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男子20歲至30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 南韓兵役法規定,凡是20到30歲的男性公民經兵役廳體檢合格均服從國家兵役制度,任何人不得違抗。根據體檢結果、兵役、服役期限的不同,現今南韓分五種服役制度: 5級:得過嚴重疾病但可獨立生活者,需接受短期軍事培訓。 4級:身體較健康,可嘗試1年的簡單軍事訓練。 3級:需服役22個月,身體受過傷但恢復良好,可執行軍事任務。 2級:需服役26個月,是基本現役。 1級:需服役3年,身體狀況特別好而且本身從事相關行業者,一般為空軍和海軍。 “因良心拒絕服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會被判刑監禁。對於身體檢查未合格者、體育或學業成績有特殊表現者、一些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且未在國內停留超過一年者可免除兵役。 免服兵役條件: 1)6級現役精神異常者,重大疾病和殘疾人(河麗秀是這一級因為南韓把變性算精神異常) 2)在奧運會得過獎牌和亞運會得金牌的人,還有南韓國腳(知道南韓足球為什麼強了吧,不進國家隊都要去軍營裡受苦,誰還不玩命踢啊!) 3)博士(這類人用腦受保護,所以就不用他們保家衛國了),小學文化水平的(因為文化水平太低,教他們軍事理論估計學不會,南韓圍棋很厲害的李世石就是這個水平的,人家是為了下圍棋,上完小學以後就專攻圍棋了,兵役也就不用去了) 4)到了服役年紀但卻負擔3個人及以上生活的,舉個例子來說,某君18歲高中畢業結婚,在21歲前生了2個孩子(或更多個孩子),老婆沒有工作,那這個人兵役不用去了,不然一去2年多,孩子老婆都餓死了,不過這個引發了南韓早婚風潮,所以好像有要改的趨勢。 5)紋身很多的人(超過全身面板1/3),因為紋身很多是影響軍容風紀的,所以兵役法有這條,但是對於第一次體檢沒有而複檢時紋身的(就是明顯為逃兵役而文身的)要關1年牢,罪名是蓄意破壞身體逃避國家責任,去年首爾抓了100多。 6)34歲以上的男人,都可以不去了。此前南韓一直規定31歲為服役最大的年齡(到退役那天為31歲,按照一般人是2-3級的情況看,入伍時最高年紀不能超過29歲,一級的話不能超過28歲),但從2010年10月開始,國會國防委員會修正了兵役法,將年齡限制改為36歲,即是說,要熬到34歲還不入伍才能得到免役。這種情況很罕見,比如你要服役時候是34,但恰好出了車禍,成了植物人,在床上躺了2年半奇蹟般甦醒,36歲半了,也就不用去了。除此之外,只要你身在南韓,兵務廳一般是不會給你機會在34歲前還不入伍的。 7)剝奪政治權利者,服兵役是一種公民權利,剝奪了政治權利自然就失去了服兵役的資格。 延期服兵役: 1)在學中,就是在大學期間或是研究生在學,出國留學等,都可以申請最多2次的兵役延期,過了兩次就不能再延了,這可以解釋南韓男人跑到中國來,可以延長服役時間,只要延過28歲,就可以不去了。 2)意外傷害,就像上面的植物人例子,還有腿斷了等等的。
南韓男子20歲至30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 南韓兵役法規定,凡是20到30歲的男性公民經兵役廳體檢合格均服從國家兵役制度,任何人不得違抗。根據體檢結果、兵役、服役期限的不同,現今南韓分五種服役制度: 5級:得過嚴重疾病但可獨立生活者,需接受短期軍事培訓。 4級:身體較健康,可嘗試1年的簡單軍事訓練。 3級:需服役22個月,身體受過傷但恢復良好,可執行軍事任務。 2級:需服役26個月,是基本現役。 1級:需服役3年,身體狀況特別好而且本身從事相關行業者,一般為空軍和海軍。 “因良心拒絕服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會被判刑監禁。對於身體檢查未合格者、體育或學業成績有特殊表現者、一些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且未在國內停留超過一年者可免除兵役。 免服兵役條件: 1)6級現役精神異常者,重大疾病和殘疾人(河麗秀是這一級因為南韓把變性算精神異常) 2)在奧運會得過獎牌和亞運會得金牌的人,還有南韓國腳(知道南韓足球為什麼強了吧,不進國家隊都要去軍營裡受苦,誰還不玩命踢啊!) 3)博士(這類人用腦受保護,所以就不用他們保家衛國了),小學文化水平的(因為文化水平太低,教他們軍事理論估計學不會,南韓圍棋很厲害的李世石就是這個水平的,人家是為了下圍棋,上完小學以後就專攻圍棋了,兵役也就不用去了) 4)到了服役年紀但卻負擔3個人及以上生活的,舉個例子來說,某君18歲高中畢業結婚,在21歲前生了2個孩子(或更多個孩子),老婆沒有工作,那這個人兵役不用去了,不然一去2年多,孩子老婆都餓死了,不過這個引發了南韓早婚風潮,所以好像有要改的趨勢。 5)紋身很多的人(超過全身面板1/3),因為紋身很多是影響軍容風紀的,所以兵役法有這條,但是對於第一次體檢沒有而複檢時紋身的(就是明顯為逃兵役而文身的)要關1年牢,罪名是蓄意破壞身體逃避國家責任,去年首爾抓了100多。 6)34歲以上的男人,都可以不去了。此前南韓一直規定31歲為服役最大的年齡(到退役那天為31歲,按照一般人是2-3級的情況看,入伍時最高年紀不能超過29歲,一級的話不能超過28歲),但從2010年10月開始,國會國防委員會修正了兵役法,將年齡限制改為36歲,即是說,要熬到34歲還不入伍才能得到免役。這種情況很罕見,比如你要服役時候是34,但恰好出了車禍,成了植物人,在床上躺了2年半奇蹟般甦醒,36歲半了,也就不用去了。除此之外,只要你身在南韓,兵務廳一般是不會給你機會在34歲前還不入伍的。 7)剝奪政治權利者,服兵役是一種公民權利,剝奪了政治權利自然就失去了服兵役的資格。 延期服兵役: 1)在學中,就是在大學期間或是研究生在學,出國留學等,都可以申請最多2次的兵役延期,過了兩次就不能再延了,這可以解釋南韓男人跑到中國來,可以延長服役時間,只要延過28歲,就可以不去了。 2)意外傷害,就像上面的植物人例子,還有腿斷了等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