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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臥雪眠雲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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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走路的楊林
首先事情的起因是被害者違章強行從非機動車道轉彎,從而發生衝突。
其次,寶馬車上主動挑釁引發衝突,而且人多勢眾給電動車主造成心理壓力,但是起初電動車主只是一味退讓。
第三被害人在電動車主人車以移至人行道上,此時他主動放棄挑釁這個事也就過去了,但是被害人不肯善罷甘休,返回車上取出管制刀具(此處被害人又有違法行為)。
第四被害人執械向電動車主劈砍,已經實質威脅到電動車主的人身安全,在此種情況下任何人都有權使用任何手段維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第五刀具是被害人在施害過程中自己失誤脫手掉落,並非電動車主主動攻擊搶奪。
第六雙方在搶奪掉落刀具時電動車主搶到刀具,為了保護自己制止被害人繼續對自己生命安全的威脅對被害人進行攻擊,這是合理的正當防衛。
第七被害人死亡並非電動車主本意只是在防衛過程中無意造成的結果。
每個人都有權利為維護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對危害自己的行為予以反擊,這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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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悅遊四方
“寶馬車主砍人”事件可以說是這兩天網上的最熱點了!很多人問電動車主的行為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我相信,孰是孰非,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先來回顧一下整個事件的經過!寶馬車主先是和電動車主搶道,繼而下車責罵並毆打電動車主。期間,電動車主只是躲閃並沒有還手!而後,更加囂張的是,佔據優勢的寶馬男拳打腳踢後還嫌不過癮,又去車內拿了一把砍刀,直接朝電動車主砍去,電動車主沉著應對,快速躲閃,最後拿起寶馬男掉落的砍刀進行反擊,最終把紋身男撂倒在地!
從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出,寶馬車主以強凌弱欺負電動車主還隨車帶有管制刀具,明顯就是一惡霸!在對方人多和手持兇器的情況下,如果電動車主不搶刀反抗,估計倒在地上的就是自己了,危急時刻,電動車主奮力追殺惡霸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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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王使者3
1. 寶馬男在交通路口附近,壓實線強行駛入腳踏車道,已屬交通違法;
2. 寶馬男交通違法後,對讓行稍慢的腳踏車男進行毆打,涉嫌尋釁滋事;
3. 寶馬男車內藏兇器長刀,有涉黑嫌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4. 寶馬男光天化日之下,持長刀砍人,涉嫌故意傷害;
5. 長刀掉落後,寶馬男並未立即逃跑,而是與被傷害者(騎車男)都去爭搶地上的長刀,只不過長刀被騎車男先行撿到;
6. 騎車男撿刀後反砍寶馬男,是人身受到傷害後的正常反應,應屬正當防衛;
7. 寶馬男被砍後,轉身跑向車門,有可能是逃跑,也有可能是想進車拿其他兇器,特別是未能進入駕駛側車門後,又跑向後門,讓人懷疑後備箱裡還有其他兇器,公安機關在審理此案時應對車輛進行搜查,以確認或排除這種可能;
8. 騎車男追砍寶馬男,並非刀刀致命,只是為了更有效地制止寶馬男的侵害。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騎車男應屬正當防衛,充其量屬防衛過當。
順便說一下,那位蹭熱度的律師,不認真分析,信口雌黃,是對當事人的極不負責,也是對法律的極不負責,更是對自己執業職業的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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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永傑18
想知道電動車大哥的最終判決,還是要看看宏觀大背景。
考警察的同學,警校的校訓和麵試答題,都特別突出“忠誠”二字。
我在面試授課的時候,特別強調,面對考官,考生需要強調四個忠誠,並且順序不能變: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黨要打黑除惡,祖國要和諧平安,人民輿情洶湧,法律只是排名第四,負責擺平這一切,你說怎麼搞?
從影片內容來看,前面幾刀屬於正當防衛,這個毫無爭議。如果大哥運氣好的話,前幾刀就把寶馬紋身男的腸子捅出來了,造成了致命傷,也不存在防衛過當之說。
後面幾刀,法律上會有爭議,大哥持刀砍殺的行為法律究竟會怎麼認定不好說。最好的情況是認定成正當防衛的延續,次好的情況是認定成防衛過當或故意傷害,最差的情況就是定義成故意殺人。
從法院判案來講,法官當然想直接給判個正當防衛,當庭釋放,華人這麼多,多死幾個這樣的混混才能大治。但是一般法官估計沒這個魄力,畢竟面對手起刀落的命案,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全身而退從現實來講比較困難。這也是我昨天為什麼說無論何時放下屠刀都是一句至真的話的含義。
所以,除非電動大哥給的證據特別詳實,律師特別給力,否則大機率法官會給判個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判個幾年。
但是別急,大環境如上,輿情鬧的這麼厲害,法律最終還是要體現人心向背、公序良俗,最終不管是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聰明的法官大機率會給出一個空間,在量刑上加強一下,最終讓大哥緩個刑,免於實際處罰。
雖然這樣,我還是堅持全國最著名的刑辯律師能夠免費幫大哥一下,堅持做無罪辯護,讓法律最終提現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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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月崢
個人反覆觀看影片,首先說說紋身男的情況,違章佔道,衝撞騎行者,酒駕,故意傷人,拿刀故意殺人!有前科,劣跡斑斑!從一開始,白衣哥都處於被動挨打的份,毫無還手之勢!紋身男的行為是整個事件的誘因,也是他自己命喪街頭的導火索!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很多網上說白衣哥拿刀追砍紋身男使其死亡,我個人覺得完全是胡說八道,根本沒有觀看影片中的重點,重點是應該是從紋身男砍人用力過猛刀掉地上開始,這個時候兩人都開始搶地上的刀!如果紋身男搶到,白衣哥就倒下,恰好被白衣哥搶到,但這時紋身男想要繼續傷害值有增無減,所以白衣哥捅了紋身男腹部兩刀!這時捅兩刀完全屬於正當防衛範圍,非常符合正當防衛標準!但正是由於這兩刀,腸子外露,致命傷就是這兩刀,所以紋身男致死剛好處在正當防衛範圍內!至於後面追砍,根本不致命,所以就沒有追砍致死之說!就是不追砍,紋身男也得嗝屁!何況紋身男朝車跑去,拿其它武器可能性極大,所以白衣哥覺得危險沒有解除,才引發追砍!最可怕的是對方人多勢縱,其他人也非常有可能傷害他性命!所以直到警察趕到,白衣哥才鬆開手中的刀!所以我覺得追砍屬於無限防衛,當然也可能被判定防衛過當,根據中國刑法規定,防衛過當並不算罪,因為刑法裡沒有防衛過當罪!所以就算判防衛過當,白衣哥應該不算觸及刑法!當然人死了總要受罰的,希望是很輕的判罰!出於對死者的尊重,我只能說逝者安息吧!同時希望中國法律更加健全,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個別平時囂張跋扈之人,也可以收斂點了,別以為老師人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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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姜happy
法律的判決要顧全大局,要考慮到對社會的危害性,假如以你們的道德標準去衡量一個人有沒有罪的話?那麼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你:現在在監獄裡的犯人,最少有%3到%5的人要上訴!要求國家賠償。要求法院改判!法律就是法律不是你們能夠用道德去衡量的,有沒有罪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假如判決沒罪的話,那是不是以後只要有人拿刀或者鐵棍之類的打人就可以搶過來把別人給殺了?那樣的話還要法律幹嘛,還要警察干嘛?乾脆有仇的報仇,有冤的報冤。先挑起事端,只要別人敢拿刀和其他兇器,你就把他乾死,還正當防衛,無罪釋放!我是說的這麼個理,道德不可能凌駕律法之上。大家懂了沒?再說了白衣男那是正當防衛嗎?要我說故意殺人都不過份。前三刀下去,紋身男已經是不行了,基本上失去了攻擊性,開始逃了,你還要追人砍殺,這不是故意殺人嗎?白衣男是弱勢群體,但是不可否認他長的可是人高馬大的,如果紋身男長的比白衣男高一頭呢,我估計白衣男一定不敢反抗!事情發生了,後悔沒有用的。我呼籲政法機關應該重視起來,就是因為大眾點普片認為白衣男應當無罪釋放,才應該嚴判白衣男!只有這樣才能讓大家知道如何去用法律保護自己!白衣男看見人拿刀,不選擇逃跑,邊跑邊報警嗎。他如果追,你可以喊殺人了,並向路邊人求救!這是他犯的第一個錯誤!搶了刀後隨手三刀的時候就該停止那樣你還真的沒有罪!這時他並沒有停止,這是第二個錯誤!至於追上去砍殺對方這就有點過了,可以說這時的白衣男已經不是什麼弱勢群體了就是個殺人犯。你自己一刀下去有多重,別人不知道,你自己不知道嗎?砍得什麼位置你不知道嗎?你就是要對方死對吧?這是白衣男犯的第三個錯誤。一個人殺了人如果得不到懲罰的話,那麼他以後有可能還會有暴力犯罪的可能!法律是警鐘,可憐的人們醒醒吧,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和家人!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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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笑看紅塵2017
幾個問題需要說明:第一、死者車上帶管制刀具,屬於違法行為;第二、寶馬男對電動車男實施了暴力行為、且是危及生命的暴力行為;第三,電動車男撿刀反擊,此時的寶馬男並沒有喪失反抗能力,也沒有終止繼續施暴的行為,因此,電動車男此刻進行反擊,並沒有防衛過當。第四、人在生死關頭的瞬間,基本沒有時間保持冷靜的可能性!有沒有時間判斷對方的下一個意圖,此時進行反擊,完全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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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沉淪在你的世界1
這天龍哥一頓酒肉飯飽思淫慾,帶小女友和兩個小弟駕一輛銀色寶馬740正準備去怡紅院尋歡,夜間車流高峰,龍哥撩妹心切,酒又喝高了,便沿人行道急馳,這時只見一白衣男子駕一輛電動車在人行道上,緩慢行駛擋住去路,龍哥狂按喇叭,打閃燈,白衣男子就是不讓,龍哥氣急大吼一聲跳下車來,對著白衣就是一頓狂揍,白衣男子並不示弱,兩人的武功家數截然不同,但均是愈鬥力氣愈長,拳影掌風,籠蓋了崑山街頭,龍哥血氣方剛,身材魁梧,膀大腰圓,盛氣凌人,白衣男子雖然身材矮小,歲數偏大,但機智靈活,卻也始終不落下風,龍哥又見白衣男子掌法越變越奇,再鬥百餘招只怕便要為他所制,情急之下,毒念陡生,猛地抽身回寶馬車裡取出一把開山刀,想早點結束這場纏鬥,白衣男子見狀大吃一驚,這哪裡是要教訓我啊!這明顯是要取我性命啊!沒想到慌亂之中,龍哥開山刀突然從右手中飛出,掉落在地,白衣男子急忙縱起,飛奔將刀搶取,殺向龍哥,但高手廝拼,實是半分也相差不得,白衣男子長身探臂,山刀的利口衝向龍哥的左腿。龍哥身在半空,急出右足,踢向白衣男子手腕。白衣男子刀鋒斜翻,這一下龍哥終於無法避過。嗤的一響,右足小腿中刀,登時血如泉湧,受傷不輕。跟龍哥一起來,在一旁觀戰的小女友和兩個朋友“啊”的一聲驚叫。龍哥自知沒有兵器肯定吃虧,想快速回寶馬車內取火槍,白衣男子知道龍哥雖然受傷,仍非片刻之間能將他制服,當下只是自己運氣好龍哥當時手忙腳亂丟了兵器,才讓龍哥處於全然捱打的局面,若是讓龍哥再取到更厲害的武器,自己必死無疑,不容多想,直上直下的徑向龍哥攻來。
但聽龍哥“啊”的一聲,左肩已被開山刀劃出一條大口子。
此時和龍哥一起來的女友和兩個朋友已經嚇傻,根本不敢上前阻攔,白衣男子全副心神始終放在龍哥身上,揮刀殺敵之際,時時抬眼望盯住這幾人,三人突然間只見龍哥身染鮮血,心頭突的一跳,險些兒魂飛天外,哪裡還敢去助戰,心頭一片茫茫然,此時到底在做甚麼,連報警的事都忘了。
龍哥面臨極大險境,但神智清醒,數次要使出黯然銷魂掌來摧敗強敵,但這路掌法身與心合,他自與小女友相會之後喜悅歡樂,那裡有半分“黯然銷魂”的心情?雖在危急之中,仍無昔日那一份相思之苦,因之一招一式,使出去總是差之釐毫,威力有限。
龍哥空手搏擊、肩腿背手已嚴重受傷,心知今日已然無幸,非但不能耍耍威風,連自己這條性命也要賠上,悽然向小女友望了一眼,叫道:“芸兒,別了,別了,你自己保重。”便在此時,白衣男子的刀鋒已砸向他的腦門。龍哥心下萬念俱灰,沒精打采的揮袖卷出,拍出一掌,只聽得噗的一聲,這一掌正好擊在白衣男子的肩頭。
忽聽得小女友大聲叫道:“好一招‘拖泥帶水’啊!”龍哥一怔,這才醒覺,原來自己明知要死,失魂落魄,隨手一招,恰好使出了“黯然銷魂掌”中的“拖泥帶水”。這套掌法心使臂、臂使掌,全由心意主宰。那日在萬花谷中,龍哥只因無此心情,雖然武術精博,終是領悟不到其中的妙境。龍哥既和小女友相逢後,夜夜笙歌,這路掌法便已失卻神效,直到此刻生死關頭,心中想到便要和小女友永訣,哀痛欲絕之際,這“黯然銷魂掌”的大威力才又不知不覺的生了出來。
白衣男子本已穩操勝券,突然間肩頭中掌,身子一晃,驚怒交集,立即和身撲上。龍哥退步避開,跟著“魂不守舍”、“倒行逆施”、“若有所失”,連出三招,但是龍哥已嚴重受傷,很難達到目的,都被白衣男子一一躲過,跟著白衣男子又一招“行屍走肉”,劈出一刀,這一刀發出時恍恍惚惚,隱隱約約,若有若無,龍哥那裡避得過了?砰的一響,正中龍哥胸口。龍哥大叫一聲,一口鮮血噴出,翻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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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代古拉K
仔細看過影片幾十遍,個人堅定不移的認為於某肯定正當防衛!紋身男平時就是放貸、混社會為生,打架很平常,見於某一人騎著電動車,下車就對於某一頓暴打,暴打還不解氣,反身回到寶馬車抽出砍刀,試想什麼樣的人能隨身攜帶管制刀具。我覺得還是用北京通州檢察院的解釋比較權威。
通州檢察院美女檢察官就"於某反殺紋身男劉某”一案已作出明確的司法解釋,那就是電動車男於某反殺紋身男劉某屬於正當防衛或者是無限正當防衛。這個解釋已經被廣大司法界人士所接受,也被廣大網民認為是最美檢察官。這個結論就是非常明確的告慰大家,電動車男是正當防衛。
希望支援電動車於某的人越來越多,好人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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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無巧不成書!如果錯過幾秒鐘,悲劇就不會發生。白衣人若是個老實人,為這件事吃上官司。也是悲催。但紋身男無限裝13,實屬咎由自取。紋身男,只想裝個13,沒想到喪了命。所以沒事低調點,也是保護生命啊!紋身男拿個刀,說實話,只想嚇唬嚇唬白衣男。沒想到對方不害怕,還把自己推搡在地,還有,另外兩人白白做了吃瓜觀眾,竟然沒起到作用。首先可得勸說紋身男不要衝動。另外白衣男撿到刀的時候,側面或者後面抱住他,合力奪下刀,也就沒事了。但兩個人什麼也沒做。我覺得這個事,真不好說,看警察判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