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守株不待兔2
-
2 # 情感答疑解惑
農村有句俗語:好男不與女鬥,女士優先嘛。既然互不相讓,作為男人就應作出退步,沒辦法大勢所趨,這個年代娶個老婆容易嗎?君不見網傳某某女性拋家棄子與情人私奔;某某女性與網友相談甚歡而果斷與丈夫離婚;某某女性與情夫偷情嫌自己的小孩太吵用被子捂死孩子。各種離婚怪象,不勝列舉。
男人嘛主動為女人讓步,方顯紳士風度,幹嗎非要爭個你死我活呢?作不讓步,一旦離婚女人容易嫁人,而男人就等著孤獨終老吧。男人怕老婆是好事,我本人就是遠近聞名的”妻管嚴“,但正如小品所說的,”我驕傲“。
-
3 # 弄槍舞劍
講真的父母接受了一個女兒的獨生子女,父母和女兒也應該接受命運,想想那些拼命生兒子的人?祖宗在哪裡啊,就回那裡過年,但為了平衡一下,可以商量著過。
-
4 # 陽光很溫暖
夫妻為回誰家過年而鬧離婚,這個問題太現實了,涉及到每個家庭過年的問題,尤其在農村更為普遍!
1.有婆媳矛盾的家庭,這個過年誰回家的矛盾特別突出。
婆媳之間矛盾很深,互相不說話,而老公卻打算帶妻兒回老家過年,妻子不同意,然後矛盾就爆發了。
2.面對這情況,我並不贊同這位老公的做法。
強扭的瓜不甜,也許婆婆確實做過或者傷害過兒媳的事,兒媳不願去婆婆家過年,很正常。
不然相處起來特別尷尬,而且很可能再爆發出更多的矛盾。
過年回家就為圖個樂呵,高興。若只為面子而活,實在不值,太累!
3.凡事不必強求。妻子不願去婆家過年,那不便是,各回各家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婆婆盼望的是自己親兒子和孫子回家過年,不一定是盼兒媳,畢竟不是親生的,沒血緣關係!
4.如果丈夫強行要求妻子必須回婆家過年,只顧自己面子,而不考慮妻子的感受的話,這樣就可以離婚了!
婚姻是兩個人合夥搭伴過日子,互相理解與疼愛的,而不存在誰是誰的傀儡,凡事都要一起商量來的。夫妻之間是平等關係!
以上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
5 # 小冷帶刺的玫瑰
兩個人結為夫妻,本來就不容易,要經歷很多的事情才能走到一起,婚後要面對各種事情,讓兩個人有了許多麻煩和矛盾,如果兩個人不能齊心合力,不能相互理解,多溝通的話。肯定會鬧得不愉快。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對於在誰家過年而鬧離婚這個有點不值得,在誰家過年都是過,都是塗個開心和熱鬧,再說了,過年本來就是一家人團聚的日子,因為這個吵架而鬧離婚太不值得了。要知道這只是生活中的一個小事,很多人在生活中要面對外面的誘惑,家人的不團結,婆媳矛盾等等,其實兩個人多理解,換位思考一下,這個根本不是問題。
比如,你們可以輪換著過年,今年在女方父母家過年,明年在男方家過年,這樣心裡都舒服,也不用走到離婚的地步。
對於子女來說,誰的父母都是親人,誰都想陪自己父母過年,都想和父母在一起,多和他們一起吃飯聊天,等等,本來現在有很多獨生子女的家庭,父母過年如果沒有子女的陪伴,都會覺得孤單。
-
6 # 飄雨桐
其實,過年回誰家過年還不是過年呢。過年的意義,就在於團團圓圓、和和氣氣。沒有談妥,還要吵架甚至鬧離婚——這些矛盾,真的不必要產生。誰都想回自己家過年,但如果婆家與孃家相隔甚遠怎麼辦?即便你想兩個地方都能回家過年,時間不允許、交通工具也不允許啊。有這份孝心很好,要麼把他們統統接到你家?條件不允許?今年回孃家、明年去婆家。輪流來,總是可以接受的吧。每次只回一個家,對另一半也不公平。現在,輪流回去相信對誰都公道。真的,沒必要為了這件開心的事情鬧意見。
相信,作為你們的父母也能明白這個道理。非要堅持你回家,導致夫妻不和的爸媽——應該,少之又少。都希望,你們夫妻相處愉快的。是不是?
-
7 # 黃犢
這事很現實,在生活中確實存在。我本人就有過這方面的感受和體會。每到過年妻子總會提出去她父母家過年的要求,我是堅持按傳統行事,大年三十到初一必須到我父母家陪父母一起過年,初二去岳父岳母家。她與我鬥爭了很久,為此幾乎年年都要發生不愉快甚至吵架,我們可不是獨生孑丈,我們都是兄妹五個。但過年我哥,我嫂孑,我弟弟,我弟媳年三十和初一都必須回自己的父母家過年。對於我來說這最重要的是面孑,如果大年三十和初一不能帶著妻孑和孩孑回父母家過年是件很丟人的事情,父母會認為兒子沒用,兒媳不懂事,哥哥嫂孑,弟弟弟媳也會看不起,認為連自己的媳婦都管不了太沒用了。所以無論如何是必須回家過年的。這個問題看似不大,但蘊含的內容很豐富,一般是不會讓步的,因此出現為這事離婚雖然有點荒唐,但在實際生活中確實存在。況且現在很多是獨生孑女,這種回誰的父母家過年就成了很大的很現實的問題,由此產生的矛盾會更加激化和不可調合,出現離婚的現象也在所難免。
-
8 # Sunshine5152
未來我兒子結婚我就沒這要求和奢望,都是孩子憑什麼因為是兒子就在咱家過,這些都是往好處商量,自己孩子跑不了,多體諒他們的不容易,我們現在就為難,正因為自己為難過,我不會拿這個為難下一輩。日子是過給自己的不是為了面子過的,幸福最重要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本應該不是個問題。但是目前也確實在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這樣的問題。那麼一旦因為此事爭執不下時候,雙方是不是靜下心來,心平氣和的商量一下,比如,雙方都向自己的父母方徵求一下意見,聽聽他們是怎麼說的。現在的父母一般都是比較有文化,有素質通情達理之人,作為老人也很少去要求自己的孩子只管自己的父母。所以大可不必為此鬧到離婚的地步。畢竟年,一年過一次,而日子是天天的,不能因為這個事毀了自己的家庭。畢竟小夫妻還要永遠生活在一起。何況這樣的事情雙方父母也是不樂見的。孝敬父母是我們的傳統美德,但是孝敬父母不是單方面的,要求單方面的其實是一種自私的表現。本來過年是大家快樂的事兒,為此鬧離婚豈不背離了初衷?
此時,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選擇。如果在一個城市生活的話可以分開去,今天去他家,明天去你家。如果兩家都在外地也可以考慮把雙方父母接到你所在的城市一起過年也是不錯的選擇。
還有另一種情況是有不少夫妻一方的父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幫助帶孩子等,那麼這時候就可以考慮去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身邊過年,也會增近彼此之間的感情。
總之,不論到誰父母身邊過年都好事,但願不要因為此事傷了太多人的感情。今後的路還長,年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