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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衛5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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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貴剛mark
其實這個可以的,春節15天不讓經濟發展停留還可以讓他創造更多社會財富,15天完成上一年度1/3的GDP不是夢,各種運動和各種文藝等比賽,具體這樣做:
①春節統一各行各業國內大比賽,從初一村裡面選出第一名,這時候可以增進村文化建設,舉辦周邊經濟發展一天。
②初二到鄉里面參加各種比賽,拉動鄉里面周邊發展一天,
④初六到初十去省裡面比賽,這個促進整個省裡面經濟發展,
⑤初十到十五去北京或者上海或者杭州等等參加比賽,去拿全國冠軍,這個拉動舉辦城市發展一大半
按照上面流程,說不定15天把完成上一年度GDP1/3,不信明年組織一次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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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誰搶了我的芒果
建議延長兩天。具體實施方法是公休假從現在的三天延長到五天,前後兩個週末要求各企事業單位至少要調休一個,剩下一個週末鼓勵各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以單位內部輪休或者補假的形式來進行調休,最終達到春節假期休息9天的目標。這樣的好處一是和現在的假期相比只延長了兩天,社會比較容易接受,不會影響社會運轉。二是充分尊重企業選擇假期時間的自主權,對於員工來說至少還能保證現行的7天假期不變。三是公休五天是一個工作周,對於休息期間薪酬計算也相對容易。
實行春節九天假期可以先試行兩年,然後根據具體實施情況聽取社會意見,再行修改。
不知道這個提議合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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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笑而易
同意。目的不是為了放假。而是為了更好的弘揚春節文化,作為我來說。農村,按照我們這邊的習俗。初一不走親戚。初二隻有親戚家有人親人去世才能去。就剩下。初三,四,五,六。算算4天時間。親戚都拜訪不完。四天時間拜訪也是走過程,草草了事。大家都知道。親戚關係靠走動,不走動慢慢的關係就淡了,親戚拜訪需要時間,可是時間太緊湊。如果按照目前這種發展下去。春節文化越來越淡。年味有來越淡,還有洋節日的衝擊,或許在我們的下一代的下一代就沒有春節了,何來春節文化。應該放假到元宵,春節元宵文化不能丟失。端午已經南韓申遺。難道春節也要在下一代的下一代的發展潮流種消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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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yp一生平安
有人建議把春節放假延長到正月十六,你同意嗎?
先談其合理性:
春節是華人們最熱鬧的傳統節日,一到過年不管多遠,也不管多忙都要回來過年和家人團聚。我們看一下繁忙的春運就知道,一到春節人們像遷徙的候鳥般南來北往,遷徙大軍浩浩蕩蕩。有些人一年難得有機會回來一趟,花費的車票,旅途的花銷不說。好不容易老遠回來一次看一下父母,與父母家人團聚,可是就這幾天,又要離開,真有些不捨,又沒有辦法,假期就這幾天。還有一個隆重的節日——元宵,都沒法一起過又要離開。如果能把假期延長到,元宵節以後不是很好嗎?這種想法是合情合理的。
再談其不合理性:
假期一般只針對公務員和工廠打工的上班族。還有很多個體工商業者和農民,還有工廠的老闆,是享受不到這個假期的。假期多了就等於對這一部分人的不公平。公務員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的假期多了,就等於減少了為人民服務的時間,為人民辦事的效率就等於降低了。打工的工人的假期長了,老闆的收益就降低了,這就是對老闆的不公平。
解決辦法:
1、可以針對離家較遠的人延長假期,規定離家在多少公里以外的延長到元宵節以後。因為離家太遠的這一部分人,回家的次數較少,有些一年就一次,甚至幾年才一次,跟父母家人團聚的時間太短,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對他們的假期延長,這個可以根據車票或根據證明來確定。
2、可以參照國慶長假的方法調假,延長了春節期間的假期,就減少其它時間的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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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堅決支援這個建議!無條件支援!
說是春節放七天假期,實際上就三天,今年2月4號(大年三十)開始放假,一直到10號,說的好聽,是7天假期,但除去2月2號、2月3號本身就是星期六和星期天,但我們正常上班,連著上七天班,抵掉了2月4日、5日,也就只有5天放假時間,之後就是,2月9日、10日,又是正常休息日,實際上,真正春節放假的,就是2月6日、7日、8日三天時間,一箇中國傳統的重要節日,只放三天假期,真的有點滑稽,說出去,都有點不好意思,堂堂中國一年到頭,最隆重的節日,竟然只有三天假期,實在說不過去。
去年過年的時候,回去了一趟,在蘭州倒飛機,來回兩天時間,在家裡待了五天,但走親戚花了3天(農村、跋山涉水),真正陪伴父母的,只有兩天時間。帶著小娃娃,花了7000多機票,就兩天時間陪伴父母,真的是太短了。這還不是坐火車,如果坐火車,路上至少四天時間,在家裡的時間,也就只有三天了。
今年春節前,連續上班7天,累的不行,終於迎來放假,但除去大年三十,初一在家待了一天,去朋友同事家兩天,去遊玩了兩天,初六下午就開始上班了,根本就沒啥感覺,春節假期就算結束了,太沒有意思了。
所以,我覺得,春節假期太短,希望國家層面能夠聽取下大家的呼聲,延長春節假期,至少要延長到10天,再不要搞三天假期了,說出來都好笑,三天假期能幹嘛?這麼重要的節日,整三天假,還不如不過春節,浪費在路上的時間。
所以,堅決支援把春節延長到正月十五後,正月十六再上班,如果假期不夠,把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元旦節等節日統統取消掉,補到春節裡,這樣算下來,至少也有七天假期,再加上東拼西湊,把前後週末4天算進來,也有11天假期,至少也比如今7天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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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閒適人家
對於真正勞動者來說,休假時間確實很少。而春節假期,對於維護治安和服務行業來說,壓力很大。就是說,延長春節假期,並不是能解決勞動者休假時間。相反把他們的工作壓力相應增大。
除此,休假太長,把人的工作興致都廢了,這非常可怕,人的假期綜合徵有待恢復。
目前,一些地方賭風盛,長假使一些人全副身家東流去,非常可怕的掙扎啊。我們看到,一齊休假是大家把時間浪費在等候和車船上,消耗了資源。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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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途牛山小旋風
我肯定同意呀,一般員工都會同意,但老闆或則領導未必同意。這個問題,根據不同位置的人,答案會是截然相反的。
作為普通打工者的絕大多數,肯定願意多放假,能放整個正月更好,多休息一天也是賺的;而作為老闆或者領導則不這麼看,領導首先想到的是工作得有人去幹,不然來年的任務完不成,會被處分,影響仕途。老闆會想,我給你放假,但是工資得照發(因為是法定假日)這種賠本買賣,估計沒有老闆願意做。資本家的本質就是剝削,不剝削,那他就做慈善好了,沒必要做生意了。可能有的人不同意,說自己的老闆很好,願意多給員工錢或者放假。我承認會有這樣的老闆,但老闆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大家更賣力的工作。你試試在企業痠懶饞滑困看看,到不了一個月老闆準開你,人家是為了賺錢才開公司的,專門為了養你的,那是你爸媽。
所以多放假就是一個不可調和的矛盾,除非雙方都有一定的妥協,不然想放假到正月十六?白日做夢!
其實春節放三天,加上倒休才7天確實是有點少,不能體現春節的隆重。家裡得掃除吧?得串親戚吧?得采買東西吧?外地的朋友得提前回家,提前歸隊吧?七天哪夠啊,一個月差不多!
華人對家有很深的感情,尤其是在他鄉的遊子們,春節回家是一種與生俱來的使命,是一種融入血液的習慣。國家為了弘揚傳統文化,讓國學在神州大地復甦,那麼也應該鼓勵大家過春節。因為沒有任何東西能像春節一樣,寄託華人對民俗及文化的期待了。只有時間充裕,才能更好的融入到春節裡,所以最起碼也要過了上元節再上班嘛。
其實現在有不少單位春節假期很長,比如科研單位和學校,基本都是要過了正月十五才上班的。其實其他行業或者單位可以稍微效仿一下,比如從初七到十六這幾天工資減半,再比如平時的加班記錄下來,到時候春節倒休等等。其實想想辦法,春節想多放幾天是可以做到的。現在豬年春節假期剛好結束了,希望在鼠年來臨前,相關部門能出臺個條例,適當延長一下春節假期,比如從3天增加為7天,加上倒休,至少休息到初十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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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康小輝
當然同意了,舉雙手贊成。平時在外面上班的也只有節假日才有假期回家,單位離家稍微遠一點的也只有春節和十一才能回家看看。過節本身就是出行高峰,好不容易買到票回家了,其實在家也沒呆幾天的,來回的路上就用了三分之一的假期了,更何況春節本身就是全家人團圓的日子,還要走親戚,拜訪好朋友等等,其實休息的時間根本就沒有了。如果把假期放到正月十五的話那過年才有意思,可以在家好好放鬆放鬆,辛苦了一年了總得好好調整調整吧,也可以享受享受“葛優躺”了!如果把春節假期延長到正月十五,那肯定是舉國同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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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獨立思考點評人
我相信大部分回答的人都是堅決同意、支援的,但我喜歡潑冷水,不可能!!!
我看這類問題很客觀,從可行性來看,根本不可能,因為放假跨度太長,任何企業、政府部門都承受不了這麼長時間的停滯,就算通過了,也只是少部分人的“特權”,大部分人不可能實現,有的工作完全離不開人,甚至有24小時值守的工作,難道透過法案就是給他們3倍工資的作用?所以這種小範圍的福利,不可能會透過的。各位也不要痴心妄想啦,努力搬磚才是硬道理!
回覆列表
不同意。理由:
1.放假是範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的人有假期, 有的人根本沒假期。假期是少數人的,尤其是公務員,它們應該好好工作,不要老想假期;有的人為了生活,他的努力工作,就談不到假期。所以,假期的設立,應適可而止。
2.現在中國人力資源緊張,假期實際上加劇了這個矛盾。假期可促進消費,但也的賺上錢,才可消費,從這個角度講,放假對低收入者也不公。有錢人總會想辦法消費的,社會不需要太操心。現在應該考慮,初中高中恢復2年,讓孩子們早早就業,而不是延長退休期。
3.中國還是發展中國家,要時時明白自己的地位。要組織起來,努力生產。而不是馬放南山,玩去。雖然經濟第二位,但人均收入還低,廣大農村低收入者不少,全面實現小康社會任務艱鉅。城市有沒有新增城市貧民,也應該關注。不是單純的擴大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