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銀監會、工業和資訊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已發出風險預警提示,如下: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見的有:“XX 金融互助社群”、“XX 金融互助平臺”、“XX金融互助理財”、“XX慈善金融互助平臺”、“XX金融互助投資”、“XX互助社群”、“XX財富互助平臺”等。
三、迷惑性強。有的打著“境外名人”旗號,聲稱以“摧毀不公正世界金融體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建立普通人的社群”為目標,透過建立所謂“公平、公正、互惠、誠實的人助人金融平臺”,讓社會公眾透過資助別人從而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同時妄稱“經過市場檢驗,已在多個國家成熟運作多年,擁有全球數億會員”等等。
四、利誘性強。宣稱投資門檻低、週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費註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
五、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端操控,投資款往往透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流轉。
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一旦資金鍊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不合法,銀監會、工業和資訊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已發出風險預警提示,如下: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以“金融互助”為名,承諾高額收益,引誘公眾投入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見的有:“XX 金融互助社群”、“XX 金融互助平臺”、“XX金融互助理財”、“XX慈善金融互助平臺”、“XX金融互助投資”、“XX互助社群”、“XX財富互助平臺”等。
三、迷惑性強。有的打著“境外名人”旗號,聲稱以“摧毀不公正世界金融體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建立普通人的社群”為目標,透過建立所謂“公平、公正、互惠、誠實的人助人金融平臺”,讓社會公眾透過資助別人從而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同時妄稱“經過市場檢驗,已在多個國家成熟運作多年,擁有全球數億會員”等等。
四、利誘性強。宣稱投資門檻低、週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費註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
五、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端操控,投資款往往透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流轉。
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一旦資金鍊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請廣大公眾切實提高風險意識,理性審慎投資,防止利益受損。同時,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