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樂可以分為七個時期。
1、古羅馬
時間約為公元前3200年~公元400年。這部分的音樂資料只能從考古而來,從發掘出的繪畫、雕塑及少量流傳下來的詩歌文學與哲學著作可以進行了解,但幾乎是不可能聆聽與欣賞。
2、中世紀
西元476年羅馬帝國瓦解後,希臘、羅馬文明變趨衰微。 日耳曼人統治歐洲西半部,歷史上稱為“黑暗時期”,也就是“中世紀時期”。教會是當時人們的生活重心,具有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地位,藝術家在宗教中生存,因此當時藝術與宗教息息相關。
這時期的音樂活動受到基督教影響很大,音樂多以宗教儀式或歌唱頌歌為主,以功能為重,例如格雷果聖歌。 歌詞多是採自聖經。特色是旋律高低起伏變化小,缺乏和聲基礎,表現樸實。對中世紀音樂貢獻最大的是米蘭主教安布羅斯和教皇格里高利一世。
3、文藝復興
文藝復興時期約為公元1450-1600年,在中世紀“新藝術”的基礎上,更加追求人性的解放與對人的內心情感的抒發與表達。這時的音樂家在人文主義思潮的推動下,對復調音樂進行了發展和變革,聲樂與器樂逐漸分離而獨立發展。這一時期五線譜已得到完善,印刷術也運用到曲譜上,這都使音樂的傳播更加便利和廣泛。
4、巴洛克時期
巴洛克音樂指歐洲在文藝復興之後開始興起,且在古典主義音樂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樂型別,延續期間大約從1600到1750年之間的150年。
在藝術領域方面,巴洛克風格的特徵是精緻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因為巴洛克時期是貴族掌權的時代,富麗堂皇的宮廷裡奢華的排場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藝術的發展中心,而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直接的影響到了音樂家的創作。
5、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音樂指的是1730-1820年這一段時間的歐洲主流音樂,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此樂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
古典主義音樂承繼著巴洛克音樂的發展,是歐洲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這個時代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獨奏協奏曲、絃樂四重奏、多樂章奏鳴曲等等體裁。而奏鳴曲式和輪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的曲式,影響之深遠直至二十世紀。
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樂團由指揮帶領逐漸變成一種常規。現代鋼琴在古典時期出現,逐漸取代了大鍵琴的地位。
6、浪漫音樂
浪漫主義主要用於描述1830—1850年間的文學創作,以及1830—1900年間的音樂創作。浪漫主義音樂是古典主義音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延續和發展,是西方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
浪漫主義音樂比起之前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更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現,相對來說看輕形式和結構方面的考慮。浪漫主義音樂往往富於想象力,相當多的浪漫主義音樂受到非現實的文學作品的影響,而有著相當大的標題音樂成分。
浪漫主義的因素,則包含在從古至今的音樂創作當中,而不僅僅侷限於某一個時代,因為音樂創作本身,就是想象力的一種表現,而浪漫主義恰恰是想象力的最佳體現。
7、現代音樂
現代音樂,也稱現代古典主義音樂(20th century classical music),是指自1900年起至今,繼承歐洲古典音樂而來的一個音樂紀元,音樂門派繁多,風格多樣。在此之前,現代音樂有兩大源流:古斯塔夫·馬勒與理察·施特勞斯的後浪漫樂派、和德布西的印象樂派。
8、新世紀音樂
另一種說法是:由於其豐富多彩、富於變換,不同於以前任何一種音樂;它並非單指一個類別,而是一個範疇,一切不同以往,象徵時代更替詮釋精神內涵的改良音樂都可歸於此內,所以被命名為New Age,即新世紀音樂。
擴充套件資料
"Classic"一詞來源於拉丁語,原指羅馬社會上等階層,後轉義為人類具有普遍性和永恆性價值的業績。在國外,這種音樂型別被稱之為“classical music”,“classical”有“古典的、正統派的、古典文學的”之意,所以我們華人將之稱為“古典音樂”,確切地說應該是“西洋古典音樂”。
首先從概念上解釋,“古典音樂”是一種音樂類別的名稱。然而即使在國外,對於“classical music”一詞的具體意義,也有諸多不同的解釋,其中主要異議來自於對“古典音樂”時代劃分理念的不同:
1、以超時代的普遍性、永恆性的藝術價值和音樂藝術最高業績為標準,將那些能作為同時代,後代典範的,具有具有永久藝術價值的音樂統稱為“古典音樂”。根據這一標準,古典音樂又被稱為“嚴肅音樂”或“藝術音樂”,用以區分通俗音樂(流行音樂)。
2、特指1750~1820年左右的古典樂派時期。
古典樂派的風格形成於巴洛克時期音樂的逐漸消失之中,消融於浪漫樂派風格的逐漸形成之中,經歷了巴洛克音樂向早期古典樂派的過度。眾多樂派中,維也納古典樂派代表人物有:海頓、莫扎特,貝多芬。
西方音樂可以分為七個時期。
1、古羅馬
時間約為公元前3200年~公元400年。這部分的音樂資料只能從考古而來,從發掘出的繪畫、雕塑及少量流傳下來的詩歌文學與哲學著作可以進行了解,但幾乎是不可能聆聽與欣賞。
2、中世紀
西元476年羅馬帝國瓦解後,希臘、羅馬文明變趨衰微。 日耳曼人統治歐洲西半部,歷史上稱為“黑暗時期”,也就是“中世紀時期”。教會是當時人們的生活重心,具有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地位,藝術家在宗教中生存,因此當時藝術與宗教息息相關。
這時期的音樂活動受到基督教影響很大,音樂多以宗教儀式或歌唱頌歌為主,以功能為重,例如格雷果聖歌。 歌詞多是採自聖經。特色是旋律高低起伏變化小,缺乏和聲基礎,表現樸實。對中世紀音樂貢獻最大的是米蘭主教安布羅斯和教皇格里高利一世。
3、文藝復興
文藝復興時期約為公元1450-1600年,在中世紀“新藝術”的基礎上,更加追求人性的解放與對人的內心情感的抒發與表達。這時的音樂家在人文主義思潮的推動下,對復調音樂進行了發展和變革,聲樂與器樂逐漸分離而獨立發展。這一時期五線譜已得到完善,印刷術也運用到曲譜上,這都使音樂的傳播更加便利和廣泛。
4、巴洛克時期
巴洛克音樂指歐洲在文藝復興之後開始興起,且在古典主義音樂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樂型別,延續期間大約從1600到1750年之間的150年。
在藝術領域方面,巴洛克風格的特徵是精緻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因為巴洛克時期是貴族掌權的時代,富麗堂皇的宮廷裡奢華的排場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藝術的發展中心,而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直接的影響到了音樂家的創作。
5、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音樂指的是1730-1820年這一段時間的歐洲主流音樂,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此樂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
古典主義音樂承繼著巴洛克音樂的發展,是歐洲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這個時代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獨奏協奏曲、絃樂四重奏、多樂章奏鳴曲等等體裁。而奏鳴曲式和輪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的曲式,影響之深遠直至二十世紀。
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樂團由指揮帶領逐漸變成一種常規。現代鋼琴在古典時期出現,逐漸取代了大鍵琴的地位。
6、浪漫音樂
浪漫主義主要用於描述1830—1850年間的文學創作,以及1830—1900年間的音樂創作。浪漫主義音樂是古典主義音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延續和發展,是西方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
浪漫主義音樂比起之前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更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現,相對來說看輕形式和結構方面的考慮。浪漫主義音樂往往富於想象力,相當多的浪漫主義音樂受到非現實的文學作品的影響,而有著相當大的標題音樂成分。
浪漫主義的因素,則包含在從古至今的音樂創作當中,而不僅僅侷限於某一個時代,因為音樂創作本身,就是想象力的一種表現,而浪漫主義恰恰是想象力的最佳體現。
7、現代音樂
現代音樂,也稱現代古典主義音樂(20th century classical music),是指自1900年起至今,繼承歐洲古典音樂而來的一個音樂紀元,音樂門派繁多,風格多樣。在此之前,現代音樂有兩大源流:古斯塔夫·馬勒與理察·施特勞斯的後浪漫樂派、和德布西的印象樂派。
8、新世紀音樂
另一種說法是:由於其豐富多彩、富於變換,不同於以前任何一種音樂;它並非單指一個類別,而是一個範疇,一切不同以往,象徵時代更替詮釋精神內涵的改良音樂都可歸於此內,所以被命名為New Age,即新世紀音樂。
擴充套件資料
"Classic"一詞來源於拉丁語,原指羅馬社會上等階層,後轉義為人類具有普遍性和永恆性價值的業績。在國外,這種音樂型別被稱之為“classical music”,“classical”有“古典的、正統派的、古典文學的”之意,所以我們華人將之稱為“古典音樂”,確切地說應該是“西洋古典音樂”。
首先從概念上解釋,“古典音樂”是一種音樂類別的名稱。然而即使在國外,對於“classical music”一詞的具體意義,也有諸多不同的解釋,其中主要異議來自於對“古典音樂”時代劃分理念的不同:
1、以超時代的普遍性、永恆性的藝術價值和音樂藝術最高業績為標準,將那些能作為同時代,後代典範的,具有具有永久藝術價值的音樂統稱為“古典音樂”。根據這一標準,古典音樂又被稱為“嚴肅音樂”或“藝術音樂”,用以區分通俗音樂(流行音樂)。
2、特指1750~1820年左右的古典樂派時期。
古典樂派的風格形成於巴洛克時期音樂的逐漸消失之中,消融於浪漫樂派風格的逐漸形成之中,經歷了巴洛克音樂向早期古典樂派的過度。眾多樂派中,維也納古典樂派代表人物有:海頓、莫扎特,貝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