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焊接接頭形式是由相焊的兩焊件相對位置所決定的,主要有對接接頭、搭接接頭和角接接頭等。對接接頭所形成的結構基本上是連續的,能承受較大的靜載荷和動載荷,是焊接結構中最完善和最常用的結構形式。搭接接頭、角接接頭所形成的焊縫都是角焊縫,承壓後,角焊縫及其四周應力狀態比較複雜。所以鍋爐、壓力容器的主體焊接接頭中不採用搭接接頭和角接接頭。接頭形式一般根據焊縫在結構中的受力狀態及部位選擇。對鍋爐、壓力容器上的焊接接頭形式主要有以下要求:(1)鍋爐、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的主焊縫(鍋筒、爐膽和集箱的縱向和環向焊縫,封頭、管板和下腳圈的拼接焊縫等)應採用全焊透的對接接頭形式。(2)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即是3.82MPa的鍋爐,集中下降管管接頭與筒體的連線必須採用全焊透的接頭形式。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即是9.81MPa的鍋爐,管子或管接頭與鍋筒、集箱、管道角焊連線時,應在管端或鍋筒、集箱、管道上開坡口,以利焊透。(3)當凸形封頭與筒體的連線因條件限制不得不採用搭接時,應雙面搭接,搭接的長度不應小於封頭厚度的3倍,且不應小於25mm。(4)當必須採用角焊結構時,要選用公道的焊接坡口形式,儘量雙面焊接,保證焊透。在任何情況下,焊角尺寸都不得小於6mm。對平封頭和管板,還應採用必要的加強結構。(5)壓力容器接管(凸緣)與筒體(封頭)、殼體連線,平封頭與筒體連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原則上採用全焊透形式:介質為易燃或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壓力容器;作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第三類壓力容器;低溫壓力容器;按疲憊準則設計的壓力容器;直接受火焰加熱的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焊接接頭形式是由相焊的兩焊件相對位置所決定的,主要有對接接頭、搭接接頭和角接接頭等。對接接頭所形成的結構基本上是連續的,能承受較大的靜載荷和動載荷,是焊接結構中最完善和最常用的結構形式。搭接接頭、角接接頭所形成的焊縫都是角焊縫,承壓後,角焊縫及其四周應力狀態比較複雜。所以鍋爐、壓力容器的主體焊接接頭中不採用搭接接頭和角接接頭。接頭形式一般根據焊縫在結構中的受力狀態及部位選擇。對鍋爐、壓力容器上的焊接接頭形式主要有以下要求:(1)鍋爐、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的主焊縫(鍋筒、爐膽和集箱的縱向和環向焊縫,封頭、管板和下腳圈的拼接焊縫等)應採用全焊透的對接接頭形式。(2)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即是3.82MPa的鍋爐,集中下降管管接頭與筒體的連線必須採用全焊透的接頭形式。對於額定蒸汽壓力大於或即是9.81MPa的鍋爐,管子或管接頭與鍋筒、集箱、管道角焊連線時,應在管端或鍋筒、集箱、管道上開坡口,以利焊透。(3)當凸形封頭與筒體的連線因條件限制不得不採用搭接時,應雙面搭接,搭接的長度不應小於封頭厚度的3倍,且不應小於25mm。(4)當必須採用角焊結構時,要選用公道的焊接坡口形式,儘量雙面焊接,保證焊透。在任何情況下,焊角尺寸都不得小於6mm。對平封頭和管板,還應採用必要的加強結構。(5)壓力容器接管(凸緣)與筒體(封頭)、殼體連線,平封頭與筒體連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原則上採用全焊透形式:介質為易燃或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壓力容器;作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第三類壓力容器;低溫壓力容器;按疲憊準則設計的壓力容器;直接受火焰加熱的壓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