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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獲悉該案後,崑山市檢察院連夜提前介入。經初步調查: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於某在崑山市震川路順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劉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交匯點新聞崑山檢察院介入“8·27”街頭砍人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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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以筆為劍點墨成鋒

    如若報道中所言,如果是寶馬男已經動了殺機,那麼他死有餘辜。畢竟殺人不同於傷人。不摳細節從整體上來看,刀是寶馬男拿出來的,已經違法了,電動男可沒心思去想:他是拿刀背拍呢還是拿刀刃呢?是嚇唬我呢還是真要我死呢?反抗呢還是不反抗呢?下一刻我是不是會死呢?再猶豫是不是就沒有選擇的餘地了?

    結果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一不做二不休拼了……

  • 2 # 先天腦殘加智障

    紋身男和電動男另類分析

    這兩天殺人被殺成為社會熱點,引發社會輿論風暴,本人湊湊熱鬧,也來分析下因果聯絡。

    1.小事為何能升級

    退一步海闊天空,進一步萬丈深淵。寶馬強行變道,電動男當仁不讓,矛盾迅速升級惡化。作為正常思維的人,特別是成年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特別面對無賴和流氓這樣亡命徒,普通人都會寧願吃虧也不會和這些人發生衝突,躲都來不及。可見電瓶男也不是一個善類,這就是赤腳的不怕穿鞋的,雖然面對多人威脅,電瓶男依舊是英雄本色,毫不畏懼。如果是正常人,早就桃之夭夭了,哪還需要流氓去拿刀,見到紋身誰敢輕易的惹,除非是亡命徒。可見電瓶男一定背後有故事,甚至是一個硬茬。個流氓講道理和規則,那才是智商不夠。

    2.為何一邊倒叫號

    違規,紋身,喝酒,打人,弱勢群體,這些足可以說明紋身男罪惡滔天,社會的流氓。這種第一印象刻板效應,鑄就紋身男成為社會輿論口誅筆伐的物件。從這個事件可以充分說明,百姓內心很壓抑,黑惡勢力並沒有消除,黑惡隨時吞沒社會,這估計會引發高層對黑惡勢力高壓打擊,堅定打黑除惡。弱勢群體受到傷害,如果連最起碼的生命權都維護不了,社會最安全底線被突破,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本人推測本案應該是正當防衛。惡人被清除,正義戰勝邪惡,社會再次體現百姓互換正義,正義並沒有缺席。

    3.輿論風暴是社會進步體現

    廣開言路,社會集體大討論,本身就是一種巨大反思,利用這個事件,也是一種社會集體教育。百姓透過現代手段,集體反思,無形推動社會進步。正確的引導輿論導向,至關重要,只要輿論導向正確才能產生巨大社會進步作用,否則輿論成為社會發洩點,對社會的危害難以估量,對於這個案件處理,關係到法律和百姓訴求。

  • 3 # 浮雲198322924

    殺壞人!無須考慮過多,殺一個少一個禍害人民的壞蛋,人民要有正義感對人民要向春天般溫暖,對敵人(流氓,黑社會,暴徒,害人的壞蛋)要向秋風掃落葉一般殘酷無情!

  • 4 # 騎著毛驢打叫獸

    一、會不會如果紋身男回去開車把腳踏車撞死?

    二、刀具是不是紋身男的兇器?

    三、如果不搶刀會不會紋身男繼續行兇?

    四、為什麼喝酒駕車?

    五、是不是紋身男先行動手?

  • 5 # 烏力吉9488

    首先花臂男有涉黑性質,從本案來講花臂男不僅動手還動刀,騎車人並沒還手,而是躲避或者阻擋。

    如果不是刀掉地下,被搶過去,死者可能是騎車人。面對威脅,騎車人迫不得已還擊,也是急眼了。

    我認為正當防衛沒錯,如果判騎車人故意殺人,社會就亂了。紋身的社會人就會橫著走路,最多把你打了也就拘留幾日,罰點錢;如果你把他打了,不僅拘留還要賠他錢的同時還會在以後受到威脅和騷擾,沒準還會暗地裡陷害。

    只有面對惡者,勇於出擊,社會才有正義而言,否則,沒有人站出來。

  • 6 # 黎胥子

    故意殺人罪,不可能判的,這輩子都不可能判的。這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如果要是我遇見了這樣的事情。我也會毫不猶豫的反擊。這是人的本能的的反應。透過這個事件給社會活生生的演繹了。什麼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政府會給我們一個交代。寶馬男得所做所以應正這一句話。到處招搖雖然法律很難制裁,但是老天會懲罰他。

    電瓶男的絕地反殺,我覺得是屬於正當防衛。無罪釋放是不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畢竟是殺人了。最後怎麼判。希望這次刑事案件事可以為法制的革新。

  • 7 # 悟空學科技火眼看世界

    即使戰場上,只有敵軍主動繳槍卸彈並舉起白旗,舉起雙手下跪求饒,才算可不殺,所只是槍沒拿穩,轉而逃離找其它武器,你槍在手難道不蹦了他,難道等他賞你一顆手雷

    1.寶馬壓非機動車道實線欲違章通行,電動車正常等紅燈

    2.在一女性勸說下電動車已推上路階讓開非機動車道,此時寶馬也可繼續違章透過,可霸道慣了,還非得下車到路階上去欺負人,估計沒討到便宜,其實此時罷手也就算了

    3.卻偏要回車拿刀

    123點全是寶馬司機的錯,得寸進尺,這樣一個惡霸絕對該死,否則讓他上了車,發起瘋了,極有可能會開車撞電動車主,甚至遷怒於旁邊無辜群眾,衝撞人群,所以這個寶馬司機必須死,電動車主必須正當防衛,宜將乘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

  • 8 # 空白aiq134096270

    其實跟現在我們國家的教育有關係,以前我們學的是朋友來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來了,迎接它的有獵槍,可現在我們學的是遠離垃圾人,讓我們躲著點,影片中的電車男躲了嗎,他躲了,他已經把車子推到臺上了,可迎接他的是砍刀,我們還能往哪躲,走在大街上都不敢出大氣,反抗的話我們會有牢獄之災,我們還能怎麼辦,大家想想,這是人死了,如果人不死呢,估計電車男這輩子生不如死,後邊就別想有好日子過。這事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輪到我們會怎樣?

  • 9 # 溪官居士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電瓶車車主只是億萬蟻民一員,循規蹈矩騎著電瓶車,或下班,或加班路上。無緣無故被汽車從側後方衝撞(就算是在球場上,這也是個嚴重犯規),未了,還被對方拳打腳踢,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並未還擊;然忍讓並沒有換來和平,反而助長了施暴者的囂張氣焰。寶馬男轉身掏出隨車攜帶的管制刀具,一路追砍,光天化日,當街持刀行兇,視國法如無物。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求生的慾望讓電瓶車主本能的反應,於是有了兩人撕打在一起的一幕,興許是命不該絕,電瓶車主搶到了行兇者掉落的兇器,在喪失理性判斷的情況下,做出了反擊,導致行兇者死亡。

    稍微有良知的人都知道,飛來橫禍,電瓶車主何其無辜,受害者秒變犯罪嫌疑人,結局何其荒唐,當時那種情況誰能做冷靜和理性的判斷?從而做出恰到好處的自我防衛,希望司法能做出客觀公正的判罰,不涼天下寒門之心。

  • 10 # 西風75479585

    如果判騎車男故意殺人罪,說明法制社會的進步。如果不是,要法律有毛用,出了案件網上徵求一下意見,贊成的就殺;不贊成的就放。多省事。

    還有那麼多自稱是律師的說正當防衛,臥槽!難道不是故意殺人?自己殺自己的?

    本人不是法律工作者。長個眼睛看見:死者確實拿刀砍騎車男了,注意他的動作,往腿上撩,就是不想致命,知道對方可以躲過,砍上也不致命。充其量就是流氓尋釁滋事。騎車男是真砍,真砍死了,還不是故意殺人罪?一碼歸一碼。

    忘記是哪部電影了,年輕人說這就是法律?年紀大的人說,是的,這是法律的代價。

    如果騎車男無罪。意味著受到不法侵犯,可以格殺對方,自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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