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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逍遙神仙50

    這個問題真滑稽,小偷終止偷盜行,攜髒物逃跑,請問攜帶髒物在逃跑過程中難道不叫偷,放下偷盜之物才叫終止,前後矛盾,瓜農守護瓜園屬正當防衛,追趕過程導致小偷摔壞了或掉河裡淹死了瓜農該負什麼責任?難道說瓜農沒有在瓜田裡放置小偷逃跑時的安全措施,比如安全帽,救生衣,還是雲南白藥止血

    解痛的藥物?以後要立法小偷行竊過程中必須配戴安全設施,否則罰款,扣三分!

  • 2 # 簡*釋

    此案確實讓人哭笑不得。從警察的一個“摘”字就可看出,警察將獲取西瓜的行為認定為“佔小便宜”的民事糾紛處理沒有什麼不妥的。這就是典型的“芝麻官”辦“芝麻案”。如此處理也有它的“人情味”。你看瓜農真的賠了300元,你也看到了“小偷”退回了300元錢。看似不合理,也許還有不合法的成份,可偏偏就起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箇中韻味濃烈。農村就這個味。吃幾個瓜沒問題,只要支個聲。可偏偏就乾的“偷雞摸狗”之事。案值不大,也不夠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只能“民”了。結果是:“摘”瓜行為有小偷之嫌,絕對錯誤,提出批評是必須的。下不為例。被“害”人儘管利益受損,多大的事?阻止“跑人”是正當的,但也要注意方法,由於失手鬧出人命的大有人在。比竟“小偷們”人傷車毀的,也給點醫藥費長點記心吧?瓜農也出了費用。這樣,沒有擴大糾紛,也沒有浪費司法資源。應算結案了。可事情還未了。“小偷”怪不好意思把錢退回了。這樣的社會效應比拘留、判刑如多了。這多“暖”心呀!這就是“芝麻官”不依法辦案的智慧!其實有的小事真沒有必要對簿公堂。也有響鼓何需重錘?

  • 3 # 深圳工程律師

    當然該制止。

    造成損害的,瓜農不承擔賠償責任,這屬於符合生活經驗常識的判斷,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判斷!

    一、的確偷盜行為已完成,且沒有緊迫性,瓜農制止的,明顯不構成正當防衛。

    二、但刑事上,瓜農遭受受財產損害在先,在透過法律程式、依靠國家機關不可能或者明顯難以恢復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拿回被盜財物,屬於自救行為。

    總之,中國法律絕大部分都是良法,生活經驗告訴你做對了,通常在法律上也是對的,除非你解讀錯了

  • 4 # 愛學習愛東方

    從栽下一棵瓜苗,到結出一個西瓜,這之間瓜農需要付出多少辛勤勞動?要尊重別人的勞動,就不能偷竊別人的勞動果實。看那位婦女,不僅自己偷拿別人的勞動杲實,還帶上自己的女兒一起進行盜竊,這給孩子幼小心靈造成的影響是多麼惡劣,這是在教唆小孩犯罪。如果大家都去偷拿別人的勞動果實,那麼我們這個社會,還有良好的秩序嗎?勿以惡小而為之,必須堅決嚴厲打擊各種偷盜行為!嚴厲譴責各種包庇盜竊的花言巧語!

  • 5 # 使用者山水海天jwq

    自古以來搶劫與偷盜之強盜和竊賊皆為國家、社會、民眾、家族與家人所不恥,人人得而誅之,不是國家懲戒,就是家族懲戒(鞭撻、斷指、斷肢、沉塘溺斃等)。

    社會與民眾現在不明白的是: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為、正當防衛、制止違法違規等正義正當正道之事,動不動就需要自擔責任,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一個正義正當、公正公平、公道有序的正型社會,任何有違正義正當、公正公平、公道公序良俗的事都不能做;任何人任何機構做有違正義正當、公正公平、公道公序良俗的事,哪個人哪個機構都有責任和義務制止,制止者不需要對因制止前述不良不法行為產生的所有後果承擔任何責任。這必須是現代文明有序社會的常態、常情、常規和常識,別用什麼不著邊際的人權或者自由權作幌子來開脫罪惡罪責並試圖逃避正義的懲戒!

  • 6 # 青年菌

    小偷終止偷盜行為,攜贓物逃跑期間該不該制止,制止造成傷害自己承擔,不制止東西如何追回?

    這件事情發生在河南,現目前事情已經有了處理結果,先來回顧一下經過和最新處理結果。

    河南鶴壁淇縣瓜農龐大哥,在追拽偷瓜賊途中,拽倒兩名偷瓜婦女,沒聽到一句道歉不說,還被警方協調賠了300塊錢。

    當地警方於8月2日晚釋出通報,稱偷瓜賊已將錢退還,雙方達成諒解。

    事情雖然有了結果,可留給我們的卻是種種詬病,如果不是此事因為曝光網路引發大量網友關注。

    我想當事人龐大哥的情況肯定是狀告無門,警察一上來就讓龐大哥賠償300塊錢,作為一個正常人都不可能這麼處理。

    因為我們都是第三者,不知道具體情況,所以對於警察為什麼這麼處理,我們也不好多做猜測。

    但問題就在於,龐大哥的瓜被偷了,在自己眼看著的情況下,究竟制止還是不制止?

    制止肯定是毫無疑問的,那麼在面對小偷小摸時,偶爾採取一些武力措施我個人覺得是非常正常的。

    可讓人為難的是,法律方面有一個正當防衛,這個正當防衛很難去講明白。

    也正是因為這個我們普通人難以分辨的正當防衛,導致了很多小偷盜竊途中傷亡之後,戶主竟要賠償大筆錢財。

    類似於龐大哥的事情不是一次兩次了,既然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我們更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出席一些強有力的政策,更好,更完善的維護我們合法公民的利益,而不是讓法律成為庇護不法分子的後盾。

  • 7 # 小城阿Q

    瓜農可以不追,選擇報警,警察抓住偷瓜賊,罰款、拘留,甚至移交司法機關判刑。這應該是最佳途徑吧?但是,瓜農報警後呢?還會有下文嗎?很多人錢包、腳踏車、電瓶車被盜,選擇報警,一通筆錄之後,事件就畫上了句號。瓜農要不選擇財產損失,要不選擇奪回財產,沒有第三種選擇的想法。

  • 8 # 切諾3

    你的觀點是錯誤的。

    偷盜被發現挾持贓物逃跑,這是搶劫行為。

    搶劫行為是惡劣的,對於我們來說,放下贓物逃跑一般的人都不會追趕。

    任何人遇見違法行為都可以抓住他並扭送到派出所。更何況我們是失主。因此我們追趕沒有錯。

    逃跑者意外受傷是他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後果。法律應給予輕判。追趕者就不需要負責了。

    逃跑者死亡的如果確實生活困難民政可給予補償救助。

    我們的執法太生硬。

    如果能夠這樣處理該事件就皆大歡喜了。

  • 9 # 自由的魚107489326

    警察的做法有欠妥,怎麼小偷偷了西瓜,摔傷了,讓瓜農賠300就了事呢,一般的做法是,第一先讓瓜農送小偷到醫院做檢查,包紮傷口,然後住院觀察,第二再賠償小偷的誤工費用,第三問瓜農為什麼要種西瓜,不種西瓜小偷就不會來偷,第四問瓜農為什麼要追小偷,不追小偷,小偷也不會摔傷。第五應該教育瓜農,追小偷這種工作是警察干的事,你追小偷,那要警察干什麼啊!

  • 10 # 最遠的才是最懂我的

    這個問題就像以前進房偷盜,被發現後自己爬防盜網摔死的一個鳥樣,所以說,家裡進賊或是這位大哥的瓜被盜,法律上說不應該追,我們追了所造成的後果還是被盜人承擔,我們沒金山銀山,傷不起,做為人民的守護者,我們更希望法律是公正廉明而不是被濫用保護那些偷盜者,這樣會寒廣大人民群眾的心,

  • 11 # 護城河的魚

    請注意 請注意他們最後解釋的措辭“隨意摘瓜”,根本就沒咋回事兒,就沒有當做是小偷 又這麼會給予小偷的處罰!

  • 12 # 滇池小蝦米

    這個通告沒水平,事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的:7月29日6時44分,河南省鶴壁市淇縣北陽鎮棗生村村民宋某(女)與其女兒耿某騎電動車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發現地裡的西瓜已經熟透無人採摘,出於好心,母女二人隨即停車幫助瓜農採收。由於西瓜數量過於龐大,以二人之力根本無法完成採收,經二人商議後決定抱上已採收的9個西瓜回村叫上更多的好心村民來幫忙,當她與女兒騎電動腳踏車離開時,龐某追趕中拉拽電動車把,致使三人同時摔倒。耿某雙膝蓋擦傷,電動車車把摔壞。民警處警後進行了詢問,這原來是一場誤會,龐某以為耿某二人是偷瓜賊隨即追趕,耿某二人以為龐某是壞人隨即逃跑,在追趕過程中造成了耿某母女二人受傷。待警察趕到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雙方解除了誤會,同時考慮到宋某及其女兒受傷,龐某賠償宋某傷情300元錢,由於耿某母女二人的初衷是熱心幫助他人才造成的誤會,所以公安機關決定免予處罰並口頭表揚這才是事情的真相

  • 13 # 月光

    小偷偷東西若被主人發現,就應該主動歸還所偷之物,並賠償所偷之物的五倍賠償!若逃跑,主人有權攔截,攔截過程產生的後果則由小偷承擔!抓到則賠所偷之物的50倍

  • 14 # 護城河的魚

    請注意 請注意他們最後解釋的措辭“隨意摘瓜”,根本就沒咋回事兒,就沒有當做是小偷 又這麼會給予小偷的處罰!

  • 15 # 滇池小蝦米

    這個通告沒水平,事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的:7月29日6時44分,河南省鶴壁市淇縣北陽鎮棗生村村民宋某(女)與其女兒耿某騎電動車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發現地裡的西瓜已經熟透無人採摘,出於好心,母女二人隨即停車幫助瓜農採收。由於西瓜數量過於龐大,以二人之力根本無法完成採收,經二人商議後決定抱上已採收的9個西瓜回村叫上更多的好心村民來幫忙,當她與女兒騎電動腳踏車離開時,龐某追趕中拉拽電動車把,致使三人同時摔倒。耿某雙膝蓋擦傷,電動車車把摔壞。民警處警後進行了詢問,這原來是一場誤會,龐某以為耿某二人是偷瓜賊隨即追趕,耿某二人以為龐某是壞人隨即逃跑,在追趕過程中造成了耿某母女二人受傷。待警察趕到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雙方解除了誤會,同時考慮到宋某及其女兒受傷,龐某賠償宋某傷情300元錢,由於耿某母女二人的初衷是熱心幫助他人才造成的誤會,所以公安機關決定免予處罰並口頭表揚這才是事情的真相

  • 16 # 月光

    小偷偷東西若被主人發現,就應該主動歸還所偷之物,並賠償所偷之物的五倍賠償!若逃跑,主人有權攔截,攔截過程產生的後果則由小偷承擔!抓到則賠所偷之物的50倍

  • 17 # jesse33

    警察已經是涉嫌瀆職了!制止犯罪反而賠錢?廣大群眾保護自己的利益反擊反而違法!這是什麼世道?警察一開始直接抓人給案件定性,哪裡來這麼多么蛾子

  • 18 # 淡泊明志888888

    這麼簡單的問題,首先不經允許就私拿他人財務據為己有,不是盜竊就是搶劫,該事件裡警察真是不懂法律!或者收了黑錢!其次,你偷了東西走人,什麼叫終止盜竊行為?你還拿著贓物呢!打死你都是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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