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運輸安全,規範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技術管理,特制定此實施細則: 一、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確定 軌道電路分路殘壓不小於下列規定值時,確定為分路不良: (一)JZXC—480型交流軌道電路,軌道繼電器交流端電壓2.7V。
為確保運輸安全,規範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技術管理,特制定此實施細則: 一、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確定 軌道電路分路殘壓不小於下列規定值時,確定為分路不良: (一)JZXC—480型交流軌道電路,軌道繼電器交流端電壓2.7V。
(二)25HZ相敏軌道電路,二元二位軌道繼電器的交流端電壓7.4V;電子接收器軌道接收端電壓10V。 二、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測試方法 (一)利用微機監測調閱測試。 (二)使用分路殘壓測試儀測試。 (三)使用0.06Ω標準分路電阻線分路,使用萬用表或微機監測調閱測試軌道電路分路殘壓: 1.JZXC-480型交流軌道電路在軌道電路分路不利處所的軌面上分路時,測試軌道繼電器交流端電壓。 2.25HZ相敏軌道電路須在軌道電路送、受電端軌面上分路,測試軌道繼電器端電壓。電子接收器測試軌道接收端電壓。 三、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整治方式 (一)機車壓道除鏽、除汙。 (二)安裝監控裝置。 (三)採用軌道熔覆方案。 (四)採用3V化25周相敏軌道電路、高壓脈衝軌道電路、計軸軌道電路等。 四、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整治達標標準 (一)未安裝有監控裝置的軌道電路,透過整治,其分路殘壓小於下列規定值時,即為整治達標: 1.JZXC—480型交流軌道電路,軌道繼電器交流端電壓2.7V。 2.25HZ相敏軌道電路,二元二位軌道繼電器的交流端電壓7.4V;電子接收器軌道接收端電壓10V。 (二)安裝監控裝置的軌道電路,透過整治,其分路殘壓小於下列規定值時,即為整治達標: 1.JZXC—480型交流軌道電路,軌道繼電器交流端電壓5V。 2.25HZ相敏軌道電路,二元二位軌道繼電器的交流端電壓10V。 五、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處理程式 發生軌道電路分路不良: (一)工區派人與車站、工務等有關人員共同檢查、確認。 (二)需要機車壓道除鏽、除汙的,電務人員應立即在車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上辦理登記,請求進行機車壓道,在機車壓道除鏽、除汙的同時,進行分路不良測試,電務人員在控制檯且派員隨車指明相關區段,確保壓道效果及測試資料的準確性。 (三)經機車壓道後,25HZ相敏軌道電路電子接收器軌道接收端分路殘壓不小於10V的,須貼上“分路不良”標籤,在24小時內彙報訊號技術科,由訊號技術科組織分析,擬定整治方案。其它軌道電路需要安裝監控裝置的,立即報告車間,由車間在24小時內組織安裝,經過安裝監控盒整治,軌道電路仍然不能達標的,彙報訊號技術科,由訊號技術科組織分析,擬定整治方案,採取其他方式進行整治。 (四)根據整治結果,在車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並填寫《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測試記錄表》(見附件一),及時更新分路不良管理臺帳。 六、安裝有監控裝置的軌道分路不良管理要求 在連續3個月的軌道分路殘壓測試周期內: (一)JZXC—480型軌道電路,分路殘壓小於2.7V;25HZ相敏軌道電路,分路殘壓小於7.4V的軌道電路,要撤下貼上在控制檯上的“分路不良”標籤,拆除監控裝置,恢復原電路,按正常軌道電路區段進行管理。 拆除的監控裝置在7天內交至車間集中存放,由車間建立臺帳實行動態管理,每月25日前將《備用監控盒動態管理登記表》(附件二)報訊號技術科備查。 (二)對JZXC—480型軌道電路繼電器交流端電壓在2.7V(含2.7V)~5V間、25HZ相敏軌道電路繼電器交流端電壓在7.4V(含7.4V)~10V間的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區段(未有車分路過的除外),要撤下貼上在控制檯上的“分路不良”標籤,保留監控裝置,按正常軌道電路區段進行管理。 (三)對JZXC—480型軌道電路繼電器交流端電壓在5V(含5V)~7V間、25HZ相敏軌道電路軌道繼電器交流端電壓在10V(含10V)~13V間的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區段(未有車分路過的除外),貼上“分路不良”標籤,保留監控裝置,按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區段進行管理。 (四)對JZXC—480型軌道電路繼電器交流端電壓在7V以上、25HZ相敏軌道電路繼電器交流端電壓在13V以上的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區段(未有車分路過的除外),貼上“分路不良”標籤,暫時保留監控裝置,按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區段進行管理,並上報訊號技術科,採取其他整治方案進行整治。 七、其他 (一)軌道電路分路不良臺帳的建立及管理 各車間、工區按站均要建立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管理臺帳即《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測試記錄表》,發生分路不良或整治達標後要及時更新臺帳,做好動態管理工作,保證臺帳正確無誤。各站要存放一份本站的分路不良管理臺帳。 (二)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檢查 按鐵路局要求,車間人員會同各車站、工務等有關人員,對管內各站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區段每月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共同確認。段訊號試驗室每月要抽檢兩個站。 (三)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調閱測試要求 有微機監測的調閱:在值班點所在站,值班人員每日進行一次;非值班點所在站,每旬進行一次。透過調閱,分析軌道電路分路殘壓資料,及時回放查實是否車列分路(輕車跳動產生瞬間分路殘壓超標的情況要排除),並及時記錄在《微機監測調閱記錄本》內。無微機監測的站,每月進行一次測試。透過調閱、測試發現分路不良的,按軌道電路分路不良處理程式進行辦理。 工區根據調閱、測試結果,每月填寫《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測試記錄表》交車間(微機監測站的分路殘壓值,以一個月以來的最高值為準)。車間分析彙總資料後,更新分路不良管理臺賬。每月25日前,車間將《軌道電路分路不良測試記錄表》和《月度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分析報告》上報訊號技術科。 (四)關於監控裝置的管理 工區負責監控裝置的日常維護,保證監控裝置作用良好,安裝監控裝置後,軌道電路防護盒罩必須在本站保管存放。監控裝置的故障維修: 1.柳州辰天科技責任有限公司生產的“JZXC—480軌道電路防護監控盒”發生故障時,車間直接與柳州辰天科技責任有限公司聯絡(按監控盒使用說明書上的聯絡電話進行聯絡),對故障監控盒進行一對一倒換,並將處理情況向段試驗室彙報。 2.太原電務廠生產的HZJ-25型“25HZ相敏軌道電路智慧監控盒”發生故障時,車間將故障監控盒送到訊號試驗室進行檢測,經檢測不能夠繼續使用後,由試驗室與太原電務器材廠聯絡更換,新的監控盒由廠家直接發貨到車間所在地,更換監控盒後,車間及時向段訊號試驗室彙報。 (五)軌道電路分路不良的登記 發現軌道電路分路不良,在車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上辦理登記,登記格式按以下方式進行填寫: 1.需要壓道時,在車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上辦理登記:“對××區段(股道、道岔直向/側向)分路不良進行整治,請求機車壓道配合”。未能整治達標的,在車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上辦理登記:“經××機車壓道後,××區段(股道、道岔直向/側向)分路不良仍未清除,軌道調整電壓值:交流××V,軌道分路殘壓值:交流××V,繼續進行整治”。 2.軌道電路分路不良進行測試後合格的,在《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銷記欄填寫:“經測試,××區段(股道、道岔直向/側向)發生分路不良整治完畢,測試良好,軌道調整電壓值:交流××V,軌道分路殘壓值:交流××V,可恢復正常使用”。 3.軌道電路分路不良進行測試後不合格,但不影響正常排列進路、開放訊號的,在《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銷記欄填寫:“經測試,××區段(股道、道岔直向/側向)可能發生分路不良,軌道調整電壓值:交流××V,軌道分路殘壓值:交流××V,不影響正常排列進路、開放訊號,請車站確認該軌道區段空閒後辦理行車”。 4.軌道電路分路不良進行測試後不合格,不能滿足鎖閉進路、開放訊號條件及保證行車安全時,在《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銷記欄填寫:“××區段(股道、道岔直向/側向)分路不良,軌道調整電壓值:交流××V,軌道分路殘壓值:交流××V,按無聯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