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甲無配偶,父母已去世,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甲哥哥又先於甲去世,也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侄子不是法定繼承人,若果甲生前無遺囑,則按照第三十二條規定,財產歸國家所有。如果,嫂子侄子有對甲進行扶養,可以考慮引用第十四條,分給適當遺產。其實中國的法定繼承人範圍真的挺窄的,很容易成為“國家財產”,但是操作起來大家都覺得不合適。給個案例題主參考。副教授遺產無人繼承 法院首判:侄兒侄女部分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甲無配偶,父母已去世,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甲哥哥又先於甲去世,也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侄子不是法定繼承人,若果甲生前無遺囑,則按照第三十二條規定,財產歸國家所有。如果,嫂子侄子有對甲進行扶養,可以考慮引用第十四條,分給適當遺產。其實中國的法定繼承人範圍真的挺窄的,很容易成為“國家財產”,但是操作起來大家都覺得不合適。給個案例題主參考。副教授遺產無人繼承 法院首判:侄兒侄女部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