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看完描述,我咋覺得,這個女人是騙婚的呢?結婚三天,為何沒有同房?是你不行還是她不願意?三天後回孃家?為何結婚三天要回孃家?全國各地也沒有見到有規定結婚三天就要回孃家的習俗吧?回孃家為何不回來?啥原因?你去接她了嗎?你們一起回孃家,你一個人單獨回,再去接她的還是根本就沒有理她?這裡有太多原因,說不通。

    針對這種情況,我大概分析下幾個原因:

    1、婚姻職業騙子。女方可能是利用結婚撈取彩禮,靠這個來發家致富,現在的彩禮,動不動就十幾萬,幾萬塊是非常少的了,不知道你當時是如何給的彩禮,但如果是婚姻職業騙子,有證據的話,可以要回來彩禮,因為,國家《婚姻法》規定, 一、收了彩禮,沒有領取結婚證的。 二、收了彩禮,領取了結婚證,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的;三,收了彩禮,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

    這裡面,結婚三天,沒有共同生活,所以,可以要求退還。

    2、可能女方被騙。或許以前沒有在一塊生活,不夠了解,結婚後,發現男方不僅有生理缺陷(如男人那方面不行),還有心理缺陷(變態),女方沒法接受,所以,回到孃家,如此情況下,雖然沒有在一塊生活,但女方受騙,所以,即便要反還彩禮,也只能時給予一部分。

    3、男方家暴或者有出軌行為。如結婚當天,男方打了女方,導致女方心靈受挫,不願意跟男方繼續生活,回到孃家,或者結婚時,發現男方有情人、小三等,婚內出軌,導致女方回到孃家,如此情況,你錯誤在先,即便要彩禮,也只能要回來一部分。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如果你鐵定要離婚,不願意過了,那麼,你要回來彩禮,也是你的正常維權行為,雙方可以私下協商解決,如果女方不同意,最好的辦法就是,起訴法院,讓法院來判決。

    針對女方父母不同意離婚問題,說明這個事情,中間是有一些問題的,你還是得跟她或者她的父母好好談一下,既然不同意離婚,為何女兒又不回來?啥道理?如果是擔心女兒名聲有損失,或者兩口子生氣,是女兒一時嘔氣,那麼,就等過一段時間,等等,做下思想工作,如果是鐵定心不過了,那麼,女方父母不同意離婚也沒有用,只要你不願意過了,且沒有夫妻之實,那麼,你完全可以提請訴訟,讓法院來判決離婚和退還彩禮。

  • 2 # 生活律析

    鑑於你的提問和陳述,你起訴離婚並要求退還部分彩禮,女方父母不同意離婚,我的建議是:你提起離婚訴訟,第一次開庭如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六個月後可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結婚僅三天,未同房,回孃家,且一去不返,這有名無實的婚姻,我怎麼看都覺得女方根夲就是在,借婚姻之名,行索取財錢之實,沒打算好好跟人過日子,既然女方不願意好好跟人家過日子,當初為什麼要跟人家結婚?如果是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年半載,發現彼此並不適合對方,或是男方有賭搏.吸毒.家暴.出軌等不良嗜好,有嚴重過錯的情況下,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女方不回家也情有可原,而現在是女方把人彩禮收了,結婚證也領了,又不跟人同房,不跟人共同生活,還不離婚,更不想退還彩禮,這算什麼?分明是在把婚姻當兒戲!想不勞而獲借婚姻之名騙人錢財!

    根據《婚姻法》規定,幾下幾種情況可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尚未結婚登記的;已結婚登記但沒有共同生活的;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你們雖然已領證結婚,但沒有共同生活,屬於《婚姻法》可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規定範疇,法律是依據,事實是準繩,即使女方父母不願意退還彩禮,你有法律依據,事實依據,還怕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 3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結婚三天,沒有同床共枕,享受魚水之歡,這對於乾柴烈火的年輕人來說,實在不是一種正常行為。

    結婚三天才回孃家,並且一去不返,更是讓人費解。

    男方可能悟出點什麼,提出要離婚,而女方卻不同意。這個更是讓人匪夷所思。

    由此分析不難看出,不給同房是保留女方的貞潔,不回婆家是怕挨打受氣,不給離婚,是在離婚時能得到更多的物質利益。所以,這是一個典型的騙婚謀財的行為。

    面對此種情況你該怎麼辦呢?我認為應該堅決離婚。

    首先,她的心裡已經有人了。為什麼她要保住自己的身體呢。就是要把貞操留給自己心愛的男人。而對於本男,則是應付,躲避。根本就不會考慮到你。這樣的話,就是你再遷就她,也是熱臉貼冷屁股,暖不到她的心裡。

    第二,男方提出離婚,女方不同意,並不是心裡捨不得男方。而是由男方提出離婚,法律的天平會向女方偏離,在經濟上,會受到更多的補償。為了爭取更大利益,所以拖延時間。

    第三,即使離婚不成,女方與男方過日子也難以一心一意。女方的心裡既然沒有這個男人,肯定不會死心塌地的跟著男方。如果有機會,出軌的事肯定會頻頻出規。到時候婚姻破裂,半途而廢,豈不是更加傷心割肺。

    對於這樣的女人,還是遠離為好。

  • 4 # 地平線上腺

    結婚三天沒有同過房,女方回孃家再也沒回來,男方已起訴離婚,女方父母不同意,到底該怎麼辦呢?

    從問題描述來看,這就是一樁錯誤的婚姻,也是一樁失敗的婚姻。

    以前我們村裡就有過類似的一樁婚姻,女方曾有過初戀,但人家後來又娶了他人,家人給張羅著找了一個物件,也收了彩禮,女方一直都不冷不熱疙疙瘩瘩的,到了結婚那天,婚車到了男方家門口,新媳婦藉著鄉俗不下車,又向男方追加了1萬元的“下轎錢”,最後以9999成交。這引起來男方母親的不滿,當天就沒給新媳婦好臉看,最後婚禮當夜新人也沒有同房。

    第二天回孃家,女方家裡也要舉行大禮,叫回門,到賀的賓朋滿堂高座,新郎倌卻在母親的授意下也不下車,也索要了9999元“下轎錢”,其結果是直接導致女方家裡炸鍋,親戚朋友皆都稱聞所未聞,讓女方家裡感覺丟了人,新女婿隨即受到前所未有的冷遇,第二天,新媳婦說什麼不願同行,只有男方孤零零一人回家。

    後來男方託人左說又說,都不能說動女方回家,只好經過司法途徑提起離婚,大半年後,法院以婚後又方沒有共同生活為由,判女方離婚的同時返還男方彩禮,和男方為女方購置首飾衣物等所花款項,雙方後來又各自成家,從此成為陌路。

    以上事例跟問題裡的男方何其相似,所不同的是問題裡女方的父母不同意離婚,說明還是比較認可男方這個準女婿的,唯一的結症在女方身上。

    既然走到了結婚這一步,男女雙方相處肯定不是一天兩天,女方的態度別人無從知道,只有男方最清楚,假如是女方婚前一直不錯,只是婚後臨時改變,男方又很在乎女方的話,可先不要向司法機關提起離婚,耐心地做做女方的工作,或是向女方父母打聽明白原因,在男方身上的,能解決的儘量挽回,不要急於一時。假如是女方心屬他人,這樣強扭的瓜也不甜,訴訟離婚走法律程式,女方的父母是攔不住的,只是個時間問題

    實在是無法挽回的,根據問題中結婚只有三天,又沒有同房,要回全部彩禮,法律都會支援的,只希望要回部分的話,就更好辦了,前提條件是一定要保留給付彩禮的證據。

    透過問題,讓人明白了一個道理,婚姻關係最牢固的基礎,不在金錢的多少,而在於感情到底有多深,千萬不要本末到置。

  • 5 # 珞珈社

    這種婚姻明顯就存在問題,事實證明已經不存在繼續的可能,結果僅僅三天,女方就回了孃家,而且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男女雙方都沒有同房,這意味著這個婚姻太過於兒戲,所以說這個婚姻很有可能存在詐騙,對於形同虛設的婚姻,一旦成了這樣,那就是沒有了任何意義。

    而且這並不是說女方父母可以做主的,婚姻別人不能做主,而是要男女雙方自己來做主,很有可能女方父母不同意離婚,而女方又不回婆家,這很有可能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女方對婚姻並不同意,而是迫於父母之命而不得不結婚,結果就是她結婚三天就回了孃家,對於男方來說就是一種傷害。

    或許時間過短,目前來說可能離婚還存在問題,但是不代表不能離婚,完全可以透過起訴,提供相關證據,讓女方退還彩禮也是情理之中,理應如此,不然就有點詐騙的嫌疑。

    婚姻不是兒戲,不需要這種玩笑一樣的婚姻,而是應該你情我願。婚姻是神聖的,而不是像買賣一樣的交易,如果婚姻像這種情況,最終的結局那就是離婚而收場。

  • 6 # 公司法江湖

    說說我的看法:

    1.既然新婚三天可見男女之間很難說發生什麼大的矛盾,致使女方回去孃家而不再返回婆家,如果真的說有這種情況,那我只能懷疑這個新婚妻子結婚的目的是什麼?

    2.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即便女方及其父母不同意的情況下,男方也有權力提起訴訟主張解除婚姻關係,只是如果第一次起訴未能勝訴時,男方再想提起訴訟就要等到半年以後。

    3.現在以結婚為事由索要大量彩禮之後,又拒絕共同生活的騙婚行為並不少見,究竟是不是騙婚就需要男方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具體分析了,但是如果真的判決離婚的情況下,考慮到男女雙方雖然有同房,但是畢竟婚姻時間比較短,而且新婚之後三天就回孃家的情況,女方很大程度上應當返還大部分彩禮。

  • 7 # 無助也是領悟

    結婚3天都沒同房 傻子都知道這是騙婚 幹嘛要她父母同意才能離婚 證據充分法院判她全陪 (包括男方精神損失費都賠)

  • 8 # 淡然14627

    不會遇到騙子了吧?頭婚還是二婚?不會她掛著夫妻名義想佔你財產自己養備胎吧?你不會不知道女方的人品怎樣就跟她隨隨便便結婚的吧?

  • 9 # 難得糊塗168168

    報警唄,搞不定,就提刀汽油上門,誰家的錢都不是大風颳的,特別是農村的,有時看到要幾十萬彩禮的,都不知女方父母怎樣開口!

  • 10 # 大實話

    最近和朋友一起聚餐時談起了男女結婚後的事情,一朋友說起她身邊發生的這麼一件事情:一對新婚夫婦結婚三天回孃家探親後,女方就一直住在了孃家也不說回婆家,男方不滿女方的做法,便要提出訴訟和女方離婚,即使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還是不願意回婆家住,也不同意和男方離婚。對於這樣的事情,怎麼處理比較好?

    首先,關於新婚夫婦結婚三天後回孃家,女方遲遲不願回婆家住這件事情,需要從兩方面分析。第一就是男女雙方在結婚期間沒有出現同居情況時,男方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不需要得到女方父母的同意。國家也有關於新婚夫婦結婚不久後提出離婚的相關法律管理制度,有一條法律明確規定,男女雙方雖然登記結婚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禮,像這種婚前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婚後女方又僅僅三天就返回孃家的情況,法院還是通常會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從而判決同意離婚。同時,由於男女雙方確未共同生活過,法院一般也會酌情判決女方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彩禮。

    其次,第二種情況就是男女結婚已經同居,法律上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既然走到了結婚這一步,男女雙方相處肯定不是一天兩天,女方的態度別人無從知道,只有男方最清楚,假如是女方婚前一直不錯,只是婚後臨時改變,男方又很在乎女方的話,可先不要向司法機關提起離婚,耐心地做做女方的工作,或是向女方父母打聽明白原因,在男方身上的,能解決的儘量挽回,不要急於一時。

    假如是女方心屬他人,這樣強扭的瓜也不甜,訴訟離婚走法律程式,女方的父母是攔不住的,只是個時間問題。實在是無法挽回的,根據問題中結婚只有三天,又沒有同房,要回全部彩禮,法律都會支援的,只希望要回部分的話,就更好辦了,前提條件是一定要保留給付彩禮的證據。

  • 11 # 魅19love

    結婚才三天女方回門就不再回來了?說好的新婚激情呢?三天你倆都沒那啥?難道是你那啥……你懂的哈讓女方萌生退意了?女方父母不同意不會是女方還沒跟她父母說真相吧?不然這都是維森麼呢?騙婚?也不對啊女方父母不同意退貨的啊,此事必有蹊蹺那誰你怎麼看?

  • 12 # 阿彌陀福113

    我有愛女己成人,我想對此說一下我個人的看法。彩禮是華人的一種封俗應該要,要多少?視情而定。但必須鐵定地滿足兩個條件。其一,首先兩個小孩恩愛。其二,男方家裡的經濟條件。在不影響男方全家生活和婚後生活的情況下多要些也無所謂。門當戶對!!!我們祖居城隍跟,對鄉下人的生活及風俗習慣一概不瞭解,如果他們結婚後可能會因生活方式,說話方式造成兩個小孩和雙方家長的衝突。我們是嫁女不是賣女。我反對我女兒今後和農村出生的男孩結成伴侶。

  • 13 # 6251869373

    這男女觀方都冤,只是女方父母貪財所至,夠以他真不同意離:,兄不過不廠思退錢罷了,這女孩一定有心中目標,而父母拿,不到彩禮不回意,,就先幫父母賺一筆,好有個交待,所以保住處女身,得到心上人諒解認可,就這麼簡單,這些人拿婚姻當兒戲,拿法律不當回事,誰人膽最大,愚昧無知之人膽最大

  • 14 # 使用者3964662922502

    女方三天回門再沒回來,這事不怨女方。主要是男方無能,都結婚三天沒有同房,看起來這個男的是生理方面有問題。洞房花燭夜,不但是男方所需,女方也是同感。三天了女方多麼可求,而男方無能與終,女方回門後不回來是對的。即然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就應該同意,不同意就是再結合一起怎麼生活。讓男方在離婚時,女方多提出補嘗。

  • 15 # 雨過天晴

    你這種情況,我個人認為就是騙婚,離婚就對了,女方同不同意都要離,不離婚你這輩子就是她孃家的搖錢樹,離不離婚不是女方說了算,我建議你走司法程式,一定要拿回彩禮,千萬不要便宜這種壞女人。

  • 16 # 心儀曉曉a

    這場婚姻讓人感覺就是騙婚,或者叫放鴿子!不知你們是咋認識並決定領證的,證領了,婚結了,但沒有事實,人又一去不返。難道說是買賣婚姻,是父母包辦婚姻?夫妻沒有一點情愛,像不成熟的小孩子。不管什麼,像這樣的婚姻,解除是你最好的選擇!向法院起訴,做好各類證據(彩禮,婚禮及其它必要的東西)收集,法院會支援你並要回大部分彩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慶來中學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