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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和諧友善愛國敬業

    人死了,信用卡還得還,一般是找夫妻的共同財產賠付,或者繼承人賠付,如果真的是無牽無掛,沒結婚沒娃的,那就是名下財產抵押,如果啥都沒有,那銀行只能自認倒黴

  • 2 # 米修68954218

    信用卡欠款人,生前無財產(實際已經轉移)。無子女(法律上斷絕關係,故子女沒有繼承權,也無需還款)。拿什麼還銀行,銀行就算要告,也只是告一個死人!

  • 3 # 羽軒王者

    一個人過時了信用卡有欠款還要不要還呢?

    其實這個問題涉及到了法律的問題,要分為三種情況去理解。

    第一,這個人沒有遺產,如果這個人沒有遺產,而繼承人也就沒有繼承遺產,所以繼承人是不需要去還這個信用卡欠款的。

    第二,這個人有遺產。但是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那麼信用卡的欠款就有遺產來充當還款,如果遺產有剩餘,則剩餘的部分歸國家所有,如果遺產不足以還信用卡,則不足部分不用償還。

    第三,繼承人繼承了遺產,那麼繼承人就要償還信用卡的欠款,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信用卡的話,繼承人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資金去還的。

    所以民事法律注重的是權利和義務的相輔相成,你繼承了才有義務償還,繼承的遺產不足,你在遺產範圍內償還後自己也是沒有償還的義務的。

  • 4 # 西城城主

    中國有句俗話:人死賬不爛。我們每個人活在人情社會上,都會經歷這樣的事情。銀行是個盈利型企業,它放出去的一定是要還的。我囉裡囉唆說這此、我想你會明白無論從人情及法程上,既使人死了欠債是要還的,更何況是欠銀行的卡!

    具體怎麼還,那就要看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了。銀行會釆取儲如:凍結賬戶資金、封存有價值實物、拍賣房產、“父債子還”等等形成來追回當事人所欠款項。總之,在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會動用一切手段來追討的!希望你的明白!

  • 5 # 小柯tongx

    持卡人死亡之後,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應由家人(直系親屬)負責償還,或者持卡人生前有財產的話,由他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遺產的話,由遺產的繼承人來還。

    持卡人死亡之後,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應由家人(直系親屬)負責償還,或者持卡人生前有財產的話,由他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遺產的話,由遺產的繼承人來還。

    但是這裡面有很多的細節:

    第一:直系親屬如果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者不具備還款能力,銀行就看有沒有財產,或者遺產。如果財產,遺產都沒有,銀行就算壞賬。

    第二: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財產,有可能一筆錢放在家裡,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髮卡銀行以外的銀行,那麼銀行都有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催收行怎麼去界定他的生前的財產。

    第三:如果持卡人是因為意外事故死亡的,例如車禍,或者醫生的醫療事故等。那麼可能會獲得一筆賠償款,如果家屬配合的的話,銀行可能收回欠款,如果不配合的話,銀行最多是起訴到法院。如果欠款大於訴訟費的有可能起訴,如果欠款500以內的基本就算懷帳了。

    第四:遺產的認定。出來銀行存款之外的東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時不能買賣的。那麼商品房,如果面積小於65平方米的,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判決執行的 。基於以上的原因,如果持卡人死亡的話,信用卡的欠款銀行只能是儘可能的去催收,如果催收不到的話,就算壞賬了。

    持卡人死後如何確定賬單償還責任人? 如前所述,使用信用卡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如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持卡人如無其他個人財產的,夫妻另一方仍應繼續償還。

    在公民死亡後的繼承應在死者債務清償後再予以分割,如分割後發現死者存在未償還債務的,繼承人應在繼承財產限額內償還相關債務。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 6 # 鄉村十六哥

    我曾經碰到過一個熟人,生前生活比較困難,經常幾張信用卡輪流刷來維持生活,很不幸的是,三十多歲就得了重病暴斃。直到死後銀行登門找他的老婆要賬,我們才知道他刷信用卡欠了一屁股債,聽說累計有五萬多。他家一貧如洗,還遺留了三個子女要他老婆撫養,對這筆鉅額債務,他老婆也無能為力。後來銀行的工作人員來了多次,法院的也來了解過也沒有下文。現在多年過去了,這事不了了之,估計這也是一筆壞賬了。由此可見,就算人死了,欠信用卡的錢還是要直隸親屬來還的。

  • 7 # 財經清流

    當今社會基本人手一張信用卡,網路貸款也越來越普遍,各大電商提出層出不窮的信用消費金融服務,一旦正在享受這些金融服務的人,不幸離世,他們欠下錢怎麼還?

    其實像花唄,信用卡額度就是在衡量你的償還能力後給予的,這也就解釋每個人的花費與信用卡額度為什麼不一樣?其實他們放貸給借貸者,也是一種風險投資。如果借貸者突然死了,而且旗下無任何資產,那麼是不會殃及親屬的。

    像花唄,他放款是按照你的生命,包括一些不可預知的風險來評斷給你放多少錢,所以花費能放款,並不算是很多。

    每一張信用卡或者花唄,或者借唄,或者京東白條,他們都是一個特別完善的小額貸款公司,他們去放款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條款表示,如果持卡人發生意外,將會採取減免,或者是直接免除該筆欠款的條款。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出現意外,這批貸款只認借款人本人,不會殃及家屬或者其他直系親人。

    信貸催收是有自己的法則的,如果一個人突然開始不還款,一定會有催收和實際款的情況,如果人已經去世,那麼優先查詢有沒有機構能直接授權扣劃的資金賬戶,如果沒有按照現代不良五級分類,經過三個月以上轉為關注,經過一年轉為可以經過三年轉為損失損失分類,就是已經本金損失100%,上報核銷處理,因為去世的人是不能透過司法催收的,不能起訴,只能核銷,核銷不是把賬戶銷掉,而是將賬戶計未核銷,停止計息,從總帳裡走到其他科目。

    從總帳裡走到其他科目,就好像銀行倒閉了一樣,我們在銀行的錢可能銀行只能賠償50萬以下,如果大於50萬也最多賠50萬,少於50萬就可以全額賠償,但是那些房貸和車貸不是說銀行倒閉就可以不用還,一樣要還,因為到時候會有其他銀行來接手這些業務。

    花唄,現在已加入的國家徵信了,花唄的錢不還,實際上和欠信用卡一樣會被列入黑名單,一旦進入老賴或者是信用黑名單,以後想買房買車就根本不可能。

    一般只要還款不及時,就會有一個逾期記錄,別小看逾期就證明你這個人信用不好,如果以後想坐車,想坐飛機,想離開某地,或想住酒店,都有可能被拒絕,如果信用卡還不還款,到時候人家還會直接報案,就成為了信用詐騙,甚至會坐牢。雖然不用自己的直系親屬來還款,問題是落下一個臭名聲,會影響子女。

    還有一種信用卡欠款,如果是未經本人允許而被別人偷用的,在報警後,如果出現償還利息,本人可以不用償還。

    如髮卡銀行應陳先生名下的信用卡欠款未付,故向禪城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陳先生立即清償欠款本金34043.16元,及至實際清償日止的利息,滯納金,違約金和相關費用,暫計至2017年5月4日,利息39118.04元,其他費用12元。

    對此,陳先生抗辯稱,涉案的本金不是其本人消費的,不是其本人授權別人進行消費,當發現該筆異常消費後,已進行報案處理,並與髮卡銀行進行反映,因此不應視為本人的消費,也不應因此本金來計算利息及滯納金。因法院審理後判決陳先生仍需支付其他費用,12元即可

  • 8 # 琴兒1085

    人死了,無配偶兒女和遺產,生前透支的信用卡是否需要還,這個要看此人開信用卡時所持有的身份證和材料證明是否全時本人且戶口本上確只有他一個人,這個就沒人給還了,如果反之,那麼就不然,特別是辦卡時所用的身份證那些,如果不是本人是他人的那麼是誰的就該誰還

  • 9 # 長春雅詩軒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人從出生到死亡享有民事權利,也就是說,人死亡後就不再享有民事權利,也就不用還所欠債務了。但繼承法有關規定,要用其名下遺產來清還稅款和債務。也就是說,如果有遺產也是要清償所欠債務的。如果像本例,沒有遺產,不是不需要清償信用卡透支了,是沒有用來清償的財產了。

    但銀行一般做法是,在透支額度較小時,一般只登出其名下信用卡,並登出其透支,銀行計入損失,不去追繳。如果死者透支額較大,還是首先去調查死者是否有可清償資產,如果沒有,那也就不清償了。

  • 10 # 不養狗的鏟屎官

    持卡人死亡,如無任何直系親屬和遺產,則不需要償還信用卡欠款

    1、公民個人遺產包含一下:

    公民個人的收入、儲蓄(涵蓋理財產品)等;

    公民名下或擁有的房產及生活用品等;

    公民所擁有的著作權等權利性資產;

    公民擁有的合法的生產資料及成品;

    公明擁有的其他合法資產;

    2、公民無配偶及子女,所以不存在資產繼承問題。根據中國法律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取得始於出生,而民事權利能力的終止是指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於死亡時消滅。

    故欠信用卡的債務的,欠款人死亡的,要用他的遺產來歸還。繼承人依法取得遺產的,要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欠款人沒有遺產的,債務消滅,不用歸還。

  • 11 # 為愛直著

    得了絕症後,離婚、名下無資產、不讓父母留遺產,然後申請信用卡、各種網貸、銀行貸款,套現出來,把現金取出來,然後利用其他親屬手機聯絡好信得過的人把現金交給他,讓他以後給自己的家人。等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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