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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季我努學社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告成立,又稱南京臨時政府,作為臨時政權,其僅存在3個多月時間。

    臨時政府官員合影

    1911年10月10日,南昌起義爆發,很多省市紛紛響應。在不到兩個月時間內,全國大多數省份宣佈“獨立”並脫離清政府的統治,這些省份要求清帝退位,建立共和國,這一事件史稱“辛亥革命”。12月初,“獨立”各省代表通過了新政權的組織大綱。12月下旬,孫中山自海外回國。由於孫中山是革命派領袖,在海外領導革命十多年,具有很高的威望,他回國後,迅速成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熱門人選。12月29日,17個省的代表聚集在南京,準備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臨時大總統的選舉中,17個省每個省都有一票的投票權,孫中山以16票當選。

    孫中山雕像

    孫中山於1912年元旦宣誓就職,並著手組建臨時政府。1月3日,黎元洪被選舉為臨時政府副總統,孫中山提名了各部部長人選。同盟會成員黃興、蔡元培、王寵惠分掌陸軍、教育、外交;立憲派領袖張謇、湯壽潛任實業和交通總長;前清官員程德全和伍廷芳任內務和司法總長。另外,各部次長全部由同盟會成員擔任。從人員組成上來看,同盟會佔據絕對優勢,但立憲派和前清官員也佔有一定位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辛亥革命中各省反清力量的構成情況,體現了立憲派與革命派在反對清政府統治上的合作。為避免更大規模的內戰,孫中山等南方革命黨人與北方袁世凱進行了南北和談,達成了協議。由袁世凱逼迫清帝退位後,孫中山即將臨時大總統職位交給袁世凱。1912年春,隨著清帝溥儀宣佈退位,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遵照約定辭去臨時大總統的職務,臨時政府宣佈解散。

    袁世凱

    臨時政府時期頒佈的最重要的法律檔案是《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第一部資產階級憲法性質的法律,它否定了君主專制體制,規定國家主權屬於全體人民所有,並規定了人民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儘管該《約法》設計的“三權分立”政體帶有明顯的仿照美國的色彩,但仍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參考文獻:

    尚明軒:《孫中山傳》,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

    朱一智、隋啟仁:《孫中山的思想和道路》,江蘇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林增平等:《辛亥革命》,巴蜀書社1989年版。

  • 2 # 青年史學家

    第一個帶有臨時性質的政府就是武昌起義後成立的鄂軍都督府,全稱為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該政府是第一個提出改國號為中華民國的政府,雖然是地方性的臨時政府,但是其影響力卻是全國的。1911年10月12日,鄂軍都督府成立,並在隨後頒佈了《軍政府暫行條例》,規定都督府下設司令、軍務、參謀、政事等四部,由黎元洪任都督,鄂軍都督府後來還以檔案的形式確立了政體形式為五族共和,並規定國旗為五色旗,所以鄂軍都督府後來實際上在某種程度上是帶有革命黨中央政府的性質的,11月中旬,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曾經議決湖北軍政府為中華民國中央軍政府。湖北軍政府後來還制定了《中華民國鄂州約法》,實際上就是後來《臨時約法》的早期藍本。

    第二個臨時政府當然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南京臨時政府。南京臨時政府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建立,一直持續到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正式就任臨時大總統為止。1911年12月底,獨立各省代表在南京集會,選舉孫文為大總統,黎元洪為副總統。南京臨時政府實行總統制,總統為權力核心。2月13日,在清帝正式退位後,孫中山履行承諾,主動辭去臨時大總統一職,2月15日,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南京臨時政府宣告終結。

    第三個臨時政府就是袁世凱主政時期的北京臨時政府,這也是容易被人所忽略的,袁世凱在就任臨時大總統後,首都遷往北京,但其性質依然是臨時政府,一直到1913年10月,袁世凱被選為正式大總統,北京臨時政府才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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