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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苦海無邊回頭無岸710

    兒子做的對。不管什麼理由,她只生了你,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而把你送人了。34年後來訴求,你們形同陌路,你不恨他們就行了,其它的一切與你無關。

  • 2 # 小竹子710

    如果辦理合法的收養程式,送走的孩子法律上沒有贍養義務。權利義務是平等的,父母未盡養孩子的職業,遇到困難又要孩子去幫她,無論他有多少錢跟生母沒有半毛錢關係!情義上如果真是生死攸關的情況自己經濟上允許可以出一點,以借款的形式,還不還看後面的發展,她不是還有兩個兒子嘛做借款人!此時可以和父母明算賬,因為法律上他們是外人!

  • 3 # 多多安a

    很簡單,從法律層面來說被送走的小兒子沒有義務去幫你。

    計劃生育下交不起罰款只能送走,也許是一個家庭的作無奈,我見過為了生兒子,公職丟了,90年大罰了8000千塊,真的那家已經陷入了絕境,後來兄弟姐妹湊的錢交了罰款。

    一種幫,畢竟曾經給了他生命得人,真有那實力,無可厚非,畢竟即使不是自己父母可能你也可能會去幫。

    第二種不幫,很簡單你能生我,怎麼就沒想好養。

    其實幫與不幫,他都陷入了一種道德困境,幫了以後可能會有像很多人擔心的人心不足。不幫可能會來自於很多道德壓力,社會的指責。

  • 4 # 中山一顛網路

    多多少少意思一下,應該給,基本生活保障應該要給!當初生了不養!環境造成的,必竟沒她生你就沒有你!更不可能有你的孩子!別隻記恨別人的過!要學會感恩!陌生人有困難都會幫一下!何況是給你生命的人!當行善積德吧!必竟這做兒子的,生活也不是特別困難!一個月2000 3000應該給得起!當做好事!人生沒多長,別讓自已餘生在後悔中度過! 發了這個貼,很多人罵我,下面這些我說的話,是統一給各位罵我說我噴我的人,做一個解釋吧! 那個年代有很多事跟現在是不一樣的,就拿我自己真人真事說吧,我是跟媽姓的,父親是上門女婿的那種!上面有一個姐,父親來到媽家的時候,那個年代少吃缺穿,可家裡人當他是半個兒子,拿糧食去換工作給他,他上班了,在姐七歲我還在母親肚子裡未出生,他就離開了我們,不是死了,不是啥,是不要我們不管我們,自己過自己的,有份工作,從小到大未回來看過我們一眼,未給我們一分錢,在農村,生活很苦,我媽就這麼帶大我跟我姐,我從出生到畢業從未見過生我的父親,就是街上碰上,也不認識,直到2008年的時候,那個父親拖家裡人告訴我,讓我把我的女兒,兒子帶回去讓他見見,我當時直接就反對了,他年輕的時候,在珠三角工作,錢賺不賺到不知道,反正一輩子未在娶,現在老了連居住的地方都沒有,回到我們老家那裡。怎麼苦我具體說不上來,但是老家的人託話給我說他想見我兒子女兒,我不同意,但是,這兩年聽他說身體不太好,正好老家親人還知道,我就委託親人轉一下手,完事一個月給一千,不見,不管,不問,只給一千塊錢,不抽菸喝酒,他自己還能賺點錢,夠了吧,我也放話了,如果那天病了我會給錢,死了我會去處理後事,有生之年,絕不見他更不讓他見我的兒子女兒!我這是真實情況,我想我跟這個男的相比起來,應該不會比他好到那去,我是讓拋棄了,他是計劃生育不讓養沒辦法才送的人。所以我才發上面的評論!我個人不覺得我這是什麼道德邦架!希望大家不要噴我,我不是空口在這說瞎話,我自己就在面對這樣的事,像我,就很簡單,命是他給的,但是從小到大受了很多苦,那個年代80年的我,在農村,一個女人,養兩個孩子還得照顧老人,受了多少苦,估計70 80後都能感覺得到,所以我命是他給的,現在他老了,給點錢,我也不覺得啥,但是要相認,讓我待我媽一樣待他,原諒他,這個真做不到!自己在照顧身邊家人親人有餘力,給點錢,我覺得應該的!不恨他了,但是也不想見他,只希望自己餘生不後悔不內疚,就行!

  • 5 # 不精佃兒22222

    我們村有戶人家,特窮那種,一個老孃,弟兄兩個,弟弟是個傻子,老大娶個老婆精神不太正常,在80年初,像這種家庭能娶到媳婦就不錯了,連著生了四個孩子,計劃生育都管不了他,女的精神不正常,一著氣就犯病,家裡窮的叮噹響,沒什麼可罰的,土房子,冬天沒農活的時候他老孃就去別的村走街串戶的去要飯,每天也能討回一點幹饅頭和一些糧食,孩子都正常,我們隔壁村有一戶想要他一個孩子,說給他蓋四間瓦房,他們也沒把孩子送人,以他的話說拉棍要飯也會把孩子養大,現在孩子都大了,都很有出息,!現在我們村最氣派的兩棟別墅就是他們家的,最討厭的就是有些父母把孩子送人,還哭著說當初沒辦法,怎麼怎麼的,噁心至極。

  • 6 # ShawnNgai

    堅決不給,那個兒子做得很正確,甚至連這樣的討論都是在道德綁架,即便當年沒辦理收養手續,有法律上的贍養義務,也要透過法律渠道來解決,法院判決多少給多少,絕不能聽律師說的雙方坐下來協商,日常不要發生任何往來,報道里老人的另兩個兒子也生活拮据,說不準也會來要贊助的,那就是個無底洞!

  • 7 # 水中撈月873

    根本不該養,不要用給了生命就該養!

    且該家明顯混淆視聽,偷換概念!把自己的自私推到那個年代身上!

    怕罰款送出去養!開玩笑,孩子長這麼大了都沒聯絡,用得著了找到了!中間即便家庭條件不好你也可以給予感情上的關愛啊!什麼都沒有,一句話就推到那個年月了!誰能阻礙你關心送出去的孩子啊!

    我身邊有一個女孩,也是當初計劃生育時沒辦法送給別人養的,只是名義上的,提前說好了,實際上所謂上戶口的養父母家(孩子的姨家)不盡一點責任,應該親生父母養!孩子放在她姥姥家!

    但事實是親生父母根本就沒管,當初說只擔名義的養父母盡的撫養之責!變成了真的送養!孩子從小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對親生父母充滿了怨恨!長大後,過年聚會,給親人買禮品,其他的都給,就不給親生父母!養父母看不過去,說把我的那份給他們吧,孩子說,不用,我自己再安排!後來也沒給買,不差那點錢,就是較勁!怨孩子嗎?

    真的不怨!為什麼?你當初只是由於國策,讓人家記個名,落一下戶口而已!結果直接不管了!孩子結婚,做月子都沒管!都是名義上的養父母管的!坐月子時,她名義上的養母說,她親生母親不管我就得管,即便我自己女兒我都沒照顧月子,這個孩子我也得管!

    我就想問問大家,這個女孩用給親生父母養老嗎!

    在那個年代,為了要個男孩,像這種操作的很多,但親生父母都是盡了父母之責的!題主所說的根本就說不過去!這麼多年不聯絡,是用那個年代用藉口就能應付過去的嘛!

    什麼是親生?有的孩子親生父母只是自己一時偷歡,生過之後就給扔了!有的孩子,是母親被強姦之後生的,難道也讓孩子給這種人養老嗎!強姦犯可有好日子過了!

    網上報道過,我們赤峰出過的真實事件,孩子母親小,不懂事跟人家發生關係,女孩二十左右!不要孩子了,後來月份大了引產!結果引產後嬰兒活了!負責處理醫療垃圾的護士發現孩子活著呢,就把孩子給別人撫養了,沒要錢!但事件曝光後,女孩跟她母親居然朝護士要各種索賠幾十萬!後來女護士被判刑!

    從道德角度上講女孩及其母親還是人嘛!引產不要,對於你們來說已經夠缺德的了!引產後活著的嬰兒跟你們有什麼關係,你索什麼賠!女護士是違法了!私自處理醫療垃圾(活著的嬰兒)!誰該被判刑!法律上女孩沒毛病,引產了,可在人們心目中誰更該被判刑!

    以後這個嬰兒長大了,是否對她父母有養老義務!還有道德婊會說他們畢竟給了你生命嗎!嬰兒的生命是誰給的,被判刑的護士給的!

    生而不養不如不生!像某個女明星似的,那樣的父親,認可被判刑都不該養他!

  • 8 # 北斗七星8632

    搞不懂既然當年計劃生育政策不允許生,自己也不敢養,那為什麼要生三胎?前面兩個兒子,應該二胎都是違反政策的了,送給別人也不看望的意思就是不要了,那不管以後有什麼困難都不應該再去找,別人撫養培養出息了,那是別人教育有方,賺再多的錢也只是應該去孝順養父母,對這樣狠心的生母不接電話不聯絡就對了!

  • 9 # Alice_2莉

    一分錢不給,這生母也別去噁心人家!!!!

    拒絕一切道德婊的綁架,更別說什麼人道主義援助,滾你大爺的,誰說的讓誰去援助!!

    80年代是計劃生育被送走的很多孩子,30多年你都沒想過還有一個送走的兒子,現在落魄了打聽到送走的孩子年薪55萬,想起來要讓他盡孝心了,哪兒來這麼大的臉啊???不怕遭報應嗎?

    我說話就是這麼難聽!只生不養就當他死了吧,貧窮富貴跟你沒關係,別說給了他一個身子,他沒求你給!

    我家老二也被送出去了,但我們從小就知道,沒斷過聯絡,結婚時弟弟妹妹都去了,家裡準備的嫁妝也不少,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每年都帶著老公孩子回來幾次,但我們家從未想過要認回來!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知道她過得好就行了!她現在有父母有家庭有孩子,真的為孩子好就別去添亂添堵。

  • 10 # 北國油桐

    我不知道人家為什麼要接你電話還要出錢來“孝順“她?和養父母幾十年的付出相比,她只出了個卵子而已,按這個邏輯,那些捐精子的老了也要找那所謂的“孩子”要贍養費?畢竟沒有那個精子也沒有他?!那些“道德綁架”別人的論調可以休矣!這種事應該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由他按照自己的意願去決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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