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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子吃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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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星空569
據山東調查打了它出的百白破疫苗的兒童百日咳患病率明顯高於打其它廠家疫苗人群。現在死亡率還沒有調查出來。
請問這算不算殘害兒童,這只是百日咳,還有白喉和破傷風,更厲害的是狂犬病。
請問這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是間接殺人罪。十個人受到殘害夠不上死刑,一千個人受到殘害夠死刑了吧,一個人死了不夠死刑,十個人死了夠死刑了吧。它殘害的是千百萬兒童,千百萬被瘋狗咬傷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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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雞腿被偷了
有些人要為高俊芳辯護,說她不應該判死刑?為什麼?我覺得可以用兔死狐悲這個成語來解釋,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因為同類的死亡而感到悲傷”明白了這個成語的意思我們就不難理解有些人為什麼會著急為高俊芳辯護,因為高俊芳的死亡會使這些人害怕!但是辯護也是要有辯護的資本的,那麼什麼又是他們辯護的資本呢?
在法律條文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描述,比如“xx犯罪情節較輕可判一年半載,xx犯罪情節嚴重可判三五兩年,xx犯罪情節惡劣當判十年八年”,例句裡的“xx”是指的同一種犯罪,那麼這個犯罪情節到底怎麼樣就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去衡量,把衡量情節的輕重交給了感官,比如張三打了李四,趙二說“打的不嚴重,他還可以走路”,而王麻子卻說“打的太狠了,鼻子眼睛都被打的腫到一起去了”所以同一件事如果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去衡量而是交給感官去判斷的話就會形成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那些為高俊芳辯護的人正是鑽了法律上的這個漏洞,用常規的法律條款來說事,因為法律上並沒有說明“危害到幾十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全華人民恐慌”是個什麼樣的情節,要消除這種對立的狀態法律必須填補這一空白給出明確的界定!這樣才能讓高俊芳之流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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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秋天241982544
假疫苗事件長春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有人說“從某個角度看,不應該判死刑”,這事也說不定判不判她的死刑,還必須要按法律條款辦事,才能有結果。
對於高俊芳製造假疫苗,在當前民眾中呼聲很大的,可以說廣大民眾都對她恨之入骨,恨不得就地處決。她製造出的假疫苗傷害了廣大的民眾面積廣,殘害了多少兒童和狂犬病人。國家要對這樣製假劣疫苗的犯罪份子以重錘出擊,每個接種疫苗孩子的家屬都不得對她有原諒。她把假疫苗殘害了多少寶貝孩子的身體,所以民眾對她極大的憤怒。現在就只有看政府、按法律如何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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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沱江人
似乎有這種可能,長春長生假疫苗案,表面上是一個集團作案,是一個團隊在違法犯罪。實際上是高俊芳的家族利益集團,其他的參與者能否從中撈到好處或牟取暴利?仍然是一個謎,謎底還沒有揭曉。
不知道提出不判高俊芳死刑的人是怎麼想的?憑的是什麼理由?有何證據?是否想放煙霧彈,鑽牛角尖,與法律玩捉迷藏的遊戲?
社會上好事之人與好事的律師很多很多,只要肯花錢,或許案件會有轉機?或許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常言道,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看來這一次假疫苗案,還很有看頭,會牽扯許多人,值得關注,發人深思!
但不管是哪一條理由都不能代替法律,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高俊芳可以不判死刑,但是要對幾十萬名無辜兒童作出交代?要對被傷害的幾十萬個家庭進行賠償?然後,將自己製造假疫苗的全過程公佈於眾?告訴大家,疫苗是怎麼樣合格?怎麼樣過關?怎麼樣銷售?等等全盤托出,方可減輕罪責!否則,就是一萬個高俊芳也難辭其咎,終將受到人民的審判,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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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打虎拍蠅
至於說“從某個角度看”,這又是含混之詞,到底是這個角度,還是那個角度呢,難不成你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要我來說,無論從哪個角度,高俊芳都應該被判處死刑!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這個“有人”就是高俊芳的同夥之人,“兔死狐悲物傷其類”而已,“某個角度”也就是想對高俊芳網開一面,也是為了自己留條後路。但他們不敢說的太明顯,於是就放出點風聲來探探路,看看民意如何?
在此,我們可以正告你,別做你的白日大頭夢了,如果對高俊芳網開一面,大家都不會答應的,滔滔洶湧的民意會把你們吞沒的!對一個行兇之人同情,那就是對我們自己的背叛!當高俊芳們生產假疫苗之時,她的眼中只有錢,有我們普通群眾嗎?當她牛氣沖天地說出“我一年賺好幾個億,還怕擺不平你”時,她有想過我們普通群眾嗎?
所以,千萬不能“沽名學霸王”,必須痛打“落水狗”,必須“宜將奮勇追窮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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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三喜
我想問有些人是什麼人,高俊芳製造假疫苗,違害成度多大,對社會造成嚴重後果和人的傷害。她高俊芳在利益面前做出毫無人性的底線。法律會讓她法外開恩嗎
一個利益集團一個家族企業卻做出違背良心,違揹人民,違背法律,不顧後果,不顧死活,不顧人民的生命,要是輕判是不符合人民的原諒
做一個企業,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藥品疫苗,是人民從出生到老的保護劑,卻在高俊芳的世界裡做出反人類的罪行,極其惡劣,行為極其嚴重。
國家一定要把這幫坑害人民的蛀蟲給繩之於法,不要再讓他們損害我們人民的健康。
更相信國家的法律會公平正義會對她有個很好的處理結果,就是死刑,而不是無期,也是人民群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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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殘陽餘暉3
有人說“從某個角度來看,高俊芳不應該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如果從民情輿論來說幾乎是一邊倒:要求判她的死刑!因為她為謀私利,不惜昧著良心,幹著以損害他人健康來牟取暴利、且針對的是我們祖國的花朵~~兒童!因而激起了廣泛的民憤和要求嚴懲的輿情,喊殺聲此起彼伏。
我們都希望她和她的家人以及主要犯罪嫌疑人死刑,但恐怕難以如願。這就是要回答那個角度了,從法律對造假製假者懲處的條文來說,沒有死刑這一條。不得不說很遺憾!
當然想讓她們被判死刑或者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減刑,只要針對這特例修改一下法律條文,我想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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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神州拍
看高俊芳事件,要看整個社會的普遍性。我是92年開始在一家國企藥廠跑業務,當時普遍都是廠價+批發價+零售價。一般廠價是材料成本+30%(包括工人工資和其它),批發價是廠價+15~20%,零售價(消費者應付費)是批發價+15~20%。最後到消費者只是在出廠價的40%上下,批發價部分一般由醫藥公司負責管理核算,零售價部分由醫院管理核算。如新產品新藥推廣一般花幾千元透過醫藥公司召集各家醫院代表開個小型推廣會,推廣會費用一般由廠家負責。
後來太概是95年左右,醫藥公司開始承包,就出現了很多三角債,廠家資金回籠開始越來越難。在這種環境下,有的製藥廠家就藉著新產品做臨床的藉口,直接走進醫院,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在醫院領導、藥劑科主管和醫生中做工作。其手段一般是醫院領導拿一部分、藥劑科主管拿一部分、醫生開藥方拿一部分、藥房的人拿一部分。這樣一來藥價就開始幾十倍幾百倍的翻,作為廠家也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把價格提上去,也透過各種不正當的手段操作,如更換包裝改頭換面,原來瓶裝100粒的藥品出廠價一元的,更換包裝後(24粒裝)廠價是10元左右,到了醫院就是15元左右。其實實際藥廠藥成本是0.24元(不包改包裝部分)。就是說廠家是0.24元+14.76元(銷售團隊+醫藥公司+醫院領導和醫生等)。最後本來病人消費的0.3元的藥品,最後病人要掏15元。加上醫院的各種掛號和其它,病人一般要付20元,比例多少,大家自已算。更可怕的是廠家為了銷售業績,鼓勵銷售團隊,會從原有價格再翻幾十倍作為銷售團的公關費用(這部份很多廠家領導直接參與分成)。
我覺得這種做法很危險,97年離開這個行業,聽我帶過的業務員說,幾十年都是這種做法,上面也管不了,為什麼看病貴?為什麼那麼多人死都要往這裡鑽,無非就是錢,有錢就是老大,那有什麼倫理道德、廠家到醫院一直黑到底。如不純潔行業環境,將會有更多的高俊芳出現,滾滾長江,又有誰有能力改變現狀~苦了的是消費者,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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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情感公寓
確實,從某個角度看,高俊芳不應該判死刑,那這個角度到底是哪個角度呢?
比如從高俊芳兒媳隋嘉琪這個角度來看,如果高俊芳判死刑了,那自己豈不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就算自己不坐牢,那以後就不能賣那麼多的名牌包包了,也不能賣那麼多的保時捷,法拉利等名車了,更不能無聊的時候坐直升機去雪山拍照了。
那這日子過的還有什麼勁頭啊?以往在抖音炫富的日子從此不再有了,那得有多無聊啊,老公在北京的車隊估計也得黃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後得夾著尾巴做人了,這種生活我們哪能受得了呢?
類似於隋嘉琪這種直接或者間接的受益人,她們當然不希望高俊芳判處死刑,她們才不會管那些假疫苗流向哪裡,多少人注射,有什麼樣的後果,她們早已利慾薰心,只關心自己賺了多少錢,買了幾個包包,幾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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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前,我確實是這麼想的,因為她還要為自己的惡行做出補救措施。但是前兩天看到奶粉的董事長減刑的新聞,我改變了看法,這種人還是早點死了的好。
其實,所謂的“從某個角度”,無外乎是對受害者的賠償和善後的事宜還沒有開展,如果她就這麼輕鬆的判了死刑,那這幾十萬受害者就真的只能把以後的悲慘生活,自己來背了,那絕對是慘不忍睹的場面?
但是現在看來,無論她會不會被判死刑,補償和善後都是沒有著落的了,還不如讓她早點死了,以絕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