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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5896762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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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心如佛
傳銷者害人害己死有餘辜,患者怒殺傳銷者,判死緩雖然過重,但這次我支援法官的良心判決,判的好,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公平公正,又解決了尿毒症患者的透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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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童話1780073
捅死傳銷講解員判死緩,這件事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是當地政府打擊犯罪不利;犯罪嫌疑人追款方式簡單,非正常渠道;講解員未對自己的工作危險係數有正確認識;社會公平正義未得到充分伸張;社會主義文明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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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8898162258639
本身傳銷就是違法的,他的行為偏激到有情可原,應判3年徒刑,法院保安在法院內打殘人才判3年6個月,起碼他的行為是制止犯罪,制止犯罪人在傳播坑害群眾,他的行為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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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達順
說的對,正義往往是遲來的,是要靠自己堅持和撼為,就象中國和美國打貿易戰,華人從古到今都沒有誰給過正義,所有的正義與和平都要靠自己打出來的,是用血與生命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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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星宇楚天
對於一個大病尿毒症患者來說,在裡面一輩子比在外面社會上好,在外面要不了多少日子就會死去,原因很簡單,看病的錢沒了,被傳銷騙光了,沒錢治病就是等死,在刑期裡國家病還是要給他治療,醫療費也不愁了,飯還是有的吃,沒有後顧之憂,能安安穩穩在牢裡生活是他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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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山8215
現行的法律:
1:受權利約束……
2::不夠細化量化
3:養小惡成大患,不能懲惡揚善、安民興業
4:不夠公開透明,容易“監守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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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來17
不知這夥傳銷人員有否抓獲歸案?這夥人除了騙錢,什麼仁義道德都不要了,連別人的保命錢都敢抓住不放,實屬可惡之極,此人見討不回,一時興起殺之,其行為果然犯法,但也情有可願之處,建議法院酌情判處。至於傳銷人員,謀財害命,其社會危害性極大,首惡分子絕不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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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國一隻雁
國家好象拿傳銷沒辦法了,一直在喊打擊一直在全國遍地開花越來越組織化規模化。以前在認識上還以為是一種銷售方式,現在看來就是直裸裸的有組織的詐騙集團。有多少人為此流離失所,有多少家庭為此傾家蕩產,有多少夫妻因此離異,有多少年少男女被騙後失身傷命。可以說在中國的傳銷史就是一部血淚史。其實在中國的國土上剷除傳銷毒瘤易如反掌,關鍵看強力部門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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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沙棘287
殺的人是喪良心的騙子,國家一直打擊傳銷,維護民眾利益,男子也是為民除害,應從輕懲判,三年五年刑期,死緩有點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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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樓的2路公交車
我想問 那個調解員哪裡來的。 傳銷組織不是應該 立刻報警嗎? 突然出來的調解員 是幹什麼的? 是不是那種泡杯茶 站旁邊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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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醜的想上吊7283180
本身傳銷就是違法!可以找警察提供證據進行舉報處理!這樣的做法固然有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為犯罪的藉口!國有國法!
回覆列表
傳銷組織隱形犯罪在先,退款無果是逼上梁山,若有一線生機絕不可能動刀殺人。動刀殺人確是犯法。但也是百姓無奈之舉。對傳銷組織所作所為全民皆知,其罪當誅,殺人者也應負法律責任,可判無期,一為法律之威嚴,二為患者支付醫療費用。個人看法不能代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