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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易輊舒

    昨天我找了地方專打醫療糾紛的律師,我父親的事遠沒有想象的簡單,我父親過敏後器官衰竭的反應,被醫生在病歷上描述成一般過敏,事故以病歷為核心,而病歷又由醫生撰寫,他完全可以顛倒黑白,輕描淡寫,普通百姓既沒醫學經驗,又無經歷醫療事故處理的經驗,不知道馬上封病歷,也不知道隨時影片或音訊留證據,這種客觀發生的事情,成了家屬的一家之言,這太不公平了,勝訴的關鍵掌握在對手手裡,對手既有經驗,又有專業顧問,更掌握著證據的撰寫,我和我愛人在大漠戈壁從軍合起來有45年,受的教育真是太單純了,遇到這種完全可以被黑的專業的糾紛事件,恐最後只有抗爭了,想了很多,想過和愛人穿上軍裝帶上軍功章,走上街頭,在網上曝光,引起全社會關注,想想部隊又不讓,但總不能讓我父親白死吧,也不能人白死了,家屬還要掏錢吧,這與強盜和黑社會又什麼分別,人被殺了,還要出錢感謝。

    現在的醫療事故處理法規對百姓講是不公平的,醫生是專業的,知道怎麼寫病歷對自己有利,可以讓責任最小,據處理醫療事故專業糾紛的律師講,目前所有的醫療糾紛,醫院責任很難超過50%,這種法規真的是強權邏輯,在醫院呆了3個月,眼裡所見,病人的痛苦和家屬承受不起醫療費的痛苦,比比偕是,醫院也不是淨士,更非白衣神勝,尤其是重症監護室,太多的人,最終無錢醫治,選擇放棄,不擇手段最大程度的扼取金錢已在一定程度上泯滅了醫院和醫生的人性,百姓,尤其是農民和工人,依然是受苦受累受宰受冤的低層,社會本質並沒改變。

    律師費,國家規定5%,律師卻要10%-30%,而且包括醫藥費,問了幾個律師事務所,少的10%,多的30%,普通百姓哪個受的起,證據對手撰寫,律師費昂貴的讓人抗不住,最後得到的賠償,可能家屬什麼都剩不下,所以最終結果人死只能是白死了,認了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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