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法江湖
-
2 # 瘋狂的單車族
這就是現在中國的人性,一個追逐利益忽略一切的惡果在全社會中比比皆是,孩子不管做了什麼一個成年人直接開打本身就是犯法!重罰!
-
3 # 非凡160726981
怎麼說呢。我不是很有錢,但孩子的醫藥費還是負的起。如果有人敢這麼對我孩子,那醫藥費你還是自己留著吧。哪隻手動的,給我你的那隻手。我可以倒貼你雙倍的醫藥費。
-
4 # 摩天居士
你問我怎麼看?我想告訴你我會把他家的大人全部打的滿地找牙。我會讓他生不如死。因為我家的是小孩…他的大人打小孩的。明白吧?
-
5 # 漢克1
該男子已觸犯法律,不是賠償的問題,作為成年人毆打小孩,這情節惡劣,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搞清楚,這是單方面的強勢傷害,不是尋釁滋事,是完全的故意傷害罪,這種行為必須嚴懲,
-
6 # 善美真8
還分期賠償?這事賠償事小,可報警,鑑定傷情,將打人都入刑。如果傷情未達入刑規定,就將他家小孩打回來,有必要還要將打人者一起湊。以暴制暴雖然不好,但也只能採取這個辦法了。要不,睡不著。
-
7 # Mikus1883
我記得之前看到十一二歲的小孩子霸凌事件,不是有很多人說如果被霸凌的是自己的孩子,一定把對方熊孩子打到殘廢的嗎。
-
8 # 我思故我在笛卡爾
譴責施暴者的同時,我更質疑警方的處理,更關心兒童的心理傷害。
也許大家沒有意識到,這起事件,施暴者已經涉及嚴重虐待兒童罪,外傷也許並不嚴重,更嚴重的是受害兒童所受到的心理傷害。要撫平這個心靈的創傷,或許要很漫長的時間,或永遠留下傷痕。這樣的嚴重傷害,警方僅僅按一般尋釁滋事處理,嚴重漠視兒童的合法權益。而且警方沒有對受害兒童的進行心理傷害評估,根據其受傷程度確定施暴者的刑事責任。
可以肯定,這樣針對未成年的施暴案件如果是發生在美國,不僅將會以重罪起訴,而且會面臨天文數字的民事賠償。
-
9 # 順流逆流9686538
我認為這是一個人的素質和道德問題,對方家長的行為可以構成暴力犯罪了,對未成年的小孩進行暴打之前也不理智點,你也可以說服小孩啊!為什麼還動手打別人的小孩,你也是為人父母的人啊,怎麼能這樣的粗魯自私自利。打了人還理直氣壯的說賠錢,你以為你錢能解決的事嗎?讓我看對這樣的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
10 # 佳95707161
孩子打架,大人不該插手,要是這個孩子經常欺負自己的小孩可以,找家長嚇唬嚇唬孩子,,要是對方家長把我孩子打的像圖片這樣,就得讓他知道什麼叫血的代價,
-
11 # 飛翔的麥殼
這應該算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吧,沒有勸住,直接動手打孩子,還下手這麼狠,如果發生在我身上,如果他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那麼我就會讓他得到應有的處罰,哪怕最終自己因此受罪,也得為孩子找回公道,弄不死他也得弄廢他
-
12 # 浩然晴天—法眼觀察
賠償損失
你是一個理智的人
你是一個懂法的家長
你是一個懂經濟的商人
你是一個男人嗎
-
13 # 詩語6893
沒什麼看法,當今社會沒什麼公信力,只能是叢林法則了,弱肉強食,如果被打小孩父母有權有勢,就去討說法,沒有隻能自認倒黴。
-
14 # 小小霖的守護者
有些畜生就得以暴制暴,我兒子現在還小我都心疼的不行,如果我兒子錯不在先被這樣欺負的話,我隨時準備為我兒子犯罪
-
15 # 不勝人一場醉
是我的話,他的小孩我不會動一根汗毛,家長十倍奉還!小孩打打架讓小孩自己解決,你當爹的這點不懂?哪個小孩在一起玩耍沒個磕磕碰碰?
-
16 # 現代鐵軍103377656
如果你打的是我家孩子、勞資願意為你承擔往後餘生的醫藥費不分期,但是不兌現金我會去醫院ATM機上給你自主繳費!
據11歲男童爸爸胡先生介紹,11月17日傍晚,住在西鄉街道鳳凰崗的他和妻子忙著做事,兒子小月月獨自出外玩耍。7點多有街坊急衝衝過來告訴他,小月月被打得很慘,胡先生連忙跑到事發現場,施暴者已溜之大吉。被打後的兒子嚎啕大哭,衣服上和地上滿是血跡。
回覆列表
查看了下案件的具體細節,打人者的態度確實過於囂張,本是一起孩子之間的打鬧行為,打人者卻強勢介入毆打受害人並且事後表態分期賠償,確實令人氣憤!
完整經過:
監控影片顯示,當時小月月站在街上,一名男子上前按住他脖子後方,強行按倒跪下,揮拳打後腦勺,緊接著把小月月翻過來,第二次毆打其面部。
至於該名男子施暴的原因,聽目擊者說,是小月月向其兒子撒了把沙。施暴者姜某偉,44歲,18日凌晨2點被轄區的流塘派出所找到,目前已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
至此可以看得出來事件起因很簡單,就是兩個孩子之間正常的打鬧行為,而對方作為成年人,卻對孩子實施毆打行為導致其面部,身上多處流血。這樣的行為不僅不利於化解矛盾,反而很容易激起更大的仇恨。
此前因為父母介入孩子之間的糾紛發生的命案不算少,該名父親的行為確實可以說得上徹頭徹尾的失敗!
打人者的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
目前派出所轉達對方一句話,說如果要賠錢,賠5000元給我現金,說分期付款,等有錢了再給我。
目前男子的行為已經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懲處,但是不客氣的說從男子的打人行為來看即使按照尋釁滋事來看也未嘗不可,同時受害人的父親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也完全可以要求對方對孩子的治療費用進行賠償!
透過打人者的轉話來看,顯然其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樣的人,不重罰根本起不到一個警示作用!身為父母,毆打別人的孩子時可曾考慮過對方父母的心情?這種違法而且劣質的行為只會誘發更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