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意球: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兩種,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門得分,間接任意球直接入門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門前碰對方或本方隊員進門可算得分。罰球程式:
將球放定在犯規地點。
2.對方隊員距球到少5米。
3.在裁判鳴哨或示意4秒鐘內將球踢出。
4.踢球時主罰隊員一腳站定,用另一腳踢球,(即不能助跑或跨步踢)。
5.球被觸動後即算比賽開始。
二、球點球:當在比賽中執行罰球點球,以及在上半場或全場比賽終了時,延長時間執行或重踢罰球點球時,如踢出的球觸及門柱,或觸及橫樑,或觸及守門員,或連續觸及門柱、橫樑或守門員而進入球門,只要沒有犯規現象發生,均應判進球有效。罰球程式:
1.球放在罰球點上。
2.除主罰隊員外,其餘雙方隊員離開罰球區外,併到至少距罰球點5米。
3.對方未踢球前,守門員必須站在兩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
4.主罰隊員在罰球區舉手向裁判示意,在裁判鳴哨後,主罰隊員一腳站定,用另一腳將球向前踢出(即不能助跑或跨步踢)。
5.球點球直接入門算得分。
6.為完成罰點球過程延長的時間踢出的球點球,只要沒有其它犯規,球進門有效(包括球在進門前,觸及門柱、橫樑、守門員身體或先後觸及三者後進入門內)。
三、球門球: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柱外的球門線,而最後踢或觸球是攻方隊員,判由守方守門員擲球門球。罰球程式:
1.守方守門員站在本方罰球區內,用手將球擲出本方罰球區外,但不得將球擲過中線,算合法,比賽方算開始。若球擲出後被罰球區外擲球方半場內的隊員(不論那方)踢或觸及,球落在任何一方半場也算合法。
2.擲球門球時,對方隊員在球未被擲出罰球區之前應站在罰球區外。
四、角球: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柱外的球門線後,而最後踢或觸球的是守方隊員,判為攻方踢角球。踢角球的程式:
將球放定在球出線所在的球門線與邊線的交點上。
2.踢球隊員一隻腳站定,用另一隻腳將球踢出(不得助跑或跨步踢)。
3.必須在4秒內將球踢出。
4.對方隊員要距球5米。
5.角球可以直接射門得分。
擴充套件資料:
以下情況下可以求證裁判直接任意球﹕
1、踢或意圖踢對方球員。
2、絆倒對方球員。
3、跳向對方球員。
4、用粗暴或危險動作去碰撞對方球員。
5、從後去碰撞對方球員。
6、擊打或意圖擊打對方球員。
7、抓著對方球員。
8、推對方球員。
9、用手或手臂觸球。
10、向對方吐口水。
參考資料:
一、任意球: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兩種,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門得分,間接任意球直接入門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門前碰對方或本方隊員進門可算得分。罰球程式:
將球放定在犯規地點。
2.對方隊員距球到少5米。
3.在裁判鳴哨或示意4秒鐘內將球踢出。
4.踢球時主罰隊員一腳站定,用另一腳踢球,(即不能助跑或跨步踢)。
5.球被觸動後即算比賽開始。
二、球點球:當在比賽中執行罰球點球,以及在上半場或全場比賽終了時,延長時間執行或重踢罰球點球時,如踢出的球觸及門柱,或觸及橫樑,或觸及守門員,或連續觸及門柱、橫樑或守門員而進入球門,只要沒有犯規現象發生,均應判進球有效。罰球程式:
1.球放在罰球點上。
2.除主罰隊員外,其餘雙方隊員離開罰球區外,併到至少距罰球點5米。
3.對方未踢球前,守門員必須站在兩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
4.主罰隊員在罰球區舉手向裁判示意,在裁判鳴哨後,主罰隊員一腳站定,用另一腳將球向前踢出(即不能助跑或跨步踢)。
5.球點球直接入門算得分。
6.為完成罰點球過程延長的時間踢出的球點球,只要沒有其它犯規,球進門有效(包括球在進門前,觸及門柱、橫樑、守門員身體或先後觸及三者後進入門內)。
三、球門球: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柱外的球門線,而最後踢或觸球是攻方隊員,判由守方守門員擲球門球。罰球程式:
1.守方守門員站在本方罰球區內,用手將球擲出本方罰球區外,但不得將球擲過中線,算合法,比賽方算開始。若球擲出後被罰球區外擲球方半場內的隊員(不論那方)踢或觸及,球落在任何一方半場也算合法。
2.擲球門球時,對方隊員在球未被擲出罰球區之前應站在罰球區外。
四、角球: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柱外的球門線後,而最後踢或觸球的是守方隊員,判為攻方踢角球。踢角球的程式:
將球放定在球出線所在的球門線與邊線的交點上。
2.踢球隊員一隻腳站定,用另一隻腳將球踢出(不得助跑或跨步踢)。
3.必須在4秒內將球踢出。
4.對方隊員要距球5米。
5.角球可以直接射門得分。
擴充套件資料:
以下情況下可以求證裁判直接任意球﹕
1、踢或意圖踢對方球員。
2、絆倒對方球員。
3、跳向對方球員。
4、用粗暴或危險動作去碰撞對方球員。
5、從後去碰撞對方球員。
6、擊打或意圖擊打對方球員。
7、抓著對方球員。
8、推對方球員。
9、用手或手臂觸球。
10、向對方吐口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