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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萍風竹雨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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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丹151014015
題主:紅樓夢的文字明明寫得清清楚楚,林黛玉進賈府帶的下人一老一小,剛到京都碼頭看賈府的三等僕婦都覺得衣著光鮮,這種心理感受可不是裝出來的呀!
賈府到賈珍是第四代“內囊已經上來了”,林如海是第五代又娶了個賈家最能“糙”的小姐賈敏,前面探花林如海供職的是清水衙門,當巡鹽御史才“一年多”時間就死了。你這是在說林如海是個鉅貪,林黛玉是個攜鉅額贓款潛藏在賈府的鉅貪遺孤嗎?有人說林黛玉的鉅額財產被賈府挪用了蓋大觀園了,難以想象《紅樓夢》背後的故事是賈府謀財害命、過河拆橋。賈府和賈母先利用賈寶玉的色相勾引人家有鉅額財產的孤女林黛玉,理直氣壯的挪用人家林姑娘的嫁妝蓋起巨豪華的花園別墅區大觀園。然後看到蓋別墅把林姑娘的錢花都花光了,就毀婚再娶另一個有錢的薛寶釵做“寶二奶奶”來維持大觀園花園別墅區內奢華享樂的生活。
《紅樓夢》就此變成了《紅樓謀財害死案》了,真的接受不能呀!
林黛玉自己親口對寶姐姐說自己的“一草一紙”都是賈府裡供給的,難道林姑娘真的不知道自己原來那麼有錢嗎?
難道林如海也像《以人民的名義》中的鉅貪那樣,在家吃雜醬麵、在外弄個別墅專門裝一屋子現銀。
關於林黛玉龐大家產的這些想象真讓人受不了呀!
不但林姑娘超凡脫俗的漂逸之美形象盡毀了,並且賈母也被變成了,因為貪婪才對黛玉表面疼愛的“狼外婆”了!把整個“寶黛愛情”的基調都改變了呀!或者賈母賈政都愚蠢之極,林如海鉅額贓款都被賈璉一人私吞了,可是看賈璉偷娶尤二姐的情況明顯是並不富餘呀!
個人以為,林如海給女兒林黛玉留下一份嫁妝是應該的,但林家實在比不上賈府的奢華富豪,這也是客觀現實。
讀者們因為愛黛玉就一定要把她想象成天下第一美貌動人、天下第一才華出眾,還要林妹妹天下第一有錢,至少在《紅樓夢》中是第一有錢的小富婆,弄得整個“紅樓夢故事”都變了味道,成了“紅樓謀財害命案”這樣還有意思嗎?
這樣的林黛玉就真的會更美好嗎?
又說薛寶釵“心機婊”、銅臭味,又要把林黛玉變得比寶釵還臭,成鉅貪之女。
唉……!
我為林妹妹,一大哭!
連讀者們愛林黛玉都是因為拜金主義了!
這樣來欣賞解讀古典文學名著《紅樓夢》,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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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棲鴻看紅樓
林黛玉在六十二回與寶玉聊天。寶玉說起探春理事,“如今多掐一草也不能了”,不是完全沒有一點抱怨。黛玉卻支援探春:“要這樣才好,咱們家裡也太花費了。我雖不管事,心裡每常閒了,替你們一算計,出的多進的少,如今若不省儉,必致後手不接。”
探春曾說:“咱們是主子,自然不理論那些銀錢小事,只知想起什麼要什麼”。以黛玉“超逸”的性格,應該更“不理論那些銀錢小事”才對。她怎麼會“每常閒了”就替賈府算算帳?
更奇怪的,這時候王熙鳳還以為“我也慮到這裡,倒也夠了”“只怕憑空又生出一兩件事來,可就了不得了”,認為正常生活(按賈府的一向習慣,維護奢靡的正常生活)是可以應付的,除非再生事端。林黛玉怎麼就能認識到現在的“正常生活”已經是“太花費了”,會導致“後手不接”?
要說探春未雨綢繆,我信。要說黛玉也計算著賈家的收支平衡,我不相信,哪怕是黛玉已經把自己當成賈家人、把賈家當成自己未來的、終生的家。黛玉的“後手不接”的預言,只能出於她自己的沉痛經歷。
從黛玉初進賈府,飯後用茶漱口這個細節可以看出,林家的排場肯定不如賈家大。但侯爵之後,又是探花,又是鹽官,說他一貧如洗,完全不符合常理。因為替賈雨村謀官時,所需要費用都是林如海代出,肯定不會是像海瑞一樣窮到赤貧的清官。
當然,林如海突然死亡,黛玉很可能沒見到父親最後一面,所以林家家產沒有交代,被姬妾、奴僕侵吞了許多,這是可能的。但不可能全部吞沒。問題是林如海死後,辦理喪事、送靈回蘇州原籍,以及安置奴僕姬妾,都需要錢。而賈璉“油裡的錢還要找出來花呢”的性格,也不會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賈珍在料理秦可卿的喪事時說:“不過盡我所有罷了!”當然是過於悲痛。但從賈府的行事風格來看,“盡我所有”地揮霍,不是賈珍、而是所有人的特點。賈璉有了尤二姐後,不是也“將自己積年所有的梯己,一併搬了與二姐收著”,以至於尤二姐死後,賈璉連給她辦喪事都沒有錢了嗎?
在處理林如海的喪事、安置其姬妾奴僕的時候,賈璉肯定也是“盡我所有”的——不是他的“所有”,而是他能夠動用的所有,也就是林如海尚存的全部遺產。他倒不是故意陷黛玉於赤貧之境,但想著賈母會照顧、負責黛玉的一切開銷,賈璉就不會留意節省了。
黛玉雖然年少,雖然悲痛,但也不會不知道賈璉的行動。而以她大家閨秀的身份,也不能向賈璉提出質疑,要求在父親的喪事上節約。甚至也有可能,因為悲痛過度,她也支援賈璉大操大辦、盡其所有。
可是喪事之後,再回賈府,除了“許多書籍”“紙筆等物”之外,黛玉別無所有。到後文她說自己“無依無靠投奔了來的”,並不是從第三回“接外孫賈母惜孤女”算起,而是從“林如海捐館揚州城”算起。
黛玉是親眼目睹、親身經歷了由富足到“一無所有”的過程,才會有“太花費”導致“後手不接”的感悟,而不是被侵佔、挪用的憤慨。從這句閒談,就可以大致猜到,林家的家產是“花費”了,是被“太花費”賈家人花費了,卻是為林家人花費的——叫她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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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潤楊閬苑
林如海去世前寫信讓林黛玉回家。這是林如海要安排自己的後事了,對於黛玉的未來,林如海和賈家應該有不成文的約定,臨終前林如海應該要定下黛玉的婚事,否則他走得不會安心,即使在地下遇到賈敏也沒法交待。
賈母讓賈璉陪著黛玉回家,並且囑咐賈璉把黛玉帶回來。這是賈母對黛玉未來的安排,也是賈璉帶黛玉回林家的使命。向林如海傳達賈府要留下黛玉的資訊,賈府再次承諾寶玉和黛玉的婚事。
黛玉回林家前後大約一年的時間。第12回這樣寫道: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疾,寫書特來接林黛玉回去。
第14回,跟隨賈璉一起陪林黛玉回南方的昭兒中途回賈府裡報信,王熙鳳詢問時,昭兒道:“二爺打發回來的。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就回來。
林黛玉和賈璉與林如海相處了八九個月。這麼長時間,他們對黛玉,對家產分配一定做了周密妥善的安排。
昭兒提前回來,一定帶回來一大筆銀子。
林如海的後事林家堂族應該沒有參與,都是賈璉一手操辦,然後賈璉帶著林黛玉護送林如海的靈柩到蘇州下葬。
林黛玉第一次進賈府時賈雨村陪著,林如海在那次就應當把黛玉的嫁妝錢帶去了,讓賈雨村做個見證。
林黛玉在父親死後,第二次進賈府還有賈雨村,這說明林如海臨終前一定把家裡的大部分財產交給了賈璉,還是讓賈雨村做見證人。
林黛玉第二次進賈府的財產賈璉貪汙了一些,林如海也會送給他一些。林家的絕大部分家產都應該交給了賈母。還有一些不動產應該交給甄家負責轉賣,賣出的錢就留在了甄家。
第2回,冷子興就說出賈府日用排場費用花費巨大,又不知道省儉,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已經空了。這說明賈府沒有閒錢。
可是當賈府聽說元春可以省親的時候,毫不猶豫的決定蓋省親別院,賈家流水一般的花銀子,修建了一座人間仙境大觀園。賈府修建大觀園的錢哪裡來的?顯然是林家的錢。
賈薔去到蘇州買小戲子,用的是存在甄家的五萬兩銀子中的三萬兩,其餘的錢用來買彩燈,幔帳等物。
綜上所述,林家的家產都流向了賈府,用來修建大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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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君箋雅侃紅樓
關於林黛玉的遺產越來越有意思。雖然無外乎有錢沒錢兩種說法,但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以前也寫過幾篇文章,今天梳理一下。
支援林家有錢的有以下幾個觀點。
第一,林家四代襲爵,不可能沒錢。
第二,林如海巡鹽御史,最富的衙門不可能沒錢。
第三,賈敏的嫁妝令林家不可能沒錢。
第四,賈家不可能和沒錢的林家結親。
第五,賈璉說過:再發三二百萬財就好了。
支援林家沒錢的有以下幾個觀點。
第一,林家四代襲爵大機率是窮官。
林家侯爵家庭,沒有實權官職。僅僅只靠俸祿,有爵位沒實權的都是窮官。史家還有實職都已經敗落,何況林家?而賈家敗落也和失去實權有關。
(五十三回賈珍說)除咱們這樣一二家之外,那些世襲窮官兒家,若不仗著這銀子,拿什麼上供過年?賈家的國公是異姓能承襲的最高爵位,賈珍這裡不過三代半(原本應該賈敬襲爵只有三代)就已經開始窮起來了。林家爵位遠不如賈家,靠那點俸祿根本不能支撐家業?
第二,林如海巡鹽御史不貪汙不會有錢。
鹽政衙門的錢是皇帝的不是林如海的。林如海國家公務員賺得是工資。而且何為巡鹽御史?督察員監察御史奉命巡視鹽政,叫巡鹽御史。這是什麼?紀檢委的官職,並不是鹽政一把手。是下來檢查監督的。也就是所有鹽政官員的公敵。讓他們不敢貪汙的官。這種官,雖然手中握有鹽商執照但並不好做,要麼同流合汙被收買一起貪汙,要麼剛正不阿,秉公辦事,被鹽政官員和不法鹽商一起排斥,陷害;要麼灰溜溜回去找皇帝;要麼身敗名裂,身死人亡。林如海的結局如何?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神仙一般的林妹妹父親是貪汙犯!反倒林家一家三口死在巡鹽御史任上,只逃了林黛玉一個。
第三,賈敏的嫁妝不足以令林家富貴。
賈敏雖然是賈家千金大小姐,賈母心頭肉。但嫁妝能有多少?王熙鳳計算賈探春等人嫁妝銀子每人只有一萬兩。賈敏就算十倍於此(根本不可能),也不過十萬兩銀子。這些錢大多是折成物品而不是現金。珍貴的首飾頭面,珍貴的傢俱古董器物會留給林黛玉,其他一些日常用品都會被使用掉。並不會剩下太多。賈敏嫁妝再多也多不過賈母的體己。賈家最後敗落了,賈母那點錢也根本不夠用救不了賈家,賈敏的嫁妝能幹什麼?
第四,賈家和林家結親主要是林家書香世家。
林家即便再沒錢,自身的清貴也足以匹配賈家的富貴。林黛玉帶著一老一小兩個人初來賈家,風采氣質讓人心折足以證明林家書香世家的底蘊,但這一老一小讓賈母非常不滿意,直接將貼身丫頭都給換了,這是林家沒錢最顯眼的一處證明。所謂貼身丫頭一定是從小照顧使用順手,結果賈母覺得雪雁一團孩子氣。林家用一團孩子氣的雪雁做林黛玉的貼身丫頭。難道是想鍛鍊林黛玉麼?
而林黛玉見到賈家三等僕婦就覺得不俗,進到賈家一步不敢行錯,都表示林黛玉的拘謹。反觀富貴之家的薛寶釵一來就長袖善舞,招所有人喜歡超過林黛玉,難道不是賞錢禮物的原因?林黛玉的不自信和薛寶釵的自信,就是家境差異造成的。薛家有錢不輸賈家,薛寶釵對賈家的日常見慣不怪。林黛玉卻並不如此表現。
第五,賈璉說再發三二百萬財為什麼一定和林家扯上關係?
賈璉說再發三二百萬財被說成林家遺產純屬臆測。作為賈家的管家,賈璉清楚賈家情況。修建大觀園前,榮國府榮國公賈源和榮國公賈代善都是有實權的大官。積攢兩輩子有這個錢並不奇怪。而修建大觀園後,錢都花光,賈璉認為賈家窮了非再有兩三百萬才不能解決問題並不奇怪!至於賈璉貪了林黛玉三兩百萬遺產完全靠不住。
一,林黛玉回去林如海沒死,有錢沒錢林如海不交代,那些姬妾會不說?
二,二三百萬兩銀子小山一般的體量根本不可能輕易從江南私人運回來。那時候根本沒有銀行卡,手機支付。所謂銀票純屬意淫,票號在紅樓夢出現近百年後才出現。如此龐大的銀子,大量人力物力,層層關卡檢查,賈家除非不要命了才敢如此大搖大擺運回來。要知道乾隆年間全國一年賦稅才五千萬兩白銀不到,還是充實在全國各處。相當一個月的全國稅銀,誰敢大搖大擺走官路運輸都是掉腦袋的事!
三,賈璉真幫賈家貪那麼多,他自己得貪多少?他包養尤二姐也就花了三五百兩銀子。而體己更輕易就被王熙鳳弄走,造成尤二姐死都沒錢發喪。賈璉體己輕易被弄走,可見沒多少!
綜上,透過梳理林家有錢的五個支援觀點,經過分析從原文和現實都能找出證據證明不靠譜。林家並非一窮二白。官僚家庭,不會窮成海瑞餓死家人。但林如海除非是鉅貪,否則,林家絕對沒有三二百萬財,林如海死後留下十萬八萬也不少了!
本文資料重點引自: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80回本 】
【紅樓夢·通行本120回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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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蘇小妮
此題是先預設了林家有鉅額的家產,然後問這鉅額家產去哪了。可是,《紅樓夢》裡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林家究竟有沒有錢,有多少錢。
也許有人會說,林家四代列侯,況林如海又從科第出身,官至蘭臺寺大夫。怎麼可能沒有錢。這就不用舉例了,歷史上有許多清官,他們死後連葬身的錢都沒有。林家雖是貴族世家,但是,從林如海的為人來看,他顯然雖於那種個人慾望不多的一類。他既沒有養很多的姬妾,家裡也沒有使很多的奴僕,甚至唯一心愛的女兒上京,也只配了一奶媽一丫頭。
很多人在解讀林家的時候往往是走兩極。一種認為林家極端富有,世襲了那麼多代,怎麼可能沒有錢。應該是有很多錢在堆著的吧。還有一種認為林家很窮,窮到連傭人都用不起,所以只好給黛玉隨身帶了兩個人,還老的老,小的小,黛玉進了府裡後燕窩也吃不起。這都是林家窮的表現。我不這樣認為。林家既不窮,也談不上特別富,只一過他們並不把錢當回事罷了。
黛玉為什麼在賈府不吃燕窩,一方面可能林家沒有吃燕窩滋補身體的習慣,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黛玉覺得吃燕窩燉起來太麻煩了,她並不是個願意麻煩人的人,這在書中多有交待。
如果你把《紅樓夢》只當小說來看,林家有錢也好,無錢也罷,都與書中不相干。如果你要去探密,你得先確定他家是誰,而不是先確定他有鉅額財產。再說了,林妹妹這樣一棵世外仙姝,老拿錢來說她,她若地下有知,大約也會急得跳起腳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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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驚鴻游龍a
林黛玉的父親林如海當時任巡鹽御史,這個官職在當時可是個肥缺(當然風險也大)。就算林如海不貪汙不受賄,仍會有人敬上所謂的節禮,孝敬等等,這在當時是很常見的,在官員中也是心照不宣的事。所以說,林如海當時並不缺錢。
再者,林家是書香門第又是世襲列侯,又是幾代單傳,家資積累起來不可謂不豐厚。再加上林家世代主母的嫁妝,可以說是一筆巨大的財產。
至於,為什麼林黛玉在賈家時常被下人說身上一針一線都是賈家的,甚至到死的時候都沒有說到林家財產的問題。《紅樓夢》裡有一回,林如海病重,賈璉帶著林黛玉回到林家。林父死後,身後事也都是由賈璉操辦。所以說這筆巨資很可能是被賈璉帶走了。
元春省親時,賈家斥巨資修建了大觀園。修建那麼大一個大觀園,花費可不菲,起碼得有百萬之巨。而賈家當時看著表面光鮮,其實內裡早已空虛。要不然王熙鳳也不會變賣嫁妝去補窟窿,甚至攛掇賈璉讓鴛鴦去偷賈母的嫁妝。
所以林家的家產很可能已經帶到賈家,絕大部分修建了大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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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天讀名著
從賈璉的“這會子再發個兩三百萬的財就好了!”這句話裡,我們大致可以窺探出林家財產的去向。
林家雖非鉅富之家,但也是書香門第。還是世襲列侯。財富積累下來,想必也不是小數目。同時林如海任巡鹽御史也是一個“肥差”,就算他不是貪官,但是薪俸收入豐富,雖然有幾房小妾,但只有林黛玉一個獨生女,又沒有什麼至親,所以豐富遺產的繼承人非林黛玉莫屬。
所以,賈母專門指派榮國府辦事幹將賈璉送林黛玉回家探視病中父親,直至林如海病逝,隨後賈璉依賈母囑託將林黛玉帶回賈府,雖然只有寥寥數語的交待,其中隱藏著巨大的秘密:處理林家財產!
林如海家沒有什麼過硬的親戚,加上幾個小妾無生育,賈璉藉著四大家族之一的威勢,處理林黛玉家遺產,不會有多少的牽制,有的是隨心所欲,況且林黛玉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帶回林黛玉家的財產是合理合法的事。
在林黛玉迴歸賈府後,我們只看到她從老家帶回的書籍,還有寶玉眼裡出脫得更加俊俏的模樣。反觀賈璉歸家,與鳳姐之間妙趣橫生的調侃對答,除了賈元春被選入宮,他們還有意外之喜,那就是:隨林黛玉帶回的林黛玉家的財產!
所以後來,當宮中太監紛紛敲詐賈府,賈璉“再發個二三百萬的財就好了”的感嘆,坐實了林黛玉家鉅額財產落入賈府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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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騫茉愛分享
《紅樓夢》中林黛玉父親去世後,林家財產究竟去了哪裡?很多人說是被賈家拿去修了大觀園。個人覺得不太準確。從原著種種跡象分析,最大的可能是由賈母掌管,很大一部分在蓋大觀園時被挪用了,其餘一直在賈母私庫中,後來受賈家抄家連累散盡了。下面通過幾個問題逐層分析。
第一,林家究竟有多少財產?這一點從林如海的官職和林家的背景不難推測:
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蘭臺寺大夫,本貫姑蘇人氏,今欽點為巡鹽御史, 到任未久。原來這林如海之祖也曾襲過列侯的,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只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到了如海便從科第出身。 雖繫世祿之家,卻是書香之族。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人丁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沒甚親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五十,只有一個三歲之子,又於去歲亡了,雖有幾房姬妾,奈命中無子,亦無可如何之事。只嫡妻賈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祖上世襲列侯,首先肯定是有家底的勳爵人家,林如海的父親破格多襲了一代,說明是盛眷正濃的勳爵人家,不像後來的榮國府已是強弩之末。林如海高中探花,乃天子門生,是皇帝的近人,算是錦上添花。故此,林家的家世根基應該和賈家不相上下。兼之林家人丁稀少,林如海這一輩能夠繼承家業的親支嫡派只他一人,林府人口不多,花銷自然就少,又沒有如薛蟠那種欺男霸女之輩,敗家的花銷也少,裡外一算,林家的財務狀況應該比賈家好太多。
再劃一個重點:林如海有一個職務,是揚州的巡鹽御史,雖說《紅樓夢》是朝代年紀官職俱都“失落無考”的筆法,但是清朝確實是有這個官職的:
《鹽商與揚州》將清代鹽務管理機構和鹽官作了詳盡考證:順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揚州設立兩淮巡鹽察院署和兩淮都轉鹽運使司。兩淮都轉鹽運使司的長官稱兩淮都轉鹽運使,或運司使,從三品。清朝前期,兩淮鹽區還設定巡鹽御史,是兩淮鹽區的最高鹽務長官揚州是兩淮鹽業的中心,林如海在揚州任巡鹽御史,顯然就是“兩淮鹽區的最高鹽務長官”。清代素有“兩淮鹽課,當天下租庸之半,損益盈虛,動關國計”的說法,皇帝派給林如海的這個差事無疑是肥差中的肥差,給原本就資本雄厚的林家再點上了“一礦”,從此想不財源滾滾都不行。
第二,林家的財產由誰繼承了?中國古代的財產繼承製度可追溯到先秦,後歷朝代變遷不斷調整完善,到了明清時期,對女兒的繼承權力做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明代法律明確規定在被繼承人有子的情況下,女兒沒有繼承權,若被繼承人無子有女,則女兒可以繼承財產。
《大明令.戶令》規定:凡戶絕財產,果無同宗應繼者,所生親女承分。無女者,入官。清律中,依舊採用諸子均分財產原則,此外還對贅婿和養子的財產繼承權進行了相關規定。女子只有在無男性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有權繼承母家財產。林黛玉是林如海唯一的女兒,依律,在財產繼承權方面,林家如果有男性繼承人,應該都排在林黛玉前面。男性繼承人包括兒子、繼子、養子、贅婿。之前提到林如海曾有個兒子,三歲夭折,命裡無子,可見兒子是沒有的;他去世時唯一的女兒林黛玉尚待字閨中,所以贅婿是沒有的;原著第二回明確說出林如海“夫妻無子,故愛女如珍,且又見他聰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讀書,識得幾個字,不過假充養子之意,聊解膝下荒涼之嘆”,可見養子亦是沒有的。最後就剩下繼子了,這個稍微複雜一點:
古代繼子分為立繼和命繼兩種,立繼是指戶絕之家,從宗族中過繼子侄來繼承家業。以林如海的頭腦成算,如果有過繼的想法,應該早早選好過繼到家中撫養,而原著五十七回中紫鵑曽對寶玉說:
“那些話,都是我編的。林家真沒了人了。縱有也是極遠的族中,也都不在蘇州住,各省流寓不定。縱有人來接,老太太也必不叫他去。”又跟黛玉說:
“倒不是白嚼蛆,我倒是 一片真心為姑娘。替你愁了這幾年了,上無父母,下無兄弟,誰是知疼著熱的?”可見林如海生前是沒有立繼的。再看命繼:
《清明集》卷之八《戶婚門·立繼類》雲:“命繼者,謂夫妻俱亡,則其命也當惟近親尊長。”很明顯,命繼是指夫妻雙亡的戶絕之家由被繼承人之近親尊長做主立嗣。而林如海壓根沒有“親支近派”,“縱有也是極遠的族中”,根本沒有命繼的可能。
故此,林家存在男性繼承者的所有可能都被排除,財產的歸屬只有一個,就是全部由獨女林黛玉繼承。
第三,這筆財富實際掌握在誰的手中?古代沒有電子銀行,也不能微信轉賬,林黛玉想把這麼一筆鉅額財富往卡上一存,隨花隨取是不可能的。充其量也就是換成通兌銀票,和田契、房契一起,跟賈母一樣收在個箱子裡,令貼心的丫頭小心保管……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原著四十五回黛玉與寶釵“金蘭契互剖金蘭語”中說的明白:
“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 一草一木,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可見,黛玉雖是名義上的繼承人,但財產實際並沒有落在黛玉手裡。
除黛玉之外,賈璉是賈家最先接觸到這筆財產的人。林如海病重,他和黛玉同去同歸,幫著林府料理了後事,表面上看是有機會貪墨林家財產的,但是仔細一推敲便知不可能!賈璉要貪林家財產首先要過三個人:一是林如海,鹽課林老爺身染重病寫信接黛玉回家是在“年冬底”,賈璉打發昭兒報林如海是九月初三巳時沒的,期間大概九個月時間,足夠林如海為黛玉安排好家產事宜。想來林家鉅富,黛玉年幼失牯,林如海一生宦海沉浮,怎會不知“世情薄、人情惡”的道理,又怎會不把一切安排妥帖而給賈璉染指的機會?二是林黛玉,黛玉雖苒弱,卻絕不可欺,更不糊塗,自家有多少家底肯定已從老父處得知,賈璉若真想密了林家的錢,頭一個要滅口的就是黛玉,可黛玉分明是“全須全尾兒”回的賈府,甚至還出落得愈發“超逸”了。第三就是賈母,老祖宗何其精明、老於世故,女兒女婿過世,外孫女回來了,就任憑偌大的林府人間蒸發,一概不問了嗎?當然是絕無可能。所以,林家財產不可能落到賈璉手裡。
而且,從原著看,賈璉雖然是榮國府長子長孫,紈絝成性,手頭卻一直不太寬裕,尤其是後來尤三姐去世,更是連裝裹的錢都拿不出,還要平兒幫忙。也從側面印證了他的“清白”。
分析到這裡,林家財富的真正持有者呼之欲出:他是林如海最信任的、可以放心託付黛玉的人,也是指使賈璉去林府帶回財產的人,更是林黛玉甘心情願把身家交付的人……除了賈府老祖宗賈母,再不做第二人想。
實際上,林家的財產應該是被賈璉帶回來後就直接入了賈母的私賬,最直接的知情人是賈母、王夫人、賈璉和王熙鳳。這一點昭兒、黛玉和賈璉都說過。
原著第十四回賈璉打發昭兒回來說:
“二爺打發回來的。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巳 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的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回來。二爺打發奴才來報個信兒請安,討老太太的示下。還瞧瞧奶奶家裡好,叫把大毛衣裳帶幾件去。”那時候可沒有飛機高鐵,千里迢迢打發人回來是為了啥?報信?那昭兒就不必回去了;拿大毛衣裳?就地買了豈不方便;瞧瞧王熙鳳?更是笑話。只有一個要緊:討老太太示下。示下什麼?林如海去世,一應田舍地契、古董珠寶還有銀子如何處置。
四十五回林黛玉對薛寶釵說:
“每年犯了這病,也沒什麼要緊的去處;請大夫,熬藥,人參,肉桂,已經鬧了個天翻地覆了, 這會子我又興出新文來,熬什麼燕窩粥,老太太、太太、鳳姐姐這三個人便沒話, 那些底下老婆子丫頭們,未免嫌我太多事了。”老太太、風姐姐沒話可能是因為心疼喜歡黛玉,為何一向不喜黛玉的太太也沒話?因為知道林家的錢補了賈家,故此沒話。
七十二回賈璉的話更是實錘:
“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的地方兒多著呢。這 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一個“再”字說明之前發過三二百萬的財,但原著中賈府從頭到尾都是奢靡浪費,連年入不敷出,這三二百萬的巨財,唯一的指向便是林家家產。
那麼,問題來了:
第四,賈母如何處理這筆財產呢?眾所周知,賈母是最疼黛玉的人,但是她自己也說得明白:“你是我的外孫女兒,是親的了;若與寶玉比起來,可是寶玉比你更親些。”老祖宗始終都是賈家的老祖宗,眼見著賈家蓋省親園子沒有錢,又想著黛玉將來終歸是寶玉的人,所以就把林家大部分的家產挪用蓋園子去了。王夫人、鳳姐作為家中銀錢的經手者和管事人是最清楚的,所以後來鳳姐才和平兒算了那樣一筆賬:
“我也慮到這裡,倒也夠了,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 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錢,老太太自有體己拿出來。”說是挪用了大部分而非全部,是因為蓋大觀園耗資雖巨,但以賈母的為人和對黛玉的疼愛,無論黛玉嫁給誰,總歸會為女兒唯一的血脈留下嫁妝銀子和體己錢。怎奈人算不如天算,後來賈家被抄,黛玉已亡,物非人非,也就顧不得是林家的還是賈家的了。
正是“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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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優優飛揚
黛玉有沒有家產呢?答案是有的,而且還不少。
關於黛玉財產去向,可分為三點分析。
第一,黛玉的爹媽有錢,黛玉是個富二代。
黛玉出身鐘鼎之家,也是書香門第。其父林如海是前科的探花,官至巡鹽御史,算是個肥差了。
其母賈敏,是榮國府賈母的嫡親女兒,未出嫁時是嬌生慣養,金奴銀婢的大家閨秀,她出嫁時,賈母給的嫁妝恐怕就夠她用半生的。
夫婦二人沒有其他的子女,只有這一個黛玉,愛如手上珍寶一般。
爹媽的財產不留給自己的女兒,難道會留給外人?
林如海不是暴病身亡,他從冬天年底染病,賈璉就把黛玉護送回了蘇州,到第二年九月初三巳時歸天,八九個月的時間黛玉都陪在身邊。賈母囑咐了賈璉不管怎樣都要把黛玉再帶回去。
林如海這段時間有充足的時間捋一下自己的身後事,自然也要為女兒的終身打算一下。他需要變賣田產,散放下人,他需要修書幾封,致意賈政賈母,託付後事。
王熙鳳曾調侃林黛玉,強調林黛玉門第根基,還有傢俬——可以推測出林黛玉家的遺產非常豐厚。
鳳姐笑道:“你別作夢!你給我們家作了媳婦,少什麼?”指寶玉道:“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傢俬配不上?那一點玷辱了誰呢?”第二,黛玉人投奔了哪裡,家裡的財產自然就跟著放到哪裡。
賈母身體硬朗,持家有道,她讓賈璉好好的護送黛玉回去,再好生帶回來。
賈璉只帶人回來嗎?
黛玉年幼,肯定不會關心這些,回來的時候只帶了些筆墨紙硯送人。林家的人已經都沒了,林家的房產,田契,各項事宜,賈母一定會問個清楚明白。絕不會含糊行事。
這點持家的精明在賈母過八十大壽時候從一件事上就能看出來。
賈母因問,“前兒這些人家送禮來的共有幾家有圍屏?”鳳姐也厲害,記得清清楚楚,說“共有十六家有圍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內中只有江南甄家一架大屏十二扇,大紅緞子緙絲滿床笏,一面是泥金百壽圖的,是頭等的。還有粵海將軍鄔家一架玻璃的還罷了。”賈母說,“既這樣,這兩架別動,好生擱著,我要送人的。”八十歲的老太太了,都沒怎麼出過門,她有什麼可送的?送禮的事兒用的著她操心嗎?
想必這個炕屏是值錢的東西,賈蓉有次跟鳳姐去借了,說家裡來客人用一下。偌大個寧國府沒有一架體面的炕屏,還要過來借?
可見這東西稀罕。賈母過壽不知各家送了多少東西來拜賀,賈母只問這一樣,可見她深知鳳姐之貪心,必要時不時的敲山震虎一下。也等於就算是告訴鳳丫頭,我雖老,還沒糊塗。
所以薛姨媽母女常嘆“鳳丫頭再怎麼巧,也巧不過老太太去。”
黛玉家的財產放在賈母處書裡也暗示過。
鳳姐有一次跟平兒合計,寶玉和黛玉一娶一嫁,都用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然有體己拿出來。平日裡的月錢零用根本都用不著官中的錢,都是老太太每月親自派人送過來。
有一次寶玉的小丫頭佳蕙剛好趕上,黛玉就隨手抓了兩把錢給她。黛玉長年累月的用人參配藥吃,後來又每日添一碗燕窩。
她只是自己心眼小瞎亂猜疑,並沒有聽過上上下下有人抱怨,明白人也抱怨不著,人家吃的是自己的。
第三,賈璉夫婦貪汙無門
因為賈璉全程護送黛玉來去,貪汙嫌疑肯定是有的。
但是後來看看賈璉遇上事那個寒酸樣兒,他還真沒有貪那麼多,估計也是真沒膽量。以鳳姐的精明賈璉能撈到的油水好處太少了。平日裡就是偷雞摸狗也是在下人裡找個用幾兩銀子就能打發的。
偷娶個尤二姐也是四處挪借,尤二姐死後連個發喪的錢都沒有,還是平兒偷著塞給他二百兩銀子。
這樣的寒酸狼狽是像貪了幾百萬兩銀子的人嗎?
貪個幾百兩幾千兩是可能的,多了,賈璉不敢,他回來沒法兒跟老太太交差,也架不住鳳姐的百般詢問。
綜上所述,黛玉的家產應該是林如海臨終託付給了賈璉帶回來交給了賈母。
這些財產中,一部分用來做成長日用之資,一部分用來做嫁禮。
至於財產多少,但憑賈母裁度。人都託付過來,財產就不值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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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國風文化小棧
你好,我是國風
林黛玉哪有什麼龐大的家產?若然真有,也不至於活的那麼低聲下氣了,手裡存個幾百萬的銀票,恐怕賈府上下都得看她臉色過日子!到時候,哪管是寶玉金玉寶天王寶皇帝,只要她自己高興,都可以信手拈來。賈府也不至於為了填補罪證留下的虧空,沒辦法屈就於薛府,甚至把至愛的孫子一生的幸福也搭上了!
我們先看黛玉入府,和薛家入府的規模和性質,林黛玉去賈府,是寄養性質的寓居。而薛家來,只不過是親戚情分上的借住。若然林黛玉在賈家過的不合意了,也沒有辦法再回去〈特別到了後面,其父已死。揚州的家徹底沒了〉凡事只能忍著。但同樣,如果薛家在賈家過的不合意了,可以馬上拍屁股走人。自在都中也有房子,原籍還有產業。無論上哪都可以!完全不用看別人的臉色活著!
再看兩個人入府的規模,林黛玉是正面派人去接的,老家跟誰來的人只有兩個,一個是自己的奶媽,另外一個是貼身的丫鬟雪雁。三個人悽悽慘慘的入府。反觀薛家,雖然也不算什麼人丁興旺,但至少伺候的家下人等跟來了一批,薛姨媽身邊的丫頭至少四五個〈未必像賈府那麼誇張,一個人享用八個丫頭服務,但從精細活到粗活,伺候一個老夫人至少也得四五個人〉薛蟠這面明面上有搶來的香菱,參看賈府賈寶玉的奴從,出門跟隨八個小廝,屋裡大小丫頭七八十來個。薛蟠即便不這麼講究,也少不了四五個人伺候吧。再就是薛寶釵,常年跟隨的有鶯兒,一個富家千金小姐。總不能只有一個貼身丫頭吧!所以總結,薛家人說到底至少十幾個人了,帶著大筆的財產。一大家子浩浩蕩蕩的進來。對比林黛玉三個人拎著少許的行李可憐巴巴的走來。孰強孰弱一目瞭然。
賈政指定給小姨妹一家的住所是東南一所跨院,名為梨香院,有十來間房屋。也足以說明,薛家來的人數不少!
若然林如海有個幾百萬家財,即使女兒寄養。也斷不可能可憐巴巴的只派兩個人跟著。至少也和薛家一樣浩浩蕩蕩,十幾個人,大包小包也拉來十幾車。甚至手裡不差錢,完全可以給黛玉在京都買套房,以備不時之虞!
另一個比較腹黑的例證,我們知道林家是有親戚的,即使是遠族。根據的財富規律,若然林如海有個三五百萬的財產,八竿子打不到的親朋都會蜂擁而至,何況還有遠族的親戚,該打破腦袋爭搶林黛玉的撫養權了,畢竟誰搶到這個小丫頭,以後的百萬家財就有可能據為己有。但是沒有,林如海將死之際,並沒有大量的三姑六婆上門,連自己的喪事都是賈家〈賈蓮〉出人幫著料理完了。這完全就不是擁有萬貫家財的樣!
林家世代詩禮簪纓,家族禮儀廉恥文化修養極高。而且林如海官居鹽政足有7 8年的時間,如此的肥差卻沒見他攢下家產,唯一的解釋就是林如海是一個深得皇帝器重的清官,根本就沒有損公肥私的意願。所以除了自身俸祿,沒有摸索一個髒錢。林家根本沒有什麼錢!
可能林如海死後,賈蓮幫著變賣了家產,除卻喪禮上的使費,基本上已經所餘無幾了。可能剩下的三瓜倆棗,賈蓮也根本看不上,直接交到林黛玉手裡任由她支配了。所以林黛玉大錢沒有?小錢確也不缺〈可以在園中大把的撒錢賞這個賞那個〉他自己決計不會心疼,因為對錢沒有概念!
可能這就是林家少見的那點遺產最後的去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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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確實有龐大家產。且不說林如海做巡鹽御史一年所掙的銀子,單林家四代列候的積累,以及賈敏豐厚的嫁妝和十多年的生息,就不止二,三百萬。
林黛玉也具有繼承龐大家產的資格。
一般情況下,絕戶女的家庭會採取以下兩條措施來得到宗族的庇護。一,過繼宗族裡的幼兒做養子。二,將財產交給宗族,宗族留一部分作為女子嫁妝,其他的分給其他族人,作為保護女孩子的代價。
但古代法律還有規定,絕戶女是可以繼承家產的。但需要一定條件。一,父母不過繼其他人子女。二,不再承受家族的香火。三,向官府申請“戶絕書”。
林如海死時,定然不甘心財產落到林家旁枝遠親手中,且他們多已式微,流寓不定,並不能給黛玉以依靠。林父死前死後皆是賈璉幫著處理妥當的,自然也不會讓林家財產流向不明。黛玉寄居賈家,年僅八歲,誰代為掌管財產不言而明。
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已經表明,賈家雖然外面架子不倒,但內囊已經上來了,可是在營造大觀園時,花錢如流水,而榮國府並不見拮据,反而事事奢侈的很。倒是隻起輔助作用的寧國府的賈珍向下人訴苦,蓋園子時把家底子掏空了,要求莊子上多送些東西。那麼錢從何來,不得不讓人猜疑林黛玉的財產被人挪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