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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日堯居

    首先,我們講一下尚方寶劍的由來。從漢朝開始,漢朝皇帝開始佩戴尚方劍,就是大家俗稱的尚方寶劍。但此時的尚方寶劍僅僅是皇帝的佩劍而已,根本就沒有什麼權力。在那個年代,皇帝的聖旨比什麼檔案都有用。從漢朝一直到宋朝,尚方寶劍一直僅僅是皇帝的佩劍。因此在影視劇中,授予尚方寶劍很大的權力,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包拯根本不可能天天抱著尚方寶劍巡視,因為他根本就沒有尚方寶劍。順便講一下,包拯僅僅做了1年多的開封府尹,很多案件都是影視劇虛構的。

    從元朝統治時期開始,為了節制地方上的官員們,元朝皇帝開始把尚方劍交給官員們。潛臺詞是:如果地方官員不服從命令,你可以看著辦。在元朝歷史上,皇帝前後幾次把尚方寶劍交給了官員們,但沒有形成固態。但這僅僅是一個開始,有的事情一旦有了開頭,就很難收尾了。明朝建立之後,沿用了元朝的一系列制度,其中就包括尚方寶劍的賞賜。在明朝前期,明朝皇帝也曾經幾次把尚方寶劍交給官員。到了明朝的後期,由於問題非常多,尚方寶劍開始頻繁出現,用來制約各地的官員。

    在明朝統治的末期,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當時,農民起義軍採用了流竄的方式,波及了好幾個省份。依靠一個省的能力已經無法應付,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朝皇帝開始派遣內閣大學士出馬,也就是督師。當時,皇帝會把尚方寶劍交給內閣大學士,用於管理那些桀驁不馴的將領們。除了鎮壓農民起義軍,明朝還需要面對後金的挑戰。為了節制遼東地區的各路軍隊,遼東督師也擁有尚方寶劍。雖然是在名義上,尚方寶劍可以處理各級官員。但是在歷史上,如果處理那些位高權重的官員,必須得到皇帝的許可。 袁崇煥利用尚方寶劍的權力,私自斬殺了毛文龍,引發了崇禎皇帝的不滿。

    在清朝統治時期,並沒有出現尚方寶劍。電影《九品芝麻官》中,李蓮英說:我朝立國以來,就從未聽說過尚方寶劍。清朝確實沒有尚方寶劍,對於皇帝派遣的欽差大臣來說,聖旨的作用很大。在鎮壓太平天國時期,為了調動西南各地的駐軍,咸豐皇帝把自己的寶刀交給了欽差大臣。此時,寶刀基本上充當了尚方寶劍的作用。但無論是尚方寶劍還是寶刀,都不能斬殺那些高階官員,畢竟這屬於皇帝在擁有的權力。

    其實,在明清時期,那些地方上的總督和巡撫,也擁有自己的神器,那就是王命旗牌。例如一個知府或者參將,不服從巡撫大人的命令。在危急時刻,巡撫可以請出王命旗牌。在電視劇《雍正王朝》中,山西巡撫諾敏威脅田文鏡:如果餓死了人,本撫臺將請出王命旗牌殺你。由此可見,相比不靠譜的尚方寶劍,王命旗牌的作用才是貨真價實的。到了近代歷史上,則出現了各種樣式的特派員。特派員的等級可能不夠,但是特派兩個字的分量很重,特派員基本上就等於古代歷史上的欽差大臣。

  • 2 # 夢三痴

    簡單來說,尚方寶劍擁有處理部分官員的權力,但是不論古今,官有大小,對於一定高度的官員還是沒有辦法的,更何況還是人情場,太過於複雜,並不認為是想斷誰就斷誰

  • 3 # 國粹繁榮絢麗日

    尚方寶劍的“尚方”一詞,原為中國古代的官名。據《參閱通典》二十七、“職官九少府監”述解:系掌管供應制造帝王所用器物的監官。尚方也作“上方”字用。即秦朝置有“尚方令”始,沿置到漢代,有令、丞、員吏、從官十八人。後又分為中、左、右“三尚方”,魏晉時又沿希。唐代省去“方”字,有中、左、右“三尚署”,元代只置“中尚監”,至明代止廢除。

    尚方寶劍,舊稱“尚方劍”。它本是皇帝自配御用之劍,也是封建統治者的政治工具。在戲曲和近代小說中,如有御史巡臣持有皇帝賞賜的尚方寶劍的大官,均有先斬後奏的特定權力。

    那麼在封建社會中高官顯赫,御劍在手的大臣真能生殺特權在手、對人命首級(秦法,斬下敵人一人頭,加爵一級,後來就把斬下的敵人及罪犯的頭顱稱此。)先斬後奏嗎?那還得從“此劍”的來歷說起,據《漢書》六十七、“朱雲傳”,所述:“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詞句解釋應為,此”供御器物”刃鋒芒照,利可斬馬;更能逐殺那些刮地收斂,漁利謀取貫於用花言巧語諂媚之人,欺君害良的佞臣奸相。亦為國法皇威“震懾”耳。此典明注:“此供御刃器,故有斬馬之劍,劍利可以斬馬也。”可謂御史皇臣“上方劍”可殺一切“貪官汙吏”,各地犯法高官則不在話下。

    但在中國曆久的封建社會,“尚方寶劍”也絕對不能濫殺無辜的。應按國朝律法刑科依據查實辦案的,同時“持劍者”更不能徇私枉法。不然如“公辦私仇”,草菅人命;豈不是連製作儲藏御用器物的官署“尚方”人員也可殺之。

    正如明代《劉基誠意伯集》十三、“贈周宗道”六十四,詩曰:“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賊”。此句亦彰顯古代大臣德配天子御劍的全權,及處理監察要案的重大責任。

  • 4 # 玄坤文史

    我們要說尚方寶劍,就要先說一下尚方,尚方最初出現時是在秦朝,這時是一個官名,專門負責為皇帝制作御用器具的官員,到了漢代尚方這個官職就轉變為尚方待詔,成了醫官的名字,不在管理製作御用器具,而單獨設定了左,中,右三處尚方官署,來擺放管理皇上御用的器具。而題目中的尚方寶劍指的就是皇帝收藏在尚方中的御用寶劍。

    尚方從秦朝初設,到大明王朝時被廢止,經歷了上千年曆史,在大秦帝國初期,國家一直處於動亂之中,兵戈武器上到皇帝,下到平民百姓均有接觸,即便是皇帝也有私藏兵器,所以尚方劍應該是隨尚方這個官職的出現就已經存在了,但是關於尚方劍的記載卻到了漢朝時期才有出現。

    在《漢書·朱雲傳》中記載:漢成帝時,諍臣朱雲上書:“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張禹之頭。”張禹時為丞相,且是漢成帝劉驁的老師,正受寵幸。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命御史將朱雲綁下,朱雲緊抱殿前欄杆,據理力爭,以至欄杆為之折斷。左將軍辛慶忌為朱雲求情,倖免朱雲一死。

    這個故事中的尚方斬馬劍便是關於尚方寶劍的最早記載,在這個故事中我們也不難發現,朝廷之中是上有昏君,下有奸佞,在我們很多戲曲之中,也常常會看到當忠臣走投無路時,便會取出先皇賜予的尚方寶劍或者類似兵器,上打昏君,下打佞臣,捍衛朝廷正義,也告訴我們邪不壓正,但是從漢書的記載來看,很明顯尚方寶劍並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別說上打昏君了,恐怕對奸邪之臣也不那麼好使,畢竟尚方寶劍是皇帝賜予的,最終解釋權還是在皇室手上。

    在漢朝還沒有將尚方寶劍作為權力象徵賜予有功勞的大臣們,到了大唐時期尚方寶劍才成為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象徵,用來賞賜給元老重臣,但是注意由皇上直接賞賜尚方寶劍的情況是非常非常的少,從唐朝開始,皇帝會將自己的尚方劍交給外出辦理重要公務的欽差大臣,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在外處理公務,如遇阻撓時擁有先斬後奏的權利,但是在公務處理完畢回到京城之後,尚方寶劍須原物返還皇上,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尚方寶劍並不代表持有的大臣就享有生殺大權,這隻代表皇上對大臣的短暫賦權。

    通常皇上也不會賞賜尚方寶劍這種帶有實權的東西給元老大臣,常常作為獎勵賞賜的是我們所熟知的丹書鐵券和清朝時期常見的黃馬褂。這兩個東西就不存在生殺的權利,像丹書鐵券只是可以免除罪臣大多數可以判死刑的罪行,在唐宋時期,雖然已有尚方寶劍,但是皇帝很少賞賜,大臣們更沒什麼機會可以用,最常見到尚方寶劍還是到了大明王朝時期,在萬曆皇帝執政期間,萬曆二十年到萬曆二十八年,大明王朝先後對蒙古,日本,苗疆三次大規模的征討,穩住了大明帝國在亞洲的霸主地位。

    在萬曆統治前期時期,明朝相對還在比較強大,雖然當時的日本也正是鼎盛時期,但是當時大明王朝能征善戰的將領也不在少數,蒙古和苗疆,更是不值一提,所以萬曆皇帝也不可能御駕親征,交給手下將領就行了,將領們雖然對軍隊有直接指揮權,但是在地方直接調動物資補給還是很麻煩,另外外出的將領代表的是萬曆皇帝,所以為了方便外出的將領指揮作戰,萬曆皇帝又賞賜尚方寶劍給軍隊統帥,比如寧夏總兵李如松就被賜予尚方寶劍負責前線督戰。

    從這之後,明朝賜予出征督撫尚方寶劍就成了慣例,也是在明朝擁有尚方寶劍也代表著擁有了生殺大權,比如明朝末年抗清名將袁崇煥就是用尚方寶劍殺了左都督平遼總兵官毛文龍的,左都督雖然名義上是正一品,但是是虛銜,總兵在明朝無品級,與清朝相比一下,加上當時毛文龍所在平遼屬於前線至少也是從二品以上,袁崇煥殺毛文龍就因為手上握有尚方寶劍,可見在明朝末期,持有尚方寶劍同時也具有了很大的實權。

    雖在明朝尚方被廢止,但是人們還是把皇帝御用的劍稱為尚方寶劍,也是在明朝時期,民間的說書,故事,小說開始無限的誇大賦予尚方寶劍權力,甚至還可以上打昏君了,這顯然是無稽之談。所以尚方寶劍也只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才被賦予了特殊的權力。

  • 5 # 棍哥觀史

    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中,確實出現過許多享有特權的御賜物品,諸如“黃馬褂”、“丹書鐵券”、還有今天所講的“尚方寶劍”。而這些享有特權的御賜之物均是皇權的象徵,當然是有特權的,但因文學文藝作品的誇大以及杜撰,這些御賜之物的特權往往被放大,這裡所說的“尚方寶劍”最大的特權就是“先斬後奏”,但先斬後奏也是在國法之中執行,並不代表著可以超越法度隨意斬殺朝臣和大將,而“上斬昏君、下斬佞臣”更是無稽之談。

    尚方寶劍由來“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劍,劍利可以斬馬也。”——《漢書.朱雲傳.顏師古注》

    尚方寶劍的由來要追溯到秦朝,當今一些闢謠言論說尚方寶劍只出現於明朝其實是不正確的。“尚方”二字實為“上方”,在秦制中是專職管理和供應制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屬,漢承秦制使這一官蜀被繼承下來,並加以細化,將其職責定為“掌御刀劍及玩好器物”,漢末時又分為中、左、右三尚方,均屬於少府的下設機構,其首長官員為“尚方令”和“尚方丞”,大家所熟知的蔡倫就擔任過尚方令一職,而這一機構一直延用到唐朝仍有設定。

    關於尚方劍的最早記載就源於漢代,當時的尚方劍名為“尚方斬馬劍”,至於名字何以由來,我個人認為是一方面突出劍之鋒利,可以戰馬,要知道歷史上記載最為鋒利的刀劍是唐朝時的陌刀,史載為“人馬具碎”,因此可以斬馬的劍應當是鋒利無比了;另一方馬是古代比較珍貴的資源,以斬馬命名也突顯了皇帝御用之劍的名貴。

    專斬佞臣“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漢書.朱雲傳》

    朱雲請尚方劍所要斬之人是成漢帝的老師,當朝丞相張禹。成帝因此怒斥朱雲“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這裡雖然漢成帝駁斥並拒絕了朱雲的請劍,但能看出的是尚方劍在當時已經被認為是可以由下斬上的象徵,這應該也是諸多影視劇中“尚方寶劍”可以任意斬殺各種高階官員的“把柄”。但就當時的記載來看,皇帝並沒有認可這種特權!

    但在宋淳佑十年時,有一名為劉黻的太學生上書皇帝,痛斥陳垓、蔡榮為奸佞之臣,建議宋理宗儘早解除此二人官職並治罪,否則“異時雖借尚方劍以礪其首,尚何救於國事之萬一哉”。由此可見,尚方寶劍在宋朝時已經被認為是斬殺奸佞之臣的象徵。到了宋開慶元年時,時任國子監主簿的徐宗仁評價此舉為“是以廷紳抗疏,學校叩閽,至有欲借尚方劍為陛下除惡”。這就坐實了尚方劍是真的可以斬殺佞臣的,不僅僅是“清君側”的象徵。

    而影視劇中所說開封府包拯手中有一把尚方寶劍可以斬殺佞臣,這個說法我覺得是藝術杜撰而來,本來開封府所在地為京畿,規格是很高的,開封府尹在宋朝為從三品大員,小魚小蝦按律法斬殺並不需要尚方寶劍,而皇親國戚或者官職更高的官員,案件審理也不會由開封府來進行,大型案件往往都交由刑部會審,即使是開封府辦案,皇帝就在京師,案件審理完結後報予皇帝聽從聖令並不難,尚方寶劍在此顯得多此一舉。更重要的是,歷史上的包拯只做了不到兩年的開封府尹,史料也未記載他辦過什麼大的案件,反倒是包拯的外交能力和財政能力更為突出。

    元朝時期,忽必烈對於救了皇后命的道士張留孫予以嘉獎,史書載為“命尚方鑄寶劍以賜,建崇真宮於兩京”,此處的尚方寶劍我並不認為具備斬殺大臣的特權,而是榮譽的象徵。

    權宜行事“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劉伯溫

    而在史料中看,尚方劍用以賜給臣下行專殺和便宜之事的做法,是始於明朝“萬曆三大徵”。 萬曆二十年時,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星言,賜魏學曾尚方劍督戰”。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皇帝賜臣下尚方劍行監察權利事件,這裡的賜劍就不簡簡單單的是榮譽的象徵,而是代表皇帝督戰,“見劍如見天子”的說法應該就是始於此事。

    而真正替天子行生殺大權的便是替代魏學曾的葉夢熊,葉夢熊破城之後“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這裡便是倚仗尚方寶劍“先斬後奏”的特權而進行的,但哱拜之子哱承恩還是被押赴京師接受皇帝的處罰,這也說明了外徵之將雖可行權宜之事,但也要控制在法度之內,正如劉伯溫所言的“按法誅奸贓”,降兵兩千殺就殺了,但叛軍之首不得私自處決,皇權依舊是最高權利。這件事情過後,明朝廷得到了實際成果,因此賜尚方劍便逐漸頻繁。

    在歷史上,尚方寶劍是皇權專制的象徵,授予臣下的記載並不多,即使授予臣下,也是與清朝的“黃馬褂”功能類似,屬於榮譽的象徵,更不會具備“免死金牌”的功效。而在明朝的尚方劍授予時,幾乎為朝廷特派的大臣前往地方督戰或者視察,回朝後是要上交的,並不能據為己有。而這種授予外派大臣的尚方劍也更多的是加強外派大臣的權重,並不代表著超越法度以外的斬殺大權,當一定情況下的權宜之計也並未體現在各朝代的律法中,只是一種預設的皇權象徵。

  • 6 # 史論縱橫

    在中國古代很多文學藝術中都有“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劵”、“免死金牌”這一類的東西,尤其是尚方寶劍更是被賦予至高無上的皇權象徵。

    那麼,尚方寶劍到底有多少特權,能不能斬殺地方高階官員呢?

    先來說答案是否定,如果有人拿尚方寶劍斬了地方高官,估計自己離死也就不遠了!

    古代尚方寶劍的由來和民間對尚方寶劍的曲解

    尚方寶劍,從字面的意思理解其實是在“尚方”的寶劍,“尚方”是皇帝收藏寶劍的地方,在漢朝時期是專門製造皇帝器物的官署,尚方寶劍一般用來指皇帝御用的寶劍,皇帝用的劍自然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關於尚方寶劍的認知,大部分都是來自於影視文學中,我們小的時候看《九品芝麻官》的時候,包龍星的母親拿出尚方寶劍震驚全場,差點就把罪犯常威給斬了,《九品芝麻官》的背景是清朝,當時的李蓮英說本朝沒聽過有什麼尚方寶劍啊!

    確實清朝時期是沒有尚方寶劍的,有清一朝對權力的掌控是極為嚴格的,皇權本身就至高無上,但是大部分已經做出了規定,不可能任意妄為。

    但是當時我們看這部劇的時候有多希望它是清朝的,你搞笑,我卻當真了啊!如果是真的話,可以連李蓮英這個死太監一塊砍了,可以看出,老百姓對於這種能夠懲奸除惡的寶劍的期望。

    當包大媽的尚方寶劍露出真面目後,原來它竟然是明朝崇禎皇帝賜出的!這一個就厲害了!

    說明編劇並非一點不懂歷史,實際上古代尚方寶劍用的最頻繁的朝代就是明朝後期,元朝時期雖然出現,但是數量不多,而宋朝時期強調的是法律治國,自然不會有包青天手中的寶劍了。

    明朝用在軍事授權的臨時性皇權象徵

    當然,明朝時期的尚方寶劍不叫尚方寶劍,而就是尚方劍,名字樸素了一點。

    明朝後期尚方寶劍有多氾濫,萬曆年間下發了大概6把,天啟年間大概發過5把,崇禎在位17年,一共發了15把,基本上是1年1把。

    實際上明朝末期的尚方劍主要是用來軍事方面,並沒有賜給太監和文官,而是賜給軍事將領,主要的目的就是讓他可以砍級別低一點的,不聽話的將士的頭,正常來說就是副總兵以下的軍官可以先斬後奏。

    崇禎發的尚方劍有兩個尿點,第一個尿點是一人可以得尚方劍,崇禎不是給每一個大臣都發一把,而是有的大臣經常得,比如盧象升得了三把,楊嗣昌得了兩把,洪承疇得了兩把。像不像老師給你的小紅花,表現好就多給你一個;

    第二個尿點是尚方劍斬尚方劍會是什麼結果,按照道理來說,持有尚方劍是代表皇帝權威的,然而出現了尚方劍斬尚方劍的事該如何處理呢?

    崇禎二年,持有尚方劍的三品官員薊遼督師袁崇煥斬了持有尚方劍的二品左都督平遼總兵毛文龍,成為至今一大有爭議的案件。

    從這裡可以看出,尚方劍是有一定的臨時性的,比如在專門督辦某一事情的時候,給你一把尚方劍,讓你專事專辦,比如袁崇煥這把尚方劍就是專門平遼用的。

    而毛文龍這把尚方劍是天啟皇帝賜的,在崇禎時期應該是失效的,但是袁崇煥用尚方劍殺毛文龍實際上是有違尚方劍的效用的,前文已經說到,尚方劍斬殺副總兵以下官員可以先斬後奏,毛文龍雖然在職務上受制於袁崇煥,卻在級別上高於副總兵,甚至高於袁崇煥。

    因此,在後來崇禎決定凌遲處死袁崇煥的時候,為首的一條罪狀就是擅殺毛帥,可以說袁崇煥的死跟他濫用尚方劍也是有一定關係的。

    從影視文學到明朝軍事用途的尚方劍的講述,大家對尚方寶劍應該是有一定了解的,基本上,歷史上很少出現尚方寶劍,而尚方寶劍並不是用在管理地方官員的。

  • 7 # 花木童說史

    在電視劇《包青天》中,經常會看到這樣一個畫面:當包拯斬殺犯罪的王公貴族受阻時,都會請出尚方寶劍,接著王公貴族人頭落地,惡人得到了懲罰,此時是不是大快人心?但真實的歷史中包拯並沒有尚方寶劍,尚方寶劍直到明代才多次出場。

    在古代有一個尚方的機構,專職替皇帝打造寶劍,所以造出來的劍就叫尚方寶劍。其主要作用只是皇家的配飾,代表著皇權和地位。

    尚方寶劍的第一次出場

    在漢代時,漢成帝極度寵幸趙飛燕趙合德這對姐妹花,整日沉迷於酒色,朝政都由奸相張禹把持。大臣朱雲對張禹十分不滿,於是上書漢成帝:“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朱雲所求漢成帝並沒有答應。這是史書對尚方寶劍的第一次記載。

    尚方寶劍第一次發揮作用

    到了北宋時期,軍隊殺降、殘害百姓的事時有發生,所以宋太祖趙匡胤伐南唐李煜時,把自己的配劍賜給主將曹彬,允許他對不守軍令的將士可以先斬後奏。這是宋代唯一一次使用尚方寶劍。

    御賜寶劍,如朕親臨

    萬曆年間,寧夏叛亂,萬曆皇帝為鼓舞軍心,賜甘肅巡撫葉夢熊尚方寶劍,意思就是見到寶劍如皇帝親臨。此戰明軍大勝,萬曆皇帝就以為是尚方寶劍發揮了巨大作用。

    此後明軍出征,皇帝都會賜主將尚方寶劍,大將軍袁崇煥抗擊滿清時,就曾得到過崇禎皇帝御賜的尚方寶劍。

    到了滿清時,史書上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尚方寶劍。所以影視劇或評書上出現的手持尚方寶劍,對官員先斬後奏的事是根本沒有的。

  • 8 # 秋媚讀史

    “尚方”指的是古代幫皇室製造和管理生活用品的官署,《史記》裡面記載:

    “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

    尚方寶劍就是由“尚方”宮署鑄造,專供皇帝使用的寶劍。

    在古裝小說、戲劇中,經常會出現一個場景:皇帝賞賜大臣尚方寶劍,大臣拿著劍到了地方貌似就能理直氣壯,甚至有怒斥百官、先斬後奏的動人情節。其實那些場景都是經過藝術加工,為了起到渲染的效果。真實的尚方寶劍,可不是說賞就賞,說用就能用的。

    在秦漢時,這種帝王專用劍藏於尚方,做工極其講究,並繪有龍鳳圖案,削鐵如泥,一出鞘就能取騾馬性命,故漢代稱“尚方斬馬劍”。《漢書》記載,朱雲曾上書漢成帝:

    “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

    這個典故是說漢成帝的老師張禹無惡不作,朱雲要求皇帝讓他用尚方劍斬殺張禹,以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但皇帝覺得朱雲是以下犯上,便要求侍衛將其拖出去斬了。朱雲抱著欄杆不放,侍衛用力過大,竟然把朱雲和欄杆一起拉斷。此時,幸好旁邊有官員出來求情,朱雲才逃過一劫。“朱雲折欄”便成為忠臣直言進諫的典故。

    由此可見,在秦漢時就有人想用尚方寶劍斬殺奸臣,可惜,想歸想,實際上大臣還沒有使用尚方寶劍的資格,皇帝也不會輕易賞賜。《後漢書》也有記載,皇帝讓蔡倫做過尚方令,監製尚方劍。蔡倫表示“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

    到了唐代,被皇帝授予“尚方寶劍”的朝廷官員也沒有先斬後奏的權利,必須先請示皇帝。

    一直到了北宋初年,趙匡胤黃袍加身後,才賦予尚方寶劍先斬後奏的權利,但也僅限於少數高階將領“如朕親臨,違法專殺”。《武經備要》記載:

    “本朝之制,大將每出討,皆給御劍自隨,有犯令者,聽其專殺。”

    宋朝重文輕武,對武將很不信任,平時兵和將相互調動,互不熟悉,到了戰時容易出現將領調不動兵的情形。為了解決將軍出兵在外,距朝廷遠,凡事奏請,貽誤戰機的問題,宋朝有賞賜尚方寶劍先斬後奏的慣例。

    宋代的尚方寶劍主要用於軍事領域,並且有相應的限制,“副將以下,不聽命者可斬”,這就是說面對副將以上的將領,尚方寶劍持有者還是無權先斬後奏的。

    在司法領域,宋代並沒有使用過尚方寶劍,所以,電視劇中,宋代的包拯有一把“上斬昏君、下斬佞臣”的尚方寶劍,純屬子虛,完全是藝術創作。包拯辦案用的工具是龍頭鍘(降龍)、虎頭鍘(伏虎)、狗頭鍘(斬犬),分別處分違法的皇親貴胄、貪官汙吏和普通罪犯。

    到了明代,尚方寶劍開始普遍用於軍政和監察,不僅使用頻率比較大,而且在制度上也更加完善。劉伯溫曾經說過:

    “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

    明朝的尚方寶劍,代表著天子,是皇權的延伸,持劍者一般都是皇帝的心腹大臣或監察御史,真正具備有先斬後奏的權利。賞賜尚方寶劍時,朝廷還要在奉天殿舉辦一個“代行授鉞禮”的儀式,屆時皇帝身著禮服隆重出席,大將軍由西入殿,叩頭四拜。承製官宣佈聖旨,“以節鉞授大將軍”。

    到了明代後期,大將帶天子出征,必須同時持有“劍(尚方寶劍)、敕(特許敕令)和印(兵符)”,才算名正言順地代表皇帝督師。

    皇帝覺得有必要,賞賜大臣一把劍,大臣拿著劍也只是威風一時。比如,崇禎賞賜給薊遼督師袁崇煥一把尚方劍,袁崇煥用尚方劍斬殺了毛文龍。後來袁崇煥被崇禎清理時,其中一條罪名便是用寶劍擅殺毛文龍。

    尚方寶劍是古代帝王人治天下的產物,象徵著皇權的至高無上,與三眼花翎、丹書鐵券大同小異,都是皇帝駕馭大臣的一個道具而已。用這些道具治理天下,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尚方寶劍非扭轉王朝命運的靈丹妙藥。

  • 9 # 剛日讀史

    尚方寶劍是皇帝御用的寶劍,據說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具有先斬後奏的權力是一回事,你要拿來亂殺人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常在戲劇裡面看到這樣的畫面,皇帝昏庸無能,奸臣當道,忠臣怒髮衝冠,請出尚方寶劍,將奸臣斬於劍下,觀眾席上一片叫好聲。

    可惜,這是不可能發生的。

    尚方寶劍的得名與尚方令有關,尚方令是專替皇帝制做御用刀劍的,所以後來皇帝的御用劍就叫做尚方劍, 最早的尚方劍的記載是漢朝漢成帝時期,大臣朱雲請求成帝賜他尚方寶劍,斬奸相張禹。

    結果成帝不但不給,朱雲自己差點丟了性命。

    這說明尚方寶劍不是誰想要就給的。 歷史上的尚方寶劍,主要是在戰爭期間,對不聽號令的將領,尚方劍的持有著可以有“專殺”的權力,但這種專殺權也受到極嚴格的限定。

    《宋史·陳執中傳》中就提到過,太祖趙匡胤吩咐大將曹彬:“副將以下,不聽命令的可以殺。”

    《明史·楊鎬傳》中也說,皇帝賜楊鎬尚方劍,只能殺總兵以下的官員。就限定了專殺權的使用範圍。

    明代楊嗣昌在請尚方劍的奏摺中說:

    “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

    說明尚方劍斬不了巡撫和總兵,這些大員不聽指揮,只能撤職查辦。

    同時,尚方劍只能用於持有人的管轄地區,不能跑到別人的地界去殺人,否則就是越權。

    尚方劍在很多時候,只是一種震攝的工具,殺高階官員還是需要請示皇帝的。

    拼多多版:

    袁崇煥利用尚方寶劍的權力,未經請示私自斬殺毛文龍,後來成為袁崇煥被判凌遲的一大罪證。

    尚方寶劍是存在有效期的,不是讓你留一輩子的。一般公務處理完畢後要上繳給皇帝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尚方寶劍代表的是皇權,但也是在法制體系下的皇權。

    當然,尚方寶劍的最終解釋權歸皇帝所有。只要皇帝同意,你拿著殺誰都行。當然了,皇帝除外。

    雖然皇帝是不可能同意你這樣做的。

  • 10 # 我是越關

    很多小說、電視劇中,尚方寶劍可以先斬後奏,甚至是上斬昏君、下斬佞臣,但在實際歷史中,尚方寶劍壓根本就沒有這麼大權力,甚至在剛開始的時候,尚方寶劍和普通的劍沒什麼區別。

    戰國時期,各大諸侯中國產生了一個叫做少府的機構,這個機構有點類似於清朝時期的內務府,專門負責管理王室私人財產和生活事務。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竭盡全力的為王室搜刮財富,並且利用這些搜刮來的財富供給王室成員。

    秦漢時期,少府之下產生了“尚方”,尚方是專門負責製造皇室飲食器物的機構,簡單來說,他們的任務是製造鍋碗瓢盆,比如鍾、鼎、壺等用具。不過,由於尚方具有冶金的技術,它們也會為皇帝鍛造御用的刀劍,它們鍛造的劍就叫做尚方劍,也叫尚方斬馬劍。

    那麼此時的尚方劍有沒有特權呢?答案是沒有的。此時的尚方劍只是皇帝佩劍的名稱,沒有任何特殊的意義。直到漢成帝劉驁時期,尚方劍才隱隱約約有了幾分象徵意義。

    當時朝廷有一名叫做朱雲的官員,某天上朝的時候對漢成帝劉驁說:“我要處死一個佞臣,請陛下把身上佩戴的尚方斬馬劍賜給微臣。”皇上隨口一問:“誰呀?”朱雲回答:“張禹。”

    張禹是漢成帝的老師,硬幣漢成帝聽後大怒,立刻吩咐侍衛把朱雲拿下。朱雲抱著大殿上的欄杆不放,結果欄杆都給拽斷了。事後有人求情,這件事也就沒有追究,不過這卻成了中國歷史上,尚方劍第一次具有特殊意義。

    唐朝時期,尚方劍已經具有了特權。曾經張光輔討伐越王叛亂,期間,張光輔縱容將士劫掠百姓,殺降冒功。狄仁傑憤怒的指著張光輔說;

    如得尚方斬馬劍加於君頸,雖死如歸。——《舊唐書》

    以此看來,尚方寶劍在當時已經具備一定的特權,甚至可以在律法之內,斬殺違法亂紀的大臣。

    到了宋朝,尚方寶劍正式擁有了先斬後奏的特權。在北宋初年,趙匡胤下令曹彬南下滅蜀之時專門給予了佩劍,並且說;

    副將以下,不用命者得專戮之。——《宋史》

    明朝時,尚方劍開始作為皇權的象徵授予給臣子,可以便宜行事,而且使用頻率變得非常高。劉伯溫曾說:“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

    萬曆三大徵的寧夏之役時,朱翊鈞曾接受尚書石星建議,賜給了魏學曾尚方劍督戰,後來魏學曾戰事不利,明廷以甘肅巡撫葉夢熊替代魏學曾,同樣也賜予了尚方劍。再後來,楊鎬也曾被授予尚方劍,他可以自行處斬總兵以下官員。

    崇禎年間,由於戰事增多,尚方劍使用更加頻繁,洪承疇、孫承宗等人出征時都曾賜予尚方劍。

    清朝入關之後,尚方劍再也沒有出現,所以周星馳《九品芝麻官》中,李蓮英說的那句:“本朝開國以來,從來沒有聽說尚方寶劍。”確實是一句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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