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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可聊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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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要看夫妻一方在生前是否訂立了遺囑,因為按照我們國家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國家的繼承是遺贈扶養協議要優先於遺囑繼承,遺囑優先於法定繼承。所以夫妻一個如果在生前訂立了遺囑,明確將遺產指定給了某一個人繼承,那麼在遺囑合法有效的情況下,他的遺產在去世之後,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
假如遺囑裡面沒有指定夫妻另一方配偶來繼承遺產,那麼即使另一方配偶是屬於法定繼承人,但是也不享有繼承權,除非一方生前沒有訂立遺囑,或者雖然訂立了,但是遺囑被判無效,那麼遺產將按法定繼承的順序處理。
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當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所以這種情況下,夫妻另一方的配偶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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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29方寸世界
夫妻一方去世,死者生前個人所有財產將作為其遺產,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辦理。死者生前立有遺囑的,其遺產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死者生前未立遺囑的,其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死者的法定第一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夫妻一方去世,生前未立有遺囑的,在世配偶可以繼承死者遺產。
1、根據《婚姻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而根據《繼承法》第11條規定,配偶可以繼承遺產,而且屬於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夫妻之間可以相互繼承遺產,且互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夫妻間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基於婚姻而發生的,也因婚姻關係的終止而消滅。 特別注意的是在離婚過程中一方去世的,不論是透過訴訟程式還行政程式,只要仍在辦理階段,另一方仍然享有繼承權。
只有在離婚法律文書發生效力後,隨著夫妻身份關係的解除,夫妻間的繼承權才隨之喪失。
2、根據《婚姻法》第24條第2款規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而根據《繼承法》第11條規定,子女可以繼承父母遺產,父母可以繼承子女遺產,而且子女、父母均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所以子女和父母也可以相互繼承遺產,且互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