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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悠悠談情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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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漂亮姐姐
先不說錯不錯,我想問你幾個問題:
1、你和女朋友發展到什麼程度了?是剛戀愛,還是準備結婚了?
如果只是戀愛,還沒到結婚程度,還沒訂婚,那人家當然不想給你三萬,誰都不知道以後能不能結婚走在一起,而且還沒結婚,你就先讓人給你三萬,你這人太會打算盤了。
2、買房是寫你的名字還是寫兩個人的?
如果只是寫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的婚前財產,以後結婚不結婚,這房子都沒有她的份。那幹嘛要給你幫助呢?還不如留著自己用。如果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那還說的過去點,可是如果真寫兩個人的名字,可能你家人和你也不會同意,不然你女朋友只要有那三萬塊,我想不會不幫你的。分明就是你自私。
3、你說的差三萬,叫女朋友幫助,是算借呢?還是直接叫女朋友給你呢?
不管是算借的還是直接給你的,那以後在一起還好,不在一起了,那這錢,不是白白沒了?就算借,人家也有權利拒絕你的。
我一個同事就是,他男友說父親生病住院,叫同事刷信用卡給他套三萬塊錢,說好的過兩個月還,最後分手了連個影子都沒有,現在過去3年了,錢還沒還,同事只能自己一點一點還信用卡的錢。
這就是醜陋的人性,這種男人不能借,也不值得借。
回到你的問題,自己買房差三萬,女朋友不幫你,還鬧得不愉快,只能說,你這樣的男人真的把任何事情都想得太理所當然了,太自私。想著別人對你好幫助你就是義務,就是應該,不幫你,那就是對不起你了?人家對你沒這個義務啊,當然可以拒絕。因為這個事情還鬧得不愉快,確實不應該。請正確看待自己的位置還有別人的位置,別人幫你,那是情分,不是義務。
買房差三萬,女朋友堅決不幫助,鬧得很不愉快,是我錯了嗎?
其實這種事情不是錯不錯的問題,主要取決於現狀、角度、立場的問題。
你買房差三萬,為什麼就非得要找女朋友借呢?你是在考驗你女朋友,還是說身邊親戚朋友都借完了,不得已才向女朋友開口,亦或是你覺得你們現在是親密的人,所以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她借。
那我問你,你有考慮過你女朋友的現狀嗎?考慮過她家庭的現狀嗎?你有從她的角度想過嗎?她家家庭條件不錯,還是你認定她有這個錢,如果沒有,她要麼說不,要麼自己私下去借,她的親人她的朋友怎麼看她,你們都沒結婚,現在就開始借錢,他們會想她是不是受騙了,她好意思跟你說這些嗎?
為了湊夠這三萬塊錢,你找人借不到?我男朋友中途買房,因為年齡小,銀行貸款沒有評估多少,少了整整五萬多,他也找我去借,因為我當時根本就沒錢,但是他也在借,他是實在沒有辦法了,因為他借了家裡差不多二十萬,可以說能借得都借了,為了組建我們的小家庭,他的付出看在眼裡。
所以,在你還有辦法之前,你就不應該這麼做,這個東西是很忌諱的,當然啦,你要是入贅,婚後在家裡什麼都能做,老婆可以生活得跟公主一樣,女方家確實可以多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