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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海作舟
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學高為師,德高為範。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夢必須弘揚尊師重教正能量。罪犯常某多年之後攔路毆打老師,對教過自己的老師百般羞辱,行為之惡劣,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之大難以估量!此惡徒不嚴懲,以後誰還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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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仲痴巴
我小時候也遇到一個老師,無德!他只是洩憤,一次打了我們六個學生,我當時恨得想打他一頓,因為我們沒什麼錯!三十多年了,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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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辯夫子
好老師值得尊敬,一般老師也需要尊重,差的甚至壞的老師也有很惡劣的!這個案子,只有當事人和當時的同學們有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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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6728705653055
不要以打老師為論,法律上沒有打老師要判刑重,這個案子法院以打老師什麼樣怎麼樣,法律上好像沒有這個規定,要以一個公民而論,這樣才能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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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佘小福
老師是心靈的窗戶,應當尊敬!過去的事,就過去算了。不必過於記仇,儘管20多年前老師打罵你,也是為了你好!恨鐵不成鋼?希望你成材。沒想到20年以後碰到會發生這種事,你打老師,更不應該把打老師之事發送到網路平臺。這是法律法規不允許的事,你錯了,這是法律對你罰法!讓你記住,長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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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談德公
二十年前老師是為維護班級集體利益,校規校紀,對不守規矩,破壞班集體紀律,敗壞班風,干擾他人學習的學渣敗類以懲戒,是法律賊予每個教師的權力和義務,(老師決不會像打仇人似的打學生,常的一面之詞決不可信,絕對是捏造事實汙陷教師。老師是在盡家長似的教育義務,決非毆打學生)。只能是方式方法上過於急燥有些不妥,決對是一名極端負全責的好教師。而二十年後常某藉故攔路暴力毆打人民教師是極其惡劣的犯罪行為,必須嚴懲重判,一年半已經是國法開恩最輕判決,就常某及家長和妻子的態度和行為理應判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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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驍騎尉
毆師本已亂綱常,招搖傳播太猖狂。至今未見悔改意,粉墨登場闔家嚷。但有反省懺悔心,不許小丑來跳梁。作死終須牢獄矯,縱使上訴亦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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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4983958714895
量刑過重了點,事出有因並非欺行霸市的黑社會性質,又沒有造成嚴重傷殘,同時法律法規是一視同仁進行處罰,並沒有規定針對之誰會重罰。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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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龍爪窪
如果把毆打老師說成是“事出有因”,可以理解,賠點錢,道過謙就沒有事的話,那麼,任何人都可以以“事出有因”為由毆打自認為該打的任何人,然後道道個歉, 賠點錢了事。那麼,這個世界還有什麼公德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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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玉觀音154659897
常家人的話言下之意:千錯萬錯是張老師的錯,一錯不該是常的老師,二錯不該教育他,三錯張老師不該騎摩托車而不戴頭盔讓常某看見,四錯張老師清貧買不起小車讓常某攔截,五錯張老師在錯誤的時間回家,六錯張老師這麼多年還沒買房逃避學生的懲罰七錯打不還手,八錯罵不還口,九錯沒倒地不起,十錯沒向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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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對這樣一個不知誨改的惡徒判的太輕了,常某這一家子不是善類。常某的兒子上學不知老師該如教育了,透過這件事他的兒子就成了爺爺了,老師就成了孫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