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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州耕牛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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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誰共鳴47342711
學繁體書法那叫繼承,現代人寫簡體書法也未曾不可,不要給書法穿上花花綠綠的衣服,更不應該讓書法在創新的路上加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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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貝殼王1
我認為當然可以,書法是一種書寫藝術,講的是用筆的技術和理解字的結構,而與繁簡並無多大關係,當然有些字反而簡了難寫,結構難掌握,但是既然學了書法,掌握了書寫藝術,那裡還有繁簡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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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雨軒144132698
中國古代流傳下來的各種書跡往往能給人以美感,其審美價值是客觀存在的。近代的中國由於受西方的現代科學與文化的影響,印刷技術的出現,使傳統的中國書法受到挑戰,但無論是奉行舊觀念的文人抑或接受了新文化思想的文人,多數都具有較深的書法功底,如楊守敬、康有為、吳昌碩、魯迅、沈尹默、毛澤東等,正是因為有了這些人,古代的書法藝術至今得以傳承,雖然中國書法在現代社會里實用功能減弱,而其審美價值卻逐漸凸現。
我們學書法時應需要以傳統書法為宗旨,應依顏(正卿)柳(公權)歐(陽洵)三家唐楷為範,這樣的書法才得筋立骨、有血有肉,雖然都是中國字,但文化含量、底蘊不盡相同。簡化字以實用為主,繁體字是書法用字的傳統。站在語言文字推廣的角度,當然應提倡簡化字的運用,如果是以碑帖修習的需求來看,書法是需要師古學古的,簡化字是沒有舊法可依的,所以書法是以繁體字為主的。
那麼,書法是不是就不能用簡體字呢?非也!廣義上講,凡是以文字記錄的形式出現都可認為是書法,古代有書法,近代也應該有書法,但在實際運作當中要把兩者區分開來,繁簡不可混用,如果運用不得當,就顯的不倫不類。事實上,以筆者之見,書法應該提倡簡化字的,因為做為通用文字的傳播首先是書法家的責任,推廣簡化字也是“書藝”工作者的一種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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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龍先生
這個問題一直在爭論。
其實答案是明擺著的——書法創作是可以而且應該朝簡化字的方向發展的。
瞭解書法史的朋友都知道,漢字發展有兩個規律,一個是由繁複向簡化發展,一個是由雜糅向規範發展。既然如此,以書寫漢字為形式的書法,自然是可以並且應該使用和推廣簡化字的。
不過歷史從長線看很簡單,到短線看又很複雜,這件事情也是如此。
具體講,主張書法只能使用繁體字的人,有如下幾個理由,讓主張書法推廣簡化字的人很不好應對。
一是大陸現在使用的簡化字並沒有完全得到華人界的完全認可,特別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推出後又廢棄的第二批簡化字,港臺地區並沒有接受。
二是現在使用的簡化字是規範化了的,每個字都只有一種寫法,限制了書法創作的多樣性——多樣性和個性化是藝術的生命。
三是簡化字在行草書、隸書、篆書等書體中怎麼寫的問題。應該說最關鍵的就是這個問題,因為沒有誰能夠站出來說,我的寫法是規範的,大家都要照著寫。換句話說,簡化字在傳統書體中的寫法沒有統一,導致了大家都不敢貿然使用簡化字進行書法創作,以免被人指摘。
客觀地說,前兩個問題都不是問題,都可以很容易就解決。比如說,港臺等地區不認可的事情,可以組織相關學術機構溝通研究。第二個問題,可以組織學術界和書法界共同探討,出一個書法異體字表就行了。再說,書法水平主要是看筆法看結夠看章法看風格看意境,換句話說是看水平,水平不高的話,什麼字都寫不好。
至於最難的簡化字字型規範的事情,倒確實短期內不好解決。這個問題不是找不到解決方法,是找不到解決問題的人。原因很簡單,當代書法界沒有大家,沒有宗師,沒有人能夠一呼百應,或自己,或帶頭,把書法家們組織起來,出一個簡化字書體規範。
所以,在當前情況下,只能邊寫邊看了。或許變化很快就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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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書法家項新環
我的回答是:可以接受和認可用簡化字創作書法作品,但不一定非得推廣。
當前的書法創作,往往是嚴格要求必須用繁體字進行。在有的書法評審中,對簡化字幾乎是一字否決。就是說:你寫得再好,但是你用了簡化字,那對不起,給你差評。
不能否認,繁體字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部分。在書法創作中,用繁體字確實給人一種高深,美觀的感受。很直觀的讓人感受到中華文化的歷史悠久,博大精深。
還有一個問題,繁體字對整個書法作品的章法的調節,有一定的作用,使整個作品看起來有疏有密,有重有輕。能增加作品的視覺效果。這也是繁體字的貢獻之一。
但是,我們也要正視現實,必竟簡化字是中國現行的法律文字,現在的學生,學的,用的,做作業,考試都用簡化字。
有的學書法的小學生,就因為在作業和考試中,用了繁體字而被老師扣分。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學書法的孩子造成困惑,甚至影響了部分學生和學生家長,對學習書法的積極性。而這是不利於書法的傳承的。
社會是向前發展的,尊重傳統,傳承文化,並不是非要墨守成規。適應新形勢也是應當的,那才叫與時俱進。
具體到書法這個問題,不應一刀切,我讓為可以區別對待,比如對在校生,應允許寫簡體,而其他人則要儘量寫繁體。
這樣靈活運用,對傳承和創新都有利而無害。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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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閒雲野鶴87277
書法界有行規:不用簡體字,一件作品某個字出現兩次不準相同,必須用異體字。有的異體字寫在考卷上,肯定要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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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堰北本聖散人
在簡體字繁體字的認知上,在書法界一直是個爭論焦點。其實,我們現在的簡體字在魏晉時期就已普遍使用了。再上朔到漢章草中已出現很多。只是在上世紀56年政府系統的歸整推廣而已。一直有個現象,在書法作品中出現簡體字時就被認為是不對的。這是個誤區。去看看王羲之、趙孟頫的傳世作品裡早有簡體和異型字。
所以,別再爭論,筒繁同篇不是錯。再爭就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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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二齋
關於簡化字的問題我昨說了,其實簡化字是來自於傳統漢字的,大部分的簡化漢字在古代已經有了,並不是現在的文字學家憑空造出來的。
比如在傳統的漢字裡面“於”是這樣寫的,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繁體字,它的簡體的寫法是這樣的“於”,但其實這個“於”字在王羲之的《蘭亭序》裡面已經有了,並不是我們現代人造出來的。
還有就是“東”字,繁體的寫法是這樣的,我們現在的簡體的“東”是這樣的,但是這個東也不是我們自己造的,也是來自於王羲之的字帖,只不過是王羲之的草書的寫法。很多簡體字都是從古代的碑帖、俗體字甚至甲骨文裡選出來的,並不是造的。
所以說,現在的簡體字和傳統的漢字是一脈相承的,毛筆書法當然也是可以寫簡體字的,現在很多的書法考試,對於寫繁體還是簡體也並沒有要求,只是規定要繁體和簡體統一,意思是一幅書法作品,如果你你寫簡體就全都寫簡體,寫繁體就要全部都寫繁體,不要繁簡體混雜。
雖然書法可以寫簡體,但是作為一項傳統的藝術,還是要去寫繁體的漢字比較好,草書和篆書也是沒有辦法寫簡體的,所有的古代的書法碑帖都是繁體字,寫繁體才是原汁原味的書法。既然學習了書法,幾百個繁體字記住並不難。
書法可以寫簡體,但寫繁體是最好的選擇。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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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令晨紫砂藝術
其實簡化字是來自於傳統漢字的,大部分的簡化漢字在古代已經有了,並不是現在的文字學家憑空造出來的。
比如在傳統的漢字裡面“於”是這樣寫的,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繁體字,它的簡體的寫法是這樣的“於”,但其實這個“於”字在王羲之的《蘭亭序》裡面已經有了,並不是我們現代人造出來的。
還有就是“東”字,繁體的寫法是這樣的,我們現在的簡體的“東”是這樣的,但是這個東也不是我們自己造的,也是來自於王羲之的字帖,只不過是王羲之的草書的寫法。很多簡體字都是從古代的碑帖、俗體字甚至甲骨文裡選出來的,並不是造的。
所以說,現在的簡體字和傳統的漢字是一脈相承的,毛筆書法當然也是可以寫簡體字的,現在很多的書法考試,對於寫繁體還是簡體也並沒有要求,只是規定要繁體和簡體統一,意思是一幅書法作品,如果你你寫簡體就全都寫簡體,寫繁體就要全部都寫繁體,不要繁簡體混雜。
雖然書法可以寫簡體,但是作為一項傳統的藝術,還是要去寫繁體的漢字比較好,草書和篆書也是沒有辦法寫簡體的,所有的古代的書法碑帖都是繁體字,寫繁體才是原汁原味的書法。既然學習了書法,幾百個繁體字記住並不難。
近代的中國由於受西方的現代科學與文化的影響,印刷技術的出現,使傳統的中國書法受到挑戰,但無論是奉行舊觀念的文人抑或接受了新文化思想的文人,多數都具有較深的書法功底,如楊守敬、康有為、吳昌碩、魯迅、沈尹默、毛澤東等,正是因為有了這些人,古代的書法藝術至今得以傳承,雖然中國書法在現代社會里實用功能減弱,而其審美價值卻逐漸凸現。
我們學書法時應需要以傳統書法為宗旨,應依顏(正卿)柳(公權)歐(陽洵)三家唐楷為範,這樣的書法才得筋立骨、有血有肉,雖然都是中國字,但文化含量、底蘊不盡相同。簡化字以實用為主,繁體字是書法用字的傳統。站在語言文字推廣的角度,當然應提倡簡化字的運用,如果是以碑帖修習的需求來看,書法是需要師古學古的,簡化字是沒有舊法可依的,所以書法是以繁體字為主的。
那麼,書法是不是就不能用簡體字呢?非也!廣義上講,凡是以文字記錄的形式出現都可認為是書法,古代有書法,近代也應該有書法,但在實際運作當中要把兩者區分開來,繁簡不可混用,如果運用不得當,就顯的不倫不類。事實上,以筆者之見,書法應該提倡簡化字的,因為做為通用文字的傳播首先是書法家的責任,推廣簡化字也是“書藝”工作者的一種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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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是,書法完全可以推廣現在的簡化體字!簡化體字也是漢字啊!只是在書法創中不要把繁體字和簡化字混用就可以了。
近年來,全國各類書展評審規則中有一條規定,要求投稿者在書法創作時,不得將繁體字和簡化字混用,要麼全是繁體字,要麼全是簡體字。但是,評審規則還要求,凡是古人在繁體字簡化前用過的簡化字,都把之視為繁體字,但要由書法創作者提供古人在書法作品中用過的出處。
書法創作推廣簡化字,我認為沒有必要,因為凡是書法家或者是書法愛好者,從學書臨帖開始,大多接觸的都是古人的碑帖,古人的碑帖上是沒有簡化字的,即便是有,也是出自古人之手筆,可把它視作繁體字已成習慣。書法是文化。書法也是藝術。既然書法有藝術功能存在,那麼書法創作用繁體字就順理成章了。
麗字,唐代已經出現簡體字“麗”了,顏真卿寫的。
關於書法創作用簡化字的問題,相關機構一直是支援的,並沒有規定書法創作必須要使用繁體字而不得使用簡體字。
風字,在唐代已有簡化字“風”了,顏真卿寫的。請看上圖。
繁體字是漢字。簡化字也是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