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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酥41890387

    刑事和解適甪於初犯和較輕犯罪情節,三年以下的可以從輕甚至不起訴,但三年以上就不適用了,而強姦罪都是三年以上,除非女方不報案,不然和解也只能在判刑上減少量刑,不起訴或者緩刑都是不可能的

  • 2 # 大段895

    一同事和女朋同居一年(打胎一次)有於性格不合.男的提出分手.女的報警說被強姦.結果

    女的拘留十五天.

    男的沒事

  • 3 # 星星1522955261154

    你們都是 外行呀! 專家給你標準答案。 這個(原諒) 事實如果發生在 案件初期 刑拘 、預審階段。 可以 判定 證據發生變化,撤銷案件。 過了這個階段 就不可能了。 整個程式過程中 都會問 被害人的 控告 思想, 如果前後矛盾 就以 敲詐勒索 、 誣告 等罪名 追究 當事人 刑事責任。

  • 4 # 湖北農村農民

    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可能強姦犯特別富有,而被害人又特別貧窮。強姦犯為了逃脫法律的追究,就對被害人承諾:你若改口,我可以給一筆鉅款補償你。被害人然後就改口說:哎呀警官,是我自願的!

  • 5 # 小瘋瘋34

    記得沒錯的話,是可以輕判的。比方說3到10年,一般這種情況就不會判到10年……

    刑事案件只要進入庭審階段,“撤訴”這種東西就不存在了。因為主體已經從原告人變成了國家公訴機關。

  • 6 # 麥熟天

    肯定要嚴懲,如果這種事情可以靠原諒來解決,那法律的威懾力就大打折扣了,並且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對女人的安全問題更沒法保障了。

    現在的社會包容度大了,如果以前,一個女人被強姦了,那幾乎等於一個生命就此終止了。是無法再活在世上的。

    強姦是很重的犯罪,女人也不要因為社會的包容,就姑息這樣的罪犯,這不是情感的事,是你賴以生存的身子遭到了不應有的玷汙。而且會禍及同類的,最終危害了整個社會。

  • 7 # 專修豪華車

    強姦這個罪名必須要有原告,如果原告不起訴便會認為事實不存在,法律便會認定與自願發生性關係,或者為達到某種利益交換的自願行為。

    起訴後申請被害人諒解的案件沒有宣判前原告方可選擇撤銷刑事案件起訴,私下賠錢解決,

    證據確鑿的已經宣判便無法撤銷案件,掙得被害人原諒的可減免刑期。

    強姦受害人主題是未成年時諒解無效,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自願都可以認定為強姦罪,其法律標註未成年範圍女16週歲,男18週歲

  • 8 # l楚軒l

    女方原諒他那是個人私事 強姦是犯了國家法律 是國家要辦他 又不是女方家庭要辦他 所以女方原諒或不原諒無所謂

  • 9 # 使用者72025884736國寶

    男的槍斃,女的無期。西門慶與藩金蓮,沒什麼好餅。她還原諒是錢,是勢。但國法應不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說著玩的嗎·?打臉不?臉紅不?法是底線,犯之必究,究之必嚴,嚴之必公。對嗎?

  • 10 # 秒秒報親恩

    判七天可以了!

    7天要受上一些感同身受的舒服刑罰!

    例如,穿上女性衣服短裙並男化香艷濃女妝,憤上三支香水進入死刑殺人重犯,變態強姦重犯集中營,共住七天!

    (備注: 短裙背後要開一個大洞,像小毛孩短褲般方便出入排洩例如屎尿等等)

  • 11 # 木易小羊

    涉嫌強姦罪,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強姦罪屬於刑法八大重罪之一,一般不能判緩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中國刑事辯護網提供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 12 # 冷俊12

    感謝邀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強姦女方原諒了你 要判多久這個法官說了算 我只知道一個大概的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

      強姦罪是否可以緩刑:

      根據中國刑法典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物件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中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物件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物件。至於罪行性質相對更輕的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僅僅是根據罪行性質作出具體量刑,法院認為有必要適用管制刑罰進行處罰,所以故將管制刑列為不適用緩刑制度的獨立刑種。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判決確定的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但必須注意的是,由於犯罪人尚未適用緩刑,因而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只能是審判人員的一種推測或預先判斷,這種推測或判斷的根據,依法只能是犯罪情節較輕、犯罪人悔罪表現較好。在這兩個因素中,犯罪情節較輕屬於已然之罪的範疇,主要表明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較小,應當綜合主觀惡性與客觀危害兩個方面加以綜合評判。犯罪人悔罪表現較好屬於未然之罪的範疇,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較小,應當根據犯罪人的罪後各種表現,並適當考慮犯罪人的一貫表現作出評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刑法》(修正案八)將74條修改為:“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 以上觀點只是我個人覺得的 不一定正確 我也不是律師 我是學廣告設計與製作的 我覺得樓主 你這個問題最好還是去問下律師 或者法官 法院的人 他們很懂法! 我只知道一個大概的東西 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幫助到您 希望樓主天天開心快樂!

  • 13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根據本人研究大量了強姦罪的案例,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在強姦既遂的案件中,受害者的諒解對行為人刑期的影響是非常小的,幾乎可以說是可有可無。

    因此可以這樣說,在強姦案中,你是否取得受害人的諒解,並不怎麼影響你的量刑。

    在中國,強姦罪是重罪,其量刑最低是3年起步的,其主要目的我覺得更多的是保護婦女群體,畢竟在法律意義上,婦女屬於弱勢群體。因此,這也是為什麼強姦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

    我翻閱了大量的強姦罪既遂且有受害者諒解的判決書,幾乎很難看到強姦罪有判緩刑的,檢察院量刑在3-4年的,即便有諒解書也都沒跨檔判到3年以下的。

    基本上在強姦罪中,你擁有諒解書,大多也就給你少半年左右的刑期,並不會很多。

    即便是強姦未遂,有自首情節,有諒解書的,大多都是判了實刑,緩刑的很少很少。

    因此,在中國,針對強姦罪的容忍是極低的,受害者的諒解書在其他案件中可以說是極具分量的減刑手段,但在強姦案中,幾乎沒什麼用,這也能說明中國法律對婦女保護的重視。

    說句題外話,強姦罪判多少是次要的,主要是強姦罪被社會普遍大眾是歧視的,特別是在看守所和監獄。

    如果你因為強姦罪進了看守所,你就會知道判刑多少真不可怕,在看守所的後果會顛覆你的尊嚴和價值觀,讓你懂得什麼叫狗都不如。

    因此,幹什麼都不要幹強姦,謹記。

  • 14 # 情感公寓

    犯了強姦罪,如果女方原諒了,那在法院量刑時絕對會比女方不原諒對方判的要輕。

    那如何得到女方的原諒?這是個大問題,人家女方是受害者,憑什麼原諒你?如果只是簡簡單單的賠情道歉,鞠躬說對不起?那我只能你太傻太天真了,要想達成對方諒解,無一例外都是真金白銀的對對方給予補償,至於具體補償多少人家才會原諒你,這要看你們之間如何商量了,畢竟給予對方補償之後,在以後量刑上會有很大的幫助,比如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賤淫幼女,從重處罰。當然,如果你不在乎多在監獄待幾年,那你大可以不必賠償。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案例,大家覺得不是強姦,到最後還是按照強姦罪判處,比如兩個人在戀愛期間,由於有的男人荷爾蒙爆發,使用強迫手段與女方發生關係,而此時如果女性及時報警,一口咬定對方強姦自己,那基本上這個男人坐牢是坐定了,只不過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法律在這一點上,還是傾向於女性觀點的。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一旦強姦案進入司法程式,就不受當事人雙方控制了,也就是說這時候在達成任何原諒協議,效果也微乎其微,唯一的好處就是女方原諒你,你可以少坐幾年牢。當然特殊情況除外,至於什麼是特殊情況,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因此建議女性如果遇到對方強姦自己的行為,我個人認為首先以保住性命為前提,與對方周旋,鬥智鬥勇,避免激怒對方而惱羞成怒殺人滅口,事後保留證據,比如對方的精斑,自己身上的傷痕等,及時報警,剩下的交給警方處理,絕不能讓對方逍遙法外禍害別人。

  • 15 # 荒唐48929

    所謂的原諒,必須認真查明女方提出原諒的動機是什麼?多數是隱藏著新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斷言,真正強姦案件的被害人發自內心地原諒行為人,哪是不可能的!既然這是不可能的,為什麼有被害人會作出原諒行為人的表態呢?顯然是被逼迫的。有人私下找被害人威逼利誘,有的被害人懼怕行為人今後以及其勢力的報復,懼於淫威而提出原諒。有的被害人面對金錢引誘會權衡,將行為人判刑,自己也沒有什麼補償,對方拿出錢出來,也還算是一點補償吧。所以被行為人的親屬用金錢利誘其改變態度。要知道,政法機關及其幹警,可不是任由你們隨意擺佈的,不要偷雞不成倒蝕米!

  • 16 # 仙來數碼科技

    女方原諒了叫通姦,不算強姦。通姦與強姦之間可畏是差之毫釐,女方態度可轉千里。我的觀點是被強姦者若平時不檢點,喜歡朝三幕四,水性楊花,背裡做不正當無本生意者,強姦者可定型於通姦或者嫖娼。

  • 17 # 狂言無忌心自清

    我有一個問題啊!

    女的被強姦,然後強姦犯賠償,獲得原諒。

    那問題來了,這個女人等於收了錢和對方發生了性關係!

    按照法律規定:透過財務發生的不正當性關係是賣淫!

    這女的算不算賣淫?要不要依法制裁?那強姦犯是不是又犯了嫖娼罪?

    另外,秘書拿老闆工資,又和老闆上床。安法律介紹,秘書和老闆的關係也是因為錢產生。

    那秘書和老闆算不算賣淫嫖娼罪啊?

  • 18 # 輔臣1

    強姦就是強姦,事實發生了就是刑事犯罪!諒不諒解都不會低於三年! 但想要不被判刑,那就只有一個辦法,女的願意! 注意不是諒解!

    至於怎麼讓女的說願意就看你和你家人的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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