀時代(公元前1500-前900年)已經萌芽,但未形成。在晚期吠陀時期(公元前900-前600年)已經形成。形成原因是征服、社會分工、階級分化等。

  • 10 # 聊趣聞

    種姓制度,是以印度為主的南亞各國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種彼此嚴厲辨別的社會等級或團體制度。

    中國現代的漢譯佛經或旅印高僧的著述中,稱為種姓或族姓。

    依葡萄牙語音譯為卡斯塔,世界上則多用卡斯特一詞。

    如今雖然已在法律層面中取消,但在一些民族中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著。

    史料記載,雅利安人侵入印度的七河流域後,為了把本族較白的膚色同土著居民較黑的膚色差別開來,開端運用瓦爾納一詞。

    在雅利安人佔有的地域便湧現了雅利安瓦爾納與達薩瓦爾納。

    隨著雅利安人的社會分化,從事祭奠的僧侶和以部落領袖為首的武士團體逐步同雅利安個別國民大眾脫來到來,而成為兩個特權等級,而個別國民大眾則成為雅利安人社會外部的第三等級。

    這樣,再加上被馴服的土著居民,在社會上便天然地形成四個位置不同的社會等級。

    對於這四個等級發作的最早記載 ,見於《犁俱吠陀》最後一篇的普魯沙讚歌。

    其中順次提到婆羅門、羅惹尼亞(即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隨著社會的進一步分化,種姓制度已逐步形成為一種社會系統。

    作為第一等級的婆羅門,獨攬宗教事務,形成專門的祭司階層,有些婆羅門還參加政事,第二等級的剎帝利,是控制軍政大權的武士階層,這兩個等級處於統治位置。

    第三等級的吠舍,是雅利安人的平民大眾,從事農業、畜牧業和商業等。

    這是就雅利安人三個最具備代表性的職業來說的,但社會現實並非如此單純,事實上有些高等種姓的人也從事低階種姓的職業,而在吠舍等級內也有些商人後來憑其財產,青雲直上。

    第四等級首陀羅,基礎上是被馴服的土著居民,但也有貧窮的雅利安人。

    他們是被壓榨、遭奴役、受輕視的無權居民等級,從事手工業和農牧業,他們之中大多數是奴隸。

    近現代英國殖民者入侵印度後,種姓制度繼承存在。

    據1931年英國殖民當局對印度所進行的人口考察統計,全印已有3500種卡斯特,其中被壓榨種姓有429種,大概有6000萬人。

    印度民族主義者注重到被壓榨種姓問題,1931年,甘地為喚起“賤民”大眾加入民族獨立運動,請求破除種姓制,倡導了提高賤民地位的哈里詹運動。

    1942年“賤民”出身的安伯德卡成立全印度表列種姓聯盟,領導“賤民”進行合法鬥爭。

    時至今日,種姓問題仍然是社會上的一個重要問題,印度其餘民族包含奧里亞人、比哈爾人、古吉拉特人、坎納拉人、拉賈斯坦人、馬拉雅蘭人、馬拉地人、桑塔爾人、泰盧固人等,都實施種姓制度,但種姓稱號及詳細狀況又有所不同。

    例如比哈爾人分為婆羅門、巴明、拉吉普特、吠舍、迦耶斯特和首陀羅六個種姓,界線威嚴;而奧里亞人則分為婆羅門 、坎代德、戈拉臘、拉柬尼耶和首陀羅五個種姓,制度不嚴 ,種姓位置還可升降;拉賈斯坦人也分為五個種姓 ,位置不高的馬哈金種姓的人,主要從事工商業,卻相當富有,以加爾各答為中心,資本主義發展較快。

    尼泊爾的尼瓦爾人實施種姓制度,以婆羅門最高,清道夫最低;起初佛教徒也實施種姓辨別,以古巴久最高,賈普最低。

    斯里蘭卡的僧伽羅人的種姓制度則具備世俗性質,以瞿維種姓(耕種者)最高,羅陀種姓(洗衣人)最低。

    孟加拉人中印度教徒分為婆羅門、維迪耶、迦印斯特和首陀羅四個種姓,其中迦印斯特種姓有文化,往往身居高位,出了許多社會活動家和宗教領袖。

    對社會群體的宗教劃分,現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

    婆羅門:代表神廟的宗教官員(不包含勢力的最高統治——帝王,宗教的勢力大於皇權),

    剎帝利:代表帝王將相,

    吠舍:代表平民,

    首陀羅:代表奴隸。

    此外,還有比首陀羅更低,不入流的“賤民”,成份是打仗的戰俘,以及不遵照種姓制度而聯合的人。

    種姓制度是隨著2000年前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時開始湧現的,最初是雅利安人用“雅利安瓦爾納”和“達薩瓦爾納”來辨別雅利安人和當地的土著,後來才逐步有了四個種姓。

    種姓的劃分,很像對社會群體的職業劃分,只是種姓的劃分是按出身而定的,自進入這個社會就沒法轉變本人的種姓。

    保護種姓制度最典範的是《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規定:婆羅門是人間的主宰,首陀羅只能溫順地為其餘種姓服勞役,首陀羅不能積攢私人財產,不能對高等種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牟取首陀羅的所有。

    種姓之間界線森嚴,相互不能通婚、來往,不能共食、並坐,民眾對此習以為常。

    每個種姓內部,有人監督本種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的情況。

    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淪為賤民。

    儘管自印度獨立以後,廢除了種姓制度,但是今天的印度社會仍然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種姓制度已經給每一個印度人打上了不可磨滅的烙印!

  • 11 # 滄海書評

    印度,在公元前就已經建立了他們的種姓制度,一直持續到今天。21世紀的今天,在這種資訊時代的社會中,依然存在著嚴重的種姓制度,鉗制著印度人民的思想。

    印度種姓制度的厲害之處在於,他們的貴族階級始終是貴族階級,他們的底層人民始終是底層人民。只要他們貴族階級的統治利益得到保障,至於誰做最高層的統治階級,對整個印度似乎沒有任何影響。

    在印度歷史上,他們被阿拉伯人民統治過,被波斯人統治過,被蒙古人統治過。甚至被英國的一個公司——東印度公司給統治幾個世紀。

    這種歷史在其他任何國家都是不可以想象的,但是在印度就成了標準的正規化。

    那些入侵印度統治印度的最高階層,永遠只是高高在上的統治階層。他們沒有同化印度人民,也沒有被印度人民同化,他們一般統治幾個世紀以後就被後來的征服者趕走了。然後再換上另外一個民族來統治他們,反正無論是誰都動不了他們的種姓制度,都動不了他們的貴族階層。

    所以說,這2000多年來印度真的有什麼變化嗎?直到今天他們的底層人民依然過著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生活,依然過著喝恆河水喝牛尿的生活。這真的是印度底層人民想要的生活嗎?

    我們想這2000多年來,印度的底層人民少說也有經歷了幾十億人的歷史。但是這幾十億人在印度和幾十億牛馬又有什麼區別呢?這幾十億人都是被當作生產工具生產資料使用的。在他們身上何曾體驗過人性的光輝。既然如此,世界歷史沒有辦法給他們寫上濃墨重彩的一筆,也是情有可原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江南》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