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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ensen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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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山上的豬
這個問題代表著社會民心與法律的取向。
第二,白衣人搶先一步拿到刀,然後開始反擊,而寶馬哥已經在避讓逃跑的時候,白衣人依然不依不饒的繼續追砍。這樣的描述就成了白衣人故意行兇了!
任何有良知的人看了影片都清楚,寶馬哥一再挑釁,無論是語言,還是動作,最後發展到拿刀砍殺,這充分暴露了作為黑惡分子的霸道與無法無天。而這樣的人對社會安全有多大的危害,我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清楚明白!
本影片中,白衣人一忍再忍,步步退讓,而寶馬哥得寸進尺,步步相逼,最後發展到持刀傷人,這樣的事情,叔可忍,嬸不可忍!面對生命遭受巨大危害的時候,白衣人迫於無奈,只能還擊。
很多人總喜歡坐著說話不嫌腰痛,認為寶馬哥已經放下屠刀了,那麼犯罪行為就中止了,而白衣人持刀追趕則是有蓄意傷人的企圖,所以白衣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而是典型的防衛過當。
對沒有經過特殊訓練的人來說,沒有誰可以面對生命安全被遭受威脅的時候,還可以面不改色,坦然自若的思考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要求這樣思考的只有那些披著人皮的畜牲才能想的出來!
那麼法律要如何認定這個行為是否符合正當防衛的規定,我以為依法治國不是一句口號,是道德與法治相結合的運用。
因為法律沒有完美的,也做不到完美,當新生事物發展超出了原來法律的規定,那麼調整的是法律的規定,而不是按法律所想象的情況去執行,否則那不是執行法律,而是在臆想!
這些年來,法律僵硬使用造成的後果大家也看到了,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則是著眼於靈活多變,而不是法律照本宣科。既要考慮法律的執行,又要兼顧社會民心,這才是真正的法律。
我相信這次事情的判決,應該是新時期法制開展的一個風向標!
那就是弘揚真善美!
我相信無數有良知的人都在期待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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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11314老婆
他跑去車的方向,而不是求饒,車上既然有管制刀具,誰能確定沒有別的管制東西?紋身男如果被砍趴在地上不動,電動車男再砍他屬於故意殺人。紋身男再被砍以後還能跑,而且是往藏兇器的車上跑去,誰能確定他不是想去拿別的兇器?或者是想開車去撞電動車男,在不確定的情況下,電動車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只有在對方失去抵抗能力的情況下他才能停手,畢竟對方不是一個人。支援電動車男無罪據說車有土槍和模擬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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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隔壁老王編號9527
網上有正確結論,根據中國法律,當你被他人惡意襲擊時,不管輸贏,只要還手就是鬥毆,如果打贏了,就是故意傷人,在中國,唯一的正當防衛,就是捱打了裝孫子趕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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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吳豆豆
這不是明擺的欺負我們弱勢群體嗎?惡人,有錢有後臺就他媽可以橫行霸道!開車馬路變他家的,明明自己錯了還下車砍人!電動車主明顯撿起到後,只是防衛性的砍了兩下,看的出來刀不致命!但是寶馬車主往自己車跑……!他到車裡繼續拿其它兇器在傷人?或者想開車撞死別人……!但事後,在寶馬車裡還發現了槍支!如果不是電動車繼續追砍,寶馬車主,一定是去拿槍了!後來會怎樣,大家猜的出來!車裡藏兇器,犯罪前科累累!卻他媽變見義勇為,五好良民?這是在侮辱華人的智商嗎?如果打官司,我們支援電動車主!他為民除害,何罪之有?寶馬車裡藏兇器,今天,不傷電動車主,明天就會傷害別人!如果捐錢找律師,算我一個!用我的微薄之力和萬千網友,萬千有正義的華人匯流成江河……!打倒顛倒是非的黑暗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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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堂堂正正9019
輿論不可凌駕於法律之上,維護正義也絕非以暴制暴。請相信國家法制,遵守國家法律。
法律不可能因為個人原因或者事件緣故,而去變更。
的確,惡人固然可恨。但是,從事情起因和時態發展來看,電車男從弱勢群體已經演變成自衛過當可能,主要看第一刀是否是致命傷,關鍵是後幾刀是否是致命傷。
還是那句話,請相信法律,依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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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騫丹錦
寶馬男一條人命,激起大眾對掃黑除惡的決心,促進了法律制度的完善,這個人也死得其所了。
可惜的是電車男捲入了這場現實和虛擬的紛爭,揹負了殺人的陰影,不論有罪無罪都伴隨一生。
希望大眾少一點口舌之爭,多一點理解包容,給我們國家一點時間,完善自我,法律終將還是保護好人、制裁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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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灰姑娘4213
請參照藥家鑫案,相同之處是汽車撞電動車,司機車上有刀,激情砍人…
不同處是藥家鑫案電動車主死亡,這個是小龍龍被幹掉…
當年還是有些同情藥家鑫的父親,畢竟就那麼一個兒子,好不容易上了大學…
但現在卻沒有一個人去同情小龍龍,車上放砍刀,酒駕,實線變道,撞電動車,打人,砍人!…導致被砍。
當年的藥家鑫案,有人嘆息,現在的社會戾氣怎麼這麼重,現在應該繼續嘆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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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2376975379
這個案子不是普通案子,從始至終騎車男都是受害者,在非機動車道正常行駛。被無視交通法規的紋身歹徒開車撞到,這是什麼性質?
不但不道歉,還下車打人,什麼性質,打了人不算還拿刀砍人,這又是什麼性質?
遵紀守法的人就該死嗎?
被人打,被人拿刀砍,是個人是個男人,是個有血性的男人應該怎麼做?為了家人老婆孩子,為了爹孃自己能死嗎?不能死的話怎麼做?這個案的判定影響會很大,超出任何人的想象?拭目以待吧,會驚動中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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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球財經解讀
對於近日沸沸揚揚的崑山砍人事件,我認為理想判決應該是,劉某某在掃黑除惡期間,私自攜帶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質。劉某某違章闖紅燈走人行道,駕車撞了騎電動車的於某明,作為一起自身責任的交通事故理應妥善協商處置,但是,劉某某卻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攜帶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脅砍殺被肇事車撞的受害人於某明,非常囂張,行為惡劣,於某明偶然撿拾劉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極度恐懼中,連續砍殺面對自己不放的劉某某,應當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依法應當做出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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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好奇怪的事情
故意殺人罪肯定不是。防衛過當也不是,從影片上看得很清楚,寶馬男被砍傷後已經落荒而逃了,白衣男依然窮追砍殺,這樣的情形已經不是正當防衛了,哪來的防衛過當?最有可能的是故意傷害致死。
回覆列表
分析如下,請問一下如果是你,你除了砍死這個人,還有第二條路嗎?如果有第二條路,也是死路。因為放過他之後,紋身哥肯定會找人上門騷擾家人、威脅家人。如果是我,也只能砍死他了事。起碼這是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