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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15日,知名律師易勝華在社交媒體上發出了力挺翟天臨的言論“我沒收翟天臨的錢,也沒人託我為他洗地。我看過他的表演,欣賞他的演技。他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對學術腐敗不能容忍,依法應當嚴懲。但因此而毀掉他的演藝事業,卻沒有必要。這與吸毒藝人是不同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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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cmulilei

    這事比賣假學歷假文憑更嚴重,這是真學歷真文憑,現在賣假證都得看情節判刑兩三年以上,像北大這種好學校弄虛作假,不僅僅犯了罪,還公然挑戰了我們起碼的社會公平公正性,如果象牙塔都佈滿霧霾,我們的農民孩子沒有背景沒有財富,他們前途何在?這件事的爆發不是偶然,更不可能是單獨事件,中國高校的反貪汙反腐工作必須要更有力度的落實,失望之餘,雖然和我沒關係,但我腦子裡隱隱約約浮現兩夥骯髒交易的畫面,噩夢一樣,因為我是窮人家的孩子,重點大學畢業,但我因病過得苦,我又回到了原點,黃土已經馬上沒了脖,時日不多,我只希望更多苦命的孩子們能透過聖潔的中高考以及考研之路成就自己報答父母,人生不留遺憾。

  • 2 # 冰雷天瀑

    當然不同,吸毒是犯罪,這個不是犯罪,吸毒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這個需要接受道德的制裁,吸毒會失去自由,這個不會,他現在還能自由的行走在社會上已經是最大的恩惠了,至於名聲變成了過街老鼠,那是咎由自取。

  • 3 # 高也飛

    比吸毒的更具危害性!其毒性五星級別!

    吸毒危害的範圍小,往往只是個人!而翟天臨的危害層面太多,後遺症難以消除,其惡劣影響用罄竹難書來描述都不為過!

    公平公正,教育法制,道德人性,國內國外……沒有不被他禍害的,不被他毒害的!不然,不會引起千夫所指義憤填膺一致聲討!

    拔出蘿蔔帶出泥,幾天來,輿論中所暴露的糗事,幾乎是連篇累牘,令人愕然!翟天臨一案,究竟創造了多少個第一,目前還不能定論。由此可見,其毒性和吸毒絕不可同日而語,豈能相提並論?

    這律師為了力挺翟天臨,拋棄了律師天職與正義,心甘情願為禍國殃民之徒開拓罪責,天理何在?良心何存?

    有道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是也。你和他一丘之貉也就罷了,為虎作倀替他張目而沆瀣一氣,實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 4 # 枯木齋

    這種“上層建築”中“高大上”的話題,真不該讓我們這種沒文化沒身份的工農分子插嘴!四十年前我倒還是個“領導階級”中的一員,現在? 只能作為“家長”說幾句看法,因為我孫女在浙大竺院是準備考博的!

    你翟天臨348分的高考成績半玩半戲地都能到北大光華考個博士後,我孫女348x2,~~696分高考分數到北大弄個博士畢業證還用考?

    不是我一家孩子考了比翟天臨高一倍的分數,光去年一屆浙大就錄取六千多,全國高校呢?有翟家孩子榜樣在,家長還用得操閒心?孩子們更不用擔什麼心了.

    這就是“翟天臨博士後”的重大意義所在!

    想讀研打算讀研正在讀研的孩孑們怎麼理解這事?

    易勝華大律師應該就此向孩子們及家長普及普及。

    吸毒的也只是其個人的事,我們不吸;偷稅的補了就算了,與我們有毛關係?這考研讀博可是千家萬戶的孩子終身大事!人生走向! 含糊延誤.甚或誤導可是要命的!

    你要錢麼?我們家長願意湊給你,你說個數;不要錢要名也行!你劃個道道一一我們怎麼操作.保證超過崔永元或你認可的大v,巨Ⅴ.

  • 5 # 例外旁觀者

    此“知名”律師除了不顧三觀蹭熱度,本身肯定有問題。

    一個人品崩壞的演員無論演什麼角色都會讓觀眾無法接受,他怎麼還會有臉在螢幕舞臺上露面呢?!

    一開始我就說:

    “博士博後翟天臨被無心一問,不知驚醒了多少不知”知網”是什麼東東的“博士、博士後和博導大V”們,這一段時間,估計“槍手們”行情肯定大漲啊!

    為了感謝小翟拯救自己的“高知大V”們或許也在醞釀一波兒挽救“翟博後”的反擊呢,不信,吃瓜群眾等著瞧,我在此立字為證!”

    請看這吧,這麼快就禁不住冒頭了!

  • 6 # 說話有分寸3078

    這位知名律師可否出來走兩步?你沒有收他的錢,我信了。你是否為了蹭熱度呢?你說這與吸毒的性質不同,不錯,因為吸毒的沒有違法,是自己往死路走。假學歷是瞞騙社會,是故意花錢去透過非法手段去達到卑鄙目的。給中國所有博士生抹黑。聽說目前國際上對中國留學生的學歷都表示懷疑。所以這個翟天臨比吸毒的性質惡劣千萬倍。吸毒人員全世界都有。花錢買博士也只有中國的翟天臨驚動全世界。你說翟天臨演技不錯,在中國,演技好的演員到處有,翟天臨就算是中國唯一一個好演技也不能將功贖罪。既然演技好,就有資格如此嘚瑟嗎?為什麼要透過曬博士學位去收買人設?正如他所說的:等到我翟天臨穿上博士後服裝拍畢業照時候,你就知道誰最牛了。今年是豬年,做人不要這麼牛

  • 7 # 八卦核桃

    這不是廢話嗎?他不光和吸毒的不一樣,和出軌的、強姦的、猥褻的、偷稅的、詐騙的……都不一樣,那說明什麼呢?只能說明他們本來就花樣百出,各不重樣。呵呵,知名律師說出來的話,跟弱智一樣。

  • 8 # 飄浮的煙塵

    此律師之意跟之前謝飛之言如出一轍:翟xx演戲不錯,請不要一棍子打死。然而是老百姓們打死他的嗎?老百姓大多隻是就事論事指出其學歷的問題,聲討目前學歷教育不公平的問題!請求政府部門認真治理學術中的腐敗和各種利益交換!聲討知名高校存在的違反規定違反制度的行為!

    翟xx及其涉事高校明顯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及道德底線!如此惡劣的事件國家政府高校自然會依法依規處理。至於翟xx的演藝之路是他本人及其違法違規高校共同毀掉的!與人何干?難道你願意原諒就可以忽悠其他人也原諒他嗎?原諒不原諒屬於個人權利及意願,無需操心。

    如果因自視頗有點影響力願意替天行道,請以理服人!

    肆意踐踏教育公平的行為為天下人所共憤,演員本人及高校不嚴格自律終將自食惡果。其相關人員及領導應該引咎辭職接受調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 9 # 一臉陽剛

    是的,他們真的不是一碼事。但是,我們如果一碼一碼來分析就會發現,翟天臨這件事不簡單,他這件事如果不嚴肅處理,就會縱容中國學術界的學術不端行為任由發展,長期以往將會損害中華民族的根基,中國今天的國力由大變強最根本的因素是科學技術的發展,科技力量的強大,高階人才的培養儲備。如果不嚴肅處理,廣大的正在奮力拼搏的莘莘學子當作何感想,培養一個人才真的是不容易啊。

    當今社會的這些所謂的藝人,我們老百姓真的不想恭維他們,他們膚淺,輕薄,無知,任性,兜裡有幾個錢,已經活的找不著北了,吸食點毒品對他們來說,那是在炫耀他們的高貴,覺得他們就是天下第一,唯我獨尊,不可一世,你不妨看一下他們出行的陣仗,保鏢前呼後擁,吆五喝六,極盡耀武揚威之能事,令老百姓厭惡至極。

    再說這位律師先生,他就是想提高他知名度罷了,他們善於專法律的空子,能把死人說成活人,所以就不要指望他們能主持公平正義了

  • 10 # 此心安處33

    我怎麼看不關他是不是著名律師,題外話,有何規定定義著名二字?這個著名可能堪比翟天臨的博士後吧?

    “吸毒藝人”也好,翟天臨也罷,錯了是毋庸置疑的,也遭到了相應的處理,這個打擊是沉重的,也是血的教訓。我想說的是,如何對待今後的他們?絕大多數人的觀點恨不得生吞活剝了他們,這種觀點我不敢苟同。如果依此推理,想像不到社會是什麼樣子。每個人好像聖人一樣,哪個人沒有毛病,只不過有輕有重,重的教訓也會深刻,損失也將慘重,但不代表不可原諒。

    至於二者危害大小,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你想說不得了,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關頭,那是你的事。我想說沒那麼嚴重,站出來這麼多無比正義的網民,沒有傷筋呀!這麼多的仁人志士在,歪風掀不起大浪的……

  • 11 # 秋水映明月8785

    翟天臨是真的“勇士”,他以一已之力,以“向我開炮”的大無畏精神,以“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悲壯氣概,果斷揭開困擾中國數十年未能解決之高等教育混亂大弊病的蓋子,足可青史留名,當年司馬遷若知,必會寫一篇“翟天臨列傳”傳世矣。

  • 12 # 建強4653

    也沒有人說他和吸毒演員一樣啊!偷換概念,是說他弄虛做假,欺騙,教育本來神聖,博士博士後豈不是兒戲,這一系列的背後是深層次社會問題!

  • 13 # 使用者6344065401440

    既然是公眾人物,就必須擔負社會責任,引領的是真實和努力付出獲得的成就,既然造假欺騙了公眾,就要付出必要的代價,這是理所當然的,要讓社會有一個正義的認知!

  • 14 # 手機使用者6665024491

    確實不同,吸毒藝人都被封殺了,翟天臨只是被撤銷了學位!另外一點,吸毒是大事、是汙點!學術造價假就無所謂了嗎?

  • 15 # 北船餘音60

    的確性質不同。要說吸毒毀的是自己身體和家庭幸福,那他這種就是對規則的公然挑釁。沾沾自喜,不知收斂,其心可誅。

  • 16 # 我是海上生明月

    以50步笑百步,一看這個知名律師就是為了趁熱度操作,所有人都這樣學術造假,社會如何前進!這個比吸毒危害還大

  • 17 # 櫻桃小丸子19486505

    學術不端比吸毒更可惡,吸毒可能只是害自己,而像翟天臨這種,靠關係得到的名額,因名額限制必定,每佔一個名額,就會使學校失去一個個真正做學術的高才生,使高階人才失去進修的機會,同時也浪費了教育資源。

  • 18 # 醉裡挑燈亮劍

    沒問題,如果條件允許,戲可以繼續演,廣告代言也可以繼續接,只要有人願意請,誰也沒有打算毀掉他的演藝事業。不過,對於學術造假這件事是不是涉及法律責任還是要搞清楚,對於社會造成的危害後果該怎麼處理還是要依法處理,不能因為他是個演員就法外容情,網開一面。他有演藝事業,別的違法犯罪分子就沒有自己的行業和事業?權健也有自己的事業,貪官汙吏更有自己的能力和事業。如果社會的公理和價值以及應當依法追究的法律責任和他的演藝事業出現衝突,他個人的演藝事業能值幾何?本來二者就是風馬牛不相及,搞得非得二選一一樣,給民意一個投鼠忌器的錯覺,這種辯護毫無意義。

  • 19 # 李哥As

    這位所謂知名律師,在我眼裡他不知明。甚至有點愚蠢…不論你是顯大眼,還是蹭熱呼氣。都不要跟民眾鬥巧,耍小聰明。那個是兩碼事!吸毒是個人行為,現行在中國是違法的。但是在世界別的地方可能是合法,先不討論吸毒合法否……學述造假那個國家都要嚴懲,因為它失公允。特別是知名學府。影響十分嚴重,讓世界怎麼看中國?這個不嚴肅處理,國法與天理何在?我真懷疑你這個律師腦子有問題。不是你傻,就是你故意的。

  • 20 # 笑著熬漿糊

    主要是涉及教育公平的大是大非問題。也沒人要阻礙他繼續在演藝事業上的發展,但學術造假就是人品和涉及腐敗問題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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