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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959393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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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81272720693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GB 50098-2009《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 50067-2014《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GB 50160-2008《地鐵設計規範》GB 50157-2003《公路隧道設計規範》JTG D70-2004《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GB 50156-2012《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1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61-2005《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219-2014《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151-2010《細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範》GB 50898-2013《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70-2005《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193-201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2013《乾粉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 50347-2004《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 50140-2005《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GA 95-2007《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範》GB 5044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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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市新司機
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
2、汽車庫、修車廠、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4、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
5、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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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8自主人
根據對這三年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真題的研究,我在“兵創好未來”回答的基礎上補充幾本真題考過的國家規範:
1、《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這本規範主要規定建築滅火器配置的範圍,設定的數量,設定的位置等情況;
2、《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這兩本規範主要規定氣體滅火系統適用範圍,設計的基本引數和要求;氣體滅火系統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項以及驗收的主要內容和合格的標準;
3、《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這本規範主要是對加油加氣站進行等級劃分,與周邊建、構築物的的間距以及站內建、構築物之間的間距等情況;
4、《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主要是對建築內部裝修的部位進行了劃分,對裝修的各個部位使用材料的燃燒效能等級進行規定等情況;
5、《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主要是對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的等級進行了劃分,規定了安全出口數量、疏散距離,消防設施的配備等內容;
6、《建築防排煙系統設計規範》這本規範將於2018年08月01日起實施,今年的注老考可能會考,希望今年備考的人要引起重視。
上面列舉的幾本規範都非常重要,且在注考中佔有一定的比例,切記!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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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木人的小屋
消防工程師考試範圍:3本教材+若干本規範。
根據官方所公佈的資訊獲悉:3本教材(綜合能力、技術實務、案例分析)
若干規範(如下):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219《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151《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81《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370《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193《乾粉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347《細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範》GB50898《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50140《建築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範》GB50444《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338《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4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1《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79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50067
《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354《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GB50098
《石油庫設計規範》GB50074《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GB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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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蟈蟈學苑
消防工程師考試總共涉及到五大規範:
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簡稱《建規》
2.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簡稱《消規》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簡稱為《火規》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簡稱為《水規》
5.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簡稱為《煙規》,消防考試關鍵在五大規範,掌握五大規範,考試基本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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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東學教育
備考必看
消防工程師規範
消防工程師規範是命題老師命題的依據,多數考題都能在規範中找到答案。而消防工程師規範太多,考慮到輔導教材的有效性,同時兼顧消防技術工作實際需要,如果你不能全部看完的話,至少要把下面這四類規範看上2-5遍。
01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以下簡稱《建規》)及《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圖示》13J811-1改(以下簡稱《圖示》)。
02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GB50974-2014(以下簡稱《消規》)。
由於14版教材釋出之前,消防栓系統曾是國內唯一沒有專用標準的滅火系統,規範編制組結合原《高規》及《建規》中有關消防給水和消火栓系統的條文並做了修訂。從2006年立項到2014年實施,《消規》編制組共用了8年的時間。《消規》實施後,三科教材中的消防給水系統均有不同程度的新舊規範條文衝突之處。同樣建議考友們在學完《建規》後再認真地學習《消規》,《消規》正文共114頁,研究透《消規》有利於掌握其他水系統。
0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2007(以下統稱為《火規》)
《火規》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設計、火災探測器的選擇、系統裝置的設定、住宅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系統供電、佈線、典型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系統的施工、除錯、驗收等。該規範涉及的重要內容將一直是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熱門考點。
0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2001(2005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1-2005(以下統稱為《水規》)。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最常見水滅火系統,《水規》對水滅火系統常見元件、管道等都做了詳細的介紹,預計今年案例分析會考到相關知識點。
《建規》、《消規》、《火規》及《水規》是備考過程中至少要掌握的四類規範,掌握四類規範後,再看2016新版教材後便會在不知不覺中掌握融會貫通的技巧。
時間充足的學員還應再看看以下規範: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50067-2014
《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219-2015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50140-2005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370-2005
《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151-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25506-2010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GB5009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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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公註冊消防工程師
一、2018年新規範
去年已經發布了六部規範,有的已經實施,有的需要等到考前才能實施,分別是: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2017,2018年1月1日實施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1-2017,2018年1月1日實施
(3)《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2017,2018年4月1日實施
(4)《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2018年8月1日實施
(5)《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2018年7月1日實施
(6)《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區域性修訂的條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毫無疑問,只要是在考試之前實施的"新規",都在今年的考試範圍之列!假如消防出題老師"靈光一閃"在新規內容裡給考生"挖個坑,試試水",估計90%的考生都得"落水"。除了以上規範外,還有以下相關規定也可能會成為考試內容:
1、《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第143號令),2017年10月1日實施
2、《消防安全責任制》國辦發〔2017〕87號,2017年10月29日實施3、農家樂(民宿)建築防火導則(試行)(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旅遊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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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環球網校消防工程師
在備考消防考試的過程中,規範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考題是依據規範而出。所以備考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規範也不能落下。
高頻考點出現最多的規範主要是:《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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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33網校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16-2014(2018年版)
1.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m的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
2.裙房:在高層建築主體投影範圍外,與建築主體相連且建築高度不大於24m的附屬建築。
3.重要公共建築: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的公共建築。
4.商業服務網點:設定在住宅建築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個分隔單元建築面積不大於300㎡的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髮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
5.高架倉庫:貨架高度大於7m且採用機械化操作或自動化控制的貨架倉庫。
6.半地下室:房間地面低於室外設計地面的平均高度大於該房間平均淨高1/3,且不大於1/2者。
7.地下室:房間地面低於室外設計地面的平均高度大於該房間平均淨高1/2者。
8.明火地點:室內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熱表面的固定地點(民用建築內的灶具、電磁爐等除外)。
9.散發火花地點:有飛火的煙囪或進行室外砂輪、電焊、氣焊、氣割等作業的固定地點。
10.耐火極限: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築構件、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至失去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時止所用時間,用小時表示。
11.防火隔牆:建築內防止火災蔓延至相鄰區域且耐火極限不低於規定要求的不燃性牆體。
12.防火牆:防止火災蔓延至相鄰建築或相鄰水平防火分割槽且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不燃性牆體。
13.避難層(間):建築內用於人員暫時躲避火災及其煙氣危害的樓層(房間)。
14.安全出口: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
15.封閉樓梯間:在樓梯間入口處設定門,以防止火災的煙和熱氣進入的樓梯間。
16.防煙樓梯間:在樓梯間入口處設定防煙的前室、開敞式陽臺或凹廊(統稱前室)等設施,且通向前室和樓梯間的門均為防火門,以防止火災的煙和熱氣進入的樓梯間。
17.避難走道:採取防煙措施且兩側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用於人員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8.閃點: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可燃性液體或固體表面產生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液體或固體的最低溫度(採用閉杯法測定)。
19.爆炸下限:可燃的蒸氣、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
20.沸溢性油品:含水並在燃燒時可產生熱波作用的油品。
21.防火間距:防止著火建築在一定時間內引燃相鄰建築,便於消防撲救的間隔距離。
22.防火分割槽:在建築內部採用防火牆、樓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設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築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區域性空間。
23.充實水柱:從水槍噴嘴起至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過直徑380mm圓孔處的一段射流長度。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 GB50084-2017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元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並能在發生火災時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
2.閉式系統:採用閉式灑水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溼式系統: 準工作狀態時管道內充滿用於啟動系統的有壓水的閉式系統。
乾式系統: 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充滿用於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的閉式系統。
預作用系統: 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充氣管道上的壓力開關聯鎖控制預作用裝置和啟動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閉式系統。
重複啟閉預作用系統: 能在撲滅火災後自動關閥、復燃時再次開閥噴水的預作用系統。
3.雨淋系統: 由開式灑水噴頭、雨淋報警閥組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控制,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組和啟動消防水泵,用於滅火的開式系統。
4.水幕系統: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報警閥等組成,用於防火分隔或防護冷卻的開式系統。
5. 防火分隔水幕: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報警閥等組成,發生火災時密集噴灑形成水牆或水簾的水幕系統。
6.防護冷卻水幕:由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報警閥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用於冷卻防火捲簾、防火玻璃牆等防火分隔設施的水幕系統。
7.防護冷卻系統:由閉式灑水噴頭、溼式報警閥組等組成,發生火災時用於冷卻防火捲簾、防火玻璃牆等防火分隔設施的閉式系統。
8.作用面積:一次火災中系統按噴水強度保護的最大面積。
9.響應時間指數:閉式灑水噴頭的熱敏效能指標。
10.快速響應灑水噴頭:響應時間指數RTI≤50(m·s)0.5的閉式灑水噴頭。
11.特殊響應灑水噴頭:響應時間指數50<RTI≤80(m·s)0.5的閉式灑水噴頭。
12.標準響應灑水噴頭:響應時間指數80<RTI≤350(m·s)0.5的閉式灑水噴頭
13.一隻噴頭的保護面積: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相鄰灑水噴頭的距離與相鄰配水支管之間距離的乘積。
14.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流量係數K≥80,一隻噴頭的最大保護面積不超過20m2的直立型、下垂型灑水噴頭及一隻噴頭的最大保護面積不超過18m2的邊牆型灑水噴頭。
15.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流量係數K≥80 ,一隻噴頭的最大保護面積大於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的保護面積,且不超過36m2的灑水噴頭,包括直立型、下垂型和邊牆型擴大覆蓋面積灑水噴頭。
16.標準流量灑水噴頭:流量係數K=80的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
17.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流量係數K≥161,響應時間指數RTI≤28±8(m·s)0.5,用於保護堆垛與高架倉庫的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
18.特殊應用噴頭:流量係數K≥161 ,具有較大水滴粒徑,在透過標準試驗驗證後,可用於民用建築和廠房高大空間場所以及倉庫的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 ,包括非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和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
19.家用噴頭:適用於住宅建築和非住宅類居住建築的一種快速響應灑水噴頭。
20.配水幹管: 報警閥後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
21.配水管: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
22.配水支管:直接或透過短立管向灑水噴頭供水的管道。
23.配水管道: 配水幹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總稱。
24.短立管:連線灑水噴頭與配水支管的立管。
25.消防灑水軟管:連線灑水噴頭與配水管道的撓性金屬軟管及灑水噴頭調整固定裝置。
26.訊號閥: 具有輸出啟閉狀態訊號功能的閥門。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 GB50261-2017
1.準工作狀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性能及使用條件符合有關技術要求,處於發生火災時能立即動作、噴水滅火的狀態。
2.系統元件:組成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報警閥組、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穩壓裝置等專用產品的統稱。
3.監測及報警控制裝置: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壓力、水位、水流、閥門開閉狀態進行監控,並能發出控制訊號和報警訊號的裝置。
4.穩壓泵:能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準工作狀態的壓力保持在設計工作壓力範圍內的一種專用水泵。
5.噴頭防護罩:保護噴頭在使用中免遭機械性損傷,但不影響噴頭動作、噴水滅火效能的一種專用罩。
6.末端試水裝置:安裝在系統管網或分割槽管網的末端,檢驗系統啟動、報警及聯動等功能的裝置。
7.消防水泵: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泵》GB 6245要求的水泵。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技術規範 GB50974-2014
1.消防水源:向水滅火設施、車載或手抬等移動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給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高壓消防給水系統:能始終保持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無須消防水泵直接加壓的供水系統。
3.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平時不能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能自動啟動消防水泵以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統。
4.低壓消防給水系統:能滿足車載或手抬移動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統。
5.消防水池: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儲水設施。
6.高位消防水池:設定在高處直接向水滅火設施重力供水的儲水設施。
7.高位消防水箱:設定在高處直接向水滅火設施重力供應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儲水設施。
8.消火栓系統:由供水設施、消火栓、配水管網和閥門等組成的系統。
9.溼式消火栓系統:平時配水管網內充滿水的消火栓系統。
10.乾式消火栓系統:平時配水管網內不充水,火災時向配水管網充水的消火栓系統。
11.靜水壓力:消防給水系統管網內水在靜止時管道某一點的壓力,簡稱靜壓。
12.動水壓力:消防給水系統管網內水在流動時管道某一點的總壓力與速度壓力之差,簡稱動壓。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50116-2013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火災早期特徵、發出火災報警訊號,為人員疏散、防止火災蔓延和啟動自動滅火裝置提供控制與指示的消防系統。
2.報警區域: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警戒範圍按防火分割槽或樓層等劃分的單元。
3.探測區域:將報警區域按探測火災的部位劃分的單元。
4.保護面積:一隻火災探測器能有效探測的面積。
5.安裝間距:兩隻相鄰火災探測器中心之間的水平距離。
6.保護半徑:一隻火災探測器能有效探測的單向最大水平距離。
7.聯動控制訊號: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的用於控制消防裝置(設施)工作的訊號。
8.聯動反饋訊號:受控消防裝置(設施)將其工作狀態資訊傳送給消防聯動控制器的訊號。
9.聯動觸發訊號:消防聯動控制器接收的用於邏輯判斷的訊號。
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 GB51251-2017
1.防煙系統:透過採用自然通風方式,防止火災煙氣在樓梯間、前室、避難層(間)等空間內積聚,或透過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阻止火災煙氣侵入樓梯間、前室、避難層(間)等空間的系統,防煙系統分為自然通風系統和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2.排煙系統:採用自然排煙或機械排煙的方式,將房間、走道等空間的火災煙氣排至建築物外的系統,分為自然排煙系統和機械排煙系統。
3.直灌式機械加壓送風:無送風井道,採用風機直接對樓梯間進行機械加壓的送風方式。
4.自然排煙:利用火災熱煙氣流的浮力和外部風壓作用,透過建築開口將建築內的煙氣直接排至室外的排煙方式。
5.自然排煙窗(口):具有排煙作用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可透過自動、手動、溫控釋放等方式開啟。
6.煙羽流:火災時煙氣卷吸周圍空氣所形成的混合煙氣流。煙羽流按火焰及煙的流動情形,可分為軸對稱型煙羽流、陽臺溢位型煙羽流、視窗型煙羽流等。
7.軸對稱型煙羽流:上升過程不與四周牆壁或障礙物接觸,並且不受氣流乾擾的煙羽流。
8.陽臺溢位型煙羽流:從著火房間的門(窗)梁處溢位,並沿著火房間外的陽臺或水平突出物流動,至陽臺或水平突出物的邊緣向上溢位至相鄰高大空間的煙羽流。
9.視窗型煙羽流:從發生通風受限火災的房間或隔間的門、窗等開口處溢位至相鄰高大空間的煙羽流。
10.擋煙垂壁:用不燃材料製成,垂直安裝在建築頂棚、梁或吊頂下,能在火災時形成一定的蓄煙空間的擋煙分隔設施。
11.儲煙倉:位於建築空間頂部,由擋煙垂壁、梁或隔牆等形成的用於蓄積火災煙氣的空間。儲煙倉高度即設計煙層厚度。
12.清晰高度:煙層下緣至室內地面的高度。
13.煙羽流質量流量:單位時間內煙羽流透過某一高度的水平斷面的質量,單位為 kg/s。
14.排煙防火閥: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的管道上,平時呈開啟狀態,火災時當排煙管道內煙氣溫度達到280℃時關閉,並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漏煙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煙阻火作用的閥門。一般由閥體、葉片、執行機構和溫感器等部件組成。
15.排煙閥: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各支管端部(煙氣吸入口)處,平時呈關閉狀態並滿足漏風量要求,火災時可手動和電動啟閉,起排煙作用的閥門。一般由閥體、葉片、執行機構等部件組成。
16.排煙口:機械排煙系統中煙氣的入口。
17.固定窗:設定在設有機械防煙排煙系統的場所中,窗扇固定、平時不可開啟,僅在火災時便於人工破拆以排出火場中的煙和熱的外窗。
18.可熔性採光帶(窗):採用在120°C?150°C能自行熔化且不產生熔滴的材料製作,設定在建築空間上部,用於排出火場中的煙和熱的設施。
19.獨立前室:只與一部疏散樓梯相連的前室。
20.共用前室:(居住建築)剪刀樓梯間的兩個樓梯間共用同一前室時的前室
21.合用前室:防煙樓梯間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時的前室。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370-2005
1.防護區:滿足全淹沒滅火系統要求的有限封閉空間。
2.全淹沒滅火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防護區噴放設計規定用量的滅火劑,並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
3.管網滅火系統:按一定的應用條件進行設計計算,將滅火劑從儲存裝置經由幹管支管輸送至噴放元件實施噴放的滅火系統。
4.預製滅火系統:按一定的應用條件,將滅火劑儲存裝置和噴放元件等預先設計、組裝成套且具有聯動控制功能的滅火系統。
5.組合分配系統:用一套氣體滅火劑儲存裝置透過管網的選擇分配,保護兩個或兩個以上防護區的滅火系統。
6 .滅火濃度 :在101 KPa大氣壓和規定的溫度條件下,撲滅某種火災所需氣體滅火劑在空氣中的最小體積百分比。
7 滅火密度:在101 KPa大氣壓和規定的溫度條件下,撲滅單位容積內某種火災所需固體熱氣溶膠發生劑的質量。
8 .惰化濃度:有火源引入時,在101 KPa大氣壓和規定的溫度條件下,能抑制空氣中任意濃度的易燃可燃氣體或易燃可燃液體蒸氣的燃燒發生所需的氣體滅火劑在空氣中的最小體積百分比。
9 .浸漬時間:在防護區內維持設計規定的滅火劑濃度,使火災完全熄滅所需的時間。
10.洩壓口:滅火劑噴放時,防止防護區內壓超過允許壓強,洩放壓力的開口。
11.過程中點:噴放過程中,當滅火劑噴出量為設計用量50%時的系統狀態。
12.無毒性反應濃度(NOAEL濃度):觀察不到由滅火劑毒性影響產生生理反應的滅火劑最大濃度。
13.有毒性反應濃度(LOAEL濃度):能觀察到由滅火劑毒性影響產生生理反應的滅火劑最小濃度。
14.熱氣溶膠:由固體化學混合物(熱氣溶膠發生劑)經化學反應生成的具有滅火性質的氣溶膠,包括S型熱氣溶膠、K型熱氣溶膠和其它型熱氣溶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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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華消防網校
1、消防工程師考試重要規範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自噴施工及驗收規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火報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
2、消防工程師考試法規、條文
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61號令)、《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119號令)、《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122號)、《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120號,136號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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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師
是指掌握火災基本理論,具備火災監控系統和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執行、除錯維護技能的高階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災監控系統和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執行、除錯、維護。
回顧2017年發生的火災情況
據中國消防雜誌社報道,2017年1至10月,全國共接報火災21.9萬起,亡1065人,傷679人,已核直接財產損失26.2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21.3%、17.7%、29.9%和24.7%。其中,發生較大火災50起,比去年同期減少7起,下降12.3%;發生重大火災3起,去年同期未發生重大火災;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
大家也許不知,每個數字的降低背後隱藏著怎樣的默默的付出與努力!
消防員救火、救人,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是人們心中的英雄,但這一切和消防員關係不大。
真正起作用的是預防,從源頭出發,預防火災,將火災消磨於萌芽之中,這個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就是:消防工程師。
哪些單位需要消防工程師?
消防重點單位(涉及各個領域)
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下列範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1)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2)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託兒所、幼兒園;
(3)國家機關;
(4)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訊樞紐;
(5)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6)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信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7)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8)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9)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10)重要的科研單位;
(11)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可以看出大家生活的居民樓,上班辦公的寫字樓,買菜逛的大超市,娛樂去的廣場等等,這些與大家生活息息相關的地方都離不開消防,當然消防工程師就是幕後的工作人員。
只有做好火災預防,才會降低傷亡以及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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