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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皮雜談社

    自古以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觀念就深入人心,法律的公平正義更是當下構建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但在現實生活中,犯罪分子為了逃避法律懲罰往往會僱律師替自己辯護,而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一些律師也會想方設法去幫助犯罪分子脫罪開釋。

    4月28日,廣州一律師發文炫耀“如何讓性侵醉酒女孩案”成功不起訴,引發網友熱議。這篇文章詳細介紹了一起大學生性侵醉酒女孩的案件,並敘述了自己作為一名律師是如何為犯罪嫌疑人奔走、遊說、辯護,最終使檢察機關做出不起訴決定,讓該犯罪嫌疑人免去牢獄之災。

    據瞭解,本案犯罪嫌疑人陳某系大二學生,與受害人馬某系同學,但雙方並未確立情侶關係。事發當晚陳某約馬某等幾名同學到酒吧飲酒,將馬某灌醉後帶至附近酒店開房休息,並與醉酒熟睡的馬某發生了關係。次日,發現自己被侵犯的馬某向警方報案,而陳某則因涉嫌強姦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陳某家人隨即聘請了文章作者餘海亮律師為陳某辯護,餘律師認為,拋開罪名來說這不過是一起情節比較輕微的刑事案件,不起訴很正常。透過五個多月的不懈努力,餘律師說服了受害人出具諒解書,並以陳某主觀惡性較小、誤以為女方醉酒是默許發生性關係、要返回校園繼續學業等理由,成功讓檢察機關對“陳某性侵醉酒女孩案”不予起訴。

    該案的成功辯護讓陳某免去了牢獄之災,餘律師對這樣的結果頗為得意,他在文章中炫耀:該案取得了圓滿的辦案結果,讓一名迷途的大學生保留了重返大學校園繼續學業、改過自新的機會!言語之間,彷彿只有犯罪嫌疑人陳某才要上學,而馬某被他侵犯是理所應當!

    這名律師沾沾自喜的炫耀讓人感到不適,網友們對此也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有網友說,幫嫌疑人逍遙法外,還拿受害女孩的傷疤來炫耀,賺昧良心的錢良心不會痛嗎?還有網友說,這律師的辯護比說自己是精神病都管用,以後肯定生意興隆犯罪分子都來找他脫罪。

    律師收了錢財替人辯護這無可厚非,但也應當要有做人的底線和良知。如果只是片面追求讓犯罪分子“死刑改保命、重刑改輕刑、有罪改無罪”,那麼即使成功辯護再多的案件你也不是一個優秀的律師,因為在你心中根本就沒有法律的良善和正義!

  • 2 # 世紀遺老

    什麼是律師?此文就是律師最好的註釋,在西方社會,大家都在追求正義,但正義是建立在金錢之上的,沒有金錢就沒有正義。這是西方文明社會最突出的特點。

  • 3 # Standbybee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這位律師違背公序良俗,突破道德底線與法律建立的初衷背道而馳,相關司法部門要核實真相以正視聽並吊銷該律師從業資格證書,終身禁入司法相關行業!

  • 4 # 國學觀天下

    這是個案特例,律師沒有必要放大和炫耀

    首先,從理論上講,在一個文明社會,對一些一時糊塗而犯下大錯的年輕人,法官會留下一點空間,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不然一棍子打死,可能真的增加一個真的社會犯罪分子,對社會無益。

    其次要看具體案情和特例,並非所有情況都可以脫罪。有的律師去炒作如何脫罪,要麼說明他不懂特殊與一般的關係,要麼有別的目的。據說這個案子是大學生聚會,兩人相互熟知,受害者知道侵害者的身份和以前的表現,這些特殊情況是可以作為判決量刑基礎的,關鍵還有受害者的態度。

    舉一個國外著名的判例:一個平時表現非常好的小夥子,人品口碑非常好,但是犯下一時大錯,他和朋友聚會喝了酒,駕車回家路上,迎面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裡面兩個女孩子活活被撞死。調查結果顯示,這個小夥子喝酒多了一些(一些國家允許喝大概兩杯啤酒的酒),負全責,巧合的是,兩個女孩子的父母也認識這個小夥子。最後受害人父母主動向法官提出不要判刑,只懲罰小夥子社群工作,同時要求小夥子每週到銀行寄1美元錢給受害人父母,連續寄10年。記得此案大概就是這樣,世界轟動。

    中國的法律一貫是法在前,特殊情況下,有不少案情判決是可能毀掉一個年輕人的。記得幾年前上海發生過一個偷竊案件,一個年輕人到上海找工作,花光了身上的錢也沒找到工作,而且春節來臨,走投無路下偷了一個雜貨店,當場被抓,結果判刑三年以上。為他惋惜之餘,也感嘆這種特殊的情況應該有特殊的處罰方式才行,不然真的會一時之錯而毀掉他的一生。這就是人們呼籲的法律之外的溫情。

    再強調一下,這樣的案子是有特殊情況的,絕非任何人比如慣犯或者有錢人能鑽空子,所以國外設立了陪審團制,也是加大社會參與判決的力度,防止法律被濫用。

  • 5 # 不裝逼我們還是好朋友

    律師,本是應該維護國家律法,保護平民百姓不受傷害的一群人。但是為了錢,什麼都沒有底線了。說白了就是鑽法律的空子,誰有錢幫誰打官司,黑的偏要說成白的,明明有罪的偏說是無罪,只要你的錢到位。

  • 6 # 花咪優選

    律師在很多人眼裡是伸張正義的人,因為他們最瞭解中國的法律,而法律是伸張正義的。恰恰有一些不作為的人。以為自己鑽研透了法律。瞭解法律的漏洞。就可以利用這些漏洞去為所欲為。 不要說你是一個律師。因為,不論是非不論好壞,你已經喪失了一個人的基本屬性。

    這裡多說一句。中國提倡依法治國,但是目前很多時候中國的法律還不是特別完善。尤其是很多案件是之前沒有發生過的。恰恰很多法官在判定案件的時候要參考之前的案件,這樣既保證了自己的權威又能夠保證自己的安全!所以如果沒有參考,會很難進行判斷。於是給了一些居心叵測的律師有了可乘之機。他們專門鑽法律的空子,不是人的基本感情和道德。強烈建議有關部門取締該律師。永不可踏入律師行業。

  • 7 # 五四老狼

    律師如果喪失了基本的正義觀念,就是最可怕的社會敗類。一個沒有正義觀的律師,會成為魔鬼的幫兇,司法的掮客。社會危害極大,死後會下地獄。

  • 8 # 木頭人玩遊戲

    這什麼律師給自己的行業抹黑,你的責任是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打官司的時候,律師瞭解法律體系幫助我們爭取合法利益,接了案件應該無條件相信當事人!

  • 9 # 王祖蔭1

    要提防一種訟棍型律師。他們以鑽法律條文空檔為能事,將有罪說成無罪,重罪說成輕罪,向委託人收取高額費用。改革開放初期,法律尚不完善,上海曾有一律師聲稱能將死罪辯為無罪,開價40萬(當時這是天文數字,月工資50元就聊以養家餬口)。

  • 10 # 鮮運新

    只能說這樣的律師足律師行業的敗類。

    律師的作用應該是避免當事人被冤屈或受到過度處罰。而不是弄虛作假開脫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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