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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空作業者小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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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衣小農人
5月1日就開始實施新的農民工支付條例了,也就是後天,農民工的工資會按月足額髮放,而我們農民工以前所謂的發生活費、預支生活費等等不必要的麻煩都會省去,按理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政策,畢竟每年農民工討薪都是一個非常繁瑣的問題,現在有法律約束了,相信農民工幹活心裡也有底了,題主說的雁行卡被收走這個情況,其實說的就是,工地走過場,最後還是佔用農民工的工資的問題,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
其實很簡單,我們可以透過勞動保障局投訴來爭取自己的利益,如果協調不好,那麼也可以透過民事調解來進行調解,但既然有法律保護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相信沒有幾個包工頭會私自扣押農民工的工資,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法律背後有人名警察做後盾,所以農民工不必擔心這個工資的問題,但話說回來,出臺這個農民工工資新的支付條例後,農民工就一定能拿到錢麼?
小農人認為,很大機率是拿不到錢的,現在外出打工基本都是靠關係,靠朋友,而人家包工頭給了你工作,還包你吃抱你住,讓你有錢賺,如果你每個月足額要工資,相信沒有幾個包工頭會用你的,畢竟農民工的工資多數都是需要包工頭來墊付,你每個月都要錢,就相當於動了包工頭的利益,包工頭完全可以選擇一些聽話的人來做工,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一旦給了工資,你下個月不幹了,那麼包工頭臨時上哪找人,這樣的工地誰還能管的了,所以只有把錢看住了,才能保證工人的流動性穩定,才能保證農民工幹活有動力,這都是工地的一些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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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宗元三農堂
從5月1日開始,農民工的工資支付條例實施,也就是農民工工資實行打卡,每個月必須發放農民工工資,這樣農民工必須辦理自己的銀行卡。從這方面就可以看出,現在中國對農民工工資實行管理的制度相對比較嚴格,而且解決了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資的實際情況。
對於一些建築工地或者是承包的其他的活,聘用農民工以後也是給予農民工的工資,把錢打到農民工工資卡里面,可是這些承包商在承包的專案當中要墊付一部分資金。如果每個月都給農民工發工資的話,這樣就使得承包商墊付的工資更多了,所以一些承包商會把農民工的工資卡收回來,然後把發的錢再支出來。
承包商的這種做法只是少墊付一部分資金,少支付一部分利息而已。對於農民工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現在找工作是比較難的,農民工也必須配合著承包商或者包工頭這樣去做,把工資卡給老闆,讓他們拿著工資卡,只要到年底能夠給足自己的工資就可以。
當然,也有一部分承包商是擔心這些農民工一旦拿了工資以後有可能會離開施工單位,這會使得本來已經簽訂好的用工協議不能夠起到作用,而且還受到勞動有關部門的管理。畢竟農民工的流動性是非常大的,農民工選擇工作的餘地也是非常大的,農民工的管理總體上來說還是比較難的,只有用錢來限制住農民工的流動,使得農民工能夠在一個工作崗位上固定工作。
其實,農民工被用人單位把工資卡收回去,這可解決的方法只有找用人單位商量,或者是找勞動部門進行協調。有時真正的把工資卡要回去,以後有可能這份工作就失去了,因為老闆不想提前的透支一部分資金,或者老闆也不想失去那個臉面,畢竟農民工在中國是不缺的,缺的是高工資的用農民工的就業崗位。所以農民工也只有逆來順受把工資卡被收回去,因為農民工本身就是一個弱勢群體,尤其對於一些法律法規瞭解不是太透徹,基本上就是逆來順受的工作方式方法。相信在中國對農民工發放實行的制度不斷的加強和完善透明度不斷的增加的情況下,農民工的工資會漸漸的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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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民北漂生活
國務院:5月1日起施行!農民工工資不按月發放,將被罰款5-10萬
曲靖佳訊
04-07 21:04
影片:農民工工資不按月發放,
將被罰款5-10萬,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釋出,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
第二十四條規定: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八條規定:未訂立勞動合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專案現場施工。
《條例》正式明確了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特別是建設單位應擔的責任。建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專案停工,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
建設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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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尖三農
想著5月1日開始,農民工就能按月收到打工的,殊不知卡卻被收了。這樣的情況,指尖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而且是前面的時候就碰到!作為農民工,除了無奈之外,更需要掌握其中的政策,用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後面,指尖會附例子來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出臺印發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也就意味著,法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正式開始了!《條例》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求籤訂勞務合同,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
但是,《條例》還沒有實施,部分農民工就鬱悶了。合同簽訂了,工資卡辦了,可是卡卻被收走了!本來的希望,又泡湯了!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先和大家分享一個案例吧,在前年的時候,指尖在表姑家玩。中途表姑有個朋友來找,說是要借他們的身份證,去辦理幾張銀行卡。目的就是,他在滁州接的工程,對方要求工人工資必須按月打卡,但是他為了按年支付工人報酬、工人流動性較大,每個工地打卡也不便管理,所以想到了這個方法。
從指尖聽到的例子來看,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並不是現在才有,早幾年就有專案公司這麼做了,只是現在《條例》出臺,更加約束了未執行的公司,尤其是中小專案分包、承接方。遇到辦了卡,卡又被收,表面執行了《條例》規定,卻暗度陳倉把工人工資收回了,等於還是可能發生拖欠。我們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呢?
首先,農民工要清楚,對方已經違法了。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扣押或者變相扣押農民工工資卡的,當地行政部門可以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罰款2-5萬元。所以,如果遇到了這種情況,並且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或者人力資源與保障部門舉報。
其次,大多數農民工都不希望撕破臉,擔心被辭退。具體,農民工兄弟,可以將這個政策告知對方,提出嚴正抗議。能夠協商的儘量私下協商解決,畢竟打工還是要繼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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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六五平凡之路
5月1日農民工支付條例實施,銀行卡被收走該怎麼辦?
最近國務院出臺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其中我們農民工最為關注的是關於農民工工資從五月一號開始按月發放的規定,農民工翹首期盼的工資發放問題終於畫上句號。
農民工工資發放現狀是什麼樣的?如今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比較多,並且發放工資的主體也不一樣,有的是包工頭髮放,有的是建築企業,也有的農民工自己搞小包,這主要是建築工程的分包情況,有的是總包單位,然後再層層分包,大公司分包到小公司,小公司分包到個體包工頭,這裡面潛規則多得很,每次分包之後利潤就被削減,到最後只好壓價農民工工資待遇。
現在有的農民工工資是包工頭負責,包工頭一般是自己帶的農民工來工地的,都是熟悉的人,農民工也信任包工頭,一般是平時可以支付點工資,到春節前一起結算。
有的是建築公司負責發放工資,但是可能因為公司沒有這麼多現金,或者開發商資金沒有到位,這樣沒有多餘的錢發給農民工,現實中我們就看到年底討薪的場景。
還有的是勞務派遣公司負責,其實還是要歸咎於勞務派遣公司與發包方的資金到位問題,說來說去資金要到位,否則工資及時發放是問題。
銀行卡被收走為哪般?農民工辦理的工資卡,這是工地實名制下辦理的工人工資卡,將來工資可以集中從卡里發放,這是非常好的想法,但是銀行卡被工資發放單位收走了。
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第一、收走銀行卡,用功單位暫時保管作用。我們知道,工地人員多,環境雜,對於錢財等比較不安全。單位把農民的工資卡集中暫時保管,處於安全考慮,否則怕被人“惦記”發生什麼意外。
第二、收走銀行卡,控制現金流。如果說辦理銀行卡是為了應付上面檢查,用工單位就可以收走銀行卡達到工資是按月發放了,但是農民工還是拿不到錢的窘境。
第三、收走銀行卡,作為留住農民工的目的。如今農民工不好找,用工單位要保證工程進度,必須要有大量穩定的農民工來確保工程進行。為了使農民工踏實的工作,單位只好把工資卡收走,避免前腳剛發工資,後腳捲鋪蓋走人的情況。
銀行卡被收走,農民工怎麼辦?銀行卡是涉及到個人隱私的,並且涉及到錢財,沒有任何人可以強求扣押銀行卡的。不管處於什麼目的,都不能被收走。
農民工可以先與用工單位瞭解情況,要表明態度,要拿回工資卡,如果不行,可以報警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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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鄉村螢火蟲
銀行卡是商業銀行經批准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一般來說,既使老闆再強勢,農民工也不會同意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老闆收走。如果真要是有老闆向農民工提出這種非分要求,那這樣的企業是不是還值得農民工為他務工,就必須要打一個問號了。沒有不良心思的老闆,是不會生出如此想法,進行此類操作的。
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即將正式施行,這對保障農民工及時足額獲得自己應得的勞動報酬,從法律層面來說又多了一層保證,農民工在維權時也多了相應的法律依據。但不可否認的是,即便《條例》施行,在實際執行中,農民工可能依然面臨許多自己不得不面對的尷尬處境。
第一,《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的農民工書面約定或透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但並沒有規定到底由什麼部門來負責監督用工單位招用農民工的實名制。
第二,民不舉官不究。《條例》即便實行,也無法從根本上改變農民工弱勢群體地位的現實。涉及《條例》的執行問題,農民工為了保有一份工作,可能並不會和自己打工企業的老闆去摳什麼法律條文。而農民工選擇務工之地的地方有關部門,不少也是對當地某些企業根本不依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去執行的相應做法心知肚明。但出於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這些地方有關部門並不會主動去與自己當地的企業老闆們較真。除非農民工自己進行舉報維權,找到他們。否則,他們很可能並不會主動去過問這類問題。
第三,農民工遇到問題,當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舉報維權,但你維權成功與否,可能都會面臨與你務工企業的老闆掰開面子,從此不相往來的實際結果。但凡哪位農民工舉報了自己的老闆,那你此後想做人家也不會再要你了。這也正是一些無良企業老闆所以在忽視農民工合法權益時,敢於有恃無恐的強勢所在。人家是強勢一方的老闆,農民工是弱勢一方的打工者。誰挑老闆的刺兒,老闆就會開掉誰。現實如此,弱勢的農民工又能如何?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施行,對農民工絕對是好事,但如果對《條例》施行後的農民工務工環境過於樂觀,肯定也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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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事隨談
5月1日起,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條例開始實施,這對於農民工來說,是天大的好訊息,以前討薪難的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國務院公佈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這個條例在5月1起開始實施,新規包含了用人單位和相關部門的一些監管職責,規範了工資支付的行為,從源頭上徹底解決,農民工到用人單位工作,要辦理銀行卡,用人單位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支付工資,但不能用實物或其它的有價證券來替代。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週期,最長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做出相應的處罰。
在前幾年,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時有發生,那個時候,沒有相關法規來進行管理,也沒辦法對包工頭怎麼樣,農民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以前我認識一個農民朋友,帶著村裡的兩個人,從一個工地建築老闆那裡接了一個活,幹了一個多月,終於完工了,準備向老闆要工錢,可是沒想到的,老闆採取拖的對策,一直不支付工資,好幾次去找他要,他卻說投資方也沒給他錢,就這樣快扡了三個月。有一天,三個人在一起吃飯,越想越氣,於是有一個人拿著一把刀去找老闆要工錢,當時就把那個老闆砍傷進了醫院,砍人的那個工友也被送進了看守所,這件事情後來經過走法律程式才得到了有效解決。
從5月1日起,工資支付條例實施以後,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利益,採取銀行卡來發放工資,更加合理。銀行卡被收走,也有可能是用人單位在登記相關的資訊,之後應該就會歸還,如果長時間沒有還,要找用人單位負責人處理。到了發工資的時候,農民工如果沒有拿到錢,用人單位就是違法行為,將會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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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之子55624797
第一,想辦法要回銀行卡,這是最直接的辦法。
第三、保留好被收走銀行卡的證據,以備極端情況下仲裁訴訟使用
希望條例的出臺農民工工資發放能得到進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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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鄉村關中第一,要保護好的自己的合法權益。
農民工在務工單位工作時,要看法相關的勞動合同,或形成的事實工作情況,到具備合法用人資質的單位工作。如果從事建築施工,要與正規的勞務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及時瞭解建築工地以前是否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只有這樣,在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或出現勞務糾紛時有效維權。當然,自己的銀行卡屬於私人貴重物品,怎麼可能交由他們保管呢?如果務工過程中,出現這種情況,要斷然拒絕。
第二,要按時領取自己的勞動報酬。農民工不管從事哪個行業的哪項工作,工作前都要洽談好薪資支付時間、方式、地點等,到了相應的時間節點還沒有發放,這時就要找用人單位主體要求發放薪資。這次國家頒發的《條例》,就規範了工資支付行為,從根本上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堅持源頭預防,規定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的農民工書面約定,或透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所以,農民工就根據入職前雙方洽談的具體事項,及時要求薪酬到位。
第三,未到位時應該尋找合法途徑維權。我們看到5月1日即將實施的《條例》規定,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發放,透過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的形式,發放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這就從根本上保障了農民工幹了活,能拿到“真金白銀”。如果未按照事前約定的形式支付,農民工可先予其溝通、協商和洽談;在無法達到協商的情況下,可諮詢相關勞動部門獲得維權,或找勞動管理部門,或找勞動監察部門等職能部門,切不可做出過激行為。
第四,將有效提升農民工務工的幸福指數。農民工進城務工,依然保持著自己特有的淳樸與善良,踏實與勤勞,他們進城裡不忘本,默默付出不言悔,無私奉獻更執著,有力推動了城市現代化建設,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並作出了重大而獨特的貢獻。他們勞有所得,天經地義。農民工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這是農民家庭的保命錢、活命錢、養命錢和生活的全部希望,有力提升農民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用人單位必須保證他們的辛勞收穫,必須足額髮放他們的勞動報酬。
總之,這次頒發的條件,從根本上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了農民工外出務工切實能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從而更加穩定了農民外出務工的信心,更大激發農民工務工熱情,和在工作崗位發揮自己聰明才智的能力。農民工自己的銀行卡或工資卡,斷不可交由他人或保管或存放。如果出現這種行為,可及時採取合法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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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手機使用者6859320953
我來大總結要配合小老闆,小老闆配合大老闆大老闆配合專案都是搞小動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小老闆害怕得罪大老闆,大老闆害怕得罪專案部,工人害怕得罪小老闆怕沒活幹,這就是目前的狀況,總之一切要配合以上領導的意思,搞小動作,哪來那麼多按月足額髮放工資,根本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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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第一:我認為如果你你遇到工資卡被收回,自己的基本權益得不到維護可以向你所在的當地政府熱線尋求幫助,第二:也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部門去做一個及時的反饋,都是可以得到一個快速的處理結果!所以說要勇敢的透過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