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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金華一名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然後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透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男子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 我覺得起訴真用不著,萬一老人是摔倒有點暈才發生扶人被訛的事呢。再者這種扶一下人抬手之間的事既然上升到見義勇為的高度了,雖然隨後發生了不愉快的事,也很快給你平冤了,你還有必要起訴人家全家嗎?再較真就真的會讓人聯想是為了見義勇為而見義勇為了,再較真我倒覺得因為被訛發生不了見義勇為所以才起訴,這不違反了見義勇為的初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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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睿思天下

    這是個歪理!

    見義勇為的初衷是不圖回報,但是絕不是要去圖惡報的!

    俗語說的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難道見義勇為就是要被訛詐,就是要被誣陷,就是要被誣告麼?這是誰家的道理?講到天邊也講不通的。

    還有這也是一個惡性的示範!這會有錄影證明清白了,就開始跟人家講道德,講道理了。沒有錄影的時候,這些人都哪裡去了,這些道理怎麼就沒人講呢?

    再說了,人窮志不窮,這才是正理。哪有說的,我窮所以可以誣陷,我窮所以就可以無賴,我窮我就可以訛詐!這是什麼道理?如果這樣的話,誰還會努力工作,奮力拼搏,都在那裡等著碰瓷就好了!這絕對是一個非常惡的範例。

    如果訛詐的行為被證實後,不被處理,沒有付出巨大的訛詐成本!可能以後還會去做的。誰能證明他自己摔倒不是為了訛詐前面的小夥子?而且這個沒有成本的訛詐絕對是一個鼓勵大家訛詐的範例,社會中肯定會有好多人去學習的,那麼以後見義勇為的人就更加少了,真正需要大家幫助的老年人可能真的是欲哭無淚了。

    如果社會上訛詐別人的人在被證實訛詐後不付出高額的成本,那麼訛詐的金錢收益簡直就太高了,幾乎是零成本,然後是超高的收益。這個歪風應該被堅決剎住!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絞死!”

    近日,浙江金華一名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然後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透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男子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

    窮苦老人不假,不能失德,不能無中生有,不能誣告,不能誣陷,這些基本的品德都沒有的話,就應該被教育,可以不罰錢,可以讓他到派出所呆個幾十天,這樣,其他想訛詐的人可能就不敢輕易訛詐了!這個也能教育這家訛詐的,以後絕不再敢訛詐了!

    綜上所述,人窮志不窮。見義勇為不圖報答,但是更不是圖惡報甚至是誣陷的。不應該讓老實人吃虧,也不能讓見義勇為的人吃虧。這樣的社會才是正能量的社會。

    一定要讓訛詐的人付出巨大的代價!這樣才能讓以後不再有人膽敢訛詐!這樣能夠讓社會更加風清氣正,更加具備正能量!

    堅決支援小夥子起訴訛詐老人!

  • 2 # 閒適人家

    感恩是善舉的初衷,沒有比感恩更能生成社會正能量!如果窮苦就對施恩者報之以怨,這是對窮苦的侮辱,社會還有公心理義嗎?!

    人無德必遭報應,今天不給點教訓,以後會遇到更大的麻煩。人要聽難聽的善言,人做錯要接受懲戒,才會警醒。有利於社會有利於自身。

    窮苦老人如何得到社會關愛,是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有證為憑的善心體現,就如幫扶這樣的舉動,他的出發點就是尊敬和同情,老人反轉心理並非窮苦之因,是賴人上的道德汙點。如果得逞,更是挑戰人性底線!

    為什麼人在同情弱者時善惡不分。這樣人老了窮苦了就有藉口無法無天,擾亂了社會秩序,給後人起了壞頭,不能夠把法情理含糊,這是社會的正聲。從起訴判罰中看到人的理性和正氣!

  • 3 # 長江南邊的兔子

    小夥子見義勇為和起訴老人完全是兩個不同性質的事情,小夥子心地善良品德高尚,扶起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這是很值得肯定的事情。可之後老人極其家屬居然不感激小夥子還誣陷是小夥子撞了他,這種行為是典型的訛詐,小夥子起訴老人極其家屬是正義的行為,是為了自己的清白也是為了警示社會不能姑息此類做好事反被對方訛詐的行為。

    什麼叫起訴老人會違反見義勇為的初衷??做了好事後沒有獲得對方的感激也就算了,難道還要我們在面對他人惡意訛詐時忍氣吞聲,低聲受辱嗎,要是這樣可真寒了好人的心。

    見義勇為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被訛詐的事件近幾年出現了不少,每一次都是對大家愛心動力的一次打擊,結果是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都不敢做扶老人之內的好事了,有人甚至開玩笑說除非家裡有礦才會考慮扶摔倒的老人。

    我們做好事可以不奢求對方的感激,但也決不能讓對方反過來敲詐自己。‘窮苦老人’不是可以原諒的理由,世界上比這位老人還窮還苦的人多的是,也沒見他們去做這種無恥的事情啊。

    以前面對做好事反被敲詐的事情大多數當事人選擇了沉默,這位小夥子是少數幾個勇於站出來和這種惡行做鬥爭的人,必須大力支援。為了公平和正義,老人和家屬的這類敲詐行為必須堅決打擊,決不能讓這股存在已久的歪風一直吹下去,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給好人們一個交代。

    相信絕大多數人是支援小夥子起訴的,堅決支援。

  • 4 # YMZBB623

    如果小夥子堅持起訴,我堅決支援。

    我幫助你的時候,只是想單純的幫助你,沒想別人附加於我的什麼額外的道德。我只是想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甚至不需要你的感謝,你感謝與否和我無關。

    可是,我幫助你是為了解決你的困難,不是給我自己找麻煩的。

    但是你不能倒打一耙,我不想要你的謝禮,你卻還想在我身上得到點經濟利益,是可忍孰不可忍。

    據說,那個老人的經濟條件不好,其實,在多年前,我和我的朋友們也最怕窮老人。

    因為相對於比較富裕的有錢的老人,貧窮的老人確實有理由讓我們害怕。失去了勞動能力,就失去了掙錢的能力,又沒有多少存款,兒女條件也不好。

    人老了,本來就有一身的毛病,又去不起醫院,吃不起藥,如果真的在外面被人碰一下,那好,就有了去醫院做全身體檢的機會。順便檢查出多年積攢的老病根,就可以讓醫生治療開藥了,因為有個倒黴鬼給付錢,不用自己掏腰包。出了醫院,還能再要一筆營養費之類,今年的生活費就有著落了。

    所以,我們年輕的朋友們真的很怕這樣的老人,都相互告誡,碰到這樣的老人摔倒了,千萬離遠點,免得粘包賴,好幾年就得白給他打工了。

    好人很容易被誣陷,這是一種嚴重的不良之風,應該杜絕。

    你窮,你弱,你了不起啊?

    你窮,你弱,你活該,我沒有義務為你買單。

    所以,作為一個不是當事人的外人,我支援小夥子起訴。

    不是我看熱鬧不嫌事兒大,而是作為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人,我想要一個充滿愛心的良好的社會環境,為了我的孩子,為了我的父母。

    不懲罰惡人,我們就是在姑息養奸,就是在作惡。

    不教訓做壞事的人,世上就多了一個壞人。

    傷了一個好人的心,世上就少了一個好人。

    可是,如果任由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好湯,所有的人都不敢去幫助別人,所有的人都不敢行一點小小的善,那麼多沒有壞心的老人摔倒了怎麼辦?我的父母在外面遇到困難了怎麼辦?

    誰幫我去扶一下我的父母?

    所以,起訴訛人的老人很是應該,並且應該把結果公佈於眾,廣而宣傳之,堅決杜絕不良之風。

    暖一暖好人的心,也是我們兒女為父母盡孝,為父母積德的一種方式。

  • 5 # 一介小民

    看到這麼多人在吐槽,我也吐一吐,也不知道能不能透過?

    本來扶老攜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可是現在扶不起就成了一個整個社會最關注的問題,那麼問題的根源在哪?

    還在於一些部門的不作為吧?老人倒地訛人,本身就已經觸犯了法規,可是每一次某些部門都是採用和稀泥的態度,沒有影片監控難道就調查不出來?誰說謊話誰說真話嗎?

    為什麼刑案就可以詳細去調查? 現場的車輪印與現場的倒地姿態,影片顯示經過的路段,時間,等等等等,這些經過詳細調查取證,都可以完全推演出倒地人的情況,這並不是什麼複雜的案件,可是自從有老人倒地訛人起,就沒有過這方面調查,都只是讓兩自證,請問一個普通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如何自證?

    這麼些年被訛的案例有絕大部分如果某些部門經過仔細調查,都可以免除這部分悲劇,可是沒有,某些部門都是極少介入,現場拍拍照就完了,即使現場的倒地痕跡明顯可以看出,並非扶人著撞人,某些部門也不做這方面的結論,為什麼?

    難道我們還要持續的讓扶人者被訛的案例繼續發生嗎?難道要到最後所有的人見到老人倒地都不敢扶你們才好嗎?

    而這一次更是搞笑的是小夥子想要去告訛人者,某些部門的人就說你為什麼告他,他已經受傷了,還在住醫院。

    這是你們該有的態度嗎?難道受傷了就可以免除他訛人的罪行嗎?難道受傷了就可以肆意妄為嗎?難道就因為他的年齡大了嗎?

    為什麼會出現某些部門長期和稀泥的態度?根結在哪裡?還是老人的年紀限制了你們的作為,老人年紀成了你們不執行的一個擋箭牌,可是代價是什麼?

    中華傳統美德的喪失,和諧社會的汙點,和你們不作為的美名。

    這個社會需要正能量,還需要你們拿出你該拿出的勇氣,任何人只要違法犯忌了,都需要你們親自出面處理,調查取證,來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正能量的迴歸 。

  • 6 # 一輕子

    可能這個事情並不大,人們也司空見慣,覺得小夥子有點小題大做了。但我卻覺得小夥子這樣做確是一個勇敢明智的表現。小夥子扶起來老人,在此我替那個不懂感恩的人向你致敬,為你身上那助人為樂的道義。如果你真的去起訴這一家人,我給你敬禮,為你為這個社會的淨化做出的貢獻。

    春晚上沈騰演的小品那句經典臺詞:哥以前是開大奔的。我們是該笑呢,還是該沉默。為什麼這麼多類似的事情發生,可能是因為這個買賣好做,投入少,產出高,風險小,門檻低。唯一的條件就是年歲大了。 如果這個現象再這樣發展下去,見義勇為誰還敢去做,誰還會去做,到後來發展成我為什麼去做,最後發展成他為什麼去做。那就太可悲了。

    2010年冬,我下班回家,前邊那條路正在修理,沒有路燈。我騎腳踏車,看見前面有一個人倒在那裡,旁邊有一輛電動車。天馬上就黑了,馬路上人已不多。我支好車,以防有人看不到她。我走過去,是一個小姑娘。我問她怎麼回事,她說他被人撞了。我說這裡很危險,我們先去路邊吧。但試了一下,她已經站不起來,應該是腿摔斷了。我給她們家打了電話,告訴他們,你們家的人被撞了,撞人的跑了。

    這時路邊走過來兩個老太太,兩人低聲細語:“怎麼回事?”“撞人了唄。”我當時就打了一個冷顫。

    不一會兒,女孩家人來了。從車裡下來兩個大漢,直奔我而來,“是你撞的?”馬上就要抓我。我說不是,我是路過的,怕她出危險才給你們打電話。你們先看看她吧,她的腿好像斷了。“真不是你?”我說你去問她。 “是他撞的你不是。”“好像不是。”“好,電話我已經有你的了,如果不是你,回頭請你吃飯。”隨著小女孩的哭叫聲,他們把小女孩抬上車去了醫院。 我後來覺得自己很幸運,因為小女孩說的是“好像不是”,如果他說好像是,我又去哪裡找攝像頭。

    後來這個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朋友問我,以後還敢扶嗎?我回答,當然扶,不然我的良心會不安的。可我也問自己,我真的還扶嗎?

    希望你去起訴,為以後還能有見義勇為,為以後見義勇為越來越多。你這是一次更了不起的見義勇為。

  • 7 # 弈海蒼龍

    說實話,扶摔倒老人,本來是舉手之勞的事,在正常的社會生活裡,也算不得什麼見義勇為。如果大家都這樣做,甚至連做好事都算不上,只能說本該如此,否則就不配做人。可現在社會風氣太差,南京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的驚世判詞,顛倒了善良人的認知。因扶老人而被訛詐的事件也時有發生,好人傷心又破財,令人感嘆不已,幫助老人一下子成了高危行為。扶(老)人有風險,出手需謹慎,漸漸成為社會的所謂共識。在這種反常的社會風氣下,扶老人確實需要很大的勇氣,也需要智慧,把本該是舉手之勞的事,生生演變為一般常人不敢為的壯舉,從這個意義上說,就應該是見義勇為。雖然沒有救人和與壞人搏鬥那樣壯烈,但其性質是一樣的,即要有正義感又要有勇氣。當然獎金、證書可以不要,但道義上的肯定是無論如何不能少的,那些不願承認是見義勇為的人,可捫心自問,自己是否有扶老人的勇氣?!

    小夥子扶老人被訛,幸虧有鄰近商家的影片,還原真相,證以清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事後起訴老人及家屬,理所應當,如果真是老人糊塗,也當受個教訓,一旦證實是碰瓷或訛詐勒索,當受法律制裁。違法無小事,才是法制精神,年邁不是理由,貧窮不是藉口。透過起訴,讓那些心懷不規的老人或家屬,心有忌憚,不再有僥倖心理。只有加大違法成本,讓人不敢去違法,或者”違不起”,才能扼制社會的不良風氣,還社會一個風清氣正的大環境。這對我們每個人都是繫系相關的。也許你今天笑著看,站著說話不腰疼,早晚有讓你哭的一天。

  • 8 # 手機使用者好大一顆樹

    見義勇為被訛,見義勇為就是見義勇為,完全可以起訴訛詐人,起訴這和見義勇為是兩回事。起訴訛詐人與見義勇為並不矛盾,還可以起到弘揚正氣,讓社會更多有正氣,正義的人,敢於大膽地扶起摔倒的人。讓那些別有用心的,得到應有的懲罰。自古以來那裡有這會事,摔倒了,別人好心好意扶起來,還要受到倒打一耙,賠錢,賠錢,真是鑽到錢眼裡。這種人就是嚴重的道德缺失,太讓好人傷心和難過了。

    社會上,有時不讓訛詐人得到應有的處罰,只會讓路人更加冷漠,摔倒不敢扶,壞人不敢抓。為什麼呢?怕,怕,怕。怕自己受牽連,怕家人受傷害。現實生活中,大家雖然經濟條件好了,吃的穿的也還行,可是部分人有的有房貸,有的有車貸,還是有壓力,有壓力就有動力,這也許是一種好事,把人的潛能充分發揮出來,勞動之後再來享受,這也是一種幸福。有時在街上,在鄉村,真的有人摔倒了,從路過滴人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來,大家的眼神是善良滴,同情滴,關心滴。可就是怕扶的,因為大家已經不是以前的一無所有,多多少少有點資產,一但遇上少的可憐無良無德地人,完了,完了,晚了,給自己惹上麻煩。

    所以對道德缺失的,總是容忍,容忍,往往是不夠的,法制社會只有走司法途徑,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懲處,社會風氣才能轉變,才能越來越好。當然做好事值得表揚和肯定,無意中做的錯事壞事,也要勇於承擔,改正缺點。見義勇為被訛,完全可以起訴訛詐人。伸張正義,要讓那些有非份之想,擾亂道德底線的人付出代價,不能讓我們的英雄流血又流淚。只要法律允許,起訴,支援!

  • 9 # 打虎拍蠅

    小夥子還沒有起訴,就已經有人著急跳出來要洗白了嗎?

    小夥見義勇為,初衷是救人,雖然不想得到什麼感謝,但是也不願遭受無妄之災,否則有誰願意去做這種冤大頭?本來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現在卻是好心救人,反而被倒打一耙,好心人變成了施害者,這種角色的轉變,任是脾氣再好之人,恐怕也是受不了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這一家人的態度更是讓人受不了。傷者老婆在沒有搞清楚事實真相前,就罵人家沒良心,不曉得到醫院去看一看;知道真相後,卻又不道歉,還厚顏無恥讓人家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看她家老頭子,並叫囂“那你去起訴好了”。

    而傷者兒子的言論更是奇葩,打個電話給小夥,問有什麼要求,列個清單。小夥子感到受到了侮辱,自己救人難道就是為了錢嗎,如果要是收了錢就不起訴,那自己不也是敲詐了嗎?而且自己想要的只是公開的道歉!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傷者兒子還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態度,說此事就是一個誤會,該道歉道歉,該賠償賠償,他要是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注:白蓮花,諷刺那些裝可憐、善良給人帶來麻煩的人)。

    你說遇到這麼一家子,如果不奮起維護自己的權益,還不知道被他們糟蹋成什麼樣子呢,所以我堅決支援小夥起訴,不為別的,不爭饅頭爭口氣!

  • 10 # 萍風竹雨123

    支援上訴!樂於助人是助人者的初衷,但並不意味著樂於助人,也樂於被人當作冤大頭,被人訛詐!不但支援上訴,還支援法律對這些訛詐者進行嚴懲。

    上訴是對自尊和公德的維護,是對真善美的支援,是對假惡醜的反擊,不但應該支援,而且應該大力支援。為什麼現代雷鋒越來越少了,就是這些助人者的善心被惡意利用,被反咬一口鬧的。如果幫人的同時就要有被訛詐的自覺,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放棄幫扶吧。

    為什麼訛人者屢經譴責,仍然層出不窮呢?就是社會沒有給助人者以實際的保障。對那些訛人者輕拿輕放,讓他們以為訛人成功有好處,不成功沒有妨礙。關於這一點,第一例被訛詐者都已經為社會敲響了警鐘。

    為什麼那些所謂的受害人無根無據的舉報後就萬事大吉,而後的一切都是所謂的撞人者被舉報後,自己尋找證據洗白自己,如果找得到,那些訛詐者也不過是受些批評,不傷筋不動骨。而找不到,那些訛詐者卻可以得到很好處。正因他們的犯罪成本太低,而利益頗多,這樣的事才一次兩次的不斷重複。

    如果透過法律,讓那些訛詐者自我舉證,對那些訛詐者進行嚴懲,增加他們的犯罪成本,讓他們體驗到訛詐罪的嚴重後果,也許會給其他的想犯訛詐罪的人一個警示。

  • 11 # 韓泓彧

    最初小夥心是見義勇為的心態,也見義勇為的行為。結果,現實發生了逆轉,讓人給訛上了。事實發生了轉變,不能按照見義勇為來判斷,事實以用法律來衡量了。這就是中國經濟發展過快的產物。

  • 12 # 逢吉家銀

    剷除社會害群之馬,聲張正義,糾正社會不良風氣也是一種見義勇為行為。支援起訴,對惡劣行為的寬容本身就是一股社會歪風……過去哪有那麼多碰瓷的老人嘛!

  • 13 # 雲在飛057

    一定要追責啊,要不然老人會成為好人、壞人以外的第三類生物,集訛人(訛小學生訛小夥子訛姑娘)與坐姑娘大腿和打小夥子耳光的超……,此類生物,上公交車車顫巍巍,超市裡卻能擠死牛,不知道還是不是人的一種生物形態。

  • 14 # 森宇1981

    一個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權益的人居然被你質疑?做好事就不該得到法律保護了?見義勇為就該放棄自己的法定權益了?你不如直接問他既然見義勇為扶了老頭為什麼不好人做到底順便把醫藥費付了並且給他養老送終。

  • 15 # 檸檬不懂糖的甜甜

    不算!這是兩回事!被救的老人你可以不感恩小夥的救命之恩,但你不能昧著良心坑好心人!小夥子反訴這種沒良心的是為了保護自己,讓壞人少一點。法律應該嚴懲老人這種類似的無恥之徒

  • 16 # 老王137120569

    我認為小夥開始主動,去幫助那老人是見義勇為!後來被誣陷在後來,用真實的監控錄影才得還以清白!如果沒有監控的結果會是這樣嗎?在當今社會上有很多人都是抱著,能訛詐多少就訛詐多少,訛詐不到也不會有啥損失,無所謂最後也就不了了之的心態!這是一種壞風氣它會傳染會蔓延的!在我看小夥的起訴也是見義勇為!他是在和那些訛詐的碰瓷的做面對面抵制,這是社會需要的正能量,是所有善良人的榜樣!我支援他的做法!

  • 17 # 使用者6693595799

    在一個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度裡,遇見跌倒的老人竟然沒人敢上前扶起來!令人可悲的還是一種普便現像!尤其是出現在孔孟之道的中國,實在令全世界驚訝!華人顏面皆失,必須引起高層的重視!要為將來的中國負責。

  • 18 # 華陰弘農四知堂

    當今社會,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因為個別人的道德淪喪,才導致了很多的人們人心冷漠!像這種為老不尊的東西,簡直就他孃的心如蛇蠍,豬狗不如!當初,小夥子扶這個摔倒的老者,其初衷就是人心向善的本能所在,更是見義勇為的具體體現。哪知道,反而變成了一個新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而今要告他,那更是在為這個社會風氣做見義勇為!為社會,為善舉,為公眾討回公道,督促國家政府,在今後,有必要針對此類訛詐行為進行立法,不要再讓英雄既流血又流淚!賠償1元錢太少,至少一萬乃至十萬,小夥子可以將這筆賠償款捐獻給公益事業,從而遏制這種歪風邪氣的繼續蔓延,以期達到淨化社會風氣,增進社會文明,才能促進人心向善,為建立和諧社會作一份努力和貢獻!個人認為,理當起訴,這不但不會影響最初的見義勇為行為,相反,是維權,是義舉,應當大力弘揚。

  • 19 # 苦樂人生kl

    小夥當初見義勇為是他的道德促使,而不料想竟然被被施救的人訛詐,小夥奮起依法起訴被救的人,這是迫不得已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不受無端侵犯。二者是兩碼事。

  • 20 # 不淡1117

    我不知道能問出這話是究竟是腦殘還是腦殘,也原諒爆了粗話,這完全是兩碼事,見義勇為和被訛完全是兩碼事,從一個良善人變成了被告人,難道我就不能成為原告嗎?難到我見義勇為就不能去起訴被訛?難道我一個良善人,這一點良心被壓榨之後,我還要去原諒他嗎?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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